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錢不還怎麼辦最有效的方法
方法 一:以毒攻毒法
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 二:「易貨」置換法
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系,學會「易貨置換法」准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 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後,圍繞目前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B.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讓欠錢的人還錢
三個步驟:
先協商,盡量找自己協商解決,錢要還,沒有錢可以分期償還。
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作出裁決。
執行後,未在判決規定的時間內上訴或者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他的部分與他的家庭財產分開支付。如果真的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它也可以分期付款。
此外,如果你給他延期分期付款,他還沒有履行,你需要找出他在哪家公司工作,立即要求法院執行,法院可以要求公司協助執行,每月工資只留給他必要的生活費。其餘的全部退還給你,直到付款。公司不協助法院執行的,構成妨害司法秩序罪,由法院處罰。
(2)借錢還錢用什麼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