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育研究根據其性質可分為哪兩種類型
教育研究的性質分類,主要分為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兩大類型。定性研究注重理解研究對象行為背後的意義與觀點,側重於自然環境中的當事人視角,其目標在於提取研究假設並驗證其真實性。而定量研究則側重於建立假設與變數之間的因果關系,通過測量與分析確定這些變數的關聯性,以驗證假設。兩者在理論基礎、目的、情境、設計、方法、分析思路以及研究者與被研究者關繫上存在顯著差異。
定量研究通常基於實證主義理論,其核心在於量化分析,通過統計工具與模型來捕捉變數間的關系。研究者通過假設建立、變數選擇、數據收集與分析等步驟,最終得出具有統計學意義的結論。另一方面,定性研究則遵循建構主義理論,強調主觀性與情境性,注重深入訪談、觀察等非結構化數據的收集與分析,通過歸納法提取主題與模式。
在研究目的上,定量研究側重於普遍性與精確性,追求可復制性與廣泛適用性;定性研究則注重獨特性與深度,尋求理解研究對象的內在體驗與情境背景。研究情境上,定量研究通常在實驗或標准化環境中進行,而定性研究則更傾向於自然、真實的場景。研究設計方面,定量研究強調結構化與控制,而定性研究則強調靈活與探索性。
具體研究方法上,定量研究常用問卷、量表、實驗等手段收集數據,而定性研究則通過訪談、觀察、案例研究等非量化方式獲取信息。資料分析思路方面,定量研究注重統計分析與量化指標,定性研究則採用內容分析、主題分析等方法,從文本中提煉意義與模式。最後,在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關繫上,定量研究強調客觀性與距離感,定性研究則更強調參與性與同理心。
綜上所述,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各有優勢與適用場景,它們在不同層面上為教育研究提供了多元化的視角與方法。教育研究者在設計研究時,應根據研究目標、理論框架與情境需求,靈活選擇合適的研究類型與方法,以實現更為深入、全面的理解與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