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起訴欠款利息計算方法
欠款利息如何計算
甲於2004年3月借給乙20000元,2005年乙還給甲10000元,尚欠的10000元至今經過多次催要未還。借據上未約定還款時間和利息。
現甲意欲立案起訴乙,請問:
兩筆相加,總利息是5379元。以上是單利計算利息,也是借款人乙應付的最低利息。
如果按借款期限一年,每年以銀行調整的的利率計算,第一筆仍為531元利息,第二筆則要分段計息。這8年的一年期貸款利率調整情況:
2004年3月:5.31%——10000*5.31%=531元;
2005年3月:5.58%——(10000+531)*5.58%=587.63元;
2006年3月:5.58%——(10000+531+587.63)*5.58%=620.42元;
2007年3月:6.39%——(10000+531+587.63+620.42)*6.39%=750.13元
2008年3月:7.47%——(10000+531+587.63+620.42+750.13)*7.47%=932.94元;
2009年3月:5.31%——(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5.31%=712.72元;
2010年3月:5.31%——(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712.72)*5.31%=750.56元:
2011年3月:6.06%——(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712.72+750.56)*6.06%=902.06元;
2012年3月至8月:6.56%——(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712.72+750.56+902.06)*(6.56%/12*5)=431.52元。
以上為復利計息,9筆利息相加後為6218.97元,再加上第一筆的531,總利息為6749.97元。
二、如果甲乙雙方在借據上約定利率,該利率可以是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如果約定了4倍利率,法院可支持,如果約定的利率超過4倍,超過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三、對於利息稅,一般民間借貸不繳納利息稅,只有銀行存款的利息才繳利息稅;2008年10月9日起,國家已經取消了利息稅。
② 追討欠款利息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追討欠款利息計算的方法: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超過限制以上的部分無效。上限最高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六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③ 欠款通過訴訟方式如何計算利息
法律分析:賠償人按規定時限賠付,可以支付一般債務利息,即合同規定的利息,如果延遲賠付,則需要加倍支付債務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④ 賣方拖欠貨款利息怎麼進行計算
法律分析:賣方拖欠貨款利息,如果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式計算貨款利息;如果當事人無約定的,可以視情況參照央行的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或者以LPR為基礎,加計30—50%來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後的,人民法院可以違約行為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准為基礎,加計30—50%計算逾期付款損失。
⑤ 怎麼計算貸款利息公式
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例如,貸款20萬元,月利率是0.71%,每月應付利息為 200000*0.71%*1月=1420 年利率為0.71%*12=8.521%,貸款20萬元、期限1年、年利率8.521%,一年的利息為 20萬元*8.521%*1年=17042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⑥ 起訴後利息計算方法
一、起訴後利息計算方法
起訴後利息計算的方法,應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的規定來計算利息。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一個整體概念,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兩部分。
一般債務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書中,根據實體法規定(如合同法)所確定的利息。
例如:一份判決確定,債務人應支付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日萬分之五的利率計算的利息。那麼,在本案中,按照日萬分之五計算的利息就是一般債務利息。
應當說明的是,並不是所有的金錢給付案件都有一般債務利息,侵權損害賠償等案件通常就沒有支付一般債務利息的內容。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是指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因遲延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而應多支付的利息。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採用單獨的計算方法,與一般債務利息的計算沒有關系。通俗地講,就是兩者「各算各的,互不影響」。
具體而言,計算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基數、起止時間、利率等計算;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根據本解釋規定的方法計算。
二、最新銀行貸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並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自同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
同時,為加大金融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正向激勵,對符合標準的金融機構額外降低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7年最新銀行存貸款基準利率表
商業貸款單位:%
一年以內(含1年)4.35%
一至五年(含5年)4.75%
五年以上4.90%
公積金貸款單位:%
五年以下(含5年)2.75%
五年以上3.25%
(6)起訴貨款利息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案例:2000年7月,某建築公司與某實業開發公司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約定某傢具裝飾材料批發市場由建築公司施工,工程款在竣工驗收後20日內支付,逾期則須以6%的年利息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全部工程完工後,建築公司多次催促結算未果。
2001年12月17日,該批發市場未經竣工驗收即交付並開業經營。2004年1月15日,開發公司委託某會計師事務所對該工程項目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報告確認全部工程款為1761.1408萬元。後開發公司陸續支付了部分款項。
2004年12月17日雙方書面確認建築公司債權余額為875萬元。
2005年12月18日,建築公司以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向某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公司支付875萬元工程款及自2001年12月17日至實際支付之日的利息。
該院以訴訟請求必須明確以及便於計算訴訟費為由,要求建築公司計算出准確利息數額。建築公司遂將利息訴訟請求變更為要求支付利息175萬元(計算至起訴之日)。
2006年9月24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責令開發公司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支付工程款875萬元及利息52.5萬元(自雙方結算日2004年12月17日至起訴日2005年12月18日,以6的年利息計算)
參考消息來源:黑龍江省沾河林區法院網-司法實踐中合同糾紛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
⑦ 起訴欠款利息計算方法是什麼
有約定的,根據約定的方法計算,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但是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不負有支付利息義務。但是,借款人不按還款期限還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法律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