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地工資欠薪一定要在幹活的地方投訴申請勞動仲裁嗎
在工地工作,欠了工資,肯定要在幹活的地方,申請勞動仲裁,你在哪裡幹活,就在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討要工資,這樣去做。
工作中,你是否遇到過老闆不發工資的情況。遇到這樣的情形,你是如何解決的呢?或許很多人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都不清楚自己要怎麼辦,怎樣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資。接下來,小編就來告訴你老闆不發工資的解決辦法。
一、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此處的「無故拖欠」應理解為,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故意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針對「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
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二、解決方式
1、對於這種違法行為,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你加付賠償金。
首先肯定一點,老闆不發工資肯定是違法的,這個時候職工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比如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提起勞動訴訟等。不管通過怎樣的手段討要工資,各位職工都一定不要沖動行事。
2. 我是建築工地現場管理人員,在這干兩年多了,沒有簽任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具體的方法應該怎麼做
根據《勞動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糾紛,依法屬於勞動糾紛。
因此從您的情況看,是屬於勞動糾紛。
建議您保留相關證據,先與老闆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再不成,向勞動仲裁機構依法提起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如何做到工地無欠薪的方法擴展閱讀:
案例
裁審接力紓民困,保全措施化糾紛
①.基本案情
廣州市某五金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彭某等225名員工數月工資410多萬元。
為防止廣州市某五金公司轉移、隱藏財產,彭某等225名申請人向廣州市番禺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
2015年4月20日,該委向廣州市番禺區法院提交仲裁建議書,建議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廣州市某五金公司所有的價值387萬元的財產。
②.裁判結果
廣州市番禺區法院2015年4月21日受理該案後,當天即由勞動庭庭長帶領辦案人員趕往涉案企業。
由於涉案企業廠房面積大,原材料、半成品等擺放分散,且原材料主要為價值高的銅合金,容易出現財產被盜的風險。
帶隊庭領導及時組織員工開會,指引員工開展自救工作,利用叉車、手推車等將分散的原材料、半成品全部存放於密閉的原材料倉庫,確保了查封財產的安全性。
查封工作完成後,勞動庭又積極協同區人社局、大龍街街道辦敦促企業落實工資籌集工作,經法院多次協調,涉案企業在2015年4月23日下午完成全部工資籌集及發放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合同法
3. 新手談工地的技巧和方法
初入職場的溝通技巧
1、態度決定一切
給對方一個微笑,對方也會回報一個笑臉,這樣就形成了愛的傳遞。主動對人友好,主動表達善意能夠使人產生受重視的感覺。不管遇到什麼人、遇到什麼事兒,都要樂觀的去面對,用一種積極的心態處理,所有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2、人人都應該平等
任何好的人際關系都讓人體驗到自由、無拘無束的感覺。如果一方受到另一方的限制,或者一方需要看另一方的臉色行事,就無法建立起高質量的心理關系。好的人際關系必須在人際關系的實踐中去尋找,逃避人際關系而想得到別人的友誼只能是緣木求魚,不可能達到理想的目的。
3、熱情對待同事
投桃報李,沒有人會對熱情的人冷淡。熱情可以體現為見面時的一個微笑與招呼;別人來辦事時的笑臉相迎;一起吃飯時分享笑話與有趣的話題,但熱情不等於過於親密,同事不是朋友,要注意:不探討同事過於個人的事情;從不指出同事的不足。
4、盡量贊同別人
首先不論別人說什麼,第一反應都不要是直接否定,能贊同盡量贊同。其次,贊同別人時一定要表現出來,可以是「對,是的」等語氣詞,也可以是有力的點頭。最後,即使真的不贊同對方的觀點也不要直接表現出來,可以以比較中性的語氣詞「嗯、噢」等表示你聽到了,但不發表意見。
5、聆聽很重要
前面說了人最關注的還是自己,所以「我說你聽」才是多數人喜歡的交流狀態。所以如果不是需要申辯的場合不妨做一個合格的聆聽者。聆聽時要表現出認真的表情,目光注視對方。聆聽的同時在適當的時機拋出一些提問,因為巧妙的提問才是最高級的奉承,表示你在認真思考對方說過的話。
4. 我是建築工可是工地做到一半就停工了,工資也拿不到,有沒有律師幫幫我
這種情況你不用找律師,只要你有證據證明在建築工地工作,但是沒有得到應有的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索要工資,也可以撥打12333投訴施工方
5. 無欠薪6項制度是哪6項
(一)專用賬戶設立。
工程開工建設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到項目所在地(區、縣<市>)商業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戶格式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全稱)+項目(可簡稱)+工資專戶。
(二)專用帳戶備案。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將三方共同簽訂的《建設項目工程款和工資款分賬管理協議》,到項目所在地(區、縣<市>)建設行政部門和人力社保部門備案。
(三)專用帳戶資金來源。專用帳戶的資金一般由建設單位支付的工資性工程預付款和工資性工程進度款組成。其中,工資性工程預付款應在項目開工前由建設單位一次性打入工資專用帳戶;工資性工程進度款,由建設單位按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包括計量周期及比例、數額等)支付工資性工程款。
(四)專用帳戶資金比例。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中應明確實施農民工工資分賬管理等內容,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投標文件中專項填報設立工資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款(工資性工程款)占總工程款的比例和撥付方式、時間以及建立勞動用工管理台賬等事項。
(五)專用帳戶資金撥付。
項目開工後,建設單位依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設項目工程款和工資款分賬管理協議》的約定及時確認施工總承包企業每月工資款數額,將工資性工程進度款足額撥付至工資專用帳戶。
(六)專用帳戶資金保障。
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保證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內資金足以支付農民工工資,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少於應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依相應責任及時補足。
6. 如何管理工地上的工人(完全經驗)很管用
做為項目經理在管理工地的時候都遇到過工地的工人不好管理的經歷。如果你按照下面的
幾個方法進行運做一定會處理好這樣的事情。
一:和老闆(總經理)要溝通好。你要讓老闆知道項目經理在工程中的作用和重要性,財務權利要讓你全面控制。如果不能做到這點。可以按照:當要給工頭給付工資的時候,必須先經過項目經理簽字。如果沒有你的簽字,即使老闆簽字也是無效的這條原則進行。這條很重要。因為。現在的管理是要用錢來管理的,特別是農民工,同時,還要注意。要給
老闆說。專款專用。沒有錢什麼事情都不好辦的。
二:不要和工頭說太多的話。在工地上不要和他們說太多的話。特別是無關緊要的話。更
不能開玩笑。要讓他們感覺你很神秘。
三:在開工前一定要技術交底:開工前召開會議進行技術交底。在技術交底單上讓所有的施工工人簽字(這是進行整改處罰的有力證據)。但必須你對交底的內容熟悉。工人會對你才能會敬佩的。也是你展現你才華的最好時機。管理起來的時候會很輕松。
四:不要對他們有感情:要說施工班組好都好。壞都壞。只是你管理不要有偏向的色彩。你千萬要注意不要貪圖小便宜。不要受賄。否則。你的小辮會被他們抓住的,到時候可能
會到雞飛蛋打的尷尬境地。
五:經常開會。這樣的話他們會認為這個工地管理是很科學的。是有程序的。自然他們會
嚴格要求自己的。
六:整改和處罰最好以書面的形式告之。使用這個權利的時候必須要注意:開工前要給他們交代清楚你在管理這個工地時有這樣的程序,不要等到在施工中才告訴他們有這樣的程序。(因為人是有逆反心理的)最好要在開工前給他們交代《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和《獎罰辦法》。既然處罰和整改單開出了,就一定要實行。在他們下次領取工資的時候就要從
中扣除。不能等到最後,否則他們沒有警覺感。
七:最後告訴你一個最管用的方法。當工頭對你說不太重要的事情的時候。你保持沉默不
要理會他們,故意和別人說話或做其他事情。他們會很害怕你的。
7. 工地上的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1、勞動者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應先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
2、在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要求其主持調解。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一般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可相對中立的協助雙方化解矛盾;
也有利於減少雙方訴累。因此,當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勞動者可先考慮此種方式。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協議,但該協議也無強制執行力。
3、在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經協商仍無效時,勞動者可以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仲裁開庭前會安排調解,此時製作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一般來說,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引發的爭議,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是一裁終局的。
4、如果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之內,向仲裁機構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就是說,勞動者如果未能獲得滿意的結果;
比如沒要到工資,或者工資給的少,是有一次救濟途徑的,即可通過訴訟形式補救一次。而用人單位僅能在具備法定情形時,才能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此項規定體現出了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
8. 施工單位無欠薪證明怎麼寫
這個證明應該由勞動監察部門出。
經查某某施工單位,未出現過拖欠工人工資現象。
特此證明。
某某勞動局(章)
擴展延伸
討薪路慢慢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討薪最怕的是老闆太窮了,無薪可討,要命一條,要錢沒有。就算依法討薪,贏了官司,錢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錢拿來替老賴付你薪酬),還得倒貼黃瓜二條(倒貼伙食車船費誤工費等)。
為了討回辛苦一年賺來的工資,農民工兄弟可謂費盡心機,討薪的手段也在不斷地翻新,有「集體下跪討薪」的,有給企業(老闆)送「缺心錦旗討薪」的。有「跳樓討薪的」、有「爬塔吊討薪」的,有「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有「爬上水塔頂部討薪」的,有「割腕討薪」的,有「殺包工頭討薪」的,有「自殺討薪」的,有「喝農葯討薪」的,有「攔車討薪」,「拉橫幅討薪」的、「堵塞道路討薪」的、「阻礙交通討薪「的、「封鎖出入口討薪」的,「切斷水電討薪」的、「沖擊施工現討薪」的場等等花樣繁多的討薪招數更折射出民工討薪之難,討薪花樣百出也是逼出來的無奈。
農民工並不是獃子,並不是不知道玩這些可能會給自己帶來傷害(輕則誤工,重則挨打被抓坐牢損命)。然而「惡其眼前瘡,剜卻心頭肉」(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我願君王心,化作光明燭。不照綺羅筵,只照逃亡屋。化其詩而得之句)。不得不為也。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列子曰:「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過往來」。
莊子曰:「生為徭役,死為休息」。
某打工者跳樓討薪時,模仿宋朝大詩人陸游口氣留給兒子的遺言:「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討薪不成功。血汗工資發放時,家祭無忘告乃翁」。
找錢要賣力,吃飯要拚命。
農民工的本錢唯一的就是命,為了討薪的勝利成功,農民工視死如歸、湯蠖在前,斧鉞在後,赴湯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產生了不少討薪英雄,有「跳樓討薪的」、有「爬塔吊討薪」的,有「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有「爬上水塔頂部討薪」的,有「割腕討薪」的,有「殺包工頭討薪」的,有「自殺討薪」的,有「喝農葯討薪」的,有「攔車討薪」等等,多不勝數。
為什麼我說他們是英雄,理由是盡管他們的討薪之路走得很悲愴,但他們做人所未敢做。為人所未敢為,他們在用鮮血與生命逐步推動法律的健全和社會的發展,享受英雄稱號當之無愧。
當前,政府要求農民工不要惡意討薪,要善意討薪。
善意討薪是指什麼?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闆要錢,不能到家裡去找老闆要錢,也不能在馬路上找老闆要錢,還不能集體去找老闆要錢,那麼到哪裡才能去找老闆要錢呢?有關部門對此做出了專門規定,就是只能去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打官司要錢,而且還要帶齊各種證據,如用工合同,工作證,工資條,考勤本等等,少一樣都不行。
重慶市清欠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有關部門支持通過正當渠道解決工程款和工資糾紛問題,堅決打擊通過非法渠道(回答者註:沒有通過勞動仲裁與法院判決的討薪都屬於'非法渠道')和過激手段「惡意討薪」。
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五種行為應認定為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一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採取拉橫幅、堵塞道路、阻礙交通、封鎖出入口等方式,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是採取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場等方式,妨礙正常施工現場管理、辦公秩序,造成嚴重損失的;三是採取敲詐、勒索、脅迫索取建設領域工程款、材料款、勞務款或農民工工資等方式,涉嫌欺詐或以合同糾紛為由蓄意鬧事的;四是組織農民工或非施工現場人員參加聚集或鬧事的,如圍堵國家機關,沖擊辦公區域等;五是不服從政府部門管理,威脅相關政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等嚴重影響政府有關部門調處的。
這位負責人稱,對於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公安部門將依法嚴格處置,特別是對因惡意追討行為引發的突發社會治安事件,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同時,建設、勞動等部門根據建築市場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制度,通報批評惡意追討人員,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參與重慶市建築市場的勞務隊伍。
回答者評論:
政府的措施治標不本,欠薪不存在了,討薪自然就消失了,討薪消失了,那些「集體下跪討薪」的,給企業(老闆)送「缺心錦旗討薪」的。「跳樓討薪的」、「爬塔吊討薪」的,「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爬上水塔頂部討薪」的,「割腕討薪」的,「殺包工頭討薪」的,「自殺討薪」的,「喝農葯討薪」的,「攔車討薪」,「拉橫幅討薪」的、「堵塞道路討薪」的、「阻礙交通討薪「的、「封鎖出入口討薪」的,「切斷水電討薪」的、「沖擊施工現討薪」等千奇百怪方式討薪的都通通隨著消失了。
不欠薪是防止惡意討薪的最好方案。
欠薪如果繼續存在,不管政府怎麼打擊,惡意討薪仍會不斷。拖欠幾百幾千元錢,對於富人來說,無所謂,沒有必要去冒險涉難,對於貧窮的農民工來說,那是他「一家老幼」靠這吃飯的命根子,他要拚命保護,哪怕冒難涉險也在所不辭,哪怕湯蠖在前,斧鉞在後,赴湯蹈火,為討得那微薄的薪酬,亦面不改色,死不旋踵。從過往的過激討薪就可以看出,農民工有不要命的特性,命都不要的人,處罰「惡意討薪」政策條款是很難阻當他行動的步伐,雪上加霜的農民工可能會做更出格的事來,要加強安全防衛工作,防止出大事。
大秦的法律夠殘,大唐的法律夠酷,大明朝的法律夠嚴,尚沒有阻止身份如當今「農民工」的陳勝吳廣黃巢李自成的腳步。導致大秦帝國風雨飄搖,大唐王朝劇烈動盪,大明朝崇禎皇帝弔死梅山樹上。
大禹治水尚知「堵不如疏」,今「肉食者」不知乎?古人曹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唐人李牧賦雲:「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欠薪討薪」是改革開放出現的新問題,「敲鍾吃飯蓋章拿錢」的時代是沒有「欠薪討薪」的,隨著我國快速發展,各個領域會遇到許多的新問題,出現的新事物越來越多,在我們尚未搞清楚問題的性質,事物的發展趨勢時,如果對這些問題與事物一概禁止與排斥打壓,無疑會使情況更糟糕,我們應當合理引導,將其中不安因素剔除,讓問題得到和平解決,讓事物助力於社會發展。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惡意欠薪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回答者評論:該規定對還有一定資金的老闆有威懾力,對一屁股兩肋骨債務的窮老闆作用不大,他們死豬不怕漲水燙,要判刑就判,要錢就是沒得。
推薦黑白道討薪方案:
一、欠工資白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黑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找幾個同志者設法弄到其人,問其要支付工資還是留下手腳,或者留下兩個耳朵做紀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氣,一個人也可以討薪,唐雎曰:「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侵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魚死網破)今日是也。」挺劍而起,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曰:「先生坐!何至於此!要工資給你就是了」。
回答者評論:黑白解決方法各有其優缺點。白的解決方法優點是安全,缺點是見效慢,麻煩,是否能夠三兩月解決還是未知數。
黑的解決方法優點是見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決,缺點是搞不好自己會有麻煩事。
其他的「跳樓」討薪方案,這方案討薪之路實在走的太悲慘,不推薦。
以上是最佳方案,沒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隻有自認倒霉透頂了。
時至今日,「討薪難、難討薪」依舊尚未從根本上得到緩解。如果從法律健全與完善角度看,在解決欠薪問題上已是「無障礙」,但殘酷的現實是,惡意欠薪是普遍的,惡意欠薪入罪是「個例的」。據悉,自「惡意欠薪入罪」以來,兩年時間里,全國范圍內有80餘名企業主被依法入刑追責。法律「很豐滿」,執法「很骨感」;欠薪「很豐滿」,討薪「很骨感」。
有相關人士指出,取證困難、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難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被層層轉包,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糾紛後,不好追究主體。此外,繁瑣復雜的程序和取證難度,對於普通的勞動者,維權門檻無疑太高了,農民工的維權腳步很難邁入。
法律的威懾力不是無限大,尤其是遭遇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以及「執行難」等之後,法律的正義力量就會削減,惡意欠薪反而又會猖獗起來。正如相關專家曾建議的,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增強政府的責任意識,變農民工維權為政府維權。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獲取足額的勞動報酬是「民生的最大」,從改善民生角度上講,政府有責任保障農民工利益,尤其是勞動監察部門不能坐等欠薪成為事實,必須事先介入監管,消滅於萌芽狀態,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決欠薪問題
農民工如果能通過有關部門討得到薪酬,就不會如此折騰。
綜上所述,要全面治理拖欠工資問題,首先要治理勞動監察部門坐等欠薪成為事實的問題,對不作為的政府部門責任人進行追責,對老闆惡意欠薪的違法案件作出了嚴厲的懲罰,沒有欠薪成為事實,農民工拖欠工資問題就全面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