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本月城建税怎么算
城建税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而征收的税。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而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附加于“二税”税额。城建税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实际缴纳消费税额)×适用税率;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视纳税人所在地进行确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B. 2021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方式如下: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城建税计算公式: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如下:
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2、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C.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算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加上实际缴纳消费税税额)乘以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D. 城建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城建税是属于附加税的一部分,纳税人只要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就要同时缴纳城建税,城建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缴纳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银行存款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 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实行的是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税率区别主要根据地区来划分,市区适用的税率为7%;县城、镇适用税率为5%;市区、县城、镇以外的地区,适用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或个人需要缴纳的一个税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目的主要是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推动地方政府进行建设和维护的积极性。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有税款专款专用、根据城镇规模实行差别税率、征税范围广泛的特点,而且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附加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为计税依据。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F. 计提城建税时怎么计算
如果本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类税种
城建税=(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7%
教育费附加=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3%
如只涉及一类税,其余税为0
一般费用性税金是当月计提当月缴纳,或者说不用计提。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其他的税金一般是当月计提隔月缴纳。比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这些税费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因此,城建税是不需要当月支付需要计提的。
(6)城建税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G. 城市建设维护税怎么算
城市建设维护税怎么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方法: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区为乡村的,税率为1%。
2根据以上纳税人所在的地区税率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会计做账为: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分公司要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随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而交的,交不交可以由三税交不交来判断。
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只是作为一个分支机构,财务上一般不独立核算,发生的税务都汇总在总公司交。但是如果分公司在财务上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单独在当地报税,那么还是要交城建税的。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按错了税率税金多缴了怎么办?
税款没有开票的话,可以叫税局将申报表作废,再重新申报。如果税款已开票入库,只能向税务局申请误报税款部份退税,先填写退税申请表,复印纳税申报表和税票,盖上印章,交税务局审核审批,等国库将税款退到你的账户中。
H. 城建税 是什么 怎么计算
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8)城建税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I. 如何计算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9)城建税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