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格式塔心理學研究方法
格式塔心理學在研究對象方面與構造主義和行為主義有諸多共同點,它認為心理學是「意識的科學、心的科學、行為的科學」,研究對象主要涉及直接經驗和行為。格式塔心理學家關注於意識作為研究對象的同時,強調避免使用「意識」一詞,而用「直接經驗」代之。行為同樣是其研究重點,考夫卡指出,心理學雖可成為意識或心靈的科學,但將以行為為研究的中心點,因為從行為出發更容易找到意識和心靈的地位。
在研究方法上,格式塔心理學家既不反對構造主義所強調的內省法,也不反對行為主義所依靠的客觀觀察法,認為這兩種方法都是心理學的基本研究方法。他們對研究方法進行了改進和修正,重視知覺結構原則。韋特墨和苛勒通過大量的實驗,提出了諸多組織原則,描述了我們如何組織某些刺激,以及如何以一定的方式構造或解釋視野中的某些刺激變數。
似動現象是格式塔心理學的基礎之一,它涉及兩個相距不遠、相繼出現的視覺刺激物,呈現的時間間隔在1/10秒到1/30秒之間,我們看到的不是兩個物體,而是一個物體在移動。這種現象的組成部分是一些獨立的燈在一開一關,但組成一個整體後,給人造成這些燈在動的印象。這種現象強調了整體性,是形成格式塔心理學的關鍵。
格式塔心理學家在整體與部分的關繫上注重整體性,這並不意味著不承認分離性。他們特別感興趣的一個研究課題是從背景中分離出一種明顯的實體。他們用「圖形與背景」這個概念來表述,認為一個人的知覺場始終被分成圖形與背景兩部分。「圖形」是一個格式塔,是突出的實體,是我們知覺到的事物;「背景」則是尚未分化的、襯托圖形的東西。這種圖形-背景交替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不僅在知覺中起作用,而且在學習和思維中也起作用。
為了理解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格式塔心理學家進行了多個實驗。例如,頓悟實驗展示了動物在面對問題時,能夠突然發現解決問題的方法,從而克服困難,解決問題。這些實驗強調了部分與整體之間關系的重要性,表明了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理解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
格式塔心理學是西方現代心理學的主要流派之一,根據其原意也稱為完形心理學,完形即整體的意思,格式塔是德文「整體」的譯音。「格式塔」(Gestalt)一詞具有兩種涵義。一種涵義是指形狀或形式,亦即物體的性質,例如,用「有角的」或「對稱的」這樣一些術語來表示物體的一般性質,以示三角形(在幾何圖形中)或時間序列(在曲調中)的一些特性。在這個意義上說,格式塔意即「形式」。另一種涵義是指一個具體的實體和它具有一種特殊形狀或形式的特徵。
Ⅱ 什麼是格式塔心理
格式塔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又叫完形心理學,是西方現代心理學的主要學派之一,誕生於德國,後來在美國得到進一步發展。該學派既反對美國構造主義心理學的元素主義,也反對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刺激—反應公式,主張研究直接經驗(即意識)和行為,強調經驗和行為的整體性,認為整體不等於並且大於部分之和,主張以整體的動力結構觀來研究心理現象。該學派的創始人是韋特海默,代表人物還有苛勒和考夫卡。
理論體系
編輯
研究對象
格式塔心理學認為心理學研究的對象有兩個,一個是直接經驗,一個是行為。
直接經驗
格式塔心理學家認為心理學應該研究意識,但為了和構造主義心理學有所區別,於是就用「直接經驗」來表述。所謂直接經驗,就是主體當時感受到或體驗到的一切,即主體在對現象的認識過程中所把握到的經驗。這種經驗是一個有意義的整體,它和外界的直接客觀刺激並不完全一致。格式塔心理學認為,直接經驗是一切科學研究的基本材料。
行為
格式塔心理學的另一個研究對象是行為。格式塔心理學把行為分為顯明行為和細微行為,前者指個體在自身行為環境中的活動,後者指有機體內部的活動。格式塔心理學研究的是顯明行為。
研究方法
整體觀察法
格式塔心理學把直接經驗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這種直接經驗是一種自然現象,只能通過觀察來發現,因此格式塔心理學強調運用自然觀察法。但由於直接經驗中也包括一種類似於意識的東西,而對這一部分的研究必須依賴於主體的內省,但是內省不能用作分析,只能用來觀察。不管是觀察還是內省,格式塔心理學要求都必須從整體上去把握。
實驗現象學方法
格式塔心理學以直接經驗(有時也稱現象經驗)和顯明行為作為研究對象,因此該流派在具體研究中除了使用整體觀察法,還運用實驗法。格式塔心理學所運用的實驗法主要是實驗現象學方法。
Ⅲ 西心史中,構造主義,機能主義,行為主義,格式塔心理學分別的研究對象、方法是什麼
1、格式塔:格式塔派認為,人的心理意識活動都是先驗的「完形」,即「具有內在規律的完整的歷程」,是先於人的經驗而存在的,是人的經驗的先決條件。人所知覺的外界事物和運動都是完形的作用。人和動物的智慧行為是一種新完形的突然出現,叫做「頓悟」。
2、構造主義:這個學派受英國經驗主義和德國實驗生理學的影響,認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意識經驗,主張心理學應該採用實驗內省法分析意識的內容或構造,並找出意識的組成部分以及它們如何連結成各種復雜心理過程的規律。
3、行為主義:一反傳統心理學,而主張對人的行為進行研究的觀點,主張心理學不應只是研究人腦中的那種無形的像"鬼火"一樣不可捉摸的東西--意識,而應去研究那種從人的意識中折射出來的看得見,摸得著的客觀東西,即人的行為。
4、機能主義:堅持以心理活動或心理機能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反對馮特的內容心理學,大多屬哲學思辨,缺乏實驗根據,被視為機能主義的興起。
相關信息:
構造主義一詞是鐵欽納在美國和威廉.詹姆斯的機能主義論戰時採用的概括。
1884年,詹姆斯為《心靈》雜志撰寫一篇文章,題為《論內省心理學的某些忽略》。在文章的附註中,提到「心理構造」一詞,原話是:「純粹的紅色或黃色的感覺元素,及其他心理構造的元素沒有存在的根據,因為它們都不是心理的事實」。
並於1898年發表《構造心理學的基本原理》一文,闡述了構造心理學的基本立場和主張,正式提出「構造心理學」一詞以與機能心理學相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