1. 食品安全檢測是如何檢測的
第一步:抽樣。每季度,檢測院都會制定一份食品抽檢計劃。抽樣人員亮明身份後,在全市生產、流通和餐飲三環節隨機購買樣品。然後抽樣人員與被抽樣單位雙方確認貨品,抽樣人員在現場將樣品封好,貼上封條,同一種樣品,一般要購買三份,分別作為抽查樣、復查樣和留樣。隨後,抽樣人員將這些樣品帶回檢測院實驗室。按照食品特性及檢測需要,部分樣品還須裝上冷鏈車運回檢測院實驗室。
第二步:檢測。樣品送到檢測院後,首先做微生物檢測。食品的菌落總數、致病菌等項目就是通過微生物檢測指標判定的。
其次,就是樣品制樣。無須經微生物檢測的食品樣品,一般會在實驗室均勻粉碎,然後分送給各個實驗組檢測。制樣後的檢測主要是化學指標的確定。檢測的主要項目是添加劑、重金屬、理化指標和農獸葯殘留等。
第三步:復檢。檢測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項目,要打開復檢樣,更換檢驗員重新檢驗。
第四步: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出來後,要通過主檢人員、審核人員和批准人員三級審核,再出具書面檢測報告。
第五步:將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報市場監管局。檢測結果出來後,檢測院要將所有報告的數據進行匯總和分析,然後交給執法部門市場監管局,由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社會公布。
2. 食品安全檢查主要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四)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等
3. 食品安全檢測採用的方法是什麼檢測法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服務,感謝您的耐心等待。食品安全檢測採用的方法是:感官、理化、微生物檢測三大類方法。
4. 食品安全檢測手段有哪些
食品安全事件的頻頻發生,致使食品安全檢測受到高度重視,國家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用以購買檢測設備、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加班加點工作、科研人員努力研發新型檢測方法、人大代表也在兩會中對食品安全檢測提出了建議。這對我國食品的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但是在如此頻繁的檢測工作下我國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時有出現,究竟是哪些漏洞造成了這一現象的產生?
1.食品安全檢測機構相似度高、檢驗項目重復
我國現有食品安全檢測機構約1100家,這些檢測機構隸屬於質檢部門、衛生部門、農業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部門等。有些實驗室之間從實驗室設置、儀器種類甚至型號都相同,造成了很多檢測機構的檢驗項目一致,僅檢測的樣品不同。如農業部門的檢測樣品多為蔬菜、水果、穀物等初級農產品;質監部門的檢測樣品除原材料外,多為加工食品;FDA的檢測多為餐飲原料乳、肉、魚、蛋、蔬菜、穀物等,以及部分餐飲產品。但這些檢測項目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都包括細菌和黴菌檢測、化學污染檢測,而且大部分檢測機構都能對細菌學檢驗、農葯殘留、重金屬、獸葯殘留等進行檢測,而不能對二惡英等物質進行檢測。
2.樣品檢測重復
檢測機構的重復設置、缺乏特色,必然帶來重復檢測,如牛奶的三聚氰胺檢測,原料乳由農業檢驗機構檢測一遍;到企業生產過程中,企業、質檢部門的檢測機構再檢測一遍、進入流通領域後工商部門又檢測一遍,其結果必然導致熱點問題、熱點食品每個部門都去檢測,而有些食品檢測項目則無人問津。致使檢驗人員天天滿負荷工作,沒有時間研究新的危害因素,從而導致剛解決完一個食品安全問題,又曝出一個新問題,檢測機構疲於應付一個接一個的檢測任務。
3.產品檢測效能低
由於食品的特殊性,特別是預包裝食品,檢測後就會失去食用價值,因此只能依靠抽樣檢測結果來推斷其總體水平。這樣就會存在抽樣誤差的問題,特別是目前我國的初級農產品,由於分散式種、養,一個樣品並不一定具備代表性。例如對豬肉中瘦肉精進行抽樣檢測,如果這些豬是從不同養殖戶那分散收購的,那麼抽樣檢測幾乎沒有意義,即使抽樣率為90%,合格率是100%,也不敢肯定剩下的10%一定沒有問題,這樣就會使檢測的效能大大降低。
造成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我們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過分強調且依賴了檢測的作用。即使檢測方法很准確、檢測樣本很有代表性,但這種對產品的檢測只能是事後發現問題食品,處理問題食品,卻無法改變食品的安全性。因此,必須將食品安全檢測延伸到食品生產企業,將檢測作為工具,用於判斷生產原材料、生產環境、生產工藝、包裝材料、從業人員等各個環節是否能夠保障食品的安全。這就好比一個糖尿病患者測定血糖水平,其目的不在於知曉自身的血糖高低,而在於判斷葯物、飲食、運動等各個環節是否能夠有效地控制血糖。
但是,就我國目前的食品生產企業而言,原來各工藝參數的制訂是為了滿足生產工藝的需要。後來很多食品生產企業雖然實行了HACCP體系,但在對關鍵控制點設定限值時,幾乎沒有一個企業是通過實驗獲得的數據,都是照抄其他企業或者引用法律條文。我們知道,即使是同一種食品、相同的加工工藝,如果原料產地不同,微生物種群不同,熱抵抗力也不同,加熱溫度和時間自然也應該有所區別;如果不同企業所處的地理環境不同,環境溫度不同,加熱時間又會不一樣;還有如果企業所用的設備不同,其加熱功率、熱傳導系數也會不同。因此,奧普斯儀器的小編覺得食品生產企業應該通過實驗獲得具體的工藝參數,並以此為參考制訂關鍵控制點的關鍵限值,才能真正發揮HACCP的食品安全控製作用。並且,相比小包裝的產品檢測,針對原材料的檢測頻次可以大大降低,檢測成本也會隨之降低。
再有,有些食品生產企業即使購買了相關檢測設備,也沒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因此如果我國的檢測機構能夠為食品生產企業承擔原材料的檢測任務,為食品生產企業把好原材料質量關;與食品生產企業共同承擔工藝改進方面的研究,制訂有效的工藝參數,可以將食品安全的管理前移,做到預防性管理,這樣才能真正提高我國食品加工行業的食品質量安全。
5. 食品安全檢測方法有哪些
感官、理化、微生物檢測三大類方法。
感官主要是,看、聞、品嘗,如評茶員、品酒師等,
理化主要是通過物理化學手段進行分析檢測,如用化學滴定法,重量分析法,儀器分析法等,
微生物檢驗則是通過培養法,鏡檢法或快速篩選分析儀分析評估食品中可能的微生物含量。
6.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
快速檢測卡
例如啶蟲脒膠體金快速檢測卡就是應用了競爭抑制免疫層析的原理,樣本中的啶蟲脒在流動的過程中與膠體金標記的特異性單克隆抗體結合,抑制了抗體和NC膜檢測線上啶蟲脒-BSA偶聯物的結合。如果樣本中啶蟲脒含量大於或等於0.01mg/kg,檢測線(T)無紅色條帶出現,結果為陽性;反之,檢測線(T)顯示紅色條帶,結果為陰性。
2.酶聯免疫吸附測定(ELISA)試劑盒法
酶聯免疫吸附測定(ELISA)試劑盒法:抗原抗體之間 發生特異結合反應,根據顯色深淺來定量分析。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3.攜帶型儀器法
攜帶型儀器法:如攜帶型智能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儀農葯殘留快速檢測儀(分光光度計)、ATP熒光檢測儀、酸度計、肉類水分測定儀、 電導儀、溫濕度計、中心溫度計、食用油極性測定儀、輻照度計等。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的主要方法有哪些?廣州瑞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編就介紹到這里了。其實除了以上的檢測方法之外,還有其它形式的快速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是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有利工具,採用現場快速檢測能夠及時發現可疑問題,採取相應措施,對保障食品安全有著重要的意義。
7. 食品安全檢測需要檢測的內容有哪些
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場也隨之更加復雜化,從而造成了在一定程度上的監管缺陷。尤其是食品安全問題,目前已經成為了市場生活中最為重要的問題之一。
食品安全檢測需要檢測的內容包括
飲料飲品:冷凍飲品 飲料 蜂產品 蜂花粉
米面糕點:糕點 膨化食品 大米 澱粉及其製品 小麥粉 掛面 餅干 方便食品
肉蛋豆奶:肉製品 乳製品 水產加工製品 豆製品 蛋製品
果品蔬菜:蔬菜製品 薯類製品 水果製品 炒貨及堅果 果蔬罐頭
嬰幼食品:嬰幼兒配方奶粉 配方谷粉 嬰幼兒輔助食品
油&調料:食用動物油脂 食用油脂製品 食用植物油 調味料 味精 雞精調味料 醬類 醬油 食醋 糖
茶&咖啡含茶製品:焙烤咖啡 可可製品 茶葉
其他食品:保健食品 果凍 速凍食品
食品安全檢測項目包括
微生物檢測、重金屬檢測、營養標簽檢測、食品元素分析、農葯殘留檢測、獸葯殘留檢測、黃麴黴毒素檢測、硝酸鹽類檢測、食品添加劑檢測、違禁物質檢測、非法添加物檢測等等
食品安全檢測中心
中科檢測
作為專業的食品安全第三方監管單位, 能夠為企業提供SC證、體系認證、企標編制備案、標簽審核等具有食品檢驗、農產品檢測CTRL資質(下圖),可開展食品發證檢驗、食品出廠檢驗,食品型式檢驗服務。
食品安全檢測資質
食品安全問題,是人們生活中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市場的監管力度不足,使得一些不良商家會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做文章來榨取利潤,從而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
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最重要的是加強監管力度。而在社會以及企業之間,實行這樣的食品第三方監管機制是非常有用的,它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加強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
8. 食品安全檢測
食品安全檢測是按照國家指標來檢測食品中的有害物質,主要是一些有害有毒的指標的檢測。
食品安全檢驗方法如下:
1、自檢,出廠項目需要進行自檢;
2、委託檢驗,對工廠自己不能檢測的食品,需要到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委託,進行委託檢驗;
3、對比檢驗,用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的項目,需要每年到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對比檢驗。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意指具有快速、簡便、靈敏等特點,能夠在短時間內制備樣品並出具食品安全初步篩查結果的檢測手段。快速檢測方法得出的抽查檢測結果雖然能夠簡單快捷地得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結論,但並不能保證百分百的科學、准確。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部門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權採取下列措施,對生產經營者遵守本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查封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第一百一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採用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測。
對抽查檢測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進行檢驗。抽查檢測結果確定有關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9. 國家食品安全檢測標准
法律分析:(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志、說明書的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食品安全標准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志、說明書的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國務院標准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准編號。
食品中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由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