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管理辦法有哪些?如何做好專利管理辦法?專利管理辦法很重要,所謂的專利管理方法專利管理是指專利管理人員,在有關單位和部門的配合下,形成對專利技術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等,主要對專利實施專業的性的保護,保障合法權益而形成的制度執行以及經營方式,最後避免專利侵權或者是被侵權。如何做好專利管理辦法專利管理辦法辦法只要包括哪些內容呢?專利技術一定來說是企業的經濟支點,所以專利管理工作是圍繞企業專利的申請、保護、運用、交易等方面所進行的工作,假如專利技術和受到排擠,或者是無效,那麼會直接導致企業的重大損失,專利管理辦法處理專利申請、專利權的許可與轉讓、專利金融、專利糾紛等事項。假如企業專利申請發明專利或者是其他專利類型成功之後就可以對專利進行管理,或者說是一種委託的方式,直接通過知識產權託管的方式,交給專業的人管理;現今管理的人員主要為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專利的管理方法是包含在知識產權管理方法的,一般代理機構都會有專門的負責。我們廣義的專利管理包含專利相關事務的全流程管理。就是大體的方式詮釋專利的所有管理方法,而相對而言的狹義的專利管理主要包含專利的日常運作管理、建立相關的保障、運行機制,確保專利在授權之後的正常有效,假如企業對專利的管理不是很周全,而又迫於無人管理那麼建議找專人管理好點。
㈡ 專利戰略的三種方法
一、企業專利戰略制定的一般方法
多數人認為,專利戰略分為三個層次。一是國家級專利戰略,這個層次的專利戰略基本上是為國家制定內外政策服務的;二是行業專利戰略,這個層次的專利戰略基本上是圍繞著本行業的整體發展規劃進行的。這兩個層次的專利戰略的共性是同屬宏觀管理層次,且涉外性較強,它們的研究方法,與本文所要談及的第三個層次的企業專利戰略有著較大的區別,此文暫不多述。
企業專利戰略的制定與實施,基本上是圍繞著本企業的新產品、新技術應如何去面對市場而進行的。目前不論是國際、還是國內,制定企業專利戰略或策略通常採用三種方法:一種是專家問答法,一種是數理統計法,另一種是市場調研法。
專家問答法是一種古老而有效的方法,它根據專利戰略研究客體的需要,提出多個疑問,請多個專家背對背回答,再將多個專家的答案進行概率統計,進而將概率統計的結果作為制定專利戰略的重要依據。專家有著豐富的經驗,專家的答案在多數情況下具有重要價值;但也不可否認,專家是人而不是神,是人就有局限性,是人就允許其犯錯誤,尤其在科學技術的更新速度越來越快的今天,專家的局限性更為顯現,因此這種方法的缺陷也愈加明顯。
在此基礎上,人們通過研究、實踐,一逐步接受了數理統計法制定企業專利戰略。數理統計法根據研究客體的需要,把研究對象變為專利及專利申請文獻。它把與研究客體相關的專利文獻全部挑選出來進行數理統計,同時將這些專利文獻的主權利要求也進行數理統計,再將這些專利文獻依照過去、現在、未來分門別類的進行數理統計,進而將這些數理統計曲線匯總起來進行邏輯分析,通過分析,人們能夠得出很多與客觀情況相符合的重要參數,如,確定所研究的新產品、新技術的市場趨勢是朝陽產業,還是夕陽產業;確定新產品、新技術的未來幾年的發展趨勢及剩餘市場在哪裡;確定未來幾年裡潛在的市場競爭對手是誰;判斷所研究的新產品、新技術的轉軌方向;尋找付出最小的代價取得最大市場利益的合作夥伴;甚至可以判斷出競爭對手的戰略意圖等等(具體的統計分析方法筆者及有關同志在其他文章中已多次提及,因本文篇幅所限,不再贅述)。依據上述統計參數,企業專利戰略的制定者則可根據本企業的特點揚長避短,制定出符合自己最大市場利益的專利戰略。這種專利戰略的制定方法能將專利戰略研究定量化,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准確性,且對人們的專業知識要求不是過高,因此深受使用者喜愛,是目前專利戰略研究方法中的主要方法。但採用這種方法需要使用者對專利及專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有著較深的了解,需要對各種參數曲線中出現的特殊性具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因此對研究者的綜合素質要求較高,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市場調研法近似專家問答法,只不過問答的對象是顧客和市場營銷人員。它把顧客及市場營銷人員對市場需求的判斷的答案進行數理統計,再根據市場需求,從專利及專利制度的規則中去確定付出最小代價取得最大市場利益的新技術和新產品,並進行謀劃。例如,有可能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的,則自行開發研製;暫時不太可能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的而又無法逾越他人專利的,則進行許可證貿易;或在專利制度允許的情況下,能直接使用失效專利、國外專利技術的則可直接使用等等。這種方法使用起來簡單並有相當的可靠性,但人們普遍認為,它的准確率不如專家問答法,更不如數理統計法。
㈢ 葯品專利申請的步驟有哪些
可以確定葯品的配方和製作工藝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然後葯品的包裝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葯品申請發明專利的過程:
首先,你需要把葯物成分、配製方法以及用葯的臨床效果記錄全部整理出來。然後找一家靠譜的代理機構,簽訂保密協議,然後把你整理的材料給代理人進行檢索,初步評估是否能申請(因為很可能其他文獻已經公開了這種配方,這個情況下,是不建議再申請的,會因為沒有新穎性而被駁回,不能獲得專利權,白花了申請的費用)。
初步評估確定可以申請後,題主需要和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付款,然後代理人根據檢索結果,調整專利保護范圍,撰寫申請文件,期間需要與題主進行數次的溝通和文稿反饋,最終題主確定了申請文件定稿以後,代理機構就會把這個文件提交至國家專利局,由專利局進行審查。撰寫申請文件是基礎,非常重要,因為專利文件提交上去以後,是不能再增加任何新內容的,所以撰寫的時候就必須要考慮全面,布局合理。
專利局對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形式審查和第二步的技術內容實質審查,一般情況下,委託代理機構做的專利申請,初步形式審查都沒問題,個人自己申請的話,可能會由於對專利法及相關規定不熟悉而無法通過初步形式審查導致專利被駁回,或者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而申請人不知道怎麼答復而被視為撤回,導致專利申請失敗。
實質審查,是發明專利申請的重點,而實質審查中指出的最多的問題,就是專利沒有創造性。
這個階段,審查員會針對專利技術的內容,檢索全球文獻(中文外文都包括),看看有沒有跟本專利相同或者相近的技術,如果發現相近的,就會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哪些內容已經被公開了,沒有新穎性或者創造性,不能授權。這個時候,就需要考驗代理人的水平了(發明人沒有任何專利申請經驗的,完全不能應付的),代理人會分析審查員說的有沒有道理,有道理的怎麼答辯,沒有道理的怎麼答辯,要不要修改申請文件,怎樣修改才能既可以授權又能爭取最大的保護范圍,等等。
㈣ 葯品專利有哪幾種類型呢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葯物專利有3種類型,在葯物專利中,後兩種專利葯學專業的技術含量較低、而且數量較少:
(1)葯品發明專利,可以將新葯物、新的葯品制備方法、發現的葯物新用途申請發明專利。
(2)葯品實用新型專利,葯物劑型、形狀、結構的改變帶來葯品功能改變的、制葯設備的發明等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3)葯品外觀設計專利,涉及葯品外觀和包裝容器外觀等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專利。
㈤ 醫葯專利有哪些類型
法律分析:醫葯專利:1、葯品發明專利,可以將新葯物、新的葯品制備方法、發現的葯物新用途申請發明專利。2、葯品實用新型專利,葯物劑型、形狀、結構的改變帶來葯品功能改變的、制葯設備的發明等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3、葯品外觀設計專利,涉及葯品外觀和包裝容器外觀等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㈥ 我國葯品知識產權保護的方式有哪四種
我國葯品知識產權保護的方式有以下四種:專利保護、行政保護、商標法保護、保密法保護。
在專利權被侵權後,專利權人專利權保護方法:
1、協商、談判。
與侵權方進行協商,談判,要求撤銷被侵權內容。
2、請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個人協商無法解決,向有關部門請求幫助,要求撤銷被侵權內容。
3、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若再三談判均無效,則採取法律措施,強行撤銷被侵權的內容同時要求經濟賠償等。
專利保護的目的:
1、鼓勵發明創造。
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調動了人們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
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為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運用到生產建設上去,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
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則,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6)調整葯品專利制度的方法有哪些擴展閱讀:
1、保護的對象及條件
葯品專利的保護對象主要是葯品領域的新的發明創造,即技術創新,包括新開發的原料葯即活性成分、新的葯物制劑或復方、新的制備工藝或其改進。其中最重要的授權條件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2、保護的目的及作用
專利保護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發明創造,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因此可以說,專利制度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科研開發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概括地講,專利制度具有以下幾個作用:
一是、激勵發明創造的作用。
二是、促進技術情報交流和有效配置技術創新資源的作用。
三是、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的作用。
參考資料:網路-專利保護
㈦ 葯品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有哪些
1.專利保護
(1)保護的對象及條件
葯品專利的保護對象主要是葯品領域的新的發明創造,即技術創新,包括新開發的原料葯即活性成分、新的葯物制劑或復方、新的制備工藝或其改進。其中最重要的授權條件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葯品發明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它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葯品發明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的技術相比,該葯品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性是指該葯品發明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由此可見,葯品專利保護的是世界范圍內最新的、付出了創造性的勞動後方才開發出來的葯品或制備工藝,而所有填補國內空白的仿製葯則不具有專利法意義上的新穎性,因此是不能得到專利保護的,這種要求顯然遠遠高於其它行政法規。然而,在實用性方面,葯品專利只要求該葯品或者制備工藝能夠在產業上應用,即具有產業化前景即可,而且,這種產業化應用主要是就其從技術上對疾病的治療效果而言,而不對其毒性及安全性進行嚴格的審查。一般來講,為了搶時間,由動物試驗證明了葯品的治療效果後即可申請專利,而不必等到臨床試驗完成以後,在這方面,葯品專利的要求遠遠低於其它行政法規。
(2)保護的目的及作用
專利保護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發明創造,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因此可以說,專利制度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科研開發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概括地講,專利制度具有以下幾個作用:
一是激勵發明創造的作用。發明創造需要風險投資,尤其是葯品發明,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耗費大量的時間和創造性的勞動,才能獲得成功的可能,而一旦開發出新葯,別人即可隨意仿製,發明人得不到任何回報,就會嚴重挫傷其積極性,以致於根本沒有人去主動開發新葯。而專利制度通過給發明創造者一定時間獨占市場的權利,使其得到豐厚的回報,不僅能夠收回研究開發所付出的投入,而且還能得到一定的收益,從而繼續開展新的發明創造活動,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產品的更新換代。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曼斯菲爾德研究分析得出結論,如果沒有專利保護,60%的新葯品就不會被發明出來。
二是促進技術情報交流和有效配置技術創新資源的作用。如果沒有專利制度,新葯研究成果得不到充分的保護,開發者就不會公開其技術情報,從而無法避免別人的重復研究;另外,一旦某人的新葯品或新工藝取得了較好的市場效益,眾人就會一哄而上,爭相進行水平不高.的仿造,也會造成資源的浪費。而專利制度一方面促進了技術情報的提前公開,使得人們可以在新的更高的起點上研究開發更新更好的葯品或工藝,可以大大避免低水平的重復研究;另一方面,專利保護可以有效地制止仿製,使得人們不得不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資金等資源用於研究開發新葯品和新工藝,由此提高了資源利用的效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研究結果表明,全世界最新的發明創造信息,90%以上是首先通過專利文獻披露的。在研究開發工作的各個階段注意利用專利文獻,不僅能夠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而且能節約40%的科研開發經費和60%的研究開發時間。
三是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的作用。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科研與生產嚴重脫節,科研機構普遍存在重論文輕市場的傾向,國家花費了巨大投資研究成功的科研成果常常以發表論文或評獎的形式而告結束,往往難以產業化,並沒有真正變成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從這種意義上講,這無疑也是國有資產的一種巨大的浪費和流失。而專利制度則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按照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和專利權人只有在其發明創造實施也即產業化以後才能得到回報,這就有效地避免了前期投入的無端浪費,並且可以為以後的研究開發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有利於形成一種良性循環的科研體系。
四是為技術進出口貿易提供良好法律環境的作用。過去,由於沒有專利保護,外商在向我國企業出口先進技術時往往心存疑慮,或者借機索取高額附加費用;我國企業向外商出口技術時,由於沒有獲得專利權,信譽沒有保證,從而無法避免對方拚命壓價。而專利制度則可以提供較好的法律環境,有效地促進我國的技術進出口貿易。
(3)保護的期限和手段
按照現行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實際上,在自申請日起的20年中,又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其保護效力是逐步加強的。由於我國實行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在一種新葯品發明申請專利後但尚未向社會公開之前,其他人實際上還無法得知該發明的內容,因而就談不上侵犯專利權,如果有相同的葯品發明在此期間被公開製造,也不能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原因是專利權尚未產生,而對方既不能再申請專利、也不能破壞該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因此,該階段可以視為雙方互不幹涉的過渡期;在專利申請公開後但尚未授予專利權之前,由於公眾已經可以得知發明的內容,如果有人在此期間實施其發明,申請人就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費用,此期間稱為臨時保護期;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在此期間,如果有人未經許可而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對侵權人進行處理,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
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因此,專利權具有獨占性。也就是說,專利保護的創新葯品是唯一的,其獨占性可體現在對市場利益的壟斷,包括對創新葯品的生產、銷售、使用和進口的壟斷,其巨大的經濟利益是不言而喻的。
(4)司法救濟途徑
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其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都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由此可見,葯品的專利保護對新穎性的要求很高,但對實用性的要求較低。由於專利保護是符合人世後必須履行的TRIPS協議規定的國際規則的,其保護具有獨占性,法律效力是最強的,因而人世後還會不斷改進和發展。
㈧ 葯品專利申請的步驟有哪些
可以確定葯品的配方和製作工藝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然後葯品的包裝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下面主要講講葯品申請發明專利的過程把,大概你也是想了解這個。 首先,你需要把葯物成分、配製方法以及用葯的臨床效果記錄全部整理出來。然後找一家靠譜的代理機構,簽訂保密協議,然後把你整理的材料給代理人進行檢索,初步評估是否能申請(因為很可能其他文獻已經公開了這種配方,這個情況下,是不建議再申請的,會因為沒有新穎性而被駁回,不能獲得專利權,白花了申請的費用)。 初步評估確定可以申請後,題主需要和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付款,然後代理人根據檢索結果,調整專利保護范圍,撰寫申請文件,期間需要與題主進行數次的溝通和文稿反饋,最終題主確定了申請文件定稿以後,代理機構就會把這個文件提交至國家專利局,由專利局進行審查。撰寫申請文件是基礎,非常重要,因為專利文件提交上去以後,是不能再增加任何新內容的,所以撰寫的時候就必須要考慮全面,布局合理。 專利局對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形式審查和第二步的技術內容實質審查,一般情況下,委託代理機構做的專利申請,初步形式審查都沒問題,個人自己申請的話,可能會由於對專利法及相關規定不熟悉而無法通過初步形式審查導致專利被駁回,或者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而申請人不知道怎麼答復而被視為撤回,導致專利申請失敗。 實質審查,是發明專利申請的重點,而實質審查中指出的最多的問題,就是專利沒有創造性。 這個階段,審查員會針對專利技術的內容,檢索全球文獻(中文外文都包括),看看有沒有跟本專利相同或者相近的技術,如果發現相近的,就會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哪些內容已經被公開了,沒有新穎性或者創造性,不能授權。這個時候,就需要考驗代理人的水平了(發明人沒有任何專利申請經驗的,完全不能應付的),代理人會分析審查員說的有沒有道理,有道理的怎麼答辯,沒有道理的怎麼答辯,要不要修改申請文件,怎樣修改才能既可以授權又能爭取最大的保護范圍,等等。 當然這其中,對於技術問題的闡述還需要發明人的配合。反反復復這么幾個來回,如果審查員仍然不認可,那隻能收到駁回通知書,專利被駁回;如果最終審查員認可了專利技術的創造性,那恭喜您,專利授權了!這時候專利局會下發授權通知,告知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和繳納年費,繳費以後,過一段時間,專利局會下發專利證書。整個申請流程就徹底結束了。
㈨ 如何申請葯品的專利
一、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要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要求。
1、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創造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積極效果。
二、申請專利的手續
1. 申請人應提交專利申請文件一式二份,各類專利申請文件 應當列印或者印刷。
2. 申請發明專利應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3.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摘要及其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4.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請求書及其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 等文件。
三、專利申請的時間:
1. 發明專利申請包括初審和實審兩個程序,大約需要2年到3年時間;
2.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大約需要8個月到10個月時間;
3.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大約需要6個月到8個月時間。
四、為了便於代理人能撰寫好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摘要,請按照下列順序和要求提供一份技術交底書:
1. 發明創造的名稱;
2. 發明創造所屬的技術領域;
3. 檢索或查閱與本發明創造有關的技術文件(可能的話),並對現有技術的狀況(包括原理、結構、用途與優、缺點等)進行評述;
4. 發明創造的任務或目的;
5. 清楚、完整地敘述發明創造的內容,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
6. 發明創造與現有技術比,所具有的優點、特點或者積極效果;
7. 提供附圖來幫助說明創造的技術內容;
8. 舉一個或多個實施例,解釋實現本發明創造的具體方式,對照附圖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