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付狗叫擾民最好的方法有哪些
對付狗叫擾民的方法有:恐慌性犬吠方法、因為天冷亂叫、警覺性狗狗亂叫、精力旺盛型狗狗亂叫、飢餓型狗狗亂叫
1、恐慌性犬吠方法
有些狗因為剛進入一個陌生的環境,會因為感到害怕和不適宜而犬吠,其實就像小朋友晚上哭鬧一樣。最好的方法就是,讓狗子呆在能看到主人的地方,減少它的孤獨感和恐懼感。配合輕柔的撫摸給它安全感,慢慢地引導狗狗適應新環境。
4、精力旺盛型狗狗亂叫
正常情況下4個月內的狗狗睡眠時間8-10小時,一天中分開幾個時間段來睡,如果狗狗白天睡多了到晚上就會精力旺盛,所以亂叫,可以給它准備些毛絨玩具、小球、一些發聲小玩具小狗都比較喜歡。
它亂叫的時候多嘗試教育,最好就是白天增加狗狗運動量,如:傍晚帶它出去散步,或者睡前拿玩具逗逗它,讓它多跑會,一周內應該就可以改正。
5、飢餓型狗狗亂叫
兩單個月內的小狗一天需要餵食4餐,如果臨睡前沒有給狗狗吃飽,肯定會因為飢餓而吠叫,所以睡前的餵食顯得尤為重要,當然吃飽了還得喝足了,狗狗渴也會亂叫的。
解決辦法是在狗狗活動范圍內准備好足夠的水和適量的食物(不能太多,小狗狗貪吃會撐到),也可以在睡前餵食狗狗寵物專用母乳化配方奶粉,給予狗狗媽媽般的呵護,可以讓狗狗很好的適應新的環境。注意事項:
蘇州市公安局關於養犬擾民違法行為的處罰標准為例:
(一)【飼養動物干擾正常生活】犬吠嚴重干擾到他人正常生活,養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對養犬人處以警告;警告後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多戶鄰居(三戶以上,含三戶)舉報犬吠擾民的;
2、鄰居長期舉報,經公安機關依法告知後,養犬人未有效採取措施的,
(二)【放任動物恐嚇他人】養犬人放任犬只恐嚇他人的,應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對養犬人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貳』 禁養犬種有哪些
1、哈爾濱出台的《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中規定:「2012年4月1日起,肩高超過50厘米、體長超過70厘米的大型犬禁止飼養。」
2、藏獒、比特鬥牛梗、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犬、日本土佐犬、中亞牧羊犬、川東犬、蘇俄牧羊犬、德國牧羊犬、鬥牛梗、英國馬士提夫、義大利卡斯羅、大丹犬、俄羅斯高加索、義大利扭玻利頓、斯塔夫、阿富汗獵犬、波音達犬、威瑪獵犬、尋血獵犬、巴仙吉犬、英國鬥牛犬、秋田犬、紐芬蘭犬、凱利藍梗、中華田園犬、
3、蘇聯紅犬、昆明犬、杜賓犬、比利時牧羊犬、羅威納犬、大型麥町犬、聖伯納犬、大白熊犬、古代牧羊犬、愛爾蘭狼犬、沙克犬、靈緹犬、澳大利亞牧羊犬、法蘭德斯牧羊犬、荷蘭毛獅犬、伯德梗、阿拉斯加犬、雪達犬(大體)等。
《寵物健康免疫證》
在申請辦理犬證前,養犬人要准備好以下4份材料:《沈陽市寵物健康免疫證》;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的「獨戶居住證明」;城市常住戶口或居住證、身份證、有關簽證的復印件;犬的一寸彩色照片兩張。首次免疫,養犬人需先領取《寵物健康免疫證》。
『叄』 庫爾勒禁狗令包括哪些章節
《庫爾勒市城區養犬管理條例》已於2011年3月25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8日
第一條為了規范養犬行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及社會公共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庫爾勒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庫爾勒市城區養犬和對養犬的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城區的范圍由庫爾勒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向社會公布。
軍犬、警犬以及動物園、科研實驗用犬等特種犬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養犬實行嚴格管理、限管結合的方針,堅持政府部門執法、基層組織參與管理、社會公眾監督、養犬人自律的原則。
第四條庫爾勒市人民政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庫爾勒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由庫爾勒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公安、畜牧獸醫、工商、衛生、環保等職能部門組成的養犬管理機制,具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養犬工作。
庫爾勒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犬只登記和年檢,建立養犬管理檔案,收容無主犬、棄養犬,查處無證養犬、街面流動售犬及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等行為的工作。
庫爾勒市公安部門負責犬只傷人、犬吠擾民等行為的處理工作。
庫爾勒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犬只防疫、免疫和疫犬、無主犬屍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庫爾勒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犬只檢疫及其日常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庫爾勒市工商部門負責犬只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庫爾勒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狂犬病人的診治和狂犬病疫情監測工作。
庫爾勒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模化犬類養殖的環境監管。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等單位應當協助做好養犬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的宣傳教育,做好養犬民事糾紛調解工作,調解不成的,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社區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召集居民會議、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區有關養犬管理事項依法制定公約,並監督實施。居民、業主應當遵守公約。
第六條養犬實行登記備案和年檢制度。
第七條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禁養的具體品種和標准由庫爾勒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醫院和學校、幼兒園的教學區,集體宿舍區禁止養犬。
單位因工作需要飼養烈性犬、大型犬或者個人飼養導盲犬、扶助犬的,應當按本條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應當自養犬30日內,攜犬到庫爾勒市畜牧獸醫部門進行免疫,並取得免疫證;憑免疫證到登記機關登記備案,領取養犬證和犬牌。
第九條登記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備案,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對不符合條件不予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通知申請人,並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
第十條養犬登記證的有效期為一年,養犬人應當於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持有效養犬登記證到登記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第十一條養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一)住所地變更的,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二)轉讓、贈與犬只的,自受讓之日起15日內,出讓人與受讓人共同辦理變更登記;
(三)放棄所養犬只的,應當將犬只送留檢所,並在3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四)養犬登記證或者犬牌遺失的,自遺失之日起15日內申請補發;
第十二條登記機關應當設立犬只留檢所,負責收容沒收犬只、無主犬、棄養犬等。
留檢所收容的犬只,自收容之日起5日內可以被認領、領養;認領及領養人應當承擔收容期間的保管、飼養、檢疫等相應費用;無人認領、領養的,由留檢所負責處理。
第十三條登記備案的犬只產幼犬的,養犬人應當自幼犬出生45日內接受首次免疫,三個月內自行處理。到期未處理的,應當將犬只送留檢所,按棄犬處理。
第十四條養犬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規定為犬只檢疫、免疫;
(二)不得攜犬進入超市、商場(店)、商業街、賓館、餐飲場所、美容美發、金融經營場所、風景旅遊區(帶)、公園、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圖書館、影劇院、展覽館、體育館、游樂場、車站、人員密集區等公共場所;
(三)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不得在住宅小區、寫字樓的共用區或者樓梯間養犬;
(五)攜犬外出的,應當對犬只束犬鏈,攜帶養犬登記證,犬只應當佩戴犬牌,並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
(六)攜犬乘坐公用電梯的,應當避開電梯運行高峰時間;
(七)單位飼養或者養殖的烈性犬、大型犬應當有專人管理,實行拴養或者圈養,不得外出遛犬;
(八)犬只在外排泄糞便,攜犬人應當及時清除;
(九)不得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犬只造成他人損害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者送至醫療衛生機構診治。養犬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養犬人未盡看管責任,致使犬只危害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犬只傷亡的,責任由養犬人自負。
第十六條從事犬類養殖、銷售,舉辦犬類展覽,開辦動物診療機構或者從事其他犬類經營活動的,應當取得庫爾勒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許可或者相關證明,到登記機關備案後,再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第十七條犬類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持有犬只有效檢疫、免疫證;
(二)犬只應當有籠裝或者其他足以防護的措施;
(三)在批準的合法經營場所進行交易。
第十八條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養犬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批評、勸阻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舉報,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九條登記機關應當建立養犬管理檔案,對多次被舉報或者處罰的養犬人進行重點管理。
養犬人因違反本條例,被登記機關收繳其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的,三年內不予辦理養犬登記。
第二十條養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機關給予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沒收其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回犬牌。
(一)違反本條例第七條,在禁養區內養犬或者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每隻處以500元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十條,未經登記備案、年檢養犬的,每隻處以200元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不按期辦理養犬登記變更、注銷、補辦手續的,處以200元罰款;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項禁止性行為的,處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十四條第(一)項,未按規定為犬只檢疫、免疫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九)項,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七十五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違法從事犬只經營活動的,依照畜牧獸醫、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處理。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由相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養犬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養犬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自治州各縣城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條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附:立法參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對飼養的動物不按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進行免疫接種的;
(二)種用、乳用動物未經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而不按照規定處理的;
(三)動物、動物產品的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後沒有及時清洗、消毒的。
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
(二)未辦理審批手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
(三)未經檢疫,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動物、動物產品的。
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屠宰、經營、運輸的動物未附有檢疫證明,經營和運輸的動物產品未附有檢疫證明、檢疫標志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動物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罰款;對貨主以外的承運人處運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停止診療活動,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三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並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動物診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動物疫病擴散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動物診療許可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肆』 雲南出台「最嚴限狗令」,凌晨才准遛狗
雲南出台「最嚴限狗令」,凌晨才准遛狗
雲南出台「最嚴限狗令」,凌晨才准遛狗,這次「史上最嚴」禁狗令卻沒有引起多少人的反感,而是得到了廣大網友的一致認同。雲南出台「最嚴限狗令」,凌晨才准遛狗。
近日,雲南昭通發布限狗令:禁止犬只進入中心城區,遛狗時間限定為凌晨0到6點,並且要給犬只戴上口罩並及時清理糞便等一系列規定。
通告一出,立馬引發網友熱議,大多數網友表態支持並且希望此規定能在全國推行,減少犬只傷人事件的發生。
限狗令
「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句話我們從小就耳熟,它能看家也能護人,關鍵的時候還能救命,可以說功勞甚大。
既然如此,那為何各地相繼會發出限狗令呢?
2018年11月,雲南省文山市發布限貓犬規定,禁止進入酒店、醫院、學校等大型活動區域,早上7點至晚上22點禁止遛狗等一系列規定,如果違反,將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罰。
2020年3月,廣州一小區規定,居民遛狗時間段限定為晚上7點至第二天早上7點,違反規定的話則視為流浪狗處理。
2021年,河南鄭州有社區發布「禁犬令」:三個安置區禁止養犬,所養犬只一個月內處理完,否則會處罰。
……還有許多地方,都出現了這般類似的限狗令,可見,狗狗不但只是我們人類的朋友,它還是傷人事件的罪魁禍首。
為何禁犬
按理說,養犬是項個人權利,只要合法行使,他人是無權干預的,但這里有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在觸碰到他人的合法權利時,你的個人權利就只能終止。
有的人養犬,純粹就是一時之興,他只養不管,任憑犬只到處亂走,別說犬只的排泄物不管不顧,就連它撲向陌生人,做出攻擊的姿態時,也放任不管。
說白了,網友們對禁犬拍手叫好,絕大部分原因是希望能規范養犬的人,而不是犬。
狗沒有進行基本的訓練的話,就是會隨地便溺,見什麼咬什麼,而這對於犬來說是天性,沒有什麼文明不文明。
但是對犬只的行為聽之任之,這種主人從文明角度上來說,和狗也差不多了,所以才需要規范。
希望全國推廣
這次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的禁狗令一經發布,雖然有說是「史上最嚴」禁狗令,但卻沒有引起多少人的反感,而是得到了廣大網友的一致認同。
規定中,網友對「外出遛犬必須牽繩、犬只佩戴口罩、養犬人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物、禁止犬只進行城區主幹道或者背街小巷」等要求覺得很人性化。
因為這些事情都是網友們日常生活中有可能碰到的,現在都有了規定後,不用再怕突然間遇到攔路犬無路可逃,或者踩到「狗屎運」的事情。
對此,有網友評論說:這個限狗令很好,但還不完善,應該加上養狗人和狗實名捆綁,狗戴項圈,和管理私家車一樣管理,對於違者應嚴懲不貸。
也有網友表示滿滿的羨慕:趕緊全國推行吧,公共區域到處狗屎,好多孩子都有點怕狗,狗有時走到小孩面前,小孩有點害怕,狗主人還一個勁的說,我家狗不咬人,那如果真咬到呢?
不是所有養狗的人都有素質,也不是所有被養的狗都跟主人一樣有素質。
狗狗傷人事件,這些年是屢屢發生,養犬人的口徑基本一致:我家狗狗不傷人!
結果呢?犬只咬傷人的事件一件接著一件,遠的不說,單是「安陽王」遛狗事件就鬧得沸沸揚揚,遛狗老人還去圍堵被咬傷者,素質可見一斑。
而此次昭陽區的遛狗規定,我認為,符合以人為本,人民至上的國家精神,非常值得推廣。
這也是在保護犬只,不能因為某些人的低下素質而讓狗狗沒了活路。
近日,雲南昭通。昭陽區城管局發布規范中心城區養犬管理的通告中規定,早上6點至凌晨12點內,禁止犬只進入中心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城市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凌晨0點到早上6點外出遛狗,犬只佩戴口罩,養犬人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物。
雲南昭通發布「最嚴限狗令」
12月3日,昭陽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布了《關於規范中心城區養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針對「依然存在部分市民違規遛犬、未栓繩溜犬,犬只隨地便溺、損毀綠地、擾民,流浪犬、大型烈性犬傷人事件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城區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通告。
《通告》顯示,禁止犬只進入公共區域,要求「凌晨00:00—早上6:00外出溜犬必須栓繩、犬只佩戴口罩,養犬人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物」,此外要求「早上6:00—凌晨00:00內,禁止任何犬只進入」包括「中心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在內的.公共區域。
對此,昭陽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一值班人員告訴瀟湘晨報記者,該《通告》由上級部門領導批示後發布,市民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其向領導反饋後將給予市民回復。同時,該工作人員解釋,犬只戴口罩是指戴防咬口罩,並非防疫口罩。
各地出台限狗令
據浙江在線2018年報道,杭州市在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底之前,啟動全市范圍內的「文明養犬」集中整治行動,根據規定,杭州市區內的遛狗時間為每天晚上7點至第二天早上7點。遛狗時必須繫上狗鏈,並由成年人牽領;情節嚴重的(如未拴狗繩,結果造成傷人等情況)將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無證養狗最高將罰款5000元。
據北青報此前報道,2018年10月29日,雲南省文山市發布「養狗限令」:狗主人只能在早7點前和晚10點後出門遛狗;狗的牽引繩不能超過1米長,且只能由成年人牽引;公園、購物中心、體育設施和其他公共場所在任何時候都對狗說「不」。
2019年11月1日,《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養狗必辦證、遛狗必牽繩、繩長不超過1.2米、兒童不能單獨遛狗、帶狗坐電梯避開高峰期……」《條例》規定,重點管理區域內養犬實行登記制度。根據規定,養狗人一旦違規,視情節嚴重程度,將面臨50元—2000元的罰款,甚至會被沒收犬只。
今年11月26日,鄭州正商裕園5號院有業主反映稱,他們小區最近出了「禁狗令」,小區內禁止養狗,如果發現有人養狗,就會被「處罰」,並且會有社區工作人員上門,要求把狗自行處理。如果是租戶養狗,房東會要求,要麼把狗送走,要麼就搬家。
有人支持,有人質疑
雲南昭通發布史上最嚴限狗令,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表態支持並希望全國推廣,但也有不少人質疑是否執法過度?
——可以做到文明溜狗,牽繩,撿狗糞,但不能限時,地球是屬於每一個生命的
——我支持全國推廣,而且應該更嚴格一些,公共區域就不能存在遛狗行
——支持全國推廣太棒了,給雲南昭通市政府點個贊,辦了件大好事兒
近日,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城管局發布的《關於規范中心城區養犬管理的通告》引發網友關注,該《通告》限制犬只在「早上6:00—凌晨00:00內禁止犬只進入」 包括「中心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在內的公共區域。還規定犬只必需戴口罩。
此事在網路上迅速引起熱議。有網友建議全國推行,但也有網友質疑是否執法過度?
12月5日上午,昭陽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一值班人員告訴瀟湘晨報記者,該《通告》由上級部門領導批示後發布,市民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其向領導反饋後將給予市民回復。同時,該工作人員解釋,犬只戴口罩是指戴防咬口罩,並非防疫口罩。
對此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認為,城管作為執法者須依法行政,不能擴大或減少執法的范圍,缺乏法律依據的《通告》是無效的,此外立法語言要嚴謹,「譬如何謂『背街小巷』,須有定義才有可操作性。」
昭陽區城管局「遛狗令」:凌晨12點至早上6點遛犬須栓繩並戴口罩
12月3日,昭陽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布了《關於規范中心城區養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針對「依然存在部分市民違規遛犬、未栓繩溜犬,犬只隨地便溺、損毀綠地、擾民,流浪犬、大型烈性犬傷人事件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城區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通告。
《通告》顯示,禁止犬只進入公共區域,要求「凌晨00:00—早上6:00外出溜犬必須栓繩、犬只佩戴口罩,養犬人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物」,此外要求「早上6:00—凌晨00:00內,禁止任何犬只進入」包括「中心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在內的公共區域。
△昭陽區城管局發布《關於規范中心城區養犬管理的通告》
隨後,有網友認為當地發布的《通告》是對市民負責的無奈之舉,希望能「全國推行」;但也有部分網友質疑:這相當於是規定養犬人只能在凌晨12點到早上6點外出遛狗,是否合規合理?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12月4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給當地政府留言稱:「規定養犬人只能凌晨12點到六點進行遛狗,其他時間段禁止犬只出門,包括街道小巷。這一規定既不文明也不合理,甚至沒有一點人情。文明養犬應當是出門牽繩,撿屎狗屎糞便,若未文明遛狗,可給予處罰教育。而不是一刀切,禁止狗狗出門……夜間十二點到六點,是否執法過度了。」
△網友質疑當地是否執法過度
當地養犬管理辦法:未限制具體遛狗時間
昭通市人民政府官網顯示,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禁止「放任犬只、寵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場地排泄糞便」,若違反則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同時《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飼養寵物不得影響他人生活,危及他人安全,大型犬、烈性犬應當圈養或者拴養,不得放養,攜帶其他寵物出戶的,應當牽系;若違反則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此外,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昭通市養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為查處因養犬而破壞市容環境衛生行為。
《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攜犬進入下列場所:(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辦公區、生產區;(二)醫院診療區、學校教學區、學生集體宿舍區、幼兒園及其他少年兒童活動場所;(三)商場、賓館、餐飲場所;(四)風景名勝區、市區公園、城市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五)影劇院、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體育場(館)、歌舞廳、游樂場、車站等公眾文化娛樂場所;(六)其他設有禁令標識的場所。對攜犬進入以上場所的,管理人員可以拒絕。若違反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昭通市養犬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規定了禁止攜犬進入的場所
記者注意到,前述《通告》限制犬只進入的公共場所中,「中心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並不在當地規定的限制范圍內,此外,當地也沒有詳細限制養犬人遛狗時間。
城管局回應:指「防咬口罩」,經上級領導部門批示發布,有不同意見可以提
12月5日上午,昭陽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一值班人員告訴瀟湘晨報記者,該《通告》由上級部門領導批示後發布,市民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其向上級領導反饋後將給予市民回復。
隨後,昭陽區城管局鳳凰執法大隊和龍泉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通告》規定的「犬只佩戴口罩」,是要求佩戴「防咬口罩」而非防疫口罩,此外具體執法時建議市民們能「把垃圾袋和寵物的栓繩准備好,文明養犬」。
「(執法)這方面是偏人性化的,因為我們也有同事養狗,他們也說是不是不能遛狗了,意見比較大。」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
當地城管局是否可以規定養犬人遛狗時間?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認為,城管作為執法者須依法行政,不能擴大或減少執法的范圍,缺乏法律依據的《通告》是無效的。「該地方性規定,可徵求意見修正後執行,而不是讓城管自己擴大規定來執行。其次,立法語言要嚴謹,譬如何謂『背街小巷』,須有定義才有可操作性。」
『伍』 河南鄭州一社區出禁狗令,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該小區為了管理養犬不規范以及無證養狗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並且養狗人不遵循《鄭州市養犬管理規定》對於小狗隨地大小便,並且影響到了整個小區的環境,而且不拴繩遛狗等行為,給小區的治理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所以他們不允許在小區內飼養。禁狗令一出,有一部分人都比較吃驚,因為發現有人養狗的話就會被處罰,還會有工作人員去要求那些養狗的人,讓他們將狗狗自行處理,而且還給出那些租戶選擇,要麼你就把狗送走,要麼只能夠進行搬家處理,對於這種2選1的行為確實缺乏法律依據,現在經過了有關部門的關注以及輿論的影響,該鄭州社區已經撤除禁狗令。
民意調查是好的,但也不能夠跟法律相悖,做事情也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據,這樣才能夠獲得人們的支持和認同。
『陸』 誰能告訴我我國關於禁狗令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呀
http://news.sina.com.cn/s/2003-09-10/1543727444s.shtml
這個網站里很祥細的規定的養狗的規定,我只復制了一部分,希望你有時間可以去自己看看。
第一條 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市對養犬實行嚴格管理、限管結合的方針,政府部門執法,基層組織參與管理,社會公眾監督,養犬人自律。
第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市和區、縣、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獸醫、衛生等行政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組成的養犬管理協調工作機制。
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全面負責養犬管理工作,並具體負責養犬登記和年檢,查處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
有關行政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
(一)畜牧獸醫行政部門負責犬類的免疫、檢疫和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負責對街面流動無照售犬行為和因養犬而破壞市容環境衛生行為的查處;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從事犬類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四)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診治的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協助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在居民、村民中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應當做好養犬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衛生防疫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六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養犬管理規定事項依法制定公約,並組織監督實施。居民、村民、業主應當遵守公約。
第七條 本市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為重點管理區,其他區、縣為一般管理區。
重點管理區內的農村地區,經區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進行管理。一般管理區的城鎮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區域,經區、縣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進行管理。
第八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醫院和學校的教學區、學生宿舍區禁止養犬。
天安門廣場以及東、西長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錄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向社會公布。
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節假日或者舉辦重大活動期間劃定范圍禁止遛犬。
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定地區劃定范圍禁止養犬、禁止遛犬。
居民會議、村民會議、業主會議經討論決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區內劃定禁止遛犬的區域。
第九條 本市實行養犬登記、年檢制度。未經登記和年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養犬。
第十條 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准養一隻犬,不得養烈性犬、大型犬。禁養犬的具體品種和體高、體長標准,由畜牧獸醫行政部門確定,向社會公布。
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危險物品存放單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養犬的,必須到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養犬登記。
第十一條 個人養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合法身份證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獨戶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養犬區域以外。
第十二條 個人在養犬前,應當徵得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同意。對符合養犬條件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符合養犬條件的證明,並與其簽訂養犬義務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