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欠貨款不還,可以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起訴,經判決後,仍然不還錢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貳』 欠錢不還怎麼辦最有效的方法法律是什麼
當遇到欠錢不還的情況,作為債權人先不要著急,首先應該與對方進行協商還款的事宜。如果對方拒不還款的,可以搜集證據,最後上訴法院。向司法機關起訴就要准備好對方欠錢不還的證據,像是借條,聊天記錄,最好能向法院提供對方有債務清償能力的相關證據材料判。判決書下來後對方還不還錢的,可通過法院採取強制措施。
法律分析
當遇到欠錢不還的情況,作為債權人先不要著急,首先應該與對方進行協商還款的事宜。如果對方仍舊不還,那麼可通過向法院起訴解決。債權人要保留好具體的證據如欠款欠條,在多次正常催討仍然無效的情況下,就要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若該債務人已下落不明,則在其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此時仍可向法院起訴。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債權人在追債過程中也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選擇,這樣才能盡快的要回欠債。另外,在追債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能財物非法、暴力的手段,這樣只會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叄』 對方欠錢不還怎麼辦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分析:欠錢不還協商是最快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協商不成的還是需要向法院起訴。
若向法院起訴的話,大致的流程主要有:草擬起訴狀→攜帶相關證據材料和起訴狀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組織調解或開庭審理→法院判決→執行判決。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需要提交的證據主要分為: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自然人)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明(法人)。
(二)證明貸款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款合同、貸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一般為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主張權利時應注意不要超過訴訟時效,否則可能導致敗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五百一十四條 以支付金錢為內容的債,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以實際履行地的法定貨幣履行。
『肆』 遇到有人欠錢不還怎麼辦
遇到有人欠錢不還錢怎麼辦?
1、和解。
協商和解的方式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便捷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通過協商得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式,最好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書,根據雙方約定的方式來履行債務。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調和和見證下簽訂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也是一種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調解與和解都是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但調解是在獨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見證下進行調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主持調解的過錯和程序,雙方達成一直意見後,法院會發出調解協議。
3、仲裁。
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仲裁的方式,對於涉及到財產利益關系的案件,例如勞動爭議案件,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因此,個人債務的處理也可採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對於訴訟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強。
4、訴訟。
訴訟俗稱打官司,也就是說當事人雙方通過訴訟的程序來解決糾紛。交由法官來判決和裁量,採納法院作出的判決書中指定的處理方式來進行債務的處理。訴訟的時間雖然比較長,但有法院的強制力來保障實施。
5、強制執行。
在法院作出判決以後,債務人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根據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支付令或者是強制扣押和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
6、訴前保全或者是訴訟保全。
為了防止債務人變賣財產來逃脫債務,債權人在訴訟之前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把債務人的財產先行凍結,以確保有足夠的財產用來執行。
二、判決書下來之後拒絕還錢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 員移送執 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 執行。公 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 應當自收 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 執行的, 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 令其他人民 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 由不成 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 起十五 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書 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真的遇到欠錢不還的人也不能用違法的方法追債,包括公檢法機關,其實都不能直接對欠錢不還的人採取任何強制措施的,或者債權人可以根據當事人借錢的原因,債務人的工作單位等,靈活的選擇討債的方法,只要不違法就行。
『伍』 面對欠錢不還、一拖再拖的人,有什麼好的辦法嗎
不知從何開始,借錢的人借錢的時候呢,是聲淚俱下說的苦苦可憐。
有的說:我做生意急需一筆資金,你先暫時借我,等我生意步入正軌了就還你。
或者是說:我老婆急著生孩子,孩子生下來我就把錢還你。
有的則是:我要結婚了,借我點彩禮錢,等我老婆娶了就還你。
更有的則是:出門急忘帶錢了,你借我點錢買飯吃吧。
『陸』 欠錢不還用什麼方法解決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選擇起訴: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2、起訴,走民事訴訟程序,用法律來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柒』 欠債人欠債不還該怎麼辦,有哪些討債技巧
1、磨
對欠債人不要問什麼時候給,如果問,就會得到一個答復時間,那麼近期就不好再來,只要你不給,我天天來要賬,說好話,多求情,勿發火;
2、纏
派一適合人員,採取跟隨戰術,賴賬人走到哪跟到哪,只要不給就一跟到底,纏住不放;
3、吵
在賴賬人面前,採取講事情原尾,說欠賬經過,聲音要高,反復理論欠賬時間、數額和要賬次數,切記不要人身攻擊,勿講污穢語言;
4、擾
各種方法手段並用,要賬工作要造成聲勢,充分地在賴賬人的工作地點和生活區域全面展開,形成一個不還賬躲不過的局面。注意不要影響到周圍人。
5、訴
訴就是訴訟,不是簡單的一紙訴狀,要查清對方實力,掌握對方資產,採取好保全等措施。打蛇打到七寸處。
6、轉
將無力或難以回收的債權有償轉讓他人,不至於白白放棄,干受損失。債權轉讓只須通知債務人便可,無須其同意。
賴賬花招多,要賬方法也不少,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大的困難總有最佳的解決方案,多動腦筋、多思考,只要找到這個最佳方案,一切問題就都解決了。
『捌』 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
債務人欠債不還,債權人的救濟途徑有: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並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後,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後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三年。3、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相關證據,到被告戶口所在地(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一般來說,金錢之債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也就是說從還款屆滿之日起經過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護了,但如果債務人出庭應訴未提出時效抗辯的,此時不受三年時效的限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玖』 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辦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國家公權力的幫助。另外起訴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原被告條件、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等,只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就可能被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