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遷方常用套路上
一、狐假虎威。二、違建無補償。三、不斷套話試探心理價位。四、獎勵金利誘。自己在拆遷過程中要先行了解當地及周邊政策和市場行情,預估出大致補償數額再加以比對。若是相差過多就趁早著手准備起訴維權,若是相差不大可自行協商後再決定是否簽約。?在一個地區實施徵收拆遷的過程中,拆遷方一定居於主導地位,掌控著拆遷進程,也掌握著被拆遷人能拿多少補償的決定權。拆遷方對於「聽話」簽協議的被拆遷人一定不會為難,而對於認為補償過低、拒不簽補償協議的「釘子戶」,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只有「略施小計」才是見效最快的解決方式。而被拆遷人醒悟時卻為時已晚,所面臨的只有吃虧認倒霉或是走上漫長維權路這兩個選項。今天,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來揭露拆遷方最常見的八個套路,了解了才不會吃大虧!
一、狐假虎威
無論是對於房屋土地的認定,亦或者是補償數額的計算等方面,掛在拆遷方嘴邊的大多是「我們都是按政府規定和標准計算的,不會錯也不能改」,給人一種「政府規定和標准」都具有極高的權威性也不會出錯的假象。而很多時候,拆遷方卻拿不出他們口中所說的規定與標准,是假借政府的威嚴而故意降低補償。因此,連「紅頭文件」都見不到就計算出來的補償數額及補償協議很有可能是陷阱,謹慎簽署。
二、違建無補償
拆遷方組團來核查房屋,隨手劃出幾間房屋便說屬於違建沒有補償,果真如此嗎?房屋是否屬於違建要經立案調查等程序進行書面認定,絕非輕描淡寫隨手一記就能認定為違法建築的。無證房屋未經認定不屬於違建,在補償時應參照合法房屋進行補償。
三、不斷套話試探心理價位
被拆遷人心中所期望的心理價位大多和拆遷方現給的價格存在一定差距。而試探出被拆遷人的心理價位,拆遷方便能直接作出應對之策。對於價格相差不多的情況,拆遷方會認定該價格為被拆遷人期望的心理價位上限,便可大幅壓價。而對於差價過大的情況,便會直接認定被拆遷人沒有談判的誠意,而是漫天要價,一般會以冷處理的方式不再談判,後期直接以補償決定和強制執行程序完成徵收拆遷。
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估算出自己的心理價格,但不要過早地將該價格透露給拆遷方。要讓拆遷方自己出價,自行提價,肯有可能最終得到的補償價格會高於自己的心理價格。
四、獎勵金利誘
拆遷方都希望被拆遷人盡早簽字,都會制定幾千至上萬元的簽約獎勵金,在簽約期限內越早簽協議,獎勵金拿的就越多。補償合理的前提下大家當然都願意早簽協議多拿獎勵金。
問題就出在有的被拆遷人認為拆遷方所給補償加上獎勵金後依舊過低,而眼看其他被拆遷人都在陸續簽約,若是自己簽約了感覺還是虧了,若是不簽獎勵金是拿不到了,自行維權能提高多少補償心裡也沒底,究竟應不應該簽協議呢?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提示各位被拆遷人,自己在拆遷過程中要先行了解當地及周邊政策和市場行情,預估出大致補償數額再加以比對。若是相差過多就趁早著手准備起訴維權,若是相差不大可自行協商後再決定是否簽約。
2. 拆遷獎勵到底是「餡餅」還是「陷阱」背後的套路深得很!
在面對房屋徵收的時候,一定不要看到高額的獎勵就心急火燎的去簽字。一定要先了解自己房屋的情況,去評估一下自己房屋的價值,看看房屋補償是否合理。如果房屋補償合理,那麼這筆獎勵我們是當然要去爭取。 為了區區5萬的拆遷獎勵,丟掉了30多萬的房屋補償,冤不冤?你可能認為這樣的劇情太狗血。但對於經歷拆遷的何先生來說,這樣的事真實發生在他身上,徵收方的套路深到他招架不住。「早搬遷的人可以優先選擇置換房屋的樓層、位置等,還有5萬貨幣獎勵。先搬遷不吃虧,後搬遷不多拿。」如今,何先生對於徵收方這句話最反感,他就是這樣被套路的。
為了五萬的拆遷獎勵,丟掉了30多萬的房屋補償,冤不冤?
何先生所在小區今年被納入拆遷范圍。拆遷時,徵收方說要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簽字搬遷額外獎勵五萬元。房屋補償給大家算的5000元一平,其實周邊房價基本在8000左右。
但徵收方咬定不鬆口,說是政策規定只能拿這么多。逾期不簽字的,不僅取消拆遷獎勵,還會降低補償標准。
何先生和周圍的一些鄰居一聽,慌了,既然不能提高,那還不如先同意搬遷,把拆遷獎勵領到手,於是紛紛前去簽了字。其他一些鄰居則抱著觀望的態度,並不著急簽字,天天和徵收方扯皮談判。
後面何先生發現不對勁了,第二批簽字的鄰居確實沒拿到拆遷獎勵,但事實上大多提高了補償,基本都在8000元左右。反倒是自己簽字太過積極,吃了大虧。130平的房子,仔細算一算,就是加上拆遷獎勵,還是比別人少拿了30多萬。
何先生以補償過低為由前去找徵收方理論,徵收方推諉並說何先生是自願簽字的,誰也沒有逼迫。這下輪到何先生郁悶了,誰讓自己不懂拆遷方的套路,匆忙妥協簽字呢?何先生這種情況就是典型的「吃了餡餅,掉了陷阱」。
拆遷過程中的獎勵是怎麼回事?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該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從這里,我們可以明白,被徵收人在徵收拆遷過程中享有拆遷補助和拆遷獎勵,這是一項法定權利。在拆遷補償方案中,有一項拆遷獎勵費,其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在拆遷補償合理合法的前提條件下,鼓勵被徵收人積極配合拆遷工作,促進拆遷項目順利進行。設立的初衷也是為了讓拆遷戶的生活過的更好,本就是惠及拆遷戶的一個大「餡餅」。
為什麼「餡餅」變「陷阱」?律師為你看破拆遷獎勵背後的套路
每一次房屋徵收,其實很多被徵收人潛意識就認為這是一次發財致富的大好機會,心態往往會有一些失衡。徵收方就會利用拆遷戶的這種心態,誘之以利,搞個拆遷獎勵,引導拆遷戶盡快簽字,推動醒目進展。
另一方面,拆遷獎勵並非額外的「餡餅」,本來就是房屋補償的一部分。每一個徵收項目進行安置補償,都有固定的資金來源和總額。資金預算都是都是根據被徵收的范圍、面積、地價、房價、人數、建築面積等綜合因素計算出來的,要經過財政部門及上級政府部門審批。
那麼很顯然,拆遷獎勵,絕對不會作為資金預算的一個重點去安排。這些拆遷獎勵原本就是被拆遷戶房屋本身應得的合理補償。只不過被徵收方人為設置成不同的補償內容,變成了所謂的「獎勵費」。其實這就是一種心理戰。
而違法徵收則會雙管齊下,一邊是以利益誘惑,另一邊又旁敲側擊傳達「補償合理了」的態度。並告知被徵收人不按時搬遷則獎勵變少甚至取消獎勵,甚至降低拆遷補償標准。這其實是違法的。
說到底,拆遷獎勵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很多時候是從已有的房屋補償中「摳」出來的一部分,只不過是從你衣服的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這一來一去,變個小戲法,就讓被徵收人「暈了眼」,掉進了壓低補償的陷阱之中。
遇到獎勵心別亂,算算房屋值多少錢
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大家,在面對房屋徵收的時候,一定不要看到高額的獎勵就心急火燎的去簽字。一定要先了解自己房屋的情況,去評估一下自己房屋的價值,看看房屋補償是否合理。如果房屋補償合理,那麼這筆獎勵我們是當然要去爭取。但是如果我們發現給出的補償標准並不是合理,但是拆遷獎勵卻很高,這種時候我們就要注意看這獎勵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