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會計處理
委託方在委託加工時因發出的貨物不同,其核算的科目是不同的:如發出的是材料,應通過「委託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發出的是自製半成品,應在「自製半成品」科目下增設「委託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明細科目核算;
(1)委託半成品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會計處理
根據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已交納的稅款按規定準予抵扣。因此,委託方應將受託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待最終的應稅消費品交納消費稅時予以抵扣,而不是計入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成本中。
企業在向受託方提貨時,按應支付的加工費等,借記「委託加工材料」等科目,按受託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按加工費與消費稅之和,貸記「應付帳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待加工成最終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按最終應稅消費品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或「產品銷售稅金」)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中這兩筆借貸方發生額的差額即為實際應交的消費稅,於交納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Ⅱ 怎麼核算半成品的成本
(1)按實際成本綜合結轉法。採用這種結轉方法時,各步驟所耗上一步驟的半成品費用,應根據所耗半成品的數量乘以半成品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由於各月所產半成品的單位成本不同,因而所耗半成品的單位成本要採用先進先出法或加權平均法等方法計算。為了提高各步驟成本計算的及時性,在半成品月初余額較大,本月所耗半成品全部或者大部分是以前月份所產的情況下,本月所耗半成品費用也可按上月末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計算。假定某工業企業的甲種產品生產分兩個步驟,分別由兩個車間進行。第一車間生產半成品,交半成品庫驗收;第二車間按照所需數量向半成品庫領用。第二車間所耗半成品費用按全月一次加權平均單位計算。兩個車間月末的在產品均按定額成本計價。其成本計算程序如下:①根據各種費用分配表、半成品交庫單和第一車間在產品定額成本資料,登記第一車間甲產品成本明細賬。根據第一車間的半成品交庫單(單中所列半成品按交庫數量和該車間甲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半成品單位成本計價),編制結轉半成品成本的會計分錄:借:自製半成品──甲種半成品
貸:基本生產成本──第一車間──甲種產品②根據計價後的第一車間半成品交庫單和第二車間領用半成品的領用單,登記自製...(1)按實際成本綜合結轉法。採用這種結轉方法時,各步驟所耗上一步驟的半成品費用,應根據所耗半成品的數量乘以半成品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由於各月所產半成品的單位成本不同,因而所耗半成品的單位成本要採用先進先出法或加權平均法等方法計算。為了提高各步驟成本計算的及時性,在半成品月初余額較大,本月所耗半成品全部或者大部分是以前月份所產的情況下,本月所耗半成品費用也可按上月末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計算。假定某工業企業的甲種產品生產分兩個步驟,分別由兩個車間進行。第一車間生產半成品,交半成品庫驗收;第二車間按照所需數量向半成品庫領用。第二車間所耗半成品費用按全月一次加權平均單位計算。兩個車間月末的在產品均按定額成本計價。其成本計算程序如下:①根據各種費用分配表、半成品交庫單和第一車間在產品定額成本資料,登記第一車間甲產品成本明細賬。根據第一車間的半成品交庫單(單中所列半成品按交庫數量和該車間甲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半成品單位成本計價),編制結轉半成品成本的會計分錄:借:自製半成品──甲種半成品
貸:基本生產成本──第一車間──甲種產品②根據計價後的第一車間半成品交庫單和第二車間領用半成品的領用單,登記自製半成品明細賬。根據第二車間領用半成品的領用單(單中所列半成品按領用數量和自製半成品明細賬中的累計單位成本計價),編制結轉半成品成本的會計分錄,借:基本生產成本──第二車間──甲種產品
貸:自製半成品──甲種半成品③根據各種費用分配表、半成品領用單、產成品交庫單,以及第二車間在產品定額成本資料,登記第二車間甲產品成本明細賬。根據第二車間產成品交庫單(單中所列產成品按交庫數量和該車間甲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產成品單位成本計價),編制結轉產成品成本的會計分錄:借:產成品──甲種產成品
貸:基本生產成本──第二車間──甲種產品(2)按計劃成本綜合結轉法。採用這種結轉方法時,半成品的日常收發均按計劃單位成本核算。在半成品實際成本算出以後,再計算半成品的成本差異率,調整所耗半成品的成本差異率,調整所耗半成品成本差異。累計的成本差異、成本差異率和本月減少的實際成本的計算公式如下:累計成本差異=累計實際成本-累計計劃成本
累計成本差異率=累計成本差異÷累計計劃成本×100%
本月減少的實際成本=本月減少的計劃成本×(1+成本差異率)
本月所耗半成品應分配的成本差異=本月所耗半成品的計劃成本×成本差異率各個生產步驟領用上一生產步驟的半成品,相當於領用原材料。因此,綜合結轉半成品成本的核算,相當於各生產步驟領用原材料的核算。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Ⅲ 委託加工物資實際成本計算
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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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自製半成品成本如何核算
你寫得太復雜。
成本核算,首先要梳理單據流轉過程。無論發貨到哪裡,相應的單據都要填好,與實物流轉一樣。
然後,憑單據統計實際從倉庫領料、注塑領料等等。每一加工工序都設立成本計算單。領料組裝,以組裝後產品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核算成本。
每個成本對象上領多少料,領什麼料,都要有詳細記錄,才能據以進行成本核算。
Ⅳ 半成品成本怎麼核算
在採用分步法計算產品成本時,產品成本明細賬應按生產步驟和產品品種設立。具體計算程序,應分別按逐步結轉分步法和平行結轉分步法把握。
1、逐步結轉分步法實際上就是品種法的多次連接。各生產步驟不計算也不逐步結轉半成品成本,只是在企業的產成品入庫時,才將各步驟費用中應計入產成品成本的份額,從各步驟產品成本明細賬中轉出,匯總計算出產成品成本。
2、平行結轉分步法指半成品成本並不隨半成品實物的轉移而結轉,而是在哪一步驟發生就留在該步驟的成本明細帳內,直到最後加工成產成品,才將其成本從各步驟的成本明細帳轉出的方法。
(5)委託半成品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平行結轉分步法的優缺點:
1、各生產步驟月末可以同時進行成本計算,不必等待上一步驟半成品成本的結轉,從而加快了成本計算工作的速度,縮短了成本計算的時間;
2、能直接提供按原始成本項目反映的產品成本的構成,有助於進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3、半成品成本的結轉同其實物結轉相脫節,各步驟成本計算單上的月末在產品成本與實際結存在該步驟的在產品成本就不一致,因而,不利於加強對生產資金的管理。
Ⅵ 半成品會計怎麼核算
半成品是指已經過一定生產過程,並已檢驗合格,但尚未製造成為產成品的中間產品。半成品分為自製半成品和外購半成品兩種。
如果是自產的半成品,在每月入庫時,具體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自製半成品
貸:生產成本
如果是外購的半成品,分錄具體如下:
借:庫存商品-外購半成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半成品如果需要繼續加工後才能出售的,明細科目放在「原材料」總賬科目下面,加工時領用同其他原材料,結轉至生產成本。自製半成品通常要在本企業繼續進行加工,但也可對外銷售。一般在單件、小批生產條件下,不單獨計算半成品成本,包括在產品之內,只有在大批大量生產條件下,才計算半成品成本。
Ⅶ 工業企業里的自製半成品金額怎麼計算
1.生產完成並已檢驗送交半成品庫的自製半成品,按實際成本結轉
借:自製半成品
貸: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2.領用自製半成品繼續加工,按實際成本結轉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貸:自製半成品
3.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自製半成品
借:自製半成品(委託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
貸: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4.支付的外部加工費和運雜費等
借:自製半成品(委託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
貸:銀行存款等
5.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自製半成品,按加工後的實際成本結轉
借: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貸:自製半成品(委託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
6.對外銷售的自製半成品結轉成本時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自製半成品
Ⅷ 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1、在實際工作中,半成品實物有的在步驟間直接轉移,有的通過半成品倉庫收發。前者的半成品成本可以隨實物的直接轉移而在上下步驟的成本計算單中直接轉移。後者通過倉庫收發,則應通過「自製半成品」科目核算,人庫時按照半成品的實際成本作借記「自製半成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的會計分錄;在下一步驟領用時,應按半成品發出的計價方法,計算領用半成品的實際成本後,作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貸記「自製半成品」科目的會計分錄。「自製半成品」科目也屬於生產費用類科目。
Ⅸ 半成品成本如何計算
不同企業成本核算方式不同,主要有3種:作者:閔桐企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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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動加權平均法貨的計價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種存貨計價方法。即企業存貨入庫每次均要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新的平均單位成本, 並以新的平均單位成本確定領用或者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永續制下加權平均法的稱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下庫存商品的成本價格根據每次收入類單據自動加權平均;其計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數量和金額與各次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為基礎,計算出移動加權平均單價。其計算公式如下: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數量+本次收入商品數量 )舉例:在第一次發出時,期初是300,2萬。8日風入200,2.2萬,到10日發出時,共計500,4.2萬。則加權平均單價為4.2萬除以500件等於 84元。所以10日發出的成本為400*84=33600元。10日余額為100件,8400元。從10日到28日第二次發出做為一個「月」來計算。期初就是10日的余額 100件,8400元,入庫為20日購入300件,2.3萬,合計為400件,3.14萬。則加權平均單價為3.14/400=78.5元。所以,28日發出成本為200*78.5=15700元。28日余額為200件,15700元,28日到31日為一個「月」計算,沒有發出。所以,31日余額為400件,金額為15700+25000=40700元總計,全月採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的發出存貨成本為:33600+15700=49300元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出來的商品成本比較均衡和准確,但計算起來的工作量大,一般適用於經營品種不多、或者前後購進商品的單價相差幅度較大的商品流通類企業。2、全月平均法全月平均法(Weighted-average System)是以本月的期初數量和本月全部進貨數量作為權數,取出本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期初的進貨成本,計算出本月存貨平均單位成本,以此作為基礎算出本月的發出存貨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庫存實際成本。主要適用於生產企業的產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加權單價=(月初結存貨成本+本月購入存貨成本)/(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購入存貨數量)舉例:如果原有材料單價5元,數量5個,一次購入原材料實際單價6元,數量6元,那麼當發出原材料時,我們算發出成本的單價則為:(5*6+5*6)/(5+6)=5.45元/個在全月平均法下,採用全月平均法使得本期銷貨成本介於早期購貨成本與當期購貨成本之間。這種方法計算得到的銷售成本不易被操縱,因而被廣泛採用。全月平均法作為一種平均價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價格波動趨勢的影響;存貨計價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內進行。缺點:不利於核算的及時性;與現行成本相比畢竟物價是隨行就市的,有比較大的差異。3、先進先出法物料的最新發出(領用)以該物料(或該類物料)各批次入庫的時間先後決定其存貨發出計價基礎,越先入庫的越先發出。採用先進先出法時,期末結存存貨成本接近現行的市場價值。
Ⅹ 委託加工的物資回來的材料委託方怎麼計算各種半成品單價
收回委託加工材料的單價=(發出材料成本+委託加工成本)/數量
委託加工成本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稅
若委託加工材料屬應稅消費品,收回的材料直接用於銷售,則繳納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成本;若收回的材料繼續用於加工生產應稅消費品,則委託講過成本不包括繳納的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