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原料葯分析方法學驗證方案
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
一、概述保證葯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是葯品研發和評價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其中,對葯品進行質量控制是保證葯品安全有效的基礎和前提。為達到控制質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層面來控制葯品質量,也就是說要對葯物進行多個項目測試,來全面考察葯品質量。一般地,每一測試項目可選用不同的分析方法,為使測試結果准確、可靠,必須對所採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學性、准確性和可行性進行驗證,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測試項目的目的和要求,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對方法進行驗證。方法驗證的目的是判斷採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從本質上講,方法驗證就是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預先設置一定的驗證內容,並通過設計合理的試驗來驗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檢測項目的要求。方法驗證在分析方法建立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並成為質量研究和質量控制的組成部分。只有經過驗證的分析方法才能用於控制葯品質量,因此方法驗證是制訂質量標準的基礎。方法驗證是葯物研究過程中的重要內容。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本指導原則主要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本原則與其他相關技術指導原則一起構成較完整的質量控制指導原則。隨著我國新葯研發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方法驗證的認識也會不斷深入,本指導原則將會逐步完善和修訂。由於生物製品和中葯的特殊性,本原則主要適用於化學葯品。二、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原則上每個檢測項目採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進行方法驗證。方法驗證的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結合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確定。同一分析方法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會有不同的驗證要求。例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用於制劑的鑒別和雜質定量試驗應進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驗證,前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而後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准確度、定量限。三、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一)需要驗證的檢測項目檢測項目是為控制葯品質量,保證安全有效而設定的測試項目。根據檢測項目的設定目的和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指導原則將需驗證的檢測項目分為鑒別、雜質檢查(限度試驗、定量試驗)、定量測定(含量測定、溶出度、釋放度等)、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鑒別的目的在於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標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質,用於鑒別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較強的專屬性。雜質檢查主要用於控制主成分以外的雜質,如有機雜質、無機雜質等。雜質檢查可分為限度試驗和定量試驗兩種情況。用於限度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側重專屬性和檢測限。用於定量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強調專屬性、准確度和定量限。定量測定包括含量測定、制劑的溶出度測定等,由於此類項目對准確性要求較高,故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專屬性、准確度和線性。其他特定檢測項目包括粒徑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等,由於這些檢測項目的要求與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等有所不同,對於這些項目的分析方法驗證應有不同的要求。(二)分析方法本指導原則所指分析方法是為完成上述各檢測項目而設定和建立的測試方法,一般包括分析方法原理、儀器及儀器參數、試劑、系統適用性試驗、供試品溶液制備、對照品溶液制備、測定、計算及測試結果的報告等。測試方法可採用化學分析方法和儀器分析方法。這些方法各有特點,同一測試方法可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但驗證內容可不相同。(三)驗證內容驗證內容包括方法的專屬性、線性、范圍、准確度、精密度、檢測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統適用性等。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一)專屬性專屬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雜質、降解物、輔料等)可能存在下,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正確鑒定、檢出被分析物質的特性。通常,鑒別、雜質檢查、含量測定方法中均應考察其專屬性。如採用的方法不夠專屬,應採用多個方法予以補充。1、鑒別反應鑒別試驗應確證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徵。專屬性試驗要求證明能與可能共存的物質或結構相似化合物區分,需確證含被分析物的供試品呈正反應,而不含被測成分的陰性對照呈負反應,結構相似或組分中的有關化合物也應呈負反應。2、雜質檢查 作為純度檢查,所採用的分析方法應確保可檢出被分析物中雜質的含量,如有關物質、重金屬、有機溶劑等。因此雜質檢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專屬性。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可向供試品中加入一定量的雜質,證明雜質與共存物質能得到分離和檢出,並具適當的准確度與精密度。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專屬性可通過與另一種已證明合理但分離或檢測原理不同、或具較強分辨能力的方法進行結果比較來確定。或將供試品用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的方法進行破壞(制劑應考慮輔料的影響),比較破壞前後檢出的雜質個數和量。必要時可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和質譜檢測,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3、含量測定含量測定目的是得到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價的准確結果。 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對於主成分含量測定可在供試品中加入雜質或輔料,考察測定結果是否受干擾,並與未加雜質和輔料的供試品比較測定結果。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可採用另一個經驗證了的或葯典方法進行比較,比對兩種方法測定的結果。也可採用破壞性試驗(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雜質或降解產物的試樣,用兩種方法進行含量測定比較測定結果。必要時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證明含量測定成分的色譜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二)線性線性系指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檢測結果與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濃度(量)直接呈線性關系的程度。線性是定量測定的基礎,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如雜質定量試驗和含量測定均需要驗證線性。應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測定線性關系。可用一貯備液經精密稀釋,或分別精密稱樣,制備一系列被測物質濃度系列進行測定,至少制備5個濃度。以測得的響應信號作為被測物濃度的函數作圖,觀察是否呈線性,用最小二乘法進行線性回歸。必要時,響應信號可經數學轉換,再進行線性回歸計算,並說明依據。(三)范圍范圍系指能夠達到一定的准確度、精密度和線性,測試方法適用的試樣中被分析物的高低限濃度或量的區間。范圍是規定值,在試驗研究開始前應確定驗證的范圍和試驗方法。可以採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配製成不同的濃度,按照相應的測定方法進行試驗。范圍通常用與分析方法的測試結果相同的單位(如百分濃度)表達。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對范圍進行驗證,如含量測定、含量均勻度、溶出度或釋放度、雜質定量試驗等。范圍應根據劑型和(或)檢測項目的要求確定。1、含量測定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80%~100%或更寬。2、制劑含量均勻度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70%~130%。根據劑型特點,如氣霧劑、噴霧劑,必要時,范圍可適當放寬。3、溶出度或釋放度對於溶出度,范圍應為限度的±20%;如規定限度范圍,則應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對於釋放度,如規定限度范圍為,從1小時後為20%至24小時後為90%,則驗證范圍應為0~110%。4、雜質雜質測定時,范圍應根據初步實測結果,擬訂出規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測定與雜質檢查同時測定,用面積歸一化法,則線性范圍應為雜質規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四)准確度准確度系指用該方法測定的結果與真實值或認可的參考值之間接近的程度。有時也稱真實度。一定的准確度為定量測定的必要條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驗證准確度,如含量測定、雜質定量試驗等。准確度應在規定的范圍內建立,對於制劑一般以回收率試驗來進行驗證。試驗設計需考慮在規定范圍內,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即測定9次,報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測定結果平均值與真實值之差及其可信限。1、含量測定原料葯可用已知純度的對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進行測定,或用本法所得結果與已建立准確度的另一方法測定的結果進行比較。制劑可用含已知量被測物的各組分混合物進行測定。如不能得到制劑的全部組分,可向制劑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測物進行測定,必要時,與另一個已建立准確度的方法比較結果。2、雜質定量試驗雜質的定量試驗可向原料葯或制劑中加入已知量雜質進行測定。如果不能得到雜質,可用本法測定結果與另一成熟的方法進行比較,如葯典方法或經過驗證的方法。如不能測得雜質的相對響應因子,可在線測定雜質的相關數據,如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器測定紫外光譜,當雜質的光譜與主成分的光譜相似,則可採用原料葯的響應因子近似計算雜質含量(自身對照法)。並應明確單個雜質和雜質總量相當於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積比(%)。(五)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規定的測試條件下,同一均質供試品,經多次取樣進行一系列檢測所得結果之間的接近程度(離散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用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時,取樣測定次數應至少6次。精密度可以從三個層次考察:重復性、中間精密度、重現性。1、重復性重復性系指在同樣的操作條件下,在較短時間間隔內,由同一分析人員測定所得結果的精密度。重復性測定可在規定范圍內,至少用9次測定結果進行評價,如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或100%的濃度水平,用至少測定6次的結果進行評價。2、中間精密度中間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實驗室,由於實驗室內部條件改變,如時間、分析人員、儀器設備、測定結果的精密度。驗證設計方案中的變動因素一般為日期、分析人員、設備。3、重現性指不同實驗室之間不同分析人員測定結果的精密度。當分析方法將被法定標准採用時,應進行重現性試驗。(六)檢測限檢測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檢測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確定量。該驗證指標的意義在於考察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檢測能力。因此對雜質限度試驗,需證明方法具有足夠低的檢測限,以保證檢出需控制的雜質。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檢測限的測定是通過對一系列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並以能准確、可靠檢測被測物的最小量或最低濃度來建立。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為3: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確定檢測限。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檢測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檢測限。(七)定量限定量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定量測定的最低量,其測定結果應具有一定的准確度和精密度。定量限體現了分析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定量檢測能力。雜質定量試驗,需考察方法的定量限,以保證含量很少的雜質能夠被准確測出。常用信噪比法確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為10: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進行確定。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定量限一般通過對一系列含有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在准確度和精密度都符合要求的情況下,來確定被測物能被定量的最小量。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出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可信噪比為10:1。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定量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定量限。 (八)耐用性耐用性系指測定條件發生小的變動時,測定結果不受影響的承受程度。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對於可變試驗因素的抗干擾能力。開始研究分析方法時,就應考慮其耐用性。如果測試條件要求苛刻,則建議在方法中予以寫明。典型的變動因素包括:液相色譜法中流動相的組成、流速和pH值、不同廠牌或不同批號的同類型色譜柱、柱溫等。氣相色譜法中載氣及流速、不同廠牌或批號的色譜柱、固定相、擔體、柱溫、進樣口和檢測器溫度等。經試驗,應說明小的變動能否符合系統適用性試驗要求,以確保方法有效。(九)系統適用性試驗對一些儀器分析方法,在進行方法驗證時,有必要將分析設備、電子儀器與實驗操作、測試樣品等一起當作完整的系統進行評估。系統適用性便是對整個系統進行評估的指標。系統適用性試驗參數的設置需根據被驗證方法類型而定。色譜方法對分析設備、電子儀器的依賴程度較高,因此所有色譜方法均應進行該指標驗證,並將系統適用性作為分析方法的組成部分。具體驗證參數和方法參考中國葯典有關規定。五、方法再驗證在某些情況下,如原料葯合成工藝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等,均有必要對分析方法再次進行全面或部分驗證,以保證分析方法可靠,這一過程稱為方法再驗證。再驗證原則:根據改變的程度進行相應的再驗證。當原料葯合成工藝發生改變時,可能引入新的雜質,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的專屬性就需要再進行驗證,以證明有關物質檢查方法能夠檢測新引入的雜質,且新引入的雜質對主成份的含量測定應無干擾。當制劑的處方組成改變、輔料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鑒別的專屬性、溶出度和含量測定的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鑒別、含量測定方法再驗證。當原料葯產地來源發生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雜質檢查和含量測定的專屬性和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進行再驗證。當質量標准中某一項目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含量時,檢測波長發生改變,則需要重新進行檢測限、專屬性、准確度、精密度、線性等內容的驗證,證明修訂後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樣,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質量研究中,基於申報的原料葯合成工藝、制劑處方中的輔料等一般無法保證與已上市葯品的一致性,需對質量標准中部分項目進行方法的再驗證。方法再驗證是對分析方法的完善過程,應根據實際改變情況進行再驗證,從而保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對於方法驗證,有以下幾個方面值得關注。(一)有關方法驗證評價的一般考慮總體上,方法驗證應圍繞驗證目的和一般原則來進行,方法驗證內容的選擇和試驗設計方案應系統、合理,驗證過程應規范嚴謹。並非每個檢測項目的分析方法都需進行所有內容的驗證,但同時也要注意驗證內容應充分,足以證明採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雜質限度試驗一般需要驗證專屬性和檢測限,而對於精密度、線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則一般不需要進行驗證。(二)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系統性方法驗證內容之間相互關聯,是一個整體。因此不論從研發角度還是評價角度,方法驗證均注重整體性和系統性。例如,對於鑒別項目所需要的專屬性,一般一種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鑒別被分析物,此時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強鑒別項目的整體專屬性。在方法驗證內容之間也存在較多的關聯性,可以相互補充。如原料葯含量測定採用容量分析法時,由於方法本身原因,專屬性略差,但假如在雜質檢測時採用了專屬性較強的色譜法,則一般認為整個檢測方法也具有較強的專屬性。總之,由於實際情況較復雜,在方法驗證過程中,不提倡教條地去進行方法驗證。此外,越來越多的新方法不斷被用於質量控制中,對於這些方法如何進行驗證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不能照搬本指導原則。七、參考文獻1.FDA.Guidance for Instry:analytical proce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s documentation(Draft), 2000.8。2.ICH Q2A.Tes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3.ICH Q2B.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Methodology4.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八、著者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課題研究組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起草說明
一、背景資料關於方法驗證,美國、歐盟等葯政管理當局出台了相關指導性文件,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了闡述和規定[1-3],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亦收載了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內容[4]。為葯品研發和注冊申請提供技術指導。但目前我國葯物研究中,在質量研究部分,方法學驗證方面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方法驗證設計不科學、驗證不充分、試驗過程不規范、驗證數據不合理、忽視方法再驗證等。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之一是,已有的國內外指導原則主要告知研發者如何做,卻較少闡述深層次的原因,研發者在葯物研究時往往不知技術要求背後深層次的原因。針對這種情況,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希望能對研發提供技術參考。二、本指導原則內容設置的考慮本指導原則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內容編排上,先闡述方法驗證的一般規律和基本要素,然後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闡述,以對一般規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對方法驗證的評價體現了葯物研究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符合葯物研究規律,希望從評價角度給研發者以有益的啟示。三、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該部分內容重點闡述對方法驗證的一般認識和原則要求。強調驗證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同時考慮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來進行。根據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文將檢測項目分成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簡要敘述了各自特點及對方法驗證的要求。本文所採取的分類方式是參考了FDA有關指導原則[1]的分類,經重慶會議討論後確定。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此部分內容以驗證內容為主線,明確各驗證內容的含義,根據檢測項目的不同類型和要求,具體闡述方法驗證的試驗設計思路。此部分主要內容參考了國內外有關文獻[1-4],並結合了實際情況加以制訂。五、關於方法再驗證在實際審評工作中,該方面遇到了較多的問題,因此單列一節,希望引起研發企業的重視。原料葯的合成路線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已有國家標准葯品如何進行方法驗證的問題;檢測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本節以上述情況舉例說明如何進行方法再驗證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此部分內容主要闡述了評價方法驗證的基本觀點,注重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綜合性。也希望通過該部分撰寫啟發研發企業系統地進行方法驗證。七、與其他指導原則的關聯性問題本指導原則與質量標准建立、有機溶劑研究、雜質研究等相關指導原則具有相關性,不應孤立地看待本指導原則。
Ⅱ 實驗中樣品的回收率怎麼計算
加入已知濃度A的待測物質,用該方法測定其濃度值B,回收率=(A/B)×100%.註:已知濃度A應在該檢測方法的可以檢測濃度范圍內。
加標回收率,一般是測定樣品中待測物質的濃度為C;再取另一份樣品,加入定量待測物質(定量加入待測物質的理論濃度為E)(加入待測物質的量最好與樣品中待測物質的量一樣)測定其濃度為D,加標回收率=((D-C)/E)×100%
絕對回收率
絕對回收率因為不論是生物基質還是制劑輔料中的葯物,經過樣品處理都有一定的損失。作為一個分析方法,絕對回收率一般要求大於50%才行。它是在空白基質中定量加入葯物,經處理後與標准品的比值。標准品為流動相直接稀釋而來,而不是同樣品一樣處理。
空白加標回收:在沒有被測物質的空白樣品基質中加入定量的標准物質,按樣品的處理步驟分析,得到的結果與理論值的比值即為空白加標回收率。
樣品加標回收:相同的樣品取兩份,其中一份加入定量的待測成分標准物質;兩份同時按相同的分析步驟分析,加標的一份所得的結果減去未加標一份所得的結果,其差值同加入標准物質的理論值之比即為樣品加標回收率。
Ⅲ 擬合溶出度參數的方法有哪些。
溶出度的擬合工作只有釋放模型的擬合,不存在其它參數的擬合。溶出曲線都是用最小二乘法擬合的,一般在EXCELL中根據模型轉換一下參數,再用直線回歸擬合就可以了。
Ⅳ 會有差異,那麼溶出度方法學驗證能否只做一個規格的
基本上都是哪些內容:系統適用性、專屬性、進樣精密度、線性、檢測限、定量限、溶液穩定性、精密度(重復性、中間精密度、回收率)、耐用性試驗,具體操作見《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附錄XIX A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指導原則
原料葯:有關物質、含量、殘留溶劑方法學認證。
制劑:有關物質、含量、溶出度(固體或半固體制劑)
Ⅳ 如何開發與驗證適度區分力的溶出方法
ISO9001中設計開發的驗證和確認的區別是范圍不同。ISO9001中設計開發的驗證是針對設計開發的某一個階段而言的,在某一個階段結束前,要檢查本階段的輸出是否符合本階段輸入的要求。ISO9001中設計開發的確認是針對設計開發項目整個過程而言的,是在設計開發完成前,要檢查本項目的最終結果(產品)是否符合本項目的最初的要求(研發任務書,或顧客要求)的要求。
Ⅵ 溶出度測定中,判斷其是否符合規定限度的方法是什麼
溶出評價的是有效成分的溶解程度,樣品液取出以後還有未溶解的輔料和葯物結晶。不過濾掉怎麼測吸光度?要不來點折射散射反射,吸光度數據能准嗎?0.8的微孔濾膜過下,把懸浮不溶物去除了才好測溶液里的濃度。
Ⅶ 中國葯典對葯物體外溶出度的測定方法是如何規定的
葯物溶出度的測定方法及其進展
<<天津葯學>>2006年 第18卷 第02期
作者: 王曉輝,
期刊 ISSN : 1006-5687(2006)02-0068-04
葯物的溶出直接影響葯物在體內的吸收和利用,葯物溶出度試驗已成為評價制劑質量及生產工藝的指標之一.溶出度測定方法的研究內容:檢測方法認證、溶出介質的選擇、轉籃法及漿法的對比試驗、轉速的選擇、溶出曲線的繪制、溶出度均一性試驗;溶出度測定方法的影響因素:儀器性能及操作水平情況、本身的因素、制劑方面的因素;溶出度試驗數據處理方面:固體制劑溶出度比較方法可以分為數據分析法、數學方法和統計及模式法.應用方面:作為衡量口服固體制劑質量的重要研究和檢驗項目,對於葯品質量控制來說,體外溶出試驗主要有兩個作用,一是作為葯品質量控制手段,二是有利於制定葯品標准,用於評價和篩選制劑的處方和工藝.在口服固體制劑的研製中,不可能都用費時、費錢、費精力的測生物利用度的方法對每個新處方和工藝進行篩選評定,這就需要藉助溶出度數據作為指導研製工作的重要依據,可避免在研製工作中的盲目性.
Ⅷ 「未知雜質」怎麼進行有關物質測定方法驗證
雜質檢查,其中,而後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由於方法本身原因。為達到控制質量的目的。方法驗證是物研究過程中的重要內容、雜質檢查 作為純度檢查。 3,均需要進行方法驗證、可靠。或將供試品用強光照射,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測試方法適用的試樣中被分析物高低限濃度或量的區間、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高濕。 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 一定的准確度為定量測定的必要條件,而非其它物質,則應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雜質 雜質測定時、質量可控是品研發和評價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對於制劑一般以回收率試驗來進行驗證,結構相似或組分中的有關化合物也應呈負反應。以測得的響應信號作為被測物濃度的函數作圖,並具適當的准確度與精密度。此外,並成為質量研究和質量控制的組成部分,所採用的分析方法應確保可檢出被分析物中雜質的含量、雜質定量試驗 雜質的定量試驗可向原料或制劑中加入已知量雜質進行測定,如有關物質,響應信號可經數學轉換。例如、含量測定 含量測定目的是得到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價的准確結果、有機溶劑等,而對於精密度,也就是說要對物進行多個項目測試,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測試項目的要求,如典方法或經過驗證的方法。 六,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對方法進行驗證,比較測定結果。 專屬性試驗要求證明能與可能共存的物質或結構相似化合物區分。 (二)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方法驗證內容之間相互關聯。 2,不提倡教條地去進行方法驗證,用面積歸一化法、定量限、釋放度等)、含量測定方法中均應考察其專屬性,各測定3次,檢測結果與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濃度(量)直接呈線性關系的程度,並通過設計合理的試驗來驗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檢測項目的要求、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中間精密度 中間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實驗室,對品進行質量控制是保證品安全有效的基礎和前提,則線性范圍應為雜質規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 (一)專屬性 專屬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雜質。 (六)檢測限 檢測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檢測到的最低量,驗證過程應規范嚴謹、 雜質檢查 定量測定(含量測定。 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則一般不需要進行驗證。 從本質上講。 並非每個檢測項目的分析方法都需進行所有內容的驗證,則一般認為整個檢測方法也具有較強的專屬性、合理,對於這些項目的分析方法驗證應有不同的要求,范圍應為限度的±20%。 用於定量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強調專屬性,因此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驗證准確度,可在線測定雜質的相關數據。 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並與未加雜質和輔料的供試品比較測定結果、旋光度,考察測定結果是否受干擾,比較破壞前後檢出的雜質個數和量,則驗證范圍應為0~110%,高溫,或100%的濃度水平、溶出度或釋放度,專屬性可通過與另一種已證明合理但分離或檢測原理不同、鹼水解及氧化),但不一定要准確定量,或分別精密稱樣,方法驗證內容的選擇和試驗設計方案應系統。 如不能測得雜質的相對響應因子、重復性 重復性系指在同樣的操作條件下、含量測定 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80%~100%或更寬,按照相應的測定方法進行試驗、溶出度。 1,如有機雜質,應採用多個方法予以補充,各測定3次、雜質定量試驗等,用兩種方法進行含量測定。 (二)線性 線性系指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 線性是定量測定的基礎,或用本法所得結果與已建立准確度的另一方法測定的結果進行比較,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准確度應在規定的范圍內建立,此時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強鑒別項目的整體專屬性,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正確鑒定。 必要時。 通常,是否能有效控製品的內在質量,必要時,在較短時間間隔內。 雜質檢查主要用於控制主成分以外的雜質。 對於釋放度,在方法驗證過程中,對於主成分含量測定可在供試品中加入雜質或輔料、多層面來控製品質量,由於實際情況較復雜,經多次取樣進行一系列檢測所得結果之間的接近程度(離散程度)、有效。試驗設計需考慮在規定范圍內,再進行線性回歸計算,當雜質的光譜與主成分的光譜相似,由於這些檢測項目的要求與鑒別、生物活性等。 總之。 方法驗證的目的是判斷採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學。 只有經過驗證的分析方法才能用於控製品質量、准確性和可行性進行驗證。 二,由於此類項目對准確性要求較高,對比兩種方法測定的結果,需要多角度,方法驗證均注重整體性和系統性。 可以採用符合要求的原料配製成不同的濃度、線性、雜質定量試驗等。有時也稱真實度。因此不論從研發角度還是評價角度。 范圍應根據劑型和(或)檢測項目的要求確定,得到含有雜質或降解產物的試樣。如採用的方法不夠專屬,即測定9次,如規定限度范圍為,但假如在雜質檢測時採用了專屬性較強的色譜法、重現性 指不同實驗室之間不同分析人員測定結果的精密度。 該驗證指標的意義在於考察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檢測能力、測定結果的精密度、准確度和線性,制備一系列被測物質濃度系列進行測定、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 (一)需要驗證的檢測項目 鑒別。 3、生物活性等) 鑒別的目的在於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標化合物,每一測試項目可選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如雜質限度試驗一般需要驗證專屬性和檢測限、分子量分布。 2,結合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確定。取樣測定次數應至少6次。 驗證設計方案中的變動因素一般為日期,由同一分析人員測定所得結果的精密度。因此雜質檢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專屬性,同一測試方法可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重金屬。在方法驗證內容之間也存在較多的關聯性,專屬性略差。 (四)准確度 准確度系指用該方法測定的結果與真實值或認可的參考值之間接近的程度,如含量測定。 分析方法原理 儀器及儀器參數 試劑 系統適用性試驗 供試品溶液制備 對照品溶液制備 測定 計算及測試結果的報告等 測試方法 化學分析方法 儀器分析方法 這些方法各有特點,報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測定結果平均值與真實值之差及其可信限,方法驗證就是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證明含量測定成分的色譜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用於制劑的鑒別和雜質定量試驗應進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驗證。 4。 同一分析方法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會有不同的驗證要求、輔料等)可能存在下,需確證含被分析物的供試品呈正反應,從1小時後為20%至24小時後為90%。用於限度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側重專屬性和檢測限,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檢出被分析物質的特性。並應明確單個雜質和雜質總量相當於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積比(%)。 1、設備,由於實驗室內部條件改變、准確度、制劑的溶出度測定等。 2、含量測定 原料可用已知純度的對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進行測定,如雜質定量試驗和含量測定均需要驗證線性。 (五)精密度 精密度系指在規定的測試條件下,如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必須對所採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學性。 2,方法驗證應圍繞驗證目的和一般原則來進行,觀察是否呈線性。 方法驗證的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可向供試品中加入一定量的雜質,高濕、或具較強分辨能力的方法進行結果比較來確定、分析人員。因此對雜質限度試驗,需證明方法具有足夠低的檢測限、合理,對於鑒別項目所需要的專屬性,用於鑒別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較強的專屬性,如含量測定、准確度和定量限: 重復性 中間精密度 重現性 1。如原料含量測定採用容量分析法時,來全面考察品質量。 例如,並說明依據,可以相互補充。雜質檢查可分為限度試驗和定量試驗兩種情況。 定量測定包括含量測定,則可採用原料的響應因子近似計算雜質含量(自身對照法)、儀器設備,用至少測定6次的結果進行評價: 方法的專屬性 線性 范圍 准確度 精密度 檢測限 定量限 耐用性 系統適用性等 四,為使測試結果准確。根據劑型特點,故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專屬性,可向制劑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測物進行測定。 1、對方法驗證的評價 (一)有關方法驗證評價的一般考慮 總體上、 其他特定檢測項目 (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 方法驗證在分析方法建立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必要時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 (二)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是為完成上述各檢測項目而設定和建立的測試方法。 制劑可用含已知量被測物的各組分混合物進行測定,范圍應根據初步實測結果、溶出度或釋放度 對於溶出度,一般一種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鑒別被分析物,證明雜質與共存物質能得到分離和檢出,高溫,如時間,但驗證內容可不相 (三)驗證內容 驗證內容。 范圍是規定值、雜質檢查、鑒別反應 鑒別試驗應確證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徵,至少制備5個濃度,必要時,鑒別、制劑含量均勻度 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70%~130%。 重復性測定可在規定范圍內、含量均勻度、噴霧劑,以保證檢出需控制的雜質。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對范圍進行驗證;如規定限度范圍。如果不能得到雜質。 精密度一般用偏差,而不含被測成分的陰性對照呈負反應、鹼水解及氧化的方法進行破壞(制劑應考慮輔料的影響),是一個整體,應進行重現性試驗,足以證明採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 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與另一個已建立准確度的方法比較結果。 應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測定線性關系,因此方法驗證是制訂質量標準的基礎。 也可採用破壞性試驗(強光照射。 精密度可以從三個層次考察、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 原則上每個檢測項目採用的分析方法。 3、降解物,但同時也要注意驗證內容應充分。 范圍通常用與分析方法的測試結果相同的單位(如百分濃度)表達,酸。必要時可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和質譜檢測,至少用9次測定結果進行評價,用最小二乘法進行線性回歸,范圍可適當放寬,預先設置一定的驗證內容。一般地。可用一貯備液經精密稀釋,如氣霧劑。 當分析方法將被法定標准採用時、分析人員。 (三)范圍 范圍系指能夠達到一定的准確度、無機雜質等。如果含量測定與雜質檢查同時測定,可用本法測定結果與另一成熟的方法進行比較,同一均質供試品,如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器測定紫外光譜,在試驗研究開始前應確定驗證的范圍和試驗方法,前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 三化學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 一。 其他特定檢測項目包括粒徑分布、精密度和線性、定量測定等有所不同,對於這些方法如何進行驗證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擬訂出規定限度的±20%,越來越多的新方法不斷被用於質量控制中,而不能照搬指導原則,可採用另一個經驗證了的或典方法進行比較,酸、概述 保證品安全。如不能得到制劑的全部組分
Ⅸ 溶出度方法驗證中線性范圍選多少
「pH值-溶解度」曲線的測定 取過量原料葯(可為預經微粉化處理),置8支具塞試管中,分別加pH1.0、……、8.0溶出介質適量,置37℃水浴振盪過夜,形成過飽和溶液,取出後濾過,取續濾液經HPLC法測得溶解度,繪制曲線。對於難溶性葯物,對照品溶液可酌情採用純甲醇或純乙腈配製。 該曲線的繪制可提供眾多信息:如與X軸平行,說明各pH值溶解度幾近一致,由此可預測多條溶出曲線應重合;如曲線上有陡峭變化、甚至是有數量級差異,則可揭示多條溶出曲線形狀必會有所差異(即高低錯落),最低的那條曲線一定是溶解度最低的pH值介質,這為制劑研發方向提供了針對性與佐證素材。 當出現主成分在某pH值介質中極不穩定、溶解後即迅速分解,無法測定的情況,則該介質溶解度可不測定,其溶出曲線亦可免做。 pKa值的查詢與測定 pKa值也十分重要,可通過查詢或測定獲得。測定法可參照以下三篇文獻。若該值未涵蓋於四條標准溶出曲線pH值范圍,則研發時第5~6條溶出曲線就應測定該pKa值所對映的pH值介質或以上「pH值-溶解度曲線」上急劇變化的pH值,這些pH值溶出曲線的測定對於仿製制劑研發和曲線比對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主成分在各溶出介質中的穩定性 為獲得准確試驗數據,該驗證必不可少。建議取原料葯粉末配製的溶液即可,無需取樣品溶出液。 採用溶出曲線「剖析」原研品 請參見張啟明、謝沐風撰寫的《採用多條溶出曲線評價口服固體制劑的內在質量》一文。 質量標准中各參數的制訂 在進行了以上對原研品和仿製品多pH值溶出介質中溶出曲線的測定後,才能科學客觀、合理全面地制訂質量標准。具體闡述如下: 溶出介質的選擇 速釋制劑:首先應滿足在該介質中最終溶出量達85%以上,然後可按下列情況分別選取。 根據該葯物在體內吸收主要消化道部位的生理pH值(適用於一般情況); 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體內外相關性的pH值(適用於創新葯); 最能體現不同來源制劑間彼此差異的pH值(適用於標准轉正/葯典起草、尤適合於我國大量仿製葯存在情形); 最能反映生產工藝變化、偏差的pH值(適用於企業內控標准,用於批間樣品品質均一性的評價); 溶出曲線中最低的pH值(適用於企業內控標准,用於應對國家市場檢查與監督); 溶出數據精密度更佳的pH值(某些樣品在首選介質中精密度不佳時、更換為精密度更為理想的介質)。 當多條溶出曲線重合時(各時間點溶出量相差不超過10.0%),《日本橙皮書》傾向首選「水」。其出發點為:雖然水的pH值和表面張力會因來源不同而改變,且在試驗過程中也可能會因葯物影響或者溶解入二氧化碳使溶出行為發生變化,但考慮到上述可能性較小,且可通過事先驗證予以探明,故秉承環保、提高試驗效率等出發點,質量標准中首選水。而美國葯典鑒於以上問題的存在,傾向採用帶有pH值的介質。筆者更傾向日本作法,因水的pH值范圍5.0~7.0已被上述多條溶出曲線的pH值所涵蓋。當多條溶出曲線不重合,則可根據上述各針對性酌情擬定。 腸溶制劑:注意應該規定酸中介質(pH 1.0~1.2)和鹼中介質(pH 6.8~7.2)釋放量的測定。酸中釋放量的測定現今愈發傾向通過測得准確數據予以表達、而非肉眼觀察外觀形狀進行控制(日本橙皮書皆採用此法),通常規定2 h不得過10%。為防止葯物在年輕人體內發生過量釋放,甚至在該階段可故意採用高轉速(如100轉),以進一步探明葯物的內在優良品質。 如主成分溶出後在酸性介質中不穩定旋即降解,即便立即測定也無法准確評估時,建議測定溶出杯中剩餘固體顆粒所含主成分量,隨後用測得百分含量減去剩餘百分含量,再除以測得百分含量,即為酸中釋放百分量。 現今,隨著市場上銷售的腸溶衣輔料已皆可在pH1.0~3.0范圍內包裹住葯片,使主成分釋放量合格,而經研究表明:人體內胃環境,隨年齡增長胃酸分泌逐漸減少(胃內pH值范圍1.2~7.6),如此再在pH 1.0~1.2范圍內測定已顯得毫無意義,故現今開始逐步測定pH4.5介質,規定依然是不得過10%溶出量。英國葯典自2008年始,「奧美拉唑腸溶膠囊/片」的制訂原則便是以此為依據,這樣的測定更有針對性和實用性,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鹼中釋放量同速釋制劑:需要注意的是,腸溶衣對紫外測定時常有干擾,故強烈建議採用紫外-兩點相減法或HPLC法,否則極易出現溶出量均值高於含量3.0%以上的情況。 緩控釋制劑 首先應滿足在該介質中最終溶出量達80%以上。當體外多條釋放曲線重合時(酸中僅測定2h即可),建議首選水(pH5.0~7.0)作介質,既經濟又方便。絕不建議採用酸性介質,因任何人體內的十二指腸至小腸消化道器官是不存在該值的;也不建議參照人體內消化器官的標准值(pH1.0~1.2、4.0~4.5、6.8)採用不同時段、不同溶出介質(不斷調試)的費時費力方式、且此方式實驗誤差較大。當體外多條釋放曲線不重合時,建議選擇最終溶出量達80%以上的、最慢的那個pH值介質。 介質中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的加入 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在溶出介質中添加這些酶。但如某些葯物必須飯後服用、且生物等效性試驗需在「進食」狀態下進行時,則在仿製葯研發中必須進行「溶出介質中分別添加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的比對研究」,此時質量標准中亦應加入。另外,當硬膠囊劑使用囊殼為明膠膠囊時,為避免產生交聯現象影響溶出,也可加入,但需進行驗證。
Ⅹ 中國葯典中收載的三種溶出測定方法及其區別
溶出度系指葯物從片劑或膠囊劑等固體制劑在規定溶劑中溶出的速率
和程度。凡檢查溶出度的制劑,不再進行崩解時限的檢查。
第一法
儀器裝置
(1)轉籃 分籃體與籃軸兩部分,均為不銹鋼金屬材料(所用材料不應有吸附反應或干擾試驗中供試品有效成分的測定)製成,籃體A由不銹鋼絲編織的方孔篩網(絲徑為0.25mm,網孔0.40mm)焊接而成,呈圓柱形,內徑為22.2mm±1.0mm,上下兩端都有金屬封邊。籃軸B的直徑為9.75±0.35mm,軸的末端連一金屬片,作為轉籃的蓋;蓋上有一通氣孔(孔徑2.0mm);蓋邊系兩層,上層外徑與轉籃外徑相同,下層直徑與轉籃內徑相同;蓋上的三個彈簧片與中心呈120°角。
(2)溶出杯 由硬質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製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為半球形的1000ml杯狀容器,內徑為102mm±4mm,高為168mm±8mm;溶出杯配有適宜的蓋子,防止溶液蒸發;蓋上有適當的孔,中心孔為藍軸的位置,其他孔供取樣或測量溫度用,溶出杯置適當的恆溫水浴中。
(3)籃軸與電動機相連,由速度調節裝置控制電動機的轉速,使籃軸的轉速在各種品種項下規定轉速的±4%范圍之內。運轉時整套裝置應保持平穩,均不能產生明顯的晃動或振動(包括裝置所處的環境)。轉籃旋轉時與溶出杯的垂直軸在任一點的偏離均不得大於2 mm,且擺動幅度不得偏離軸心1.0mm 。
(4)儀器應裝有6套操作裝置,可一次測定供試品6片(粒、袋)。
測定法 測定前,應對儀器裝置進行必要的調試,使轉籃底部距溶出杯的內底部25 mm±2mm。除另有規定外,分別量取經脫氣處理的溶出介質900ml,置各溶出杯內,加溫,待溶出介質溫度恆定在37℃±0.5℃後,取供試品6片(粒、袋),分別投入6個乾燥的轉籃內,按照各品種項下的規定調節電動機轉速,待其平穩
後,將轉籃降入溶出杯中,自供試品接觸溶出介質起,立即計時;至規定的取樣時間,吸取溶出液適量(取樣位置應在轉籃頂端至液面的中點,距溶出杯內壁10mm處;在多次取樣時,所量取溶出介質的體積之和應在溶出介質的±1%之內,如超過總體積的1%時,應及時補充溶出介質,或在計算時加以較正),立即用適當的微孔濾膜(濾孔應不大於0.8um,並使用惰性材料製成的濾器,以免吸附活性成分或干擾分析測定)濾過,自取樣至濾過應在30秒鍾內完成。取澄清濾液,照該品種項下規定的方法測定,計算每片 (粒、袋)的溶出量。
結果判斷 符合下述條件之以者,可判為符合規定:
(1)6片(粒、袋)中,每片(粒、袋)的溶出量按標示含量計算,均應不低於規定限度(Q);
(2)6片(粒、袋)中,如有1~2片(粒、袋)低於Q,但不低於Q-1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於Q;
(3)6片(粒、袋)中,有1~2片(粒、袋)低於Q,其中僅有1片(粒、袋)低於Q-10%,但不低於Q-20%,且其平均溶出度不低於Q時,應另取6片(粒、袋)復試;初、復試的12片(粒、袋)中有1~3片(粒、袋)低於Q,其中僅有1片(粒、袋)低於Q-10%,但不低於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於Q。
以上結果判斷中所示的10%、20%是指相對於標示量的百分率(%)。
第二法
儀器裝置 除將轉籃換成攪拌槳(A)外,其他裝置和要求與第一法相同。攪拌槳由不銹鋼金屬材料(同第一法)製成,攪拌槳的下端及槳葉部分可使用塗有合適的惰性物質的材料(如聚四氟乙烯)。槳桿旋轉時與溶出杯的垂直軸在任一點的偏差均不得大於2mm ;攪拌槳旋轉時A、B兩點的擺動幅度不得超過0.5mm。
測定法 測定前,應對儀器裝置進行必要的調試,使槳葉底部距溶出杯的內底部25mm ±2mm。除另有規定外,分別量取經脫氣處理的溶劑900ml,置各個溶出杯內,加溫,待溶出介質溫度恆定在37℃±0.5℃,按照各品種項下的規定調節電動機轉速,待其平穩後,取供試品6片(袋、粒),分別投入6個溶出杯內(除另有規定外,如片劑或膠囊劑浮於液面,應先裝人沉降籃內。自供試品接觸溶出介質起,立即計時;至規定的取樣時間,吸取溶出液適量(取樣位置應在槳葉頂端至液面的中點,距溶出杯內壁10mm處;在多次取樣時,操作同第一法),立即用適當的微孔濾膜(同第一法)濾過,自取樣至濾過應在30秒鍾內完成。取澄清濾液,照品種項下規定的方法測定,計算每片(袋、粒)的溶出量。
結果判斷 同第一法。
第三法
儀器裝置
(1)攪拌槳 由不銹鋼金屬材料(同第一法)製成;槳桿上部直徑為9.75~0.35mm,槳桿下部直徑為6.0mm±0.2mm,槳桿旋轉時與溶出杯的垂直軸在任一點的偏差均不得大於2mm;攪拌槳旋轉時A、B兩點的擺動幅度不得超過0.5mm。
(2)溶出杯 由硬質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製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為半球形的250ml杯狀容器,內徑為62mm±3mm,高為126mm±6mm,其他要求同第一法(2)。
(3)槳桿與電動機相連,轉速應在各品種項下規定轉速的±1轉范圍內。其他要求同第二法。
測定法 測定前 ,應對儀器裝置進行必要的調試,使槳葉底部距溶出杯的內底部15mm±2mm。除另有規定外,分別量取脫氣處理的溶出介質100~250ml,置各溶出杯內(用於膠囊劑測定時,如膠囊上浮,可用一小段腐蝕的細金屬絲輕張於膠囊外殼)。以下操作同第二法,取樣位置應在槳葉及頂端至液面的中點距溶出杯內壁6mm。
結果判斷 同第一法。
溶出條件和注意事項
(1)溶出度儀的校正 除儀器的各項機械性能應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用校正儀器,按照校正片說明書操作,試驗結果應符合校正片的規定。
(2)溶出介質 應使用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溶出介質,並應新鮮制備和經脫氣處理[溶解的氣體在試驗中可能形成氣泡,從而影響試驗結果,因此溶解的氣體應在試驗之前除去。脫氣方法,取溶出介質,在緩慢攪拌下加熱至約41℃,並在真空條件下不斷攪拌5分鍾以上,或煮沸15分鍾(約5000ml);或超聲、抽
濾等其他有效的除氣方法];如果溶出介質為緩沖液,調節pH值至規定pH值±0.05之內。
(3)取樣時間 應按照品種各論中規定的取樣時間取樣,自6杯中完成取樣的時間應在1分鍾內。
(4)如膠囊殼對分析有干擾,應取不少於6粒膠囊,盡可能完全地除盡內容物,置同一溶出杯內,用該品種項下規定體積的溶出介質溶解空膠囊殼,並按該品種項下的分析方法測定每個空膠囊的空白值,作必要的校正。如校正值
大於標示量的25%,試驗無效。如校正值大於標示量的2%,可忽略不計。
(5)除另有規定外,取樣時間45分鍾,取度(Q)為標示量的70%。
(6)測定時,除另有規定外,每個溶出杯中允許投入供試品1片(粒、袋),不得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