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發生醫療事故有哪些方式處理
發生醫療事故後,醫療機構和患者有3種處理方式:
1、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2、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❷ 醫院出了醫療事故怎麼解決
醫院出了醫療事故的解決方式有: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2、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理,應先由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之後,再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3、通過人民法院的審理來解決醫療事故糾紛。訴訟解決可分為民事訴訟解決、刑事訴訟解決和行政訴訟解決三種途徑。對於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員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員身體健康的,涉嫌醫療事故罪。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❸ 醫院出了醫療事故如何解決
醫院出了醫療事故的解決辦法有: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願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3、司法裁決,患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
第三十六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除責令醫療機構及時採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後果擴大外,應當組織調查,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對不能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❹ 醫療事故糾紛如何解決
醫療事故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協商、調解、訴訟。發生醫療糾紛後,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達成協議,糾紛處理結束。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進行醫學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協調雙方承擔相應責任。達成調解協議,糾紛處理結束。如果不服協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❺ 醫療事故怎麼解決
醫療事故的解決辦法:和解;調解;訴訟。在提起訴訟之前,當事人可以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或者醫療過錯鑒定,醫療事故鑒定由醫學會鑒定,醫療過錯鑒定由司法鑒定中心來鑒定;在醫療事故發生之後,應該及時做傷殘鑒定,並在實際的索賠過程中有效地使用。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❻ 醫療事故如何解決
遭遇醫療事故後,有以下的3種解決方法:1、醫療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和解;2、醫療事故的雙方當事人調解;3、醫療事故的雙方當事人訴訟。在訴訟之前,當事人可以先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或者醫療過錯鑒定。醫療事故鑒定一般需要醫學會鑒定,醫療過錯鑒定通常是由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❼ 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解決
發生醫療事故的解決方式有:1、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並製作協議書;2、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3、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不經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機構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醫療事故爭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並附具協議書。
❽ 發生醫療事故如何解決
發生醫療事故的解決辦法: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願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3、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法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❾ 如何解決醫療事故
出現醫療事故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訴訟。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的一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當事人也可以共同委託技術鑒定。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第四十三條
醫療事故爭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並附具協議書。
第四十四條
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並附具調解書或者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