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常用的安全評價方法包括
安全檢查表(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縮寫SCA)是依據相關的標准、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為了避免檢查項目遺漏,事先把檢查對象分割成若干係統,以提問或打分的形式,將檢查項目列表,這種表就稱為安全檢查表。它是系統安全工程的一種最基礎、最簡便、廣泛應用的系統危險性評價方法。目前,安全檢查表在我國不僅用於查找系統中各種潛在的事故隱患,還對各檢查項目給予量化,用於進行系統安全評價。
1.2 安全檢查表的編制依據
(1)國家、地方的相關安全法規、規定、規程、規范和標准,行業、企業的規章制度、標准及企業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2)國內外行業、企業事故統計案例,經驗教訓。
(3)行業及企業安全生產的經驗,特別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實踐經驗,引發事故的各種潛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絕或減少事故發生的成功經驗。
(4)系統安全分析的結果,即是為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而採用事故樹分析方法,對系統迸行分析得出能導致引發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的基本事件,作為防止事故控制點源列入檢查表。
1.3 安全檢查表編制步驟
要編制一個符合客觀實際、能全面識別、分析系統危險性的安全檢查表,首先要建立一個編制小組,其成員應包括熟悉系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其主要步驟有:
(1)熟悉系統
包括系統的結構、功能、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操作條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消防設施。
(2)搜集資料
搜集有關的安全法規、標准、制度及本系統過去發生過事故的資料,作為編制安全檢查表的重要依據。
(3)劃分單元
按功能或結構將系統劃分成若干個子系統或單元,逐個分析潛在的危險因素。
(4)編制檢查表
針對危險因素,依據有關法規、標准規定,參考過去事故的教訓和本單位的經驗確定安全檢查表的檢查要點、內容和為達到安全指標應在設計中採取的措施,然後按照一定的要求編制檢查表。
①按系統、單元的特點和預評價的要求,列出檢查要點、檢查項目清單,以便全面查出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②針對各檢查項目、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依據有關標准、法規列出安全指標的要求和應設計的對策措施;
(5)編制復查表,其內容應包括危險、有害因素明細,是否落實了相應設計的對策措施,能否達到預期的安全指
B.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的分值怎麼算出來的
各評分表的評分應符合下列規定:1
分項檢查評分表和檢查評分匯總表的滿分分值均應為100分,評分表的實得分值應為各檢查項目所得分值之和;
2
評分應採用扣減分值的方法,扣減分值總和不得超過該檢查項目的應得分值;
3
當按分項檢查評分表評分時,保證項目中有一項未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此分項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4
檢查評分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A1
—
匯總表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
B
—
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值;
C
—
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值。
5
當評分遇有缺項時,分項檢查評分表或檢查評分匯總表的總得分值
式中:A2
—
遇有缺項時總得分值;
D
—
實查項目在該表的實得分值之和;
E
—
實查項目在該表的應得滿分值之和。
6
腳手架、物料提升機與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與起重吊裝項目的實得分值,應為所對應專業的分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值的算術平均值。
C. 安全評價方法的安全評價
(1)第一階段:資料准備
建廠條件、原料和產品的物化性質、有關法規標准;反應過程;製造工程概要;流程圖;流程機械表;配管、儀表系統圖;安全設備種類及設置地點;運轉要點;人員配置圖;安全教育訓練計劃等其它有關資料。
(2)第二階段:定性評價
應用安全檢查表主要針對廠址選擇、工廠內部布置、建築、工藝流程和設備布置、原材料、中間體、產品、輸送存儲系統、消防設施等方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改進設計。
(3)第三階段:定量評價
將裝置劃分成若干個單元,對各單元的物質、容量、溫度、壓力和操作等進行評價,每項又分為A、B、C、D四個分段,分別對應分值10點、5點、2點、0點,其評價內容
(4)第四階段:制定安全對策
根據單元的危險度等級,按照方法推薦的各評價等級應採取的措施和要求,採取相應技術、設備、和組織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對策措施。
(5)第五階段:用過去類似設備和裝置的事故資料進行復查評價
根據設計內容參照過去同樣的設備和裝置的事故情報進行再評價,如果有應改進的地方,再按第四階段要求進一步採取措施。
(6)第六階段:再評價
用故障樹、事件樹進行再評價。 (1)該方法以工藝過程中的物質、設備、物量等數據為基礎,另外加上一般或特殊工藝的危險修正系數,求出火災爆炸系數,然後通過逐步推算,得出最大可能財產損失和停業損失。
(2)工藝單元的劃分
評價單元就是在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礎上,根據評價目標和評價方法的需要,將系統分成用於有限的、確定范圍的部分。工藝單元是指工藝裝置的任一主要單元。
顯然,多數工廠都是有多個工藝單元組成,但在計算工廠的火災、爆炸指數時,只選擇那些從損失預防角度來看對工藝有影響的工藝單元進行評價,這些單元稱為恰當工藝單元,簡稱工藝單元。
選擇恰當工藝單元的重要參數包括:
① 物質的潛在化學能(物質系數)
② 工藝單元中危險物質的數量;
③ 資金密度(每平方米每元數);
④ 操作壓力與操作溫度;
⑤ 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歷史資料;
⑥ 對裝置操作起關鍵作用的設備;
一般情況下,這些參數的數值越大,則該工藝單元就越需要評價。工藝區域或工藝區附近的個別設備、關鍵設備或單機設備一旦遭受破壞,就可能導致停產數日;甚至極小的火災、爆炸,都可能導致停產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這些關鍵的設備所能導致的損失也是選擇恰當工藝單元的一個重要因素。
(3)確定物質系數
物質系數MF是表述物質由燃燒或其他化學反應引起的火災、爆炸過程中所釋放能量大小的內在特性,是一最基礎的數值。物質系數是由美國消防協會規定的NF和NR(分別代表物質的燃燒性和化學活潑性或不穩定性)決定的。通常,NF和NR是針對正常環境溫度而言的。但物質發生燃燒和反應的危險性隨溫度上升而急劇增大。反應速率也隨溫度上升而急劇增大,所以當物質的溫度超過60℃時,物質系數就要進行修正。
(4)確定工藝單元危險系數
工藝單元危險系數F3包括一般工藝危險系數F1和特殊工藝危險系數F2。構成工藝危險系數的每一項都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的擴大或升級。
計算工藝單元危險系數(F3)中的各項系數時,應該選擇物質在工藝單元中所處的最危險狀態。可以考慮的操作狀態有開車、連續操作和停車。應該防止對過程中的危險進行重復計算,因為在確定物質系數時已經選取了單元中最危險的物質,並據此進行火災、爆炸分析,即已考慮到實際上可能發生的最壞狀況。
計算F&EI時,如果MF是按照工藝單元中的易燃液體來確定的,就不要選擇與可燃性粉塵有關的的系數,即使粉塵可能存在於過程的另一段時間內。合理的計算方法為:先用易燃性液體的物質進行評價,然後再用可燃性粉塵的物質系數進行評價。
但混合物是個例外。如果某種混雜在一起的混合物被作為最危險物質的代表,則計算工藝單元危險系數時,可燃粉塵和易燃蒸汽的系數都要考慮。注意:一次只分析一種危險,使分析結果與特定的最危險狀況相對應,始終把焦點放在工藝單元和選出進行分析的物質系數上,而且只有恰當的對每一項系數進行評估,其最終結果才是有效的。 1974年英國帝國化學工業公司(ICI)蒙德(Mond)部在道化學指數評價法的基礎上引進了毒性概念,並發展了一些新的補償系數,提出了「蒙德火災、爆炸、毒性指標評價法」。
蒙德法在對現有裝置及計劃建設裝置的危險性研究中,尤其是在新設計項目的潛在危險評價時,有必要對道化學公司方法進行改進和補充。其中最重要的兩個方面是:
(1)引進了毒性的概念,將道化學公司的「火災、爆炸指數」擴展道包括物質毒性在內的「火災、爆炸、毒性指數」的初期評價。
(2)發展了新的補償系數,進行裝置現實危險性水平再評價。 (1)評價單元的確定
「單元」是裝置的—個獨立部分,而不是與裝置在一起的其餘部分,如有一定間距、擋火牆、防護堤等隔開的裝置的一部分設施,也可作為單元。在選擇裝置的部分作為單元時,要注意鄰近的其他單元的特徵及是否存在有不同的特別工藝和有危險性物質的區域。
裝置中具有代表性的單元類型有:原料貯區、供應區域、反應區域、產品蒸餾區域、吸收或洗滌區域、半成品貯區、產品貯區、運輸裝卸區、催化劑處理區、副產品處理區、廢液處理區、通入裝置區的主要配管橋區。此外,還有過濾、乾燥、固體處理、氣體壓縮等,合適時也可將裝置劃分為適當的單元。
將裝置劃分為不同類型的一些單元就能對裝置不同單元的危險特性進行評價。否則,整個裝置或裝置的大部分就會帶有其中最危險單元的特徵。此外,通過單元劃分,可對裝置中最危險的單元向其他投資多的單元發生事故蔓延時的界限加以考慮。
評價貯存區時,單元通常由—個堤壩和共同堤壩內的全部貯罐等組成。其他用堤壩分開的區域,如液化氣、高著火性液體、可燃性液體和有自聚危險性、可能產生過氧化物、有凝聚相爆炸危險等特殊危險性物質,可作不同單元處理,以便能正確識別其相對危險性。
裝置區中主要配管橋不同於裝置工藝或貯存單元,應作為—個獨立單元來考慮,其危險性主要是支柱或架設在架台間的管橋長度及在其上支撐的鋼管。
(2)單元內的重要物質及其物質系數的確定
①選取單元內的重要物質
單元內往往有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副產品、催化劑、溶劑等多種物質的存在,這些物質的危險性潛能和在單元內的存在數量是不同的。選用不同的物質對單元的危險性進行評價,其評價結果是不同。因此,在選擇單元中以較多數量存在的、危險性潛能較大的物質作為單元內的重要物質對單元進行評價。
若裝置、單元中存在一種以上的重要物質時,必須對各重要物質作不同評價,並選用最危險的那個作為該單元危險性的代表為最終評價的依據。若裝置內的物質是混合物且組成保持一定,在裝置內具有主要火災、爆炸、反應或毒性的潛在危險性時,亦可取混合物作為重要物質。
②重要物質系數的確定
物質系數是指重要物質在標准狀態(25℃,0.1MPa)下的火災、爆炸或放出能量的危險性潛能的尺度。進行總效果計算時物質系數(MF)用符號B表示。
Ⅰ、一般可燃性物質 其物質系數是重要物質在標准狀態下由空氣中的燃燒熱決定的。
Ⅱ、緣可燃性物質 邊緣可燃性重要物質或在輸送條件下不燃的重要物質的物質系數,因可由反應的燃燒熱計算,故不能為零,其值可由重要物質的生成熱和氣相燃燒生成物的生成熱的差計算而得,物質系數可由燃燒熱計算可得。邊緣可燃性物質有三氯乙烯、1,1,1-三氯乙烷、過氯乙烷、氯仿、二氯甲烷等。
Ⅳ、燃性物質 這種物質是與氧氣不會發生放熱反應的物質,如水、砂、氮氣、氦、四氯化碳、二氧化碳、六氯乙烷等。為維持方法的有效性,對物質系數為零的物質,給出MF=0.1。
Ⅴ、加入稀釋劑的可燃性物質混合物若在可燃性物質混合物中加入了組分一定的稀釋劑,可用可燃性強或爆炸性強的這種成分的物質系數;可以用非活性成分的MF=0.1及組分中的成分比求出混合物的物質系數。對於邊緣可燃物質,採用比非活性物質的物質系數要適當高的值。
Ⅵ、燃性固體和粉塵 多數固體求不出恰當的燃燒熱。如在單元內被選作重要物質的木塊和大體積的金屬固體等,只有這種固體在微粒狀、粒狀或粉塵狀態其危險性比大體積狀態高得多時才可以用MF=0.1。在粉狀等高危險性時,必須用燃燒熱作為物質系數。
Ⅶ、組成的不明物質 燃料氣、特殊用途的物質、醫葯品等的混合粉末、麵粉及煤等各種粉塵類物質,要經實驗測定其燃燒值。在某些情況下,若能得到該物質在密封容器中的爆炸壓力數據。
Ⅷ、物質的混合危險 當物質混合時,大量氧化劑和還原劑在裝置內混合所放出的反應熱比可燃性物質的燃燒值大,如鋁熱反應、金屬粉末和鹵化碳反應、硝化反應、磺化反應等,則計算的反應熱必須變換為物質系數。
Ⅸ、具有凝聚相爆炸或分解的潛在危險性物質 這類物質(如硝基甲烷、二基苯、乙炔、硝化丙烷、濃過氧化氫、有機過氧化物、四氟乙烯等)在使用時應了解其燃燒值是否比爆炸值或分解熱大,要採的值計算物質系數。
重要物質暴露在空氣中或在其他條件下可變為具有凝聚相爆炸或分解的潛在危險性的混合物或生成物時,由於在操作單元中變化的物質任何時候都不會存在,因此在計算物質系數時可忽略不計。
(3)單元危險性的初期評價
①特殊物質的危險性
物質危險性時,對重要的物質的特殊性質、重要物質在單元內與催化劑等其他物質混合的情況要重新進行評價。要根據該單元內重要物質的數量、在火災或可能出現火災的條件下對其特定性質所產生的影響來決定特殊物質危險性系數的標准。
危險性系數是所研究的特定單元內重要物質在具體使用環境中的一個函數,不能用孤立的重要物質的性質來定義。因此,不同單元中某一物質危險系數可強可弱,如單元不同,即使是同樣的重要物質也需要對特殊物質危險性系數加以改變。
②一般工藝過程危險性
這類危險性與單元內進行的工藝及其操作的基本類型有關。其操作過程包括:純物理變化、單一連續反應、單一間歇反應、反應多重性、同一裝置中進行不同的工藝操作、物質運輸、可搬動容器。
③殊工藝過程危險性
在重要物質或基本工藝和操作性質所評價的評分基礎上,有些操作過程及其工藝會使總體的危險性增加。它們包括:低壓、高壓、低溫、高溫及腐蝕和侵蝕的危險性、接頭和填料的危險性、振動及循環負荷疲勞危險性、難控制工藝反應、爆炸極限附近的操作、粉塵或霧滴爆炸的危險性、使用強氣相氧化劑工藝、靜電危險性等。
(4)數量的危險性
處理大量的可燃性和分解性物質時,要給予附加的危險性系數。
計算所研究的單元中物質總量應考慮反應器、管道、供料槽、塔等設備內的全部物料數量。可以根據物質質量直接計算,也可以根據體積和密度計算。根據氣體、固體、液體及其混合物的質量,可以進行危險性的比較。
(5)布置上的危險性
單元布置引起的危險性系數所考察的重要項目是大量可燃性物質在單元內存在的高度。單元的高度是指裝置工藝單元和輸送物質配管頂部從地面開始的高度,排氣管、梁式升降機的橫梁構造物不能用於決定高度;但一定要考慮蒸餾塔和反應塔的主配管位置、生成物塔頂冷凝器、上部供料容器等。在計算中,高度用H(m)表示。
工藝單元的通常作業區域是指和單元有關的構造物的計劃區域。需要包括上述作業區域以外的泵、配管、裝置等時可予以擴大。由周圍單元的構造物以及有關的輔助設施用最小限度長度的牆圍起來的領域可視為作業區域,用N(m2)表示。評價主管橋單元的通常作業區系指管橋的最大寬度與支架或架台中心的間距相乘所得面積。評價帶堤壩的貯罐單元的通常作業區系指貯罐自身的實際計劃區域與單元內的泵及有關配管所佔的區域,堤壩內總的區域不能算作通常作業區。地下貯罐的通常作業區由地下貯罐所處位置決定,在更深處貯藏洞的通常作業區是指地表或地下10m以上的入孔及配管連接部的位置。
(6)毒性的危險性
它是關於毒性危險性的相對評分及其對綜合危險性評價的影響。對健康的危害性可根據造成的原因和程度來考慮,有的可歸因於維護及工藝不能控制或易發生火災等異常工藝條件;有來自接頭、基礎、工藝排氣等處經常發生的細微泄漏;還有由氮氣、甲烷、二氧化碳等窒息性氣體造成的對健康的危害。
瓦斯、蒸氣、粉塵的毒性一般是以每周40h、每天勞動7~8h為標準的時間負荷值(TLV)表示。對於短時間接觸,用TLV乘以一定系數,而用更大的值。有的物質即使在短時間內接觸也必須控制在比TLV值低的范圍。
一般泄漏造成的危險性及通常的維修或者工藝操作引起的危害性,用TLV值評價,異常高的泄漏、裝置控制系統的故障、火災條件等用高短時間的濃度值評價。
重要裝置項目上的放射線源和熱等物理因素與上述直接毒性一起,必須作為復合毒性危險性來考慮。發生異常混亂狀態時,影響採取正確的動作速度和形式的問題也應考慮。
(7)初期評價結果的計算
對所記錄的各種系數先進行小計,再根據DOW最初確定的方法變換為DOW/ICI的全部指標。
D.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各項分數與總得分該怎麼算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中2.0.7條:
在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分值×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數/100
匯總表總得分應為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2.0.8條:
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得分=(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按各對應的實得分值之和/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應得滿分的分值之和)×100
E. 安全評價的方法有哪些
安全評價方法分為檢查表法、專家評議法、預先危險分析法、故障分析法、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故障樹分析法、事件樹分析、安全評價法、危險指數評價法、指標評價法。
F. 安全基礎月評分怎麼算
簡單點說各項實得分乘以所佔比例,具體
各評分表的評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3.1 分項檢查評分表和檢查評分匯總表的滿分分值均應為100分,評分表的實得分值應為各檢查項目所得分值之和;
3.2 評分應採用扣減分值的方法,扣減分值總和不得超過該檢查項目的應得分值;
3.3 當按分項檢查評分表評分時,保證項目中有一項未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此分項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3.4 檢查評分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應按下式計算:
A1=B*C/100
式
中:A1 — 匯總表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
B — 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值;
C — 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值。
3.5 當評分遇有缺項時,分項檢查評分表或檢查評分匯總表的總得分值應按下式計算:
A2= D/E*100
式中:A2 — 遇有缺項時總得分值;
D — 實查項目在該表的實得分值之和;
E — 實查項目在該表的應得滿分值之和。
G.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評分 怎麼算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評定應符合本標准第3章~第8章中各檢查評定項目的有關規定,並應按本標准附錄A、附錄B的評分表進行評分。
分項檢查評分表和檢查評分匯總表的滿分分值均應為100分,評分表的實得分值應為各檢查項目所得分值之和,分項檢查評分應採用扣減分值的方法,扣減分值總和不得超過該檢查項目的應得分值。當按分項檢查評分表評分時,保證項目中有一項未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9分,此分項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7)安全基礎月評分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正確佩戴安全帽要注意兩點,一是帽襯和帽殼不能緊貼,要有一定間隙,頂部間隙為20mm—50mm,四周為5mm—20mm,當有東西落到安全帽殼上時,帽襯可起到緩沖作用,保護頭部和頸椎,不能將帽襯摘下使用;二是必須系緊帽帶,防止物體多次打擊而致使事故。
要使用合格安全帶,注意檢查安全帶的使用年限,安全帶使用年限為5年。高處作業人員,在無可靠安全防護措施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先掛牢再作業,應當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掛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上使用。
H.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匯總後得分怎麼算
檢查評分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應按下式計算:
A1=B*C/100式中:
A1—匯總表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
B—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值;
C—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值。
在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分值×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數/100
匯總表總得分應為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得分=(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按各對應的實得分值之和/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應得滿分的分值之和)×100
(8)安全基礎月評分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各分項檢查評分表中,滿分為100分。表中各檢查項目得分應為按規定檢查內容所得分數之和。每張表總得分應為各自表內各檢查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在檢查評分中,遇有多個腳手架、塔吊、龍門架與井字架等時,則該項得分應為各單項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檢查評分不得採用負值。各檢查項目所扣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項應得分數。在檢查評分中,當保證項目中有一項不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時,此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I. 常見的安全評價方法有幾種
1 方法概述安全檢查表(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縮寫SCA)是依據相關的標准、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為了避免檢查項目遺漏,事先把檢查對象分割成若干係統,以提問或打分的形式,將檢查項目列表,這種表就稱為安全檢查表。它是系統安全工程的一種最基礎、最簡便、廣泛應用的系統危險性評價方法。目前,安全檢查表在我國不僅用於查找系統中各種潛在的事故隱患,還對各檢查項目給予量化,用於進行系統安全評價。1.2 安全檢查表的編制依據(1)國家、地方的相關安全法規、規定、規程、規范和標准,行業、企業的規章制度、標准及企業安全生產操作規程。(2)國內外行業、企業事故統計案例,經驗教訓(3)行業及企業安全生產的經驗,特別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實踐經驗,引發事故的各種潛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絕或減少事故發生的成功經驗。(4)系統安全分析的結果,即是為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而採用事故樹分析方法,對系統迸行分析得出能導致引發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的基本事件,作為防止事故控制點源列入檢查表。
J.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缺項多少分評為及格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中,75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優良,75分以下不合格。
根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規定:
一、優良
保證項目分值均應達到第2.0.6條規定得分標准,匯總表得分值應在80分及其以上;
二、合格
1、保證項目分值均應達到第2.0.6條規定得分標准,匯總表得分值應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匯總表得分值必須在75分及其以上;
3、當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或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未得分,但匯總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三、不合格
1、匯總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匯總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當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或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未得分,且匯總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10)安全基礎月評分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評分計算注意事項
1、匯總表中各項實得分數計算方法:
分項實得分=(該分項在匯總表中應得分×該分項在檢查評分表中實得分)/100
2、匯總表中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分計算方法:
缺項的匯總表分=實查項目實得分值之和/實查項目應得分值之和×100
3、分表中遇有缺項時,分表總分計算方法:
缺項的分表分=實查項目實得分值之和/實查項目應得分值之和×100
4、分表中遇保證項目缺項時,「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評分表得零分」,計算方法即實得與應得分之比<66.7%時,評分表得零分(40/60=66.7%)
5、在各匯總表的各分項中,遇有多個檢查評分表分值時,則該分項得分應為各單項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評分時間
安全檢查的每月不少於一次或每半個月(開工前及工程收尾時也要評分一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