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女子准備考10年外交學院的考研生,准備考國際關系,請問這個專業所有的參考書目是哪些呢
你好,你好,外交學院的國際關系專業研究生競爭比較激烈,09年分數線330分,專業課參考書雖然只有3本,但是考試難度不小,除了要諳熟課內的參考書,建議您找本校學生的筆記參考一下,掌握出題方法(博客http://wenkekaoyan.bokee.com/有提供外院筆記和習題)下面是一些復習方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①權力•制度•文化
這本參考書是今年剛有的,據說是博士用書,有很多同學說這本書寫的沒有頭緒(我認為他們指的是沒有邏輯),但是我個人卻極其欣賞這本書(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所以不是拍,我也不喜歡拍),為什麼這么說那,因為跟那些同學理解不同的是,我認為這本書的邏輯性很強,兩點:①22篇+序+後記,整體很有邏輯,②這些文章大多是論文,每篇也很有邏輯。其次,除了邏輯之外,這些文章對於國關理論的梳理、介紹以及評判對於我們剛入門的學生來講非常適合(所以奇怪怎麼會是博士用書---不是自誇啊),而且書里有秦老師(以下簡稱秦)自己對國關理論的不解或者說有待研究的內容,而且還有老師的夢想。我喜歡這本書還因為我自己覺得比起倪老師的那本書來說有條理的多,這么認為可能是因為我的邏輯方式大概是秦那類的,復習起來也省事的多。倪老師(以下簡稱倪)的那本我也買了,只是粗粗的看了兩遍,但是看了學長的總結,我個人認為,兩本書的總體結構甚是不同,對於國關理論的理解也是有很大的不同,我只說幾點吧,如果不對請指教(因為沒仔細看倪的書,而且自己的理解有限)①秦認為三大理論鼎足而立,而倪沒有把它上升到三大理論的高度(秦的看法不一定對,雖然我支持秦,因為是受秦書的影響)②倪認為的三次論戰和秦認為的顯然不同③秦的書內容相對少了些,但是每篇條理清楚,使人容易看懂,而倪的書看起來很費勁,像是一堆資料的堆積,當然整體邏輯是很好的(三次論戰),而且倪的書內容很全面,對於我們掌握三大理論外的知識的幫助顯然要比秦大得多。之所以分析這個是因為給大家說明參考書的用法,秦的書要全看,倪的書看6---9章就可以了(參考決戰零七+浪子阿坤+hg870411的帖子)。
下面說一下我對秦書的復習方法。我把它分為三個部分:
【1】 序+後記。這部分我沒有總結,我想大家在看的時候,也不用背誦,這里主要就是寫了寫作本書的緣由,還有就是對創建中國學派的看法(我不完全同意秦老師的觀點)。老師說過他是鋪路石,我想這正是秦寫作本書的目的吧。(謝謝老師)
【2】 方法篇---8篇。我想大家最好先復習方法論這部分,因為秦就是按照方法論來寫作每篇論文的,所以我們看完方法論後,就會明白每篇文章的條理。我把方法論部分分為兩部分:方法論+實例。其中在方法論這部分我把五篇文章有所整合,總結出五個問題,實例就是三篇文章,每篇文章一個總結。
Ⅰ方法論---5篇
第一個:國際關系研究的分類(國際關系學和中國的國際關系研究)
第二個:國際關系論文的分類(國際關系類論文的設計與撰寫)
第三個:實證主義的研究程序(實證主義與中國的國際關系研究)
第四個:國際關系方法論(第三種方法)
第五個:國際關系研究的方法(國際關系類論文的設計與撰寫+層次分析法與科學的國際關系研究)
Ⅱ實例---3篇
所謂實踐就是用方法論來指導寫論文和研究問題,這里秦寫了三篇文章,我認為是他用實證主義的研究方法來寫作的,也就是說他通過這些文章來告訴大家怎麼應用。這里插一句,秦寫作「霸權體系」時還在美國,深受實證主義的影響,而且他早年是現實主義者,而且我們通過他對三大理論的劃分可以看出來他也深受沃爾茨的體系理論影響,這也是為什麼秦想創建中國學派的宏理論的原因之一,當然秦也是很注意微觀理論和中層理論的,這在他的理論篇有所體現。我認為秦這里過於強調美國的研究方法,而對英國的研究方法的介紹和評判不夠,我覺得是個遺憾,歷史的、哲學的研究方法還是重要的,每種方法都不是萬能的,秦不也說第三種方法嗎,但是對於後一種方法介紹的不夠(這些都是通過對秦的采訪再加上我的理解得出的,如有不準確,請秦老師和同學們諒解)。具體來說就是---霸權體系和地區沖突+霸權體系和國際沖突+國際身份、戰略文化、國家利益這三篇,每篇我都做了單一的總結。
要說的話:今年沒考方法論,但是不代表以後不考,而且學習方法論對於我們理解秦的文章大有裨益,同時我們通過方法論的學習對於我們寫作乃至答題都有好處,嚴格地說,今年也不是沒考方法論,有一題是要分析霸權穩定論的,我就用了秦老師的文章的思路來回答(霸權體系和地區沖突+霸權體系和國際沖突),通過我的成績看來這個答題思路還是可以的。因為時間和精力有限。我覺得大家無論如何要把方法論中第三至第五個問題記住,其餘的可以考後再仔細學習。
【3】 理論篇---14篇。這里我是按照總體介紹+三大理論+其他理論的思路來總結的。
Ⅰ總體介紹---3篇。這里我作了兩個總結。
第一個:權力•制度•文化---三種體系理論(權力•制度•文化)
第二個:現代國際關系理論沿革(西方國際關系學+現代國際關系理論的沿革)
Ⅱ三大理論---8篇。分三部分,九個總結。
第一個:政治現實主義(權利政治與結構選擇)
結構現實主義 (權利政治與結構選擇)
第二個:政治自由主義的思想淵源(自由主義國際關系理論的思想淵源)
新自由制度主義(國際制度與國際合作)
第三個:溫和建構主義(國際政治的社會建構)
第四個:【三大理論的實例或者說延伸】
國際關系中的進程因素---現實主義(國際關系中的進程因素)
多邊主義研究---自由主義(多邊主義研究)
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論---建構主義(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論)
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建構主義(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
Ⅲ其他理論---3篇。分為三部分,三個總結。
第一個:無政府文化與國際暴力(無政府文化與國際暴力)
【這個文章可以和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國際身份、戰略文化、國家利益這兩篇一起復習---個人認為】
第二個:國際政治的心理學研究(國際政治的心理學研究)
第三個:市場經濟、民主體制和種族仇視(市場經濟、民主體制和種族仇視)
要說的話:我是按照適合自己的思路來總結的,大家還是總結出一套自己的東西。
具體來說,我建議大家先把簡明看上一到兩遍,知道講了些什麼,有個總體的了解,然後再按照我總結的名詞解釋(你可以自己有所改動)背誦,背誦的同時一定還要看書,最後就是根據我的總結(先縱在橫)再把大答題背誦下來就可以了,這時大家在腦子里就會有一個自己的知識網路,應對考試就沒問題了。
還有就是我的名詞總結是根據好多個版本總結的,而且裡面還有自己編寫的,所以不是很一致,大家如果有時間和精力的話可以總結一份統一版的。我想大家在總結的時候可以參考一下我的思路,這也是我答題的思路。
思路:背景-----時間+地點+人物
經過-----條約+組織+政策+事件等
成果+意義+影響-----政治+軍事+外交+經濟+國內政治+國際格局
出題:1非洲和拉美大題幾乎沒有,中國大題沒有(外交學可能有)
2美國 蘇聯(俄) 歐洲 亞洲 中東 是重點且每個模塊基本上是一道題
3外院三年內的題很少重復(政治學則有重復),但是三年前的題會有重復
如:2008年 關於德國大題我就沒背 還有紐倫堡審判我也沒被
4考試分析很少,只考知識點的背誦(參見答題思路)
如:復試中的題目比較斯大林和羅斯福的對外政策,初試中不太會考
Ⅱ 求北航考行政管理的學姐學長幫忙 我是跨專業考行管的 希望幫我一把
考試大綱北航研究生院網站有的啊,只要看上面列的參考書目就好了~不用看網上的什麼資料
雖然是跨專業,但行政管理學的門檻是比較低的,認真准備應該沒有不會太難,跨專業的話主要是先了解行管這個專業的整體知識結構,再針對考試強記一些知識點(主要是名詞解釋和簡答),然後能夠靈活運用專業知識去分析問題(論述、材料分析),就差不多啦。要注意的是,北航行管的公共政策那一門考試有可能出一道計算題,社會學統計方法也要准備下, 你本科專業如果有涉及數學的應該就問題不大。
祝成功哈哈~
附北航行管今年的大綱:(明年不知是否有變動,請隨時關注)
712行政管理基礎考試大綱(2012版)
一、考試要求
要求考生較為全面地掌握政治學、管理學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方法、基本技能;了解和熟悉政治學、管理學和行政學的代表人物及其重要思想;能夠運用相關概念、理論和方法分析和解決管理和行政實踐中的問題。
二、考試主要內容
考試范圍為政治學、管理學和行政學的基本概念、思想、理論、方法和技能,要求考生熟練掌握大綱中規定的主要內容,並在理解的基礎上加以靈活運用。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政治基礎:關於政治的科學,民族、國家與政府,個人與憲法,民主主義、極權主義和權威主義,實踐民主:多元主義和精英主義;政治態度:政治意識形態,政治文化,公共輿論;政治互動:政治溝通和大眾傳媒,利益集團,政黨和政黨制度,投票;政治制度:政府的基本結構,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行政與官僚,法律制度和法院;政治行為:公共政策,暴力與革命,國際關系。
(二)管理的本質和涵義;管理思想的演變和發展;組織設計與管理;領導與控制;決策理論與方法;計劃與目標管理;績效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員工激勵;溝通與談判;組織中的群體與團隊管理;組織文化管理;組織環境管理;組織的變革與創新等。
(三)西方公共行政學思想與流派;行政職能;行政權力;行政領導;行政組織;人事行政;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方法;行政效率;機關管理;公共財政;依法行政;行政行為;法制行政;行政責任;行政倫理;現代政府能力;當代中國行政改革;西方國家行政改革的理論背景;典範革命與官僚制典範批判;政府理論創新;修正政策與改革政府;問題與爭論等。
三、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中政治學、管理學與行政學的分值比例為4:5:6。
考試題型主要包括:名詞解釋、簡述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等。
四、考試主要參考書
書名 出版社,版次 作者
《政治科學》第九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美]邁克爾•羅斯金,林震譯
《管理學》(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版 周三多
《公共行政學》(第三版)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7年版 張國慶
《西方公共行政學思想與流派》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8年版 譚功榮
812公共政策分析考試大綱(2012版)
一、 考試題型:名詞解釋、簡答、論述、案例分析
二、考試參考書目:
《政策科學—公共政策分析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陳振明主編,2003年9月第二版。
《社會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學出版社,袁方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版。
《理解公共政策》,[美]托馬斯.R.戴伊,孫彩紅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版。
《公共部門決策理論與方法》,胡象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版。
《公共政策學》,嚴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版。
三、知識要點
第一部分:公共政策的學科知識
公共政策定義,政策研究的淵源及發展,公共政策研究途徑,政策研究組織、公共政策分析的要素及原則;政策工具
第二部分:公共政策的理論知識
政策問題;政策制定;政策執行;政策評價;政策監控;政策周期
另外,要求了解其它公共政策分析模式,如制度主義、漸進主義、精英理論、利益團體理論、公共選擇理論、博弈理論、系統理論、理性模式。
第三部分:公共政策實踐
了解中國當代科技政策、財政稅收政策、教育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社會保障政策、農業政策等政策的基本內容,關注當前政策熱點。
第四部分:社會調查研究方法
社會調查的方法論、科學研究的方法論、實地研究和統計調查的程序;抽樣的主要類型及方法、變數的類型、調查資料的整理方式;訪談法、量表法、問卷法、觀察法等調查資料收集方法;基本的統計知識。
Ⅲ 權利與權益的區別是什麼
權利是法律概念,權益是權利和利益的結合體,定義不同,范圍不同。
1:范圍不同:權益包括權利和利益范圍更廣,而權利只是價值的付出與回報,至於利益是否獲得就未定。
2:定義不同權益指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屬於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權益,屬於債權人的權益叫做債權人權益,權利是指:在所有的社會關系中,任何人一方面應該進行一定的價值付出,另一方面又應該得到一定的價值回報。
3:民法作為私法,可以說就是一部以權利為本位的權利法。從特徵上講,權利是權利主體所享有的利益,利益是權利的主要內容。
5:但這並不等於所有的利益都能表現為權利,比如死者的人格利益。因此,完全用利益來概括權利並不準確,權利是指那些被法律所確認的類型化了的利益。
6:權利是指那些被法律所確認的類型化了的利益。正是因為如此,我國《民法通則》第5條「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保護」的規定中,才採用的權利和利益的概念,而沒有使用民事權利的概念。
7:權益是權利和利益的結合體,是法律概念。合法權益受國家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公民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注意公民在維護合法權益時,要運用法律武器,採用合法方式,而不能用非法方式,否則自己的權益不僅得不到維護,反而使自己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Ⅳ 權益與權利的區別
權益指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力和利益。
權利公民依指法應享有的權力和利益,或者法律關系主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為滿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權能和利益。
權益是有利益的,權利可能有,也可能沒有
權利與權益
民法作為私法,可以說就是一部以權利為本位的權利法。從特徵上講,權利是權利主體所享有的利益,利益是權利的主要內容,但這並不等於所有的利益都能表現為權利,比如死者的人格利益。因此,完全用利益來概括權利並不準確,權利是指那些被法律所確認的類型化了的利益。
參考資料:
我國《民法通則》第5條「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保護」的規定中,才採用的權利和利益的概念,而沒有使用民事權利的概念。
區分權利與利益,在面對侵害死者名譽權等有利益而無權利的案件時,就很容易在理論上找到一條正確的思路,即不意味著不是權利的利益就不能受法律的保護。所以有學者主張在侵權法上對權利採用廣義理解,即包括利益,將那些通過單行特別規定得到保護的法律狀態也視作權利,擴大侵權法上的損害賠償保護的范圍。由於我國民法主要大陸法系影響,將侵權行為法列入傳統債法體系當中,而沒有像英美法系一樣,採取侵權行為法獨立的立法模式,因而,在研究侵權行為時,往往容易忽視權利與權益的區別。
Ⅳ 簡要說明《三國演義》人物形象塑造的類型化手法。
"類型化" 在工具書中的解釋:1、塑造人物形象的一種方法。它以追求和表現事物性質的普遍性觀念為目的,並以觀念直接呈現為手段,排斥個性特徵,使人物形象單一化、概念化. 2、不良文風的一種表現。是概念化、教條主義在創作和文風中的反映。突出地表現在人物塑造上,忽視人物個性和共性的辯證統一、有機結合的典型化原則,而是按照某一標准(如職業、階級、地位等)把人物劃分為某些類型,從某一類型人物的共性出發去演繹、杜撰人物。結果導致文章作品中的人物千人一面,缺乏個性,也缺乏作品應有的典型意圖。 3.類型化是當代文學的一個重要現象,文學類型化有著多方面的動因:一是文學類型化有著傳統的原因;另一原因是電視敘事的類型化和電視敘事作為兒童"元敘事"而導致兒童對類型化文學的接受.此外,文學類型化與大眾文化盛行及文化產業化、文學商品化有關.文學類型化可能導致文學成為模仿寫作和商業化寫作.
一般說來,在日常生活中提及的「戲劇化」就是指普通的瑣事好像是被經過了藝術加工,有了像戲劇一樣的誇張效果的過程。
比方說,A在上課途中,被從未相識的B撞了,而後者成了A未來的夫人。
這樣的事情是現實,但是又似乎浪漫了一些,像是經過藝術加工的小說一樣。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可以說這些事顯得有些「戲劇化」了。
如何分析小說中的人物形象
小說中的人物描寫是為表現人物性格,揭示作品主題思想服務的。閱讀時只有了解了人物描寫的方法和作用,把握人物性格特點,才能深刻理解文章的思想內容。分析人物形象,可以從下列幾方面入手。
1.從分析人物的直接描寫入手。
人物直接描寫(也叫正面描寫),就是通過直接描寫人物的肖像、行動、語言、心理等,揭示人物思想品質和性格特點,反映作品的主題。
肖像描寫(也叫外貌描寫)
它的作用不只在於勾畫出這個人物的外部特徵,而是為了以「形」來傳「神」,因此分析人物外貌可以揭示人物性格特徵。例如《故鄉》中對閏土的描寫:「十一二歲,紫色圓臉,項帶銀圈,有一雙紅活圓實的手,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刺去……」這是一個活潑、勇敢、英俊的少年。而中年閏土卻變成:「身材增加了一倍,臉色灰黃,很深的皺紋,眼睛周圍腫得通紅,頭戴破氈帽,身上只有一件極薄的棉衣,渾身瑟縮著,手提一個紙包和一隻長煙管,手又粗又笨,而且開裂,像是松樹皮了」。這是一個飽經憂患,受盡勞累、飢寒交迫、麻木遲鈍而又自卑的人了。魯迅先生通過閏土的肖像描寫,生動地表現了他性格的巨大變化,從而揭示了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給人民造成了苦難。
行動描寫和語言描寫
人物行動最能體現人物的性格特點。言為心聲,人物的語言也體現著人物的思想性格,例如《范進中舉》中寫胡屠戶的貪婪相:……即便包了兩錠,叫胡屠戶進來,遞與他道:「方才費老爹的心,拿了五千錢來。這六兩多銀子,老爹拿了去」。屠戶把銀子攥在手裡緊緊的,把拳頭舒過來,道:「這個,你且收著。我原是賀你的怎好又拿了去?」范進道:「眼見得我這里還有幾兩銀子,若用完了,再來問老爹討來用。」屠戶連忙把拳頭縮了回去,往腰裡揣……這里通過胡屠戶的語言和動作描寫,暴露了這個市儈嗜錢如命的本性。
心理描寫
分析人物的心理描寫,能很好的揭示人物的內心世界。心理描寫是對人物在一定環境中的思想活動描寫,它往往和外貌、語言、行動交叉在一起。有時描寫了人物的外貌、行動、語言,同時也反映了人物的內心世界。比如,孔乙己買灑時「排出九文大錢」這一動作,正反映了他在短衣幫面前炫耀的心理。
2.從側面描寫人物。
側面描寫,概括地說就是通過其他人物的言行,間接寫主人公。如用有關人物的對話,心理活動,事件敘述等烘托所要描寫的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徵。如《我的叔叔於勒》關於於勒的敘述和結尾景物描寫,都屬於側面描寫。
3.從細節描寫入手。
所謂細節描寫是指對人物的肖像、語言、動作、服飾、神情變化以及事物、環境的細微處進行具體描寫。分析細節描寫,首先要注意細節的真實性,要經得起推敲;其次看是否具有典型意義,看其是否經過精心選擇,巧妙安排。上面提到的《故鄉》一文的肖像描寫和《范進中舉》中的語言、動作描寫,實際也都是出色的細節描寫。
Ⅵ 什麼是外交學\國際關系
外交學專業是研究主權國家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外交行為的實施及其規律的學科。主要研究對象是國家對外行使主權的外交行為和國家實施對外政策的外交實踐經驗。
基本信息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或哲學學士
相近專業:政治學與行政學 國際政治 外交學 思想政治教育 國際政治經濟學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和強烈的愛國心,對國際事務和中國外交有系統全面的了解,有交際和談判的能力,在政治、業務、作風、紀律和語言方面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能在外交和其他外事部門從事實際工作、國際問題研究和教學工作的外交學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外語、外交學和國際政治、法律、經濟知識,接受有關理論、發展歷史和現狀等方面的系統教育。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關於國際關系的基本理論;
2.能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獨立從事工作;
3.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以及與本專業有關的國際法、國際經濟和國際政治等學科的知識;
4.有較強的漢語基本功和寫作能力,以及交際和談判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調研能力,以及從事國際問題研究的初步能力。
主幹課程
主幹學科:政治學
主要課程:外交學、國際關系理論、當代中國外交、國際政治導論、國際關系史、當代國際政治與多邊外交、國際法與國際組織、外國政治制度、宗教與國際政治、談判學等。 現代政治學理論與方法、中國對外關系專題研究、國際組織與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史專題研究、國際關系專題研究、外交學理論與實踐、外交決策研究、外交思想史研究、國際政治與環境外交、中日關系專題研究、美國外交與中美關系、科研方法論、歐洲一體化政治與經濟研究、國際公共關系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參觀訪問、社會調查和實習等,一般安排8周左右。
聯系區別
本專業與國際政治和國際關系專業有著密切的關系,但也有明顯的區別。外交學專業側重於研究國家對外交往的實踐活動,具有強烈的應用性和實踐性。外交學專業的研究領域包括一般外交學理論與實踐和具體國家外交政策兩個方面。在理論方面,研究外交的本質、目標和類型,不同外交理論與和範式的比較,一般對外決策理論和模式等;在實踐方面,主要研究外交史、外交手段和技巧、外交禮儀和規范、具體國家的外交政策外交行為分析等。
研究方向
外交學理論與實踐;中國對外關系與對外政策;主要國家對外關系與外交決策研究;多邊外交;公眾外交;經濟外交等。
本專業畢業生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較寬的知識面、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社會活動能力和國際交往能力,主要在各級黨政機關、外事部門、新聞單位和教學科研機構從事外事外交、政策研究、對外宣傳、國際新聞采編、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Ⅶ 公共關系與公共關系學的區別是什麼公共關系學的學科性質是什麼
1、公共關系在學科分類屬於管理學,是可以作為二級學科設立的。在一些學院公共關系學屬於管理學專業,也有學院為二級學科,設立為公共關系專業。
2、專業介紹
公共關系學指以公共關系的客觀現象和活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綜合性的應用學科,是研究組織與公眾之間傳播與溝通的行為、規律和方法的一門學科。
3、實踐教學
管理學基礎、公共關系原理、公共關系實務、公共關系調查與策劃、公關語言藝術、公關心理學、公關禮儀、公關策劃及實施、社會調查、課程實訓、綜合實習、畢業實習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4、培養目標
培養具備社會調查、策劃咨詢、形象設計、溝通協調、組織管理等能力,並具有較強社會交往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Ⅷ 政治學學什麼
政治學是一門以研究政治行為、政治體制以及政治相關領域為主的社會科學學科。狹義的政治學研究國家的活動、形式和關系及其發展規律;廣義的政治學研究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公共權力的活動、形式和關系及其發展規律。
現代政治學注重研究政治主體和現實政治問題,如政治制度、國家法律、政治行為、政治決策、政治合法性、政治心理等。
「 19世紀思想史的首要標志,就在於知識的學科化和專業化,即創立了以生產新知識、培養知識創造者為宗旨的永久性制度結構。19世紀創造了個制度結構……盡管社會科學內部分化的基礎早在19世紀上半葉就已經明確形成,然而,只是在1850到1914年間,從社會科學學科結構中反映出來的思想多樣化,才以我們今日所知的形式在主要大學里得到承認。」
不僅社會科學的所有學科,還有自然科學,知識的學科化和專業化,都是19世紀產物。它打掉了人們心目中對這門學科專業化和分化的神聖性的看法。人類有理性地思考自然和社會幾千年,到了19世紀開始,實證的、追求普遍價值的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 )形成了五個領域,即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和人類學。也有三個始終未能成為社會科學主要組成部分的學科,就是地理學,心理學和法學。
到了20世紀,歷史學和人類學和地理學,最終將殘存於它們內部的早期普遍化傳統徹底邊緣化了,也就是歷史學、人類學和地理學放棄了追求普遍化的一種努力,或者是追求普遍化的努力在這些學科內部稍微地邊緣化了。因此就構成了社會科學的三個核心學科,一個是社會學,一個是經濟學,一個政治學。這三個核心學科是以國家為中軸的三位一體,從而鞏固它作為核心社會科學,也就是以研究普遍規律為主旨的地位。
社會科學的三個核心學科,政治學是研究以公共權力為中心的政治關系、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行為的內容和規律,經濟學是研究市場、宏觀經濟理論、宏觀經濟政策和宏觀經濟計量模型等,社會學是研究個人與社會的關系、社會結構和社會變遷等方面的問題為主。
1880年10月,在美國成立了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研究院,開始培養政治學博士,和進行具有學科意義的政治學研究,大多數學者都以此作為現代政治學學科獨立的標准。1886年美國創立了一個《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政治學季刊)。1903 年政治學學會創立。不久,非常重要的《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美國政治學評論)創刊,至此現代意義的政治學大體形成。
Ⅸ 權利和權益的區別
1、定義不同
權利一般是指法律賦予人實現其利益的一種力量。
權益指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所說權益。
權益也指會計學上指資產。屬於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權益,屬於債權人的權益叫做債權人權益。兩者總稱為權益。
2、應用場所不同
權利在家庭、社會、國家、國際關系中隱含或明示的最廣泛,最實際的一個內容。
權益在企業、社會中應用廣泛。
(9)類型化方法與國際關系研究設計擴展閱讀:
指公民依法應享有的權力和利益,或者法律關系主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為滿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權能和利益。權利是一個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賦予人們的權力和利益,即自身擁有的維護利益之權。
它表現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作出一定的行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應的行為。
權利:是指法律賦予人實現其利益的一種力量。與義務相對應,法學的基本范疇之一,人權概念的核心詞,法律規范的關鍵詞。在家庭、社會、國家、國際關系中隱含或明示的最廣泛、最實際的一個內容。
從通常的角度看,權利是法律賦予權利主體作為或不作為的許可、認定及保障。
權利通常包含權能和利益的兩個方面。權能是指權利能夠得以實現的可能性,它並不要求權利的絕對實現,只是表明權利具有實現的現實可能;利益則是權利的另一主要表現形式,是權能現實化的結果。權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現實性。
也可以說權能是可以實現但未實現的利益;利益是被實現了的權能。因此,權利有著應然權利和實然權利之分。
Ⅹ 論文:關於道德與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
(一)公序良俗的概念及其主要內容。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合稱。在德國的有關判例中,公序良俗被表述為「一切公平和正義的思想者之禮儀感。」12 「公序良俗」包括「公序」和「良俗」兩個方面的內容。公序即公共秩序,指國家社會的一般利益,而良俗,即善良風俗,學界一般認為系指為社會、國家的存在和發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是特定社會所尊重的起碼的倫理要求。史尚寬先生指出,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大部分同其范圍,而且有時明為區別,亦甚困難。唯一者自外部的社會秩序方面言之,一者自內部的道德觀念言之,同系以社會國家健全的發展為目標,而使障害此發展之一切法律行為悉為無效。然善良風俗與公共秩序亦非完全一致,有不違反善良風俗而違反公共秩序者,亦有不違反公共秩序而違背善良風俗者。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其主要功能在於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最先對公序良俗作出規定的是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該法典第6條規定:「個人不得以特別約定違反有關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法律。」此後德國、日本等國及我國台灣地區民法典都對公序良俗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我國《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這里的社會公德和社會經濟秩序也有公序良俗的含義。
按照大多數國家的慣例,公序和良俗的衡量標准都可以歸結為「社會妥當性」 或「社會的正當性」原則,而且在實踐中也沒有對其加以區別。但公序與良俗在價值取向上和調整方式上仍是存在差異的。第一,二者的立法基點不同。一般認為「公序」是以國家的社會秩序為著眼點,而「良俗」則是以社會道德為著眼點的。第二,二者的規范內容不同。「公序」通常與強制性規范或強制性法律秩序相等同,而「良俗」的主要作用乃在於維持社會的道德規范。第三,二者的作用范圍有所不同。以前比較注重對「良俗」問題的關注,將良俗所追求的「社會妥當性」或「社會正當性」作為公序良俗的主要內容,而現代國家更加註重對「公序」的法律調整,其原因在於公序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更為直接、作用更為明顯。
對公序良俗可以按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按其表現形態的不同可分為法規型與裁判型;按其實現目的的不同可分為基本權利保護型與政策實現型。(1)法規型與裁判型。關於「公序」的法規型是勿庸置疑的,而問題是否存在裁判型「公序」。有的觀點將「公序」與強制性規范相等同,這種見解有失偏頗。公序雖然主要存在於直接法律規定中,但也不排除有裁判型公序的存在。與此相同,在「良俗」中也同樣存在兩種形態。比如:雖然賣淫、賭博等與「良俗」相關,但由於對這些行為都存在有刑罰內容的法規,因此可以說它們屬於法規型。(2)基本權利保護型與政策實現型。「公序」主要屬於基本權利保護型,但也存在政策實現型的公序。關於「良俗」的基本權利保護型是沒有什麼可爭議的。其理由有二:第一,如果將社會中的「良俗」作為正當的道德規范來理解的話,正好可以說是由於與基本權利保護相關的道德規范的存在的原因。比如:可以說正是「勿殺人」、「勿盜竊」等這些根本性道德規范等,處於保護他人的生命權、財產權等基本權的位置之上。第二,社會中,不是所有的正當的道德規范都可以成為「良俗」,這一點非常重要。根據日本學者的觀點,這些道德規范是否成為「良俗」,只能由日本民法第90條的立法目的所決定。?因此,如果認為民法第90條自身的規定是以實現一定公共政策為目的、那麼,作為「良俗」所應該考慮的某種內容,就應該作為實現政策目的而發揮著作用。其中禁止賣淫、賭博等就是比較典型的例子。公序良俗原則作為現代民法的一項重要法律原則,在確保國家一般利益、社會道德秩序以及協調各種利益沖突,維護社會正義、保護弱者等許多方面都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對社會實質公平和實質平等的價值追求和價值選擇1,是社會對個人自由的一種制度化和理性化的限制和約束,也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有力捍衛。因為按照傳統的觀點,在民法的制度框架下,只涉及私人權利,沒有也不應當有一個高於私主體之上的主體,也沒有把眾多利益匯集起成公共利益的制度和程序。而公序良俗原則正好彌補了這一缺陷,通過使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為無效而把契約自由、個人自治限制在社會的一般利益和一般的道德觀念的框架內。三、 我國公序良俗的制度設計
(一) 關於公序良俗的判斷標准。一般認為,公序良俗要評判的並不是當事人的行為,而是當事人所從事的法律行為。因此即使當事人所從事的行為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但其所從事的法律行為卻可能是有效的。反之,即使當事人是善意的,只要該法律行為的後果表現為不能為社會所接受,該法律行為也可能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例如在德國有一個著名判例:一位妻子提起離婚訴訟,在其丈夫作出下列承諾後,妻子撤回她的訴訟:「丈夫承擔在今後不單獨進行業務旅行或娛樂履行的義務。」此項承雖然旨在防止丈夫實施有害於婚姻的進一步行為,以維護婚姻,在道德上是無可厚非的,但法院卻認為這一承諾違反了公序良俗,其原因在於:對丈夫的行動自由作出這樣的限制,違背了婚姻的道德本質。32
為了將公序良俗原則與誠實信用原則區別開來,應將善良風俗概念限定在非交易道德的范圍內,從而與作為市場交易的道德准則的誠實信用原則各司其職。與誠實信用原則相仿,公序良俗原則具有填補法律漏洞的功效。這是因為公序良俗原則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因素,具有極大的靈活性,一旦人民法院在司法審判實踐中遇到立法當時未能預見到的一些擾亂社會秩序、有違社會公德的行為,而又缺乏相應的禁止性規定時,可直接適用公序良俗原則認定該行為無效。德國民法典第138條、法國民法典第6條、日本民法典第90條、我國台灣地區民法第2條、第17條和第36條以及我國民法通則第7條,都對此作了明確規定,違反公序良俗的契約或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違反公序良俗的衡量基準。根據外國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和我國的具體實際,我國的公序良俗制度應由兩個組成部分構成:一部分是法律的原則性規定,即通過民法典以民法基本原則的形式對公序良俗的法律適用要求作出明確界定。對這部分公序良俗的內容必須在司法實踐中通過判例加以類型化,即必須根據公序良俗法律原則規定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加以具體適用。這部分內容主要適用於良俗的行為。另一部分是通過單行民事法規(即實體法)的形式,對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進行明確界定。這些法律主要包括廣告法、商標法、版權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這部分內容主要適用於違反公序的行為。由於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具有相當的道德評價性和明顯的不確定性,因此對公序良俗雖然可以通過立法的形式加以細化,但仍需要通過司法實踐進行具體化和類型化。對於我國違反公序良俗的類型,梁慧星先生曾將其歸納為10種?。這種歸納基本上囊括了我國違反公序良俗的主要形式,但仍有所不足:一是沒有涵蓋完所有的違反公序良俗的類型;二是將某些並不一定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概括進去值得商榷,如違反消費者保護和違反勞動保護的行為。我們認為,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應首先區分為違反公序和違反良俗兩個部分。其中違反公序的行為主要應包括:(1)違反國家安全、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例如,以從事違法行為為標的的合同、非法買賣合同、助逃合同、避稅合同等。(2)限制經濟自由的合同。比如聯合定價協議、禁止競爭合同等。(3)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正當競爭」一詞最早見於1883年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該公約規定:凡在工商活動中違反誠實經營的競爭行為即構成不正當競爭。在我國違反誠實經營,採取欺詐、虛偽等手段從事的競爭行為都構成不正當競爭。如假冒行為、偽造行為、引誘他人違約的合同。(4)壟斷行為。根據日本《關於禁止私人壟斷及確保公正交易的法律》第2條(定義)第5款的規定:所謂壟斷,是指事業者不論單獨或利用與其他事業者的結合、通謀以及其他任何方法,排除或控制其他事業者的事業活動,違反公共利益,實際上限制一定交易領域內的競爭的行為。(5)暴利行為。即通過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牟取暴利的行為。如高利貸、信用暴利、銷售暴利、銷售暴利等。(6)賭博行為。所謂「賭博」,是指以偶然之輸贏,定財物得喪之行為。對於此種行為,我國最早也可見於民法第一次草案第855條第一項之規定:「博戲或賭事不能發生債務,但因博戲或賭事已給付者,其後不得請求返還。」雖說現行民法就此缺乏任何明文規定,惟學者通說則認為,賭博系法令禁止之行為;因賭博而生之債之關系乃自然債務,並無請求權,即所謂「賭債非債」;清償賭債系因不法原因而為之給付,依法不得請求返還;賭債更改為金錢借貸債務,系脫法行為,仍不能因而取得請求權;因賭債而出具之借用證或擔保品,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應屬無效,且因系不法原因之給付而不得請求返還。另外賭債是不能利用法院的判決也就是公權力使其實現的,所以只是一種自然債務。對違反公序應以確認無效為立法基點。而違反良俗的行為主要包括:(1)反人倫和有違正義的行為。如夫妻分居協議、對未成年人或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繼承權的剝奪行為,以人的某些器官、組織、資源、形象等為標的行為。比較典型的如買賣人乳行為?和買賣精卵行為?等。因為這種行為背離了包括人類在道德名義下曾經有過的羞恥之心、負罪之感、自省之德及由此而產生的對人類行為的價值評判。(2)有損人格尊嚴的行為。例如,過分限制人身自由的勞動契約;以債務人人身為抵押的約款;強制債務人在債主家作奴僕以抵償債務的約款;以人身或人格為標的的買賣行為11等。(3)非良心交易行為。包括乘人之危的行為、顯失公平的行為、欺詐行為、意思表示心中保留的行為、虛假陳述和不實表示行為等。(4)危害家庭關系的行為。例如,約定父母與子女別居的協議;約定夫妻將來別居的協議;約定斷絕親子關系的協議;婚姻關系中的違約金約款等。新出現的代替他人懷孕的所謂「代理母」協議,以及代理母仲介協會等,亦屬此類型。33(5)違反道德風俗的行為。主要包括給人以不正當聯想或對人的心靈帶來不健康影響的行為。如故意裝扮成漢奸的經營行為12、將國恥紀念日作為賣點的行為13;殘忍的動物搏殺游戲、虐待同類或虐待動物的行為、虐食行為等14;有色情色彩或有其他不健康色彩的廣告行為15,上海市就曾查處過類似的廣告16;以及與性有關的廣告行為,即「邊緣性廣告」。比較典型的是性用品廣告、治療性疾病廣告、避孕葯和避孕套廣告等。17(6)有傷風化的行為。所謂「風化」,根據《古漢語大詞典》的解釋,一為「風教、風氣」。《詩?幽風?七月序》:「周公遭變,故陳後稷先公風化之所由。」《後漢書?第五倫傳》:「光武承王莽之餘,頗以嚴猛為政,後代因之,遂成風化。」二指「風俗」。明陶宗儀《輟耕錄廉使長厚》:「此亦厚風化之一端,故記之。」三是指「社會上公認的道德規范」。34至遲在《漢書》中,我們就可以看到「以風化天下」(《禮樂志》)或「既傷風化」(《韓延壽傳》)這樣的話,既可作動詞,也可作名詞。後者化為「有傷風化」這一成語,通常指對社會風俗、教化產生不良的影響,並多用於指責男女關系不正常。35至今仍在現代漢語中使用。現在所說的「風化」,通常包含兩方面意思:一方面是指風俗教化,指道德的社會規范,不能違背,比如說「有傷風化」。另一方面,它又跟性、男女關系相關連,既有符合常理的,也有違背常理的,包括當時的社會規范、特例,各個階層的狀況。所謂某個社會、某個時期的風化,通常總是當時的統治階級所宣示的性道德、所主張的性觀念。《歐洲風化史》的作者愛德華?傅克斯認為:「每個時代的風化行為、風化觀念、規范並制約性生活的種種規定,最典型最鮮明地表現了各該時代的精神。每個歷史時期、每個民族和每個階級的本質都在其中得到最真切的反映。性生活以其成千上萬的輻射,揭示了生活的重要規律、基本規律。」36那些不符合當下風化的行為,主動或被迫沖破當下風化的行為,通常被稱為「有傷風化」。主要包括不當性行為、賣淫行為,營利性陪伺行為等。(7)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職業道德,是指從事一定職業的人在履行職業職責的過程中應遵循的特定職業思想、行為准則和規范。它是一般社會道德在特定的職業活動中的體現,但同時又突出了在特定職業領域內特殊的道德要求。它既是對本行業人員在職業生活中行為的准則要求,又是本行業人員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和義務。法律上所講的有違公序良俗的職業道德主要適用於律師、會計師、稅務顧問、教師和醫生等。如律師必須忠於法律,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依法執業;必須誠實信用、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必須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當事人的隱私等。老師的職業道德要求其穿著舉止應溫文爾雅,打扮更應當得體,例如女教師裙子不能超短、衣衫不能吊帶,男教師不能穿短褲、背心、拖鞋進教室,這應當是約定俗成的基本原則和教師的基本行為規范。18
(三)違反公序良俗的法律後果。對於違反公序良俗的法律後果,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法律規定。1804年的《拿破崙法典》雖然在總體上接受契約自由的原則,但仍把遵守公序良俗作為從事民事行為的基本要求,其第6條規定:「個人不得以特別約定違反有關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法律。」在1967年頒布的《關於補充民法典中國際私法規范的立法草案》中又將這一原則擴大到涉外領域,在總則中規定:「任何明顯與國際關系中所理解的公共秩序不相容的外國法律不得在法國適用」。日本對公序良俗的法律規定採取的是雙重立法體例: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是無效行為,對此日本民法典第90條(公序良俗)規定:「以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事項為標的的法律行為,為無效。」對於符合公序良俗或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則依法確認其行為效力,對此日本民法典第91條(任意規定與意思表示)規定:「法律行為的當事人,表示了與法令中無關公共秩序的規定相異的意思時,則從其意思。」第92條(習慣)規定:「有與法令中無關公共秩序的規定相異的習慣,如果可以認定法律行為當事人有依該習慣的意思時,則從其習慣。」在德國法中,對公序良俗的違反如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德國民法典第826條規定:以違反善良風俗之方法對他人故意施加損害之人,對受害人負有賠償損害之義務。我國台灣地區現行法律中對公序良俗的規定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憲法層面,主要側重於對不違反公序良俗行為或權利的憲法保護,其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護。」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第二個層面是民法層面,又具體包括幾個方面的規定:一是將是否符合公序良俗作為民事習慣適用的依據和判斷民事行為有效與否的標准,對此台灣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第2條規定:「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第17條規定:拋棄。自由之限制,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二是規定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無效,對此台灣民法第72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三是對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的民事行為具體設定了相應的法律後果。對此台灣民法典第36條規定:」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系人之請求,宣告解散。「184條第一款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對於我國的立法,可適當借鑒台灣地區的立法經驗,從要求和處理兩個方面進行規定,即在未來民法典中明確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和民事權利的行使以不違背公序良俗者為限;同時規定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為無效或其權利不受法律保護。
由於公序良俗涉及到立法和司法兩個方面,並且主要存在於個案的具體法律適用中,在此種情況下法官自由裁量權的作用就顯得非常重要。因此除了要加強這方面的立法之外,還要培養法官尊從公序良俗的法律意識,將審判活動作為提升社會文明和社會道德水平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