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有直接計演算法和間接計演算法兩種。世界各國普遍採用間接法(扣稅法),我國的增值稅計算也統一採用扣稅法。
1.直接計演算法
直接法是指按照產品銷售額扣除法定扣除項目(外購的原材料、固定資產、燃料動力、包裝物等)後的余額作為增值稅,再乘以相應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在直接計演算法下,計算增值稅的方法又可分為以下兩種。
1)加法
加法是將構成增值額的各要素相加來計算增值額。其計算公式為
增值額=本月發生的工資+利潤+租金+其他屬於增值稅項目的數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增值稅率
這種方法在理論上可行,而在實際業務中卻存在很多問題,比如要准確計算和詳細核實這些增值項目,一是工作量大,二是非常復雜,因此在國際上沒有一個國家採用。
2)減法
減法(扣除法)是以產品銷售額扣除法定扣除額後的余額作為增值額,扣除項目一般包括外購的原材料、固定資產、燃料動力、包裝物等金額。其計算公式為
增值額=本期銷售額-規定扣除的非增值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增值稅率
這種方法在實際業務中也同樣存在著增值項目難以劃分等問題,所以該方法一般也不被採用。
2.間接計演算法
間接法也叫扣稅法,是不直接計算增值額,而是採用抵扣稅款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增值稅率-本期購進中已納稅額
實行扣稅法計算應納稅額時,理論上可行,實務中便於操作,是以購貨發票所列已納稅款為依據進行進項稅款扣除的。目前,世界各國普遍採用扣稅法,我國增值稅也統一採用扣稅法。
② 增值稅怎麼算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當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6%、10%、6%、0%等。
適用16%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適用10%稅率
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適用6%稅率
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適用0%稅率
出口貨物等特殊業務。
2017年4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稅率簡化合並將踏出第一步。
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徵收率為3%。
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於1984年、1993年和2012年進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
第一次改革,屬於增值稅的過渡性階段。此時的增值稅是在產品稅的基礎上進行的,征稅范圍較窄,稅率檔次較多,計算方式復雜,殘留產品稅的痕跡,屬變性增值稅。
第二次改革,屬增值稅的規范階段。參照國際上通常的做法,結合了大陸的實際情況,擴大了征稅范圍,減並了稅率,又規范了計算方法,開始進入國際通行的規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現代服務業由徵收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擴大了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③ 增值稅發票6個點的稅,稅錢應該怎麼算
假如銷售為10000元,那麼不含稅價為:10000/1.06=9433.96
繳稅:9433.96*0.06=566.04
6個點是增值稅6%稅率,是營改增新稅制改革的「現代服務業」的徵收稅率。
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納稅對象有:研究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簽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納稅基本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不含稅銷售額×(1+稅率)=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稅率=應納銷項稅額
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納稅對象有:研究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簽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並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范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定。從2018年5月1日起,作出了如下規定:
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④ 百分之六的增值稅等於多少稅
繳納銷售總額的百分之六是屬於增值稅。
增值稅稅率:
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7%、13%、11%、6%、0%等。
適用17%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適用13%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3、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1、農產品。
2、音像製品。
3、電子出版物
4、二甲醚。
適用11%稅率:
1、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
2、適用6%稅率
3、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4、適用0%稅率
5、出口貨物等特殊業務。
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徵收率為3%。
⑤ 怎樣計算6%的增值稅率
一、增值稅率計算:
含稅價格/(1+%6)=不含稅價。
1、對於一個企業來說,其增值稅稅率是唯一的,只能是4%、6%、17%之中的一個,沒有同時使用兩個稅率的可能性。
2、含稅價=不含稅價格*稅率。
3、不含稅價格=含稅價/(1+稅率)。
示例:
A公司4月份購買甲產品支付貨款1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甲產品含稅銷售額為23400元。
進項稅額=1700元
銷項稅額=23400/(1+17%)×17%=3400元
應納稅額=3400-1700=1700
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5)6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增值稅率分類:
從2017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增值稅稅率為3%。
⑥ 6個點的增值稅怎麼算稅
假如銷售為10000元,那麼不含稅價為:10000/1.06=9433.96;繳稅:9433.96*0.06=566.04
6個點是增值稅6%稅率,是營改增新稅制改革的「現代服務業」的徵收稅率。
納稅基本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不含稅銷售額×(1+稅率)=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稅率=應納銷項稅額
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納稅對象有:研究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簽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並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范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定。從2018年5月1日起,作出了如下規定:
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6)6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⑦ 稅金百分之6怎麼算
法律分析:6%的增值稅稅率屬於一般納稅人稅率。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銷項稅=含稅價÷(1+6%)×6%。 稅率6% :增值電信服務;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⑧ 增值稅是怎麼計算的
一、增值稅分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兩者的演算法是不一樣的。
1、一般納稅人的計算方法是:
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收入*適用稅率
進項稅額=購進貨物金額*適用稅率
2、小規模納稅人的計算方法是:
應納增值稅額=銷售收入額*適用稅率
二、營業稅
營業稅=營業額*稅率
三、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四、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2011年1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
⑨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1、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購買甲產品支付貨款1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甲產品含稅銷售額為23400元。
進項稅額=1700元
銷項稅額=23400/(1+17%)×17%=3400元
應納稅額=3400-1700=1700
2、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9)6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一、起征點
個人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起征點不適用於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1、按期納稅的,為月應稅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二、稅制改革
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於1984年、1993年和2012年進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
第一次改革,屬於增值稅的過渡性階段。此時的增值稅是在產品稅的基礎上進行的,征稅范圍較窄,稅率檔次較多,計算方式復雜,殘留產品稅的痕跡,屬變性增值稅。
第二次改革,屬增值稅的規范階段。參照國際上通常的做法,結合了大陸的實際情況,擴大了征稅范圍,減並了稅率,又規范了計算方法,開始進入國際通行的規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現代服務業由徵收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擴大了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⑩ 增值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2021增值稅稅率計算公式:
增值稅計算
1、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17%)
2、含稅銷售收入=銷售額*(1+17%) =銷售額+銷售額*17% =銷售額+銷項稅(或進項稅)
3、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含稅銷售收入/(1+17%)*17%=銷售額*17%
直接計演算法
直接計演算法,是指直接求出商品或勞務的增值額,然後再乘以規定稅率,計算出應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在直接計演算法中又分為「加法」和「減法」
①加法,是指將構成增值額的各要素如工資、租金、利息、利潤及其它增值項目的金額加起來,求出增值額,然後再乘以增值稅稅率,計算出應納的增值稅稅額。公式:應納增值稅=(工資+利息+租金+利潤+其它增值項目)×稅率
②減法,又稱扣額法。是指從銷售額全值中扣除非增值稅項目的金額,如外購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扣除項目的金額,求出增值額,然後乘以增值稅稅率,計算出應納增值稅稅額。公式:應納增值稅=(銷售額-非增值項目金額)×稅率
間接計演算法
間接計演算法,又稱稅款扣稅法。是指以銷售額全值乘以增值稅稅率求出產品的整體稅額,然後從中扣除外購非增值項目已經繳納的稅額,以這個稅差作為應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增值稅=銷售額×稅率-非增值項目的已納稅款。
關於增值稅稅率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