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參加空軍招飛怎樣錄取考生
首先集中選拔,空軍招飛局根據年度招飛計劃和復選合格學生的高考成績劃定參選線,對取得參選資格的學生集中進行政治、身體、心理復查。審批錄取,對通過集中選拔的學生,由空軍招飛局根據高考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錄取,錄滿年度招飛計劃數額後,及時向社會公布,並統一下發《錄取通知書》。
空軍招飛具體流程
第一階段,初選。主要包括宣傳發動、組織推薦、初步檢測。
宣傳發動,由招飛選拔中心與地方教育招生部門,深入學校宣傳招飛政策規定,發動綜合素質好的學生報名參加招飛。
組織推薦,由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招飛身體「五查」(查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色覺),通過者經學校審查同意後推薦為初選對象。
初步檢測,學生持《空軍飛行學員報名表》和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證明,由縣(市)、區招生部門或學校統一組織到初選站參加檢測,合格者確定為復選對象。
第二階段,復選。
復選從2月份開始至5月份結束。復選工作在招飛選拔中心設置的檢測站進行,主要包括文化測試、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政治考核。
文化測試,進行數學、英語測試。
體格檢查,進行外科、內科、神經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聲診斷科、檢驗科等全面檢查。
心理選拔,進行飛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的檢測和面試。
政治考核,按軍隊招飛政治考核標准條件,對學生本人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進行調查了解。
第三階段,定選。
從6月中旬開始至7月下旬結束。定選工作在空軍招飛局進行,主要包括集中選拔和審批錄取。
空軍招飛錄取後的培養模式
招收的高中生飛行學員入空軍航空大學後,實行3個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學籍、軍籍。具體採取兩種培養模式:
(一)軍事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軍航空大學和飛行學院培養4年,主要進行本科基礎教育和教練機飛行訓練。期間除享受軍校學員的待遇外,還享受飛行津貼、空勤伙食、特種裝具等待遇。
達到培訓要求的,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如因身體或技術原因不適合繼續學習飛行的,轉入其它軍隊院校學習航空管制、作戰指揮等地面本科專業,總學制4年。
(二)「3+1」軍地聯合培養模式:
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習3年,在空軍航空大學學習1年。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軍委政治工作部下達的聯合培養計劃,空軍從招收的理科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績中須有物理成績)高中生飛行學員中遴選確定預選對象,組織到空軍航空大學進行軍政訓練和體驗飛行,綜合擇優錄取高考成績優異、體驗飛行合格的學員,於9月上旬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聯合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