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運用於幼兒社會教育中,比較典型價值澄清的方法有哪些
運用於幼兒社會教育中,比較典型價值澄清的方法:一是澄清反應;二是價值表決;三是價值排隊。
② 價值澄清法的介紹
價值觀澄清1學派在西方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過程中,為適應社會價值觀念復雜多變的選擇需要,於60年代產生。
③ 價值觀澄清的作用和價值是什麼
價值觀澄清的作用和價值是使幼兒對社會生活和周圍人產生積極態度。
價值澄清法把道德教育與幼兒需要相聯系, 讓幼兒在活動中直接思考一些價值選擇途徑, 使他們對社會生活和周圍人產生積極態度。其理論和實質是:
讓幼兒利用理性思考和情緒體驗來審查自己的行動; 分辨並實現自己的價值觀念;揭露並解決自己的價值沖突;和別人進行價值觀念交流, 並根據自己的價值選擇行事。這種方法已在美國許多幼兒園推行並取得很好的效果。
(3)價值澄清法有哪些具體方法擴展閱讀:
幼兒價值觀的初步樹立一般需經過上述七個步驟。所以,對幼兒進行價值觀教育,應以這七個步驟為依據,來制定相應的原則。價值澄清法的原則是:
(1)鼓勵幼兒自己去選擇,並讓他們自由地選擇。只有對自己所見、所聞或所體驗的價值觀進行自由選擇,才可能有自己真正的價值觀。
(2)幫助幼兒挖掘可供選擇的途徑。幼兒年齡小,知識經驗不足。因此,應盡可能幫助他們挖掘可供選擇的觀念和途徑。
(3)幫助幼兒進行認真思考,並且在此基礎上作出最後的選擇。
(4)鼓勵幼兒珍惜和重視自己的選擇。幼兒好奇心強,愛模仿別人,易受旁人影響而改變自己的選擇。
(5)給幼兒提供公開表示並堅持自己選擇的機會。
(6)鼓勵幼兒按照自己的選擇採取相應的行動。幫助他們把口頭所說的東西落實到行動上,是使他們真正獲得價值觀的重要一步。
(7)幫助幼兒經常地採取與所作選擇相應的行動。只有有了與所作選擇相吻合的經常性的重復行為,幼兒的價值觀才算真正基本形成。
④ 教育學:什麼叫價值澄清法
價值澄清可被定義為一種方法,即利用問題和活動來教評價過程,而且,幫助人們熟練地把評價過程應用到他們生活中價值豐富的領域。
起源發展:
價值澄清(Values Clarification)理論最早是作為一種教學方法於20世紀20年代間出現,為進步主義教育採用,在60年代時逐漸形成一個德育學派。
創始人:
紐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路易斯·拉斯( Louise Raths)
主要思想:
在多種價值沖突下,兒童很難獲得一個穩定的發展生態,從而導致了8種心理障礙:冷漠、心灰意冷、猶豫不決、自相矛盾、漂浮不定、盲從、盲目反抗和逢場作戲等。拉斯他們認為,傳統的說教、榜樣、說服、限制性鼓勵、宗教等都不能解決這些新問題,他們一針見血地指出,我們不懷疑這些方法在過去可能控制過行為、甚至形成過信念和態度,「然而,我們肯定這些方法並沒有也不可能導致我們所關心的那種意義上的價值觀,即代表著理智的人類在與復雜變化的環境相互作用時所作出的自由的和深思熟慮的選擇」。把那些預定到的東西兜售、強加於給別人,不僅不能產生思想,而且會扼殺了德性的發展,因為他們缺乏人性所需要的自由探究、審慎思考和理性的觀念,這些方法都沒有考慮如何幫助兒童發展一種評價過程,而僅僅是如何勸說兒童應採納「正確」、「永恆的」價值觀。
價值澄清論拋棄了30年代單純對概念的詮釋,繼承了進步主義主張不僅僅靠教師言語和範例教會道德,而應力圖使學生產生價值觀共鳴的思想,尤其深受杜威相對論價值觀的影響,並接受了認知論關於發展兒童道德認知判斷力的主要觀點,以及人本主義德育關於尊重學生、理解學生,給學生以選擇和發展自己能力的主張。他們努力通過幫助學生掌握價值澄清的方法,使人們更好地適應民主體制為人們提供的最充分的機會,在政治、宗教、友誼、愛情、性、種族、財富等方面戰勝矛盾和沖突,使兒童從來自於父母、破裂家庭、電視及各種群體中導致的價值混亂中解脫出來,創建一個更加理性的文明民主的世界。
特徵:
(1)它既表現為一種學說,一種注重發展人的自主能力的學說,又表現為一種價值澄清或分析評價法,甚至更多地表現為方法,或是通過方法來表現出它特有的理論意義。
(2)它是分析澄清價值觀的過程,也是一個評價認同的過程。
(3)它注意對各種價值觀的分析,更注意對分析評價價值觀能力的培養。正由於這些特點,基爾申·鮑姆才有上述方法的歸類的,他把「評價過程」定義為「一種使我們在日常生活或決定對自己以至社群有正面價值的過程」。
可見,價值澄清說是指在人的價值觀形成過程中,通過分析和評價的手段,幫助人們減少價值混亂促進同一價值觀的形成,並在這一過程中有效地發展學生思考和理解人類價值觀的能力。它主張價值觀的形成不是灌輸而是通過澄清的方法,在評價過程中實現的,是通過選擇、贊揚和實踐過程來增進富於理智的價值選擇的。這種學說正是堅持了這一主張,使它在西方價值混亂中諸如了一劑清水,因而確立了它的主要地位。
⑤ 價值澄清模式的採用價值澄清法的基本原則
(1)避免說教、批評、灌輸,不要把焦點集中於對或錯上面;
(2)促進學生反思自己的行為,要讓學生獨立負責地作出決定;
(3)不要強求學生有問必答;
(4)澄清法主要在造成氣氛,目標是有限的;
(5)主要幫助學生澄清自己的思想和生活;
(6)避免空泛的討論,要及時結束討論。
(7)不要針對個人;
(8)教師不必對學生的話和行為都作出反應;
(9)不要使學生迎合教師;
(10)避免千篇一律。
⑥ 求問在社會教育活動中的經常應用的教育方法有哪些
社會領域教育活動是在一定教育目標指引下,運用一定的方法、採取一定的手段、選擇一定的形式作用於教育對象,使教育對象在情感—社會性方面獲得發展的過程,即達成幼兒社會教育的目標的過程。因此,幼兒園社會教育必須藉助一定的方法。幼兒園社會教育方法的基本特點是實踐練習,具有實感性,在做中學,通過真實的體驗來學習。社會領域的教育方法體系是豐富多彩的。其中一部分方法如實踐法、調查法、講解法、討論法等等是超越學科或領域界限的,具備跨學科、跨領域的特點;另一部分方法是社會領域教育的獨特方法,如觀察學習法、角色扮演法、價值澄清法等。
一、社會領域教育的一般方法
1.實踐練習法
這是一種通過真實的生活事件和生活情境,培養幼兒的基本社會生活能力和技能,並增進幼兒的相關知識,激發幼兒的社會情感的方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充分利用現實生活,在生活事件、生活活動中,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讓幼兒練習、實踐,以形成和鞏固或改變幼兒基本的社會行為。實踐練習法是典型的做中學的方法。如值日生、自我服務、力所能及的園內公益勞動、待人接物、解決矛盾和沖突等。
幼兒園社會教育中的實踐練習法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生活活動本身。它蘊涵了教育的目的和要求,有時它需要教師的引導和幫助。不同的生活事件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幼兒有不同的價值。選擇對幼兒具有興趣和挑戰性的生活活動與事件是實踐練習法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社會行為的實踐練習是一個從熟悉到熟練的連續不斷的過程,對某些社會行為的練習將延續人的終身。
2.調查法。
教師引導和啟發幼兒針對社會環境、社會事物及社會現象的相關問題,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收集相關材料,並對材料進行思考、分析,從而發現社會現象存在的狀態,或是社會問題的原因,或是社會現象之間的聯系。幼兒社會教育中的調查法,主要是解決「是怎樣的」和「為什麼是這樣的」等問題。因此,調查法是以問題為先導的。幼兒通過調查,對社會生活有了感性的和較為具體的認識。因此,調查法是幼兒社會教育的重要方法。幼兒參與的調查不同於成人的調查。一方面在於調查的內容是淺顯的、易於發現的、與生活直接相關的,蘊涵的關系應該是較為明了的。另一方面是調查手段以視覺感性的手段為主,看、問、聽等是調查的重要方式。
3.參觀法。
社會領域中的參觀法是指幼兒進入一定的現實社會場景,通過多種感官,感知社會現象的狀況。社會領域的觀察法主要是針對一個或兩個社會事物或現象進行深入的觀察,以視覺為主要感知渠道。即根據社會領域教育的目的與任務,組織幼兒在園內或園外的場所,讓幼兒通過對實際事物和現象的觀察、思考而獲得新的社會知識與社會規范的教育方法。它能使幼兒教育活動與幼兒實際生活緊密地聯系起來,通過身臨其境,耳聞目睹,接觸社會,接受教育。參觀法的運用必須服從教育目的,根據教育的要求進行。參觀前教師的准備工作是根據教育目的和要求確定參觀的地點、對象和進行的步驟,制訂好參觀的計劃。參觀時要指導幼兒圍繞參觀目的進行觀察感知。參觀結束後,教師要幫助幼兒對參觀內容作小結,使幼兒對參觀內容有個概括性的了解。
4.表演法。
教師有計劃、有目的引導幼兒通過身態動作、語言及表情去體驗、感受一定角色的情感和行為,從而達到社會性—情感發展的目的。一般應有明確的主題。主題可以是幼兒商定的,也可以是教師和幼兒共同確定的。幼兒可根據這個主題自行確定或在教師的幫助下確定相應的角色。幼兒園社會教育中的表演總是指向特定的發展目標。教師可以根據幼兒發展的需要和幼兒行為、情感發展的實際狀況,確定表演的主題和相應的角色,並為幼兒表演創設或引導幼兒共同創設特定的情景,為幼兒的表演提供相關的材料。一般幼兒表演的主題來自現實生活事件或藝術作品(文學作品、電視等)。對幼兒現實生活的關注,有助於表演主題的豐富和生動,也有助於激發幼兒的表演慾望。
5.講解法。
講解法是向幼兒說明一些簡單的、基本的知識和道理,讓幼兒了解規則及其意義,使幼兒知道一些基本的事實,知道判斷事物的基本標准,即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應該怎樣做和為什麼要這樣做。講解法不是幼兒社會學習唯一的方法,但是一種重要的方法。教師對幼兒的講解不一定是全班的講解,還應該包括小組的和個別的講解。講解法的使用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依靠幼兒自己的探索和思考很難把握事實、道理或規則的本質,或幼兒自己的探索和思考達成目的的時間代價過高。教師的講解有助於降低幼兒理解的難度,或使幼兒真正掌握相關的內容。教師無視幼兒能力的過於深奧的講解以及不顧幼兒興趣的過於重復的講解不利於幼兒的社會學習。講解不是從道理到道理,而是經常需要例證。幼兒園社會教育中的講解應該是感性的、生動的、具體的,關注幼兒興趣和已有經驗的。
6.談話法。
談話法是教師與幼兒及幼兒和幼兒之間圍繞某個問題進行的思想和情感交流。語言交流是其核心的表現形式。它經常表現為教師和幼兒之間及幼兒和幼兒之間的相互提問、對答。談話法在幼兒社會領域教育的使用,有助於幼兒表達對社會事物和現象的經驗,有助於幼兒和教師之間分享思想和情感,也有助於幼兒形成一些正確的觀念。教師的引導在談話過程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教師引導幼兒進入談話的話題,並表達自己的想法,提出自己的疑問,使談話圍繞教育活動的目標進行。話題可以是教師引起的,也可以是幼兒提出的,但任何話題一定要蘊涵社會教育的目標,並具有可談性,即談話能夠深入下去。一般說來,話題與幼兒生活的關系越密切,就越具有可談性。談話可以在全班進行,也可以在小組中進行。可根據需要靈活組織。
7.討論法。
討論法是指教師和幼兒圍繞某個論題進行的思想碰撞或思想發散。幼兒園社會教育中的討論有兩種性質,一是價值沖突型的討論,如誰對誰錯等;二是多種求解可能型的,如我們如何幫助班上有聽力障礙的小朋友。這兩種討論的相同之處是都有一個討論過程。討論法的前提是有一個可討論的論題,這個論題要麼是存在價值沖突,要麼是有潛在的眾多可能性。不然討論難以展開和維持。有時,討論變成了一般的談話,主要原因就是論題不適宜於討論,不具有討論的特性,因此,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論題,而只是談話的話題。在討論過程中,教師的首要作用是引導,而不是指導。教師參與幼兒的討論,應少問,多說,即表達個人見解,以此引發幼兒表達個人見解,應在平等討論中潛移默化地影響幼兒。
二、社會領域教育的特殊方法
1.價值澄清法。
它是由L.E拉塞斯等人合著的《價值與教學》一書系統闡述的。價值澄清理論的基本內容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而且每個人都依照自己的價值觀行事。盡管價值是相對的,個人的,是不能被他人灌輸的,但是有理智的人類應該有能力學會運用 「評價過程」進行此法的運用。
幼兒在日常生活中通過與周圍人和事的接觸,逐漸形成較為穩定的待人接物的態度。「價值澄清」就是通過幼兒內部心理活動進行價值選擇、價值確定,然後付諸於外部行動的過程。價值澄清有七個步驟:(1)讓幼兒自由選擇價值。(2)讓幼兒從盡可能多的選擇內容中選擇價值。(3)讓幼兒對各種選擇過程及其後果進行思考再做選擇。(4)讓幼兒珍惜和重視自己的選擇。(5)讓幼兒會公開表示自己的選擇,並求得大家認可。(6)讓幼兒根據自己的選擇去行動。(7)讓幼兒重復自己的行動並使之成為個人的生活方式。使用價值澄清法,應強調幼兒價值建立通過幼兒自身的內部心理活動、內心情感體驗,繼而進行意志行動這么一個過程,一個由內到外,思想言行一致的幼兒主動建構價值的過程。它重視幼兒價值行為表現在公眾場合與個人獨處時都能保持一致。但理論中最主要的不足在於它忽視了個體價值觀的確立必須在外部的教育條件下進行才能取得效果。對幼兒來講,他們很難靠自己建立價值觀,而是依賴於外部教育或外部環境的刺激,通過自己的認識才能內化為自己的價值觀。因此確定價值的過程應該是在教育的影響下引起幼兒內部心理活動矛盾沖突的過程。價值澄清法有澄清應答法、價值表決法及價值排隊法等具體方法。
2.移情訓練法。
移情是設身處地地站在別人的位置上,從別人的角度去體驗別人的情感。移情訓練就是通過故事、情景表演及日常交談等形式,使幼兒理解、分享別人的情緒情感體驗,使幼兒在日後生活中,對他人類似的情緒、情感會產生習慣性的理解和分享。培養幼兒的移情能力,可形成幼兒早期社會性行為的動機基礎。體察他人情緒,理解他人情感,分享他人的情緒情感並表現進一步的關愛行為,需要有目的的教育過程。移情訓練的主要途徑有講故事、編故事、情境表演等。使用移情訓練法首先要依據幼兒社會性情感發展需要,選擇能夠符合幼兒年齡與認識發展需要的情緒、情感。其次,移情發生建立在情緒識別與命名上。老師要從情緒辨別與情緒命名入手進行教育。第三,移情發生還得利用幼兒的自我中心,通過情感換位,讓幼兒以自己的情緒去理解他人情緒,以自己的情感體驗去理解他人的情感需要。第四,移情訓練中選擇移情對象應變換身份、性別,以利於訓練幼兒對各種不同的人物移情,擴大移情對象,使幼兒形成泛化的不受移情對象與自己關系影響的移情。第五,移情訓練法應與情境演示法、行為練習法等有機地結合起來。可以讓各種形式、方法相輔相成而使移情訓練達到最佳效果。第六,移情訓練不能只停留在對情緒的理解和分享上,還應對幼兒進行良好行為的教育,引導幼兒用自己良好的社會行為去關心他人。值得一提的是,教師的移情能力和對待移情訓練的態度能影響幼兒的移情效果。因此,教師使用移情訓練法時自己也得投入真情。
3.觀察學習法。
觀察學習由社會學習心理學家提出。其代表人物班圖拉的核心思想就是觀察學習。通過模式模仿或觀察學習,個體直接學會新的行為模式。幼兒通過觀察學習而獲得相應的社會認識與行為的方法,就是觀察學習法。這種方法強調幼兒的主體作用,觀察學習法有三大優越性:一是通過觀察、模仿、學習,幼兒可以立即學習新的行為模式。二是通過觀察學習,可以激勵隱藏在內心的行為傾向變為外部的實際行動。三是對行為模式的模仿可以改變、消除或強化個體原有的行為模式。社會心理學家對觀察學習的過程具體分析為四個步驟,針對四個步驟對教師也有一些基本指導要求:
A注意。幼兒注意被模仿的行為模式。教師應當設計提供容易引起幼兒關注的行為模式。這種行為模式應該有鮮明的特點或具有權威感等引人注目的特點。
B記憶。在幼兒注意和觀察之後,腦中存入刺激留有表象記憶。教師要給幼兒記憶的機會,模式出現停留時間長一些,行為展示慢一些,清楚一些。
C行為復出。觀察並記住了新的行為模式,在動機作用下再現有關模式行為。要使觀察到的模式表現為幼兒自己的行為需要驅動力,因此教師應該提供環境,提供條件讓幼兒實踐觀察到的行為模式,盡管最初只是粗略的近似的行為。
D強化或調節。模式行為經常再現,需要受到強化刺激因素的影響。如果學習者看到模式行為受到他人獎勵和贊賞或自己的模仿行為出現受到獎勵,這是正強化出現,會增強幼兒產生模式行為的慾望,反之就會減少產生模式行為。「強化或調節」這一步發揮作用依賴於個體對獎、罰的態度。在這一過程中,教師應對良好的模式行為給予積極的態度與評價,產生積極的強化。如果對於不良行為模式教師就應設法抑制,就應把這種行為模式消除在內部表象轉向外部行為的中介過程中。
4.角色扮演法。
角色是指社會中有相應職位,承擔一定責任且遵守特定社會規范的個體。角色扮演就是幼兒遵循角色要求和期望所表現出來的一系列行為。角色扮演法就是:創設現實社會中的某些情境,讓幼兒扮演一定的社會角色,使幼兒表現與這一角色一致的且符合這一角色規范的社會行為,並在此過程中感受角色間的關系,感知和理解他人的感受、行為經驗,從而掌握自己承擔的角色所應遵循的社會行為規范和道德要求。斯托帕曾用實驗的方法檢驗兒童扮演角色的活動對兒童道德行為發展的影響。實驗證明,通過角色扮演法訓練的幼兒可以通過承擔某種角色,了解角色行為特點,設身處地理解角色心情,有利於利他行為的產生。
「教育有法,而無定法」,這是教育方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教育方法的確定和選擇,是依據教育過程本身所具有的規律性,不是任意的,需要老師發揮教育機智,根據條件和需要,對教育方法進行藝術性的再創造,再加工,靈活地藝術地運用於教育實踐。
⑦ 價值觀澄清的方法有
作用
價值澄清學派提出了價值澄清的理論假設:人們處於充滿相互沖突的價值觀的社會中,這些價值觀深刻影響著人們的身心發展,而現實社會中根本就沒有一套公認的道德原則或價值觀。根據這一假設,價值澄清學派認為,教師不能把價值觀直接教給學生,而只能通過分析評價等方法,幫助學生形成適合本人的價值觀體系。所以,正如價值澄清學派的基爾申.鮑姆所說的,價值澄清可被定義為利用問題和活動來教學生評價的過程,而且,幫助他們熟練地把評價過程應用到他們生活中價值豐富的領域。
特點
主張價值觀教育不是從理論到理論的說教或灌輸,不是教給學生一套概念體系讓學生去背條條,而是盡可能接近學生生活,盡可能不被學生覺察是在進行嚴肅的價值觀教學。該學派主要精力集中於學校價值觀教育實踐。提出各式各樣的實踐策略以及具體的操作方法,為教師提供資料。
在運作過程中,價值澄清方法論強調四個關鍵因素:一是要以生活為中心,主要解決生活中的問題;二是要接受現實,即原原本本地接受他人,不必對他人的言行進行評價;三是要求進一步思考、反省,並作出多種選擇;四是培養個人深思熟慮地進行自我指導的能力。
除了要考慮這四個因素外,還要按選擇、珍視、行動三個階段,七個步驟(即自由選擇、從多種可能中選擇、對結果深思熟慮的選擇、珍惜愛護自己的選擇、確認自己的選擇、依據選擇行動、反復地行動)來進行操作。
當這種操作模式由於過分強調價值觀形成的個體性,忽視社會文化作用而受到批評之後,價值澄清學派又對以上程序進行了補充,加了思考、溝通的環節,在選擇中考慮了社會因素的制約。盡管如此,新的操作程序並沒從本質上改變價值觀形成的主觀性與個體性。
價值澄清方法論結合實際,設計了價值澄清的具體方法,除交談、書寫、討論、預知後果的擴展等四大策略外,還有19種其它策略。如價值表書寫策略,就是為那些不適於討論,便於人們書面自由作答的問題設計的。受教育者在表格中填入問題,寫出自己的看法,再按七個步驟進行評估。由此來幫助受教育者選擇、確立適於自己的價值觀念。
價值澄清方法在西方各國傳播很快,應用較廣,對西方現代道德教育影響較大。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一方法重視現實生活,不是像其他道德教育流派一開始就以一種哲學理論為依託,而是針對西方無所適從的道德教育實際提出來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因而受到人們的歡迎。但這一方法論的局限和錯誤是明顯的:一是把相對主義價值觀作為方法體系的基礎,把個體經驗作為確定價值觀的標准來衡量和評判自身的社會行為,否定社會的客觀價值標准,其結果必然導致社會成員獨行其事。二是忽視道德教育的具體內容、要求和道德行為的培養、訓練,也易導致形式主義。
過程
價值澄清法是個人價值信念的形成所經過的歷程。L.E. Raths & S.B. Simon 強調價值的形成必須經過三個段七個步驟:
選擇階段(Choosing)
自由選擇
個人的價值觀,必須經過自由選擇的歷程,才能生根。在未經威迫下,個人所做的決定或選擇,才能引導個人行為,填鴨式的強迫灌輸,大多僅止於表面行為而已。經過自由選擇後產生的價值觀念,才能引導個人的行為。
從多種選項中選擇
真正的價值觀念,是經過選擇的結果,個人若無選擇的途徑,事實上選擇的的行為不可能發生,而真正的價值也就無法發展。因此,個人價值的建立,要由多種可能的選項中選擇才有意義。
深思熟慮後選擇
在感情沖動下,或未經思考,若貿然選擇,不能主導真正的價值。個人唯有對各種不同的途徑的後果,加以深思熟慮,經過分析,比較利弊得失後,做出理智的決定,才能成為真正的價值,才可作為生活的指南。
珍視階段(Prizing)
重視所做的選擇
個人對自己認為有價值的事物,一般都會加以珍惜、重視,當價值理念經個體選擇後珍視之,必定為之感到驕傲和快樂。而成為價值的部份,作為生活上的准繩。
願公開表示選擇
經審慎思考後的選擇,人常會願意在大眾面前表示自己的價值,承認自己的價值,以及擁護自己的價值,以它為榮,自然樂意對外公開。
行動階段(Acting)
採取行動
價值觀念能左右行動的方向,當個人認為具有價值的東西,一定會努力去實踐、完成,百折不撓,鍥而不舍的採取行動。
重復實行
當個人的一些信念、看法和態度,已達到價值階段時,則會成為價值體系的一部分,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現在行為上,出現在不同的生活和空間。
⑧ 價值澄清法的價值澄清過程
價值澄清法是個人價值信念的形成所經過的歷程。L.E. Raths & S.B. Simon 強調價值的形成必須經過三個段七個步驟: 當個人的一些信念、看法和態度,已達到價值階段時,則會成為價值體系的一部分,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現在行為上,出現在不同的生活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