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斷了想補繳要怎麼辦
如何補交社保的流程為;
1、由單位出具書面申請,陳述補交的事實及理由,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2、准備好相關的原始資料,如職工本人檔案或合同書,錄用審批表,或者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等;
3、攜帶公章,到當地社保局填寫補交申請表。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2. 社保斷交怎麼補
法律分析:社保斷繳補繳方法:找新工作補繳。一般因為失業或跳槽造成社保斷繳的,在找到新工作後,由新公司接著繳納社保就可以了。自己繳納社保。如果短期內沒有找到工作,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自繳社保。此外也可以通過掛靠單位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3. 社保斷繳後如何補繳
社保斷繳之後如何補交呢?
1、單位漏繳的,你與用人單位依然存在勞動關系。補繳申請條件是由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的,然後用人單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請;所需要材料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補繳人員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單位行政公章復印件;工資發放清單原件以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復印件以及原始憑證;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補繳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個人無單位,補繳社保。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補繳的,個人補繳社保所需要資料戶口簿、身份證;補繳時間段、公司員工工資表;財務時間憑證;個人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原件;補繳養老保險申請表;寫清補繳原因,公司蓋章。
3、社保轉移,想補繳之前斷繳的。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更換公司的時候,社保已經轉移到新的單位,想要補繳之前斷繳的社保,可以新公司咨詢能否補繳,如果離開原來工作城市,就需要帶好資料到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轉移,新的城市繼續參保。
4. 社保斷繳怎麼補繳啊
法律分析:社保斷繳的補繳方法:由單位出具書面申請,陳述補繳的事實及理由,填寫一式三份的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連同相關的原始資料,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5. 社保斷了個人如何補繳
社保斷交需要補繳的到當地的社會管理中心進行補交申請。如果之前沒有交過的話,那是無法往前補交的,所謂的補交,只存在於開養老賬戶後欠交的時段。另外如果是補交,滯納金是一定會有的,按同期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對於個人,如果想繳納保費,則只能繳納養老和醫保這兩部分。具體的辦理繳納費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社保部門(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攜帶個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保費和申請書等資料,提出申請即可。社保斷繳補繳方法:
1、找新工作補繳。一般因為失業或跳槽造成社保斷繳的,在找到新工作後,由新公司接著繳納社保就可以了;
2、自己繳納社保。如果短期內沒有找到工作,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自繳社保。你也可以通過掛靠單位繳納社保。如果離開原來的工作城市,需要帶好相關證件到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轉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繼續參保。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全文》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6. 社保如何補繳
法律分析:社保斷繳補繳方法:1、找新工作補繳。一般因為失業或跳槽造成社保斷繳的,在找到新工作後,由新公司接著繳納社保就可以了。2、自己繳納社保。如果短期內沒有找到工作,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自繳社保。你也可以通過掛靠單位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賬戶通知單。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7. 社保斷了該如何補交
社保斷了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補交:勞動者到新用人單位就業,由新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勞動者直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補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8. 社保在斷交之後,該如何進行補繳社保
社保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社保斷交的話,那我們肯定要及時的補交,不過由於社保斷繳的情形不一樣,所以補繳的形式也是不一樣的。正常情況下,我們主要是分為以下這三種:
首先第1種就是有些人是以個人名義去繳納社保的,如果是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並且斷繳了的話,其實是不可以進行補交的。
總的來說大部分情況下社保斷交之後都是可以補繳的,但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建議大家還是不要輕易的斷繳。因為關於社保的政策,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改變,如果未來政策出現了變動,規定不可以補繳的話,那這樣一來肯定是得不償失的,在退休之後就沒有退休金了。如果之前已經有斷繳的情況出現,那應該抓緊時間去相關部門進行補繳,千萬不要因為現在的大意,而影響了未來的生活保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