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柯爾伯格的品德發展階段理論的主要內容是
承認兒童的認知發展是道德發展的必要條件;道德發展有一個固定不變的連續的發展順序,只是由於認知結構的變化而表現出明顯的階段。
柯爾伯格認為對偶故事法不能很好地揭示兒童道
德推理過程,他採用兩難故事法,讓被試對道德價值上互相沖突的兩
難故事進行討論,使他們充分發表自己的看法,然後從他們的道德陳
述中分析出道德發展的規律。他把兒童道德發展劃分為三個水平六個階段:
1.前習俗水平
大約出現在幼兒園及小學低中年級。該時期的特徵是,兒童們
遵守規范,但尚未形成自己的主見,著眼於人物行為的具體結果與關
心自身的利害。也就是說,這一水平的道德觀念純然是外在的,兒童
為了免受懲罰或獲得個人獎賞而順從權威人物規定的准則。
2.習俗水平
這是在小學中年級以上出現的,『直到青年、成年。這一水平的
兒童為了得到贊賞和表揚或維護社會秩序而服從父母、同伴、社會集
體所確立的准則。他們都能順從現有的社會秩序,而且有維持這種
秩序的內在慾望。
第三階段:「好孩子」取向。這一階段的兒童尊重大多數人的意
見和慣常的角色行為,避免非議以森得贊賞,重視順從和做好孩子。
兒童心目中的道德行為就是取決於人的、有助於人的或為別人所贊
賞的行為。他們希望保持人與人之間良好的、和諧的關系,希望被人
看作是好人,要求自己不辜負父母、教師、朋友的期望,保持相互尊
重、信任,這時兒童已能根據行為的動機和感情來評價行為。這個階
段的少年在讀到海因茲偷葯的故事時,有的說「偷葯不對,好孩子是
不偷葯的」,或強調「海因茲愛他的妻子,因為已經走投無路才去偷
的,這是可原諒的」。
第四階段:權威和社會秩序取向。這個階段的兒童注意的中心
是維護社會秩序,認為每個人應當承擔社會的義務和職責。判斷某
一行為的好壞,要看他是否符合維護社會秩序的准則。這個階段的
青少年在回答海因茲的問題時,一方面很同情他,但同時又認為他不
應觸犯法律,必須償還葯劑師的錢並去坐牢。他們認為如果人人都
去違法,那社會就會混亂一片了。另有一些人認為,葯劑師見死不救
是不應該的,他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柯爾伯格認為大多數青年和成人的道德推理就屬於這級水平。
3.後習俗水平
這一水平的特點是道德行為由共同承擔的社會責任和普遍的道
德准則支配,道德標准已被內化為他們自己內部的道德命令了。這
個階段已經發展到超越現實道德規范的約束,達到完全自律的境界,
年齡上至少是青年期人格成熟之後,才能達到這一境界。這個境界
是理想的境界,成人也只有少數人達到。這一時期可分為:
第五階段:社會契約取向。這一階段的道德推理具有靈活性,他
們認為反映大多數人意願或最大社會福利的行為就是道德行為。認
為法律是為了使人能和睦相處,如果法律不符合人們的需要,可以通
過共同協商和民主的程序加以改變,那些按民主程序產生的、公正無
私的准則是可接受的,強加於人或者損害大多數人權益的法律是不
公正的,應給予拒絕。 第六階段:良心或原則取向。道德推理最高階段的人基於他自
己的良心所選擇的道德原則來判斷是非對錯,這些抽象的道德准則
和普遍的公正原則可以應用於各種情境。背離了一個人自選的道德
標准或原則就會產生內疚或自我譴責感。在對海因茲事件的反應
中,認為「應該」去偷葯的人的理由是,當一個人在服從法律與拯救生
命之間必須作出選擇時,保全生命較之偷葯就是更正確的更高的原
則。主張「不應該」的人則認為,癌症患者很多、葯物有限、不足以滿
足所有需要它的人;應該是所有的人都認為是「對」的才是正確的行
為。海因茲不應從情感或法律出發去行動,而應該按照一個理念上
公正的人在這一情況下該做的去做。
柯爾伯格確定了兒童道德發展的三個水平六個階段。每一階段
的劃分不僅考慮到兒童是選擇服從,還是選擇需要,還要看兒童對這
種選擇的說明和公正性。柯爾伯格認為,道德發展的順序是固定的,
可是並不是所有的人在同樣的年齡達到同樣的發展水平,事實上有
許多人永遠無法達到道德判斷的最高水平。柯爾伯格認為只有少數
人在20歲後能達到第三級水平。整個發展趨勢是從個體水平,經由
社會水平向道德理念水平發展的。
Ⅱ 科爾伯格運用什麼方法對兒童道德判斷進行研究
採用道德兩難故事法
科爾伯格認為,品德的發展依賴於認知能力的發展、道德判斷的成 熟,道德教育的任務就在於提高學生 的道德 判斷的水平。他採用道德兩難故事法,對兒童道德判斷的發展進行 了探究和分析
Ⅲ 科爾伯格道德發展理論分為哪幾個階段
科爾伯格提出的二通道的發展的六個階段
(1)、服從於懲罰的道德定向階段
這一階段的兒童以懲罰與服從為導向,由於害怕懲罰而盲目服從成人或權威。
(2)、相對的功利主義的道德定向階段
這一階段的兒童對行為的好壞的評價首先是看能否滿足自己的需要,有時也包括是否符合別人的需要,稍稍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3)、人際和諧的道德定向階段
此階段的兒童以人際關系的和諧為導向,對道德行為的平價標準是看是否被人喜歡,是否對別人有幫助,是否會受到贊揚。
(4)、維護權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階段
此階段的兒童以服從權威為導向,服從社會規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權威,以法制觀念判斷是非,知法守法。
(5)、社會契約的道德定向階段
這一階段的兒童認識到法律、社會道德准則僅僅是一種社會契約,一般他們不違反法律和道德准則,但不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人的行為。
(6)、普遍原則的道德定向階段
此階段的個體判斷是非不受外界的法律和規則的限制,而是以不成文的、帶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原則。
Ⅳ 科爾伯格提出的道德發展的三個水平六個階段各有什麼特點
(一)簡介:科爾伯格運用經典的道德兩難故事法來推斷兒童道德發展水平,其中典型的故事是海因茨偷葯。
(二)三水平六階段道德理論內容:
(1)前習俗水平(0—9歲):
①懲罰與服從定向:服從權威,避免懲罰。
②工具性的相對主義定向階段:獲得獎勵,滿足個人需要
(2)習俗水平(9—15):
③人際和諧定向階段(好孩子階段):尊重大多數人的意見。
④維護權威或秩序的定向階段(好公民取向):重視法律法規
(3)後習俗水平(15歲以後):
⑤社會契約定向階段:規則是民主的人為的可修改法律
⑥普遍的道德原則定向階段:生命,良心價值取向
科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論:三水平六階段
Ⅳ 科爾伯格道德發展理論分為哪幾個階段
1.前習俗水平(9歲以下)
該水平兒童的道德觀念的特點是純外在的,他們為了免受懲罰而順從權威人物規定的行為准則。根據行為的直接後果和自身的利害關系判斷好壞是非。
階段一:懲罰與服從定向階段。在這一階段的兒童根據行為的後果來判斷行為的好壞與及嚴重程度,他們還沒有真正的道德概念,服從權威或規則只是為了避免懲罰,認為受贊揚的行為就是好的,受懲罰的行為就是壞的。他們認為,漢斯不能去偷葯,因為如果被抓住的話是要受到懲罰的,如小學生上課認真聽講是為了不讓老師批評自己。
階段二:相對功利定向階段。處於該階段的兒童在評定行為的好壞時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他們會認為,漢斯應該去偷葯,誰讓那個葯劑師那麼壞,便宜一點就不行嗎?如「你幫我,我也幫你」是他們的指導思想。
2.習俗水平(9歲-16歲)
處於這一水平的兒童,能夠著眼於社會的希望與要求,並以社會成員的角度思考道德問題,已經開始意識到個體的行為必須符合社會的准則,能夠了解社會規范,並遵守和執行社會規范。
階段一:尋求認可定向階段。這一階段也被稱為「好孩子」定向階段。處在該階段的兒童,個體的道德價值以人際關系的和諧為導向,謀求大家的贊賞與認可。他們總是考慮到他人和社會對「好孩子」的要求,並盡量按照這種要求去思考。他們認為好的行為是使人喜歡或被人贊賞的行為。他們認為,漢斯應該去偷葯,因為做一個好丈夫就應該照顧好自己的妻子。如果不這樣做,妻子死了,別人都會罵他見死不救,沒有良心。
階段二:遵守法規和秩序定向階段。這一階段也稱維護權威或秩序的定向階段。處於該階段的兒童會服從社會規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權威,以法制觀念判斷是非,知法懂法。他們會認為,漢斯不應該去偷葯,因為如果人人都違法去偷東西的話,社會就會變得混亂。如某同學認為他的同桌上課玩手機的行為是違反校規校紀的,所以向老師報告。
3.後習俗水平(16歲以後)
到達後習俗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斷已超出世俗的法律與權威的標准,有了更普遍的認識,想到的是人類的正義和個人的尊嚴,並已將此內化為自己內部的道德命令。
階段一:社會契約定向。處於這一階段的人認為法律和規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種社會契約。他們看重法律的效力,認為法律可以幫助人維持公正。但同時認為契約和法律的規定並不是絕對的,可以應大多數人的要求而改變。在強調按照契約和法律的規定享受權利的同時,認識到個人應盡義務和責任的重要性。他們會認為,漢斯應該去偷葯,因為一個人生命的價值遠遠大於葯劑師對個人財產的所有權。
階段二:普遍原則定向階段。這一階段也稱為普遍倫理定向階段、原則或良心定向階段。這是進行道德判斷的最高階段,表現為能以公正、平等尊重這些最一般的原則為標准進行思考。在根據自己選擇的原則進行某些活動時,認為只要動機是好的,行為就是正確的。在這個階段他們會認為人類普遍的道義高於一切。他們會認為,漢斯應該去偷葯,因為和種種可能考慮的事情相比,沒有什麼比人類的生命更有價值。
Ⅵ 柯爾伯格用來研究道德發展問題的主要方法是道德兩難嗎
柯爾伯格以其道德認知發展理論為指導,在大量試驗研究的基礎上,通過批判以灌輸教育為特色的"美德袋"教育模式,分別從分析兒童道德認知的發展階段、強調兒童主體能動性的發揮和推行以道德兩難問題討論法為主的教育方法等方面闡述了其主體性道德教育觀.這些思想對於我們在中小學道德教育中更新德育理念、調整德育目標和內容以及改進德育方法都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
Ⅶ 簡述科爾伯格的品德發展階段理論
1.理論闡述
科爾伯格在皮亞傑研究基礎上,運用道德兩難故事法(海因茨偷葯)把品德發展階段分為了三水平六階段,三水平分別是前習俗水平,習俗水平和後習俗水平。
1)前習俗水平:具有關於是非善惡的道德要求,但主要從行為結果及自身的厲害關系判斷是非。
2)習俗水平:遵從道德准則和社會習俗,關注社會需要和價值觀中個人的地位和作用。
3)後習俗水平:超越現實道德規范的束縛,達到完全自律的境界。人們面臨道德情境時,可本著自己的良心以及個人的價值觀從事道德判斷,而未必受傳統習俗或社會規則制約。
每水平又分成了2個階段,共6個階段。每個階段的特點如下表所示。
表格第一列是水平,第二列是階段,第三列是每個階段的核心涵義,第四列是幫助理解的舉例。
2.試題練兵
1)小青常在課程上玩手機,小娜提醒小青學校規定課程上不能玩手機,可小青不聽,因此小娜認為小青不是好學生。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發展階段,小娜的道德發展處於哪一階段()。
A.懲罰和服從B.相對功利C.遵守法規D.道德倫理
【答案】C
2)依據科爾伯格的道德發展理論,具有法制觀念趨向者屬於下列()時期的特徵。
A.前習俗水平B.習俗水平C.後習俗水平D.道德成規前期
【答案】B
3)方雨認為社會法制應符合社會大眾權益,當它不符合時就應修改,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發展階段,她的道德發展處於哪一階段()。
A.懲罰和服從B.社會契約C.維護權威或秩序D.普遍倫理
【答案】B
4)中學生小輝因害怕被教師批評而遵守上課紀律。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認知發展階段理論,小輝的道德發展處於哪個階段?
A.相對功利取向B.懲罰服從取向C.尋求認可取向D.遵守法規取向
【答案】B
(據網上資料。)
Ⅷ 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理論認為什麼
認為人類所擁有的獨一無二的道德判斷能力是以一種預測的方式在整個兒童時期逐步形成的,提出了著名的「三水平六階段」道德發展階段模型。
1969年,柯爾伯格基於這些假設,設計了一系列道德兩難故事,通過分析不同年齡層次兒童對這些故事的道德價值判斷,來推測兒童道德形成的過程。
其應用
1、在道德教育中,遵循兒童的認知發展規律,避免成人式的道德灌輸。柯爾伯格的實驗研究揭示了兒童道 德發展是一個逐步上升的過程,它按一定的規律以固定的順序向前發展,不會倒退,也無法超越。
2、在道德教育中,重視受教育者的主體性,將他律內化為自律。道德規范的形成既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 是外界直接灌輸的,而是個體與他人、個體與社會相互作用逐漸構築起來的。
3、在道德教育中,加強道德行為的實踐。道德教育是知、情、意、行的綜合過程,只強調道德知識的灌輸, 沒有道德情感的共鳴,沒有道德行為的訓練,都不會達到預期的效果。更重要的是,道德問題並非通過課堂討論就可以解決,它往往與團體氛圍、人際環境有關,因此,道德行為的實踐也是提升道德推理水平的重要環節。
Ⅸ 柯爾伯格運用什麼研究兒童在道德觀念
柯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是美國心理學家勞倫斯·柯爾伯格用以解釋道德判斷發展的理論。1958年,他在芝加哥大學攻讀心理學時,受到讓·皮亞傑著作的啟發,對兒童面對倫理困境所作的反應產生了強烈的興趣,在寫作的博士論文中,創立了這一理論,概述道德發展的階段。
柯爾伯格採用道德兩難故事,與10~16歲兒童進行道德談話。兩難故事創設了一種道德兩難情境,要求兒童作出選擇。人的行動是應該遵從規則和權威,還是應該遵從與此相沖突的他人的需要與利益?經典的兩難故事為:一個名叫海因茨的人,需要一種昂貴的特效葯來挽救生命垂危的妻子。他向發明並控制這種葯的葯劑師提出先付一半的錢,另一半以後再付,卻遭到葯劑師的拒絕。海因茨為挽救妻子,若偷取葯品就違背了社會「不許偷盜」的規則;若遵守社會規則,就使妻子等死。柯爾伯格依據兒童對遵從規則還是服從需要的行為選擇,將兒童的道德發展劃分為三種水平、六個階段。水平一,稱為「前習俗水平」,行為受逃避懲罰和獲得獎賞的需要驅使,兒童主要著眼於自身的具體結果,還沒有發生社會規范的內化。水平二,稱為「習俗水平」,兒童認同於父母,並遵從父母的道德判斷標准,兒童主要滿足社會期望,這時社會規范已開始內化。水平三,稱為「後習俗水平」,兒童主要履行自己選擇的道德准則。此時社會規范已完成內化。
Ⅹ 柯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的內容
柯爾伯格的理論認為道德判斷作為道德行為的基礎,可以區分出6個發展階段,每一個階段都比前一個階段對倫理困境的回應更為適當。 [3] 柯爾伯格的研究表明,道德判斷發展的年齡指標遠遠超出早些時候皮亞傑的研究結果[4] 也宣稱邏輯與道德發展貫穿各建構的階段。[3] 柯爾伯格在此基礎上大為擴展,確定道德發展的過程主要是對正義的看法,並且這一發展降持續終生,[2] 賦予了這一研究的哲學含意。[5][6]
柯爾伯格在研究中使用倫理困境的故事,關注人們在面臨類似的倫理困境時,如何證明自己的行動是正當的。然後他將反應進行分類,總結出6個不同的階段。這6個階段屬於3種水平:前習俗水平、習俗水平和後習俗水平。
(1)前習俗水平
前習俗水平是根據行為的直接後果來進行推理。前習俗水平包括道德發展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都純粹只是關心自己,表現出利己主義傾向。
在第一階段,個體關注行為的直接後果與自身的利害關系。
在第二階段,個體持「對我有何益處」的立場,將正確的行為定義為對自己最有利的行為。第二階段的道德推理,顯示對其他人的需要興趣有限,而只關注自己是否得到更多的利益,第二階段的觀點經常被視為道德相對主義。
(2)習俗水平
習俗水平的道德判斷是青春期和成人的典型狀態。用習俗推理的人對行為進行道德判斷時,會將這些行為與社會上的觀點與期望相對照。習俗水平包括第三和第四個道德發展階段。
在第三階段,自我進入社會,扮演社會角色。個體關注其他人贊成或反對的態度,保持與周圍社會角色的和諧一致。
在第四階段,重要的是遵守法律和社會習俗,因為它們對於維持社會有效運轉非常重要。因此在這一階段,過失是一個重要因素,它把壞人與好人區分開來。
(3)後習俗水平
後習俗水平,又稱為原則水平,包括道德發展的第五階段和第六階段。這時,個體又成為從社會突出出來的單獨的實體。個人自己的觀點應該放在社會的觀點之前。
在第五階段,認為個體應持有自己的觀點和主張。因此,法律被看作是一種社會契約,而非鐵板一塊。那些不能提升總體社會福利的法律應該修改,應該達到「給最多的人帶來最大的利益」。)。
雖然柯爾伯格堅持第六階段的存在,但是他很難找到一個被試能夠一貫處於第六階段。結果顯示很少有人曾經達到柯爾伯格模型的第六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