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知識
建築業的增值稅計算方式主要取決於企業的納稅人身份及所處的項目情況:
對於一般納稅人: 執行一般計稅方法:應交增值稅 = 銷項稅 進項稅。其中,銷項稅 = 含稅價 ÷ × 10%。 執行簡易計稅方法:應交增值稅 = 含稅價 ÷ × 3%。這里的3%是自2018年5月1日起的標准稅率。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 其應交增值稅的計算方式與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下的計算方式一致,即應交增值稅 = 含稅價 ÷ × 3%。
對於跨區域施工的企業: 一般納稅人:若選擇一般計稅方法,預繳稅款 = ÷ × 2%;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預繳稅款 = ÷ × 3%。 小規模納稅人:預繳稅款計算方式與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下的預繳稅款計算方式一致,即預繳稅款 = ÷ × 3%。
建築企業在計算增值稅時,需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計稅方法,並確保遵循國家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
㈡ 建築企業所得稅應該怎麼計算
建築施工企業所得稅計算方式:按調整後利潤總額計算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