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陽台挑粱與陽台構造柱現澆後怎麼處理
意思是構造柱和牆已做到樓板底面的高度,只有樓板還沒有做,是吧? 補救方法如下以供選擇: 1、圈樑做成上翻式(梁頂標高比樓板面要高,梁底和樓板底一樣平),在有門的位置圈樑高度降低(高度和樓板的厚度一樣); 2、澆了才三天,混凝土和磚牆。
⑵ 陽台挑梁構造柱的做法
有兩種方法:
1、澆混凝土的時候插筋預埋鋼筋;
2、植筋
⑶ 陽台構造柱鋼筋需要斷開嗎
構造柱分為:三大類
陽台懸挑樑上的構造柱,這種情況是不能貫通設置的。
梁中間設置構造柱,是可以斷開的,也可以貫通設置的。
分抗震和非抗震,非抗震為4根12的抗震的為4根14的,間距6個的不大於250即可。
⑷ 構造柱為什麼要斷齊梁下口
構造柱只是加強建築物的穩定性而已,不是像結構主體柱子那樣參與豎向荷載的,構造柱一般都是二次結構做,這個在二次結構圖上有詳細施工方案,至於你說的為啥在梁下口斷開,可能說的是這個柱子與二次結構圈樑相連就錨固在圈樑內了,單獨構造柱是不可能斷開的,必須與混泥土結構樓板上下連貫成一個整體,首先用電鑽在樓板上下都打眼,在用抹上植筋膠的鋼筋插入孔內,等強度合格後在綁扎構造柱(你的採納是我前進的動力)
⑸ 陽台構造柱為什麼要與懸挑梁斷開
摘要 構造柱斷開原因:構造柱與框架梁不斷開,改變了框架梁受力狀態。構造柱不稱構造柱變成中柱了,但樑上面未設負矩筋,框架樑上部易產生裂縫,故要斷開。
⑹ 懸空粱斷了主筋怎麼恢復
梁底部鋼筋為受力主筋,斷了要進行加固,可採用梁底增大截面方法把鋼筋補上。
眾所周知,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體系中,懸挑梁下設置構造柱是常規做法,主要用於懸挑梁下圍護牆體的構造加強和約束變形,懸挑梁通常是建築物外挑陽台、外廊等部位的主要受力構件,梁下沒有豎向受力傳導結構構件,完全靠懸挑受力。
因而懸挑梁的主要受力鋼筋是梁的上部鋼筋。如果懸挑梁下的構造柱隨同懸挑梁等受力構件同步施工,由於施工方法操作不當,往往導致構造柱與懸挑梁一同現澆成型,這樣就導致構造柱成為懸挑梁的一個豎向受力支點,一是構造柱因為截面和配筋較小難以承受懸挑梁傳遞的豎向荷載。
⑺ 七層陽台懸挑梁梁底中部出現裂縫 因該梁中間上部(七層以上)設置了一構造柱 求專業解答 !!!
施工錯誤。
構造柱不能隨主體一次性施工,否則就不是構造柱了。結構受力完全改變。懸挑梁設計全部是負彎矩。構造柱一起施工,變成了支座。配筋完全不同。
另外,構造柱受到的豎向荷載,每層向下傳遞,形成大集中力。七層開裂,應該就是這個原因。
構造柱頂部應當填砂。構造柱同砌體一起澆築,形成整體。
⑻ 構造柱如何與主體斷開怎麼修復
改變框架梁受力狀態。構造柱不稱構造柱變成中柱了,但樑上面未設負矩筋,框架樑上部易產生裂縫,就會斷開。
先用記號筆或者粉筆將強度不足的構造柱標記出來;並在這些構造柱周邊支設支撐體系以支撐此處梁及頂板確保結構穩定性。用切割機在強度不足的構造柱兩側20~30cm處將抹灰層切開,避免剔鑿過程中對周圍抹灰層擾動;並用電錘將混凝土強度不足的構造柱剔鑿;構造柱剔鑿完成以後,檢查構造柱主筋、箍筋是否完整,構造柱植筋是否擾動,若擾動,按照GB要求重新植筋;待構造柱植筋、鋼筋綁扎完成以後,對擾動的二次結構進行恢復,恢復過程中應參考國標要求預留馬牙槎;以上工作都完成以後,按照構造柱相應的尺寸進行支模。混凝土澆築。按照原設計混凝土標號澆築混凝土,在混凝土澆築之前應用水將構造柱模板進行濕潤,防止混凝土在凝固過程中產生收縮裂紋;混凝土澆築完成一天後將構造柱模板拆除,自拆除之日起對混凝土進行及時養護,防止混凝土因養護不及時而達不到應有的強度;構造柱澆築完成7天以後,對抹灰層進行修復,並在構造柱與原有牆體交界處掛20cm~25cm網格布,防止新牆與老牆之間因為收縮不均勻而產生裂縫。注意事項:
1、嚴格按以上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構造柱施工質量合格達標;
2、支設支撐體系時必須按規范搭設;
3、臨邊處的搭設要佩帶好安全帶,且必須注意材料和工具不得有墜落現象發生,以免發生意外;
4、在施工過程中不能隨意剔鑿牆體;
5、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從事高處及臨邊作業。
⑼ 磚分結構陽台挑出去90公分半年後下掉了些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下撓了就說明挑梁承受不了荷載,發生塑性變形了。磚混結構陽台部位也是懸挑梁受力的,可以考慮在懸挑梁下增加牆或者柱,但是必須從首層開始加固。而且比較費事。可以聯系原設計人員採用鋼結構件補強的方案進行補強,比如在懸挑梁的構造柱上加化學螺栓、設鋼挑梁補強,或者在挑梁部位的圈樑上、陽台的兩端設置鋼梁,外挑900替換原有砼梁,這樣改動相對來說,要小很多,而且經濟。
⑽ 陽台構造柱斷開有規范要求嗎
養大的構造柱斷開有龜歪要求嗎?才這種情況下要養的龜孫子鄭開司由規范的他必須要在演那個顧少如。斷斷開規定的范圍之內不可以在嗯其他位置斷開其他位置大概的話要有嗯安全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