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砂石回填基礎需要做哪些實驗
主控項目:地基承載力、壓實系數、配合比。
一般項目:砂石料有機質含量、含泥量、石料粒徑、含水量、分層厚度。
配合比跟一般項目都是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檢查的。
地基承載力跟壓實系數是做完之後需要做的試驗。
實驗注意:
1、施工時應妥善保護標高控制樁,防止碰撞位移,並應經常復測。
2、對伸出牆的設備管線、埋入墊層中的各種管線均應妥善保護,防止施工時碰撞或損壞。
3、施工中遇雨、雪天要做臨時覆蓋.以防墊層被浸泡或受凍。
4、墊層施工完後,應及時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應進行圍擋和臨時遮蓋.並經常灑水濕潤。
5、施工完的墊層不得在上堆放重物和行駛車輛。
(1)砂石填充厚度檢測方法擴展閱讀:
砂石回填取樣方法:
1、環刀法。每段每層進行檢驗,應在夯實層下半部(至每層表面以下2/3處)用環刀取樣。
2、罐砂法。用於級配砂石回填或不宜用環刀法取樣的土質。
採用罐砂法取樣時,取樣數量可較環刀法適當減少。取樣部位應為每層壓實後的全部深度。
取樣應由施工單位接規定現場取樣,將樣品包好、編號(編號要與取樣平面圖上各點位標示一一對應)送試驗室試驗。如取樣器具或標准砂不具備,應請試驗室來人現場取樣進行試驗。施工單位取樣時,宜請建設單位參加,並簽認。
② 砂石褥墊層 如何進行檢測
一般做密實度檢測,即壓實系數,檢測公司會來取樣檢測的
③ "級配碎石砂"墊層壓實度如何檢測
壓實度試驗檢測方法:由於築路材料結構層次等因素的不同,確定室內標准密度的方法也多樣化,有些方法需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最大幹密度是指在標准擊實曲線(駝峰曲線)上最大的干密度值,該值對應的含水量即為最佳含水量。
壓實原理:利用機械的方法來改變土的結構,以達到提高土基強度和穩定性的目的。
影響土基壓實度的內在因素主要是含水量和土的性質,外在因素有壓實功能,壓實工具以及方法等。
壓實填土地基壓實系數控制值:
填土部位:控制含水量。
砌體承重及框架結構:
在地基主要受力層范圍內≥0.97。
Wop±2在地基主要受力層范圍以下:≥0.95
排架結構:
在地基主要受力層范圍內≥0.96。
在地基主要受力層范圍以下≥0.94。
1、壓實系數(λc)為填土的實際干密度與最大幹密度之比;Wop為最優含水量;
2、地坪墊層以下及基礎底面標高以上的壓實填土,壓實系數不應小於0.94。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壓實系數
④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取樣要點有哪些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取樣要點如下:
(一)砂石的驗收
砂石的驗收分別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准及檢驗方法(JGJ52-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准及檢驗方法(JGJ53-92)中的規定進行購貨單位應按同產地同規格分批驗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車貨船或汽車)運輸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為一驗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馬車等)運輸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為一驗收批不足者亦為一批;
對於砂子,每驗收批至少應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和泥塊含量檢驗如為海砂還應檢驗其氯離子含量;
對於石子,每驗收批至少應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及針片狀顆粒含量檢驗對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應根據工程要求,增加檢測項目當質量比較穩定進料量又較大時,可定期檢驗;
(二)取樣規定
每驗收批取樣方法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後對於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組成一組樣品對於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頂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勻分布的5個不同部分取得)組成一組樣品;
2、從皮帶運輸機上取樣時,應從機尾的出料處用接料器定時抽取,砂為4份,石子為8份,分別組成一組樣品;
3、從火車汽車貨船上取樣時,應從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為8份,石子16份,分別組成一組樣品;
4、若檢驗不合格時,應重新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加倍復驗,若仍有一個試樣不能滿足標准要求,應按不合格處理;
5、取樣數量對於砂子,一般30kg,對於石子一般100~120kg;
6、對所取樣品應妥善包裝,避免細料散失及防止污染並附樣品卡片,標明樣品的編號名稱取樣時間產地規格樣品量要求檢驗的項目取樣方式等。
(三)樣品的縮分方法
1、砂子的縮分方法
採用人工四分法縮分:將所取每組樣品置於平板上,在潮濕狀態下拌和均勻,並堆成厚度約為200mm的圓餅然後沿互相垂直的兩條直徑把圓餅分成大致相等四份,取其對角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圓餅重復上述過程,直至縮分後的材料料量略多於進行試驗所必需的量為止;
對較少的砂樣品(如作單項試驗室),可採用較干原砂樣,但應該仔細拌勻後縮分;
砂的堆積密度和緊密密度及含水率檢驗所用的砂樣可不經縮分,在拌勻後直接進行試驗。
2、石子的縮分
將每組樣品置於平板上,在自然狀態下拌和均勻,並堆成錐體,然後沿互相垂直的兩條直徑把錐體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對角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錐體,重復上述過程,直至縮分的材料量略多於試驗所必需的量為止石子的含水率堆積密度緊密密度檢驗所用的試樣,不經縮分,拌勻後直接進行試驗。
⑤ 砂石實驗檢測步驟
在攤鋪之前,先選幾個點測量標高。松鋪完成後,在這幾個點上,放一個鋼墊或者鋼球,與土面平齊,用水準儀測量這幾個點的標高;然後進行壓實,壓實完成後,再次測量這幾個點的標高。直到基本無沉降為止。壓實系數就是松鋪厚度除以壓實後厚度。
⑥ 砂墊層、砂石墊層和級配碎石墊層壓實度檢測
壓實度具體方法:1、在你需要試驗壓實度的地方,選一塊平坦表面,並將其清掃干凈,其面積不得小於基板面積。2、將基板放在平坦表面上,當表面的粗糙度較大時,則將盛有量砂的灌砂筒放在基板中間的圓孔上,將灌砂筒的開關打開,讓砂流入基板的中孔內,直到儲砂桶內的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取下灌砂筒,並稱量筒內砂的質量,精確到1g。3、取走基板,並將留在試驗地點的量砂收回,重新將表面清掃干凈。4、將基板放回清掃干凈的表面上(盡量放在原處),沿基板中孔鑿洞(洞的直徑與灌砂筒一致)。在鑿洞過程中,應注意不使鑿出的材料丟失,並隨時將鑿松的材料取出裝入塑料袋中,不使水分蒸發。也可放在大試樣盒內。試洞的深度應等於測定層厚度,但不得有下層材料混入,最後將洞內的全部鑿松材料取出。對土基或基層,為防止試樣盤內材料的水分蒸發,可分幾次稱取材料的質量。准確至1g。5、從挖出的全部材料中取有代表性的樣品,放在鋁盒或潔凈的搪瓷盤中,測定其含水量。樣品的數量如下:用小灌砂筒測定時,對於細粒土,不少於100g;對於各種中粒土,不少於500g。用大灌砂筒測定時,對於細粒土,不少於200g;對於各種中粒土,不少於1000g;對於粗粒土或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宜將取出的全部材料烘乾,且不少於2000g,,稱其質量,准確至1g。6、將基板安放在試坑上,將灌砂筒安放在基板中間(儲砂筒內放滿砂到要求質量),使灌砂筒的下口對准基板的中孔及試洞,打開灌砂筒的開關,讓砂流入試坑內。在此期間,應注意勿碰動灌砂筒。直到儲砂筒內的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仔細取走灌砂筒,並稱量筒內剩餘砂的質量,准確至1g。7、如清掃干凈的平坦表面的粗糙度不大,也可省取2和3的操作。在試洞挖好後,將灌砂筒直接對准放在試坑上,中間,不需要放基板。打開筒的開關,讓砂流入試坑內。在此期間,應注意勿碰動灌砂筒。直到儲砂筒內的砂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仔細取走灌砂筒,並稱量剩餘砂的質量,准確至1g。8、仔細取出試筒內的量砂,以備下次試驗時再用。若量砂的濕度已經發生變化或量砂中混有雜質,則應該重新烘乾、過篩,並放置一段時間,時其與空氣的濕度達到平衡後再用
⑦ 砂及砂石地基質量檢驗標准
項 序 檢查項目 允許偏差或允許值 檢查方法
單位 數值
主
控
項
目 1 地基承載力 設計要求 按規定方法
2 配合比 設計要求 檢查拌和時的體積比或重量比
3 壓實系數 設計要求 現場實測
一
般
項
目 1 砂石料有機質含量 % ≤5 焙燒法
2 砂石料含泥量 % ≤5 水洗法
3 石料粒徑 mm ≤100 篩分法
4 含水量(與最優含水量比較) m% ±2 烘乾法
5 分層厚度(與設計要求比較) mm ±50 水準儀6
⑧ 建築地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2002年的
4 基層鋪設 4.1 一般規定 4.1.1 本章適用於基土、墊層、找平層、隔離層和填充層等基層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檢驗。 4.1.2 基層鋪設的材料質量、密實度和強度等級( 或配合比) 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的規定。 4.1.3 基層鋪設前, 其下一層表面應干凈、無積水。 4.1.4 當墊層、找平層內埋設暗管時, 管道應按設計要求予以穩固。 4.1.5 基層的標高、坡度、厚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基層表面應平整, 其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1.5 的規定。 表4.1.5 基層表面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mm) 項次 項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基土 墊層 找平層 填充層 隔離層 土砂、砂石、碎石、碎磚 灰土、三合土、爐渣、水泥混凝土 木擱柵 毛地板 用瀝青瑪蹄脂結合層鋪設拼花木板、板塊面層 用水泥砂漿做結合層鋪設板塊面層 用膠粘劑做結合層鋪設拼花木板、塑料板、強化復合地板、竹地板面層 鬆散材料 板、塊材料 防水、防潮、防油滲 拼花實木地板、拼花實木復合地板面層 其他種類面層 1 表面平整度 15 15 10 3 3 5 3 5 2 7 5 3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2 標高 0 ﹣20 ±20 ±10 ±5 ±5 ±8 ±5 ±8 ±4 ±4 ±4 用水準儀檢查 3 坡度 不大於房間相應尺寸的2/1000,且不大於30 用坡度尺檢查 4 厚度 在個別地方不大於設計厚度的1/10 用鋼尺檢查 4.2 基土 4.2.1 對軟弱土層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 4.2.2 填土應分層壓(夯)實,填土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2 的有關規定。 4.2.3 填土時應為最優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積的地面填土前,應取土樣,按擊實試驗確定最優含水量與相應的最大幹密度。 Ⅰ主控項目 4.2.4 基土嚴禁用淤泥、腐植土、凍土、耕植土、膨脹土和含有有機物質大於8%的土作為填土。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土質記錄。 4.2.5 基土應均勻密實,壓實系數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不應小於0.90.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試驗記錄。 Ⅱ 一般項目 4.2.6 基土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3 灰土墊層 4.3.1 灰土墊層應採用熟化石灰與粘土(或粉質粘土、粉土)的拌和料鋪設,其厚度不應小於100mm. 4.3.2 熟化石灰可採用磨細生石灰,亦可用粉煤灰或電石渣代替。 4.3.3 灰土墊層應鋪設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施工後應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 4.3.4 灰土墊層應分層夯實,經濕潤養護、晾乾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Ⅰ主控項目 4.3.5 灰土體積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配合比通知單記錄。 Ⅱ 一般項目 4.3.6 熟化石灰顆粒粒徑不得大於5mm;粘土(或粉質粘土、粉土)內不得含有有機物質,顆粒粒徑不得大於15m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記錄。 4.3.7 灰土墊層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4 砂墊層和砂石墊層 4.4.1 砂墊層厚度不應小於60mm;砂石墊層厚度不應小於100mm。 4.4.2 砂石應選用天然級配材料。鋪設時不應有粗細顆粒分離現象,壓(夯)至不松動止。 Ⅰ主控項目 4.4.3 砂和砂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機雜質;砂應採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徑不得大於墊層厚度的2/3。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 4.4.4 砂墊層和砂石墊層的干密度(或貫入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試驗記錄。 Ⅱ 一般項目 4.4.5 表面不應有砂窩、石堆等質量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4.6 砂墊層和砂石墊層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5 碎石墊層和碎磚墊層 4.5.1 碎石墊層和碎磚墊層厚度不應小於100mm。 4.5.2 墊層應分層壓(夯)實,達到表面堅實、平整。 Ⅰ主控項目 4.5.3 碎石的強度應均勻,最大粒徑不應大於墊層厚度的2/3;碎磚不應採用風化、酥鬆、夾有有機雜質的磚料,顆粒粒徑不應大於60m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 4.5.4 碎石、碎磚墊層的密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試驗記錄。 Ⅱ 一般項目 4.5.5 碎石、碎磚墊層的表面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6 三合土墊層 4.6.1 三合土墊層採用石灰、砂(可摻入少量粘土)與碎磚的拌和料鋪設,其厚度不應小於100mm。 4.6.2 三合土墊層應分層夯實。 Ⅰ 主控項目 4.6.3 熟化石灰顆粒粒徑不得大於5mm;砂應用中砂,並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機物質;碎磚不應採用風化、酥鬆和有機雜質的磚料,顆粒粒徑不應大於60m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 4.6.4 三合土的體積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配合比通知單記錄。 Ⅱ 一般項目 4.6.5 三合土墊層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7 爐渣墊層 4.7.1 爐渣墊層採用爐渣或水泥與爐渣或水泥、石灰與爐渣的拌和料鋪設,其厚度不應小於80mm。 4.7.2 爐渣或水泥爐渣墊層的爐渣,使用前應澆水悶透;水泥石灰爐渣墊層的爐渣,使用前應用石灰漿或用熟化石灰澆水拌和悶透;悶透時間均不得少於5d。 4.7.3 在墊層鋪設前,其下一層應濕潤;鋪設時應分層壓實,鋪設後應養護,待其凝結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Ⅰ主控項目 4.7.4 爐渣內不應含有有機雜質和未燃盡的煤塊,顆粒粒徑不應大於40mm,且顆粒粒徑在5mm 及其以下的顆粒,不得超過總體積的40%;熟化石灰顆粒粒徑不得大於5m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 4.7.5 爐渣墊層的體積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配合比通知單。 Ⅱ 一般項目 4.7.6 爐渣墊層與其下一層結合牢固,不得有空鼓和鬆散爐渣顆粒。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用小錘輕擊檢查。 4.7.7 爐渣墊層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8 水泥混凝土墊層 4.8.1 水泥混凝上墊層鋪設在基土上,當氣溫長期處於0℃以下,設計無要求時,墊層應設置伸縮縫。 4.8.2 水泥混凝上墊層的厚度不應小於60mm。 4.8.3 墊層鋪設前,其下一層表面應濕潤。 4.8.4 室內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墊層,應設置縱向縮縫和橫向縮縫;縱向縮縫間距不得大於6m,橫向縮縫不得大於12m。 4.8.5 墊層的縱向縮縫應做平頭縫或加肋板平頭縫。當墊層厚度大於150mm 時,可做企口縫。橫向縮縫應做假縫。 平頭縫和企口縫的縫間不得放置隔離材料,澆築時應互相緊貼。企口縫的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假縫寬度為5~20mm,深度為墊層厚度的1/3,縫內填水泥砂漿。 4.8.6 工業廠房、禮堂、門廳等大面積水泥混凝土墊層應分區段澆築。分區段應結合變形縫位置、不同類型的建築地面連接處和設備基礎的位置進行劃分,並應與設置的縱向、橫向縮縫的問距相一致。 4.8.7 水泥混凝土施工質量檢驗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 的有關規定。 Ⅰ主控項目 4.8.8 水泥混凝土墊層採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徑不應大於墊層厚度的2/3;含泥量不應大於2%;砂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應大於3%。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 4.8.9 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且不應小於C10。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配合比通知單及檢測報告。 Ⅱ 一般項目 4.8.10 水泥混凝土墊層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9 找平層 4.9.1 找平層應採用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凝土鋪設,並應符合本規范第5 章有關面層的規定。 4.9.2 鋪設找平層前,當其下一層有鬆散填充料時,應予鋪平振實。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工程,鋪設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9.4 在預制鋼筋混凝土板上鋪設找平層前,板縫填嵌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預制鋼筋混凝土板相鄰縫底寬不應小於20mm; 2 填嵌時,板縫內應清理干凈,保持濕潤; 3 填縫採用細石混凝土,其強度等級不得小於C20.填縫高度應低於板面10~20mm,且振搗密實,表面不應壓光;填縫後應養護; 4 當板縫底寬大於40mm 時,應按設計要求配置鋼筋。 4.9.5 在預制鋼筋混凝土板上鋪設找平層時,其板端應按設計要求做防裂的構造措施。 Ⅰ主控項目 4.9.6 找平層採用碎石或卵石的粒徑不應大於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應大於2%;砂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應大於3%。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 4.9.7 水泥砂漿體積比或水泥混凝土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水泥砂漿體積比不應小於1:3(或相應的強度等級);水泥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15.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配合比通知單及檢測報告。 4.9.8 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處嚴禁滲漏,坡向應正確、無積水。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蓄水、潑水檢驗及坡度尺檢查。 Ⅱ 一般項目 4.9.9 找平層與其下一層結合牢固,不得有空鼓。 檢驗方法:用小錘輕擊檢查。 4.9.10 找平層表面應密實,不得有起砂、蜂窩和裂縫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9.11 找平層的表面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10 隔離層 4.10.1 隔離層的材料,其材質應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認定。 4.10.2 在水泥類找平層上鋪設瀝青類防水卷材、防水塗料或以水泥類材料作為防水隔離層時,其表面應堅固、潔凈、乾燥。鋪設前,應塗刷基層處理劑。基層處理劑應採用與卷材性能配套的材料或採用同類塗料的底子油。 4.10.3 當採用摻有防水劑的水泥類找平層作為防水隔離層時,其摻量和強度等級(或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4.10.4 鋪設防水隔離層時,在管道穿過樓板面四周,防水材料應向上鋪塗,並超過套管的上口;在靠近牆面處,應高出面層200~300mm 或按設計要求的高度鋪塗。陰陽角和管道穿過樓板面的根部應增加鋪塗附加防水隔離層。 4.10.5 防水材料鋪設後,必須蓄水檢驗。蓄水深度應為20~30mm,24h 內無滲漏為合格,並做記錄。 4.10.6 隔離層施工質量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的有關規定。 Ⅰ主控項目 4.10.7 隔離層材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產品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檢測報告。 4.10.8 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必須設置防水隔離層。樓層結構必須採用現澆混凝土或整塊預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20;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做混凝土翻邊,其高度不應小於120mm.施工時結構層標高和預留孔洞位置應准確,嚴禁亂鑿洞。 檢驗方法:觀察和鋼尺檢查。 4.10.9 水泥類防水隔離層的防水性能和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檢測報告。 4.10.10 防水隔離層嚴禁滲漏,坡向應正確、排水通暢。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蓄水、潑水檢驗或坡度尺檢查及檢查檢驗記錄。 Ⅱ 一般項目 4.10.11 隔離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用鋼尺檢查。 4.10.12 隔離層與其下一層粘結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塗層應平整、均勻,無脫皮、起殼、裂縫、鼓泡等缺陷。 檢驗方法:用小錘輕擊檢查和觀察檢查。 4.10.13 隔離層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4.11 填充層 4.11.1 填充層應按設計要求選用材料,其密度和導熱系數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的規定。 4.11.2 填充層的下一層表面應平整。當為水泥類時,尚應潔凈、乾燥,並不得有空鼓、裂縫和起砂等缺陷。 4.11.3 採用鬆散材料鋪設填充層時,應分層鋪平拍實;採用板、塊狀材料鋪設填充層時,應分層錯縫鋪貼。 4.11.4 填充層施工質量檢驗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的有關規定。 Ⅰ主控項目 4.11.5 填充層的材料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產品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檢測報告。 4.11.6 填充層的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配合比通知單。 Ⅱ 一般項目 4.11.7 鬆散材料填充層鋪設應密實;板塊狀材料填充層應壓實、無翹曲。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11.8 填充層表面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1.5 的規定。 檢驗方法:應按本規范表4.1.5 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⑨ 砂墊層現場怎麼檢測
貫入測定法中的鋼筋、鋼叉貫入測定法。
鋼筋貫入試驗法是用直徑為20mm,長度1250mm的平頭鋼筋,舉至離砂層面700mm自由下落,然後測量貫入度。鋼叉貫入測定法是用水撼法使用的鋼叉,舉至離砂層面500mm自由下落,然後測量貫入度。用量貫入度大小來衡量砂墊層的質量,以不大於通過試驗所確定的貫入度為合格。
砂墊層密實度的檢測方法,其他還有灌砂(水)法、環刀法、貫入儀測定法、輕型動力觸探、標准貫入試驗。
原料要求
材料要求:砂石墊層材料宜採用級配良好、質地堅硬的中砂、粗砂、石屑和碎石、卵石等(粒徑小於2mm的部分不應超過總重的45%),含泥量不應超過5%,且不含植物殘體、垃圾等雜質。若用作排水固結地基,含泥量不應超過3%。
在缺少中、粗砂的地區,若用細砂或石屑,不容易壓實,且強度也不高,因此,在用作換填材料時,應摻入粒徑不超過50mm,不少於總重30%的碎石或卵石並拌合均勻。若回填在碾壓、夯、振地基上,其最大粒徑不超過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