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綜合工時制工資計算
綜合工時制請事假得看請假時間,根據請假時間扣除相應的小時工資,小時工資計算方式為: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8小時)。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