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和英國在解決香港統一的問題上採取了什麼措施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制定和執行了「一邊倒」、「另起爐灶」和「打掃干凈屋子再請客」三大政策,確立了中國獨立自主的地位和外交形象。對於香港問題,毛澤東等人根據當時國內外形勢確定了「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八字方針,即「暫時不動香港」,以保持香港與西方世界「對話」的「國際通道」。從具體措施來說,內地一直避免直接插手香港事務,避免政治運動和移民活動影響香港,幾十年如一日地為香港提供生產原料、生活必需品和淡水。 1978年以後,鄧小平根據形勢的變化提出了「一國兩制」的創想,以解決統一問題。即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們作為特別行政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最初,「一國兩制」是針對台灣問題而提出來的,但首次成功運用則是在香港問題。1979 年3月,鄧小平利用會見香港總督麥理浩時指出,「我們把香港作為一個特殊地區、特殊問題來處理。香港可以搞它的資本主義,我們搞我們的社會主義。」 1982年至1997年間,香港問題的解決共經歷了中英外交談判、基本法制定和香港特區政府籌建三個重要階段。1982-1984年,中英之間進行了艱苦卓絕的談判。英國政府以「三大條約有效」為上限,以「主權換治權」為下限。鄧小平在會見撒切爾夫人時闡述中國的立場:主權問題不容討論,必須完整收回整個香港;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由當地人管理;少量駐軍將派遣至香港。 對於談判期限,鄧小平說,「不遲於一、二年的時間,中國就要正式宣布收回香港這個決策」。中方的政策簡單地說,就是「收回主權、保持繁榮,制度不變、港人治港」。觀點交鋒之激烈,使撒切爾夫人走出人民大會堂時不慎跌跤,在中英香港問題談判歷史上被傳為笑談。 經過22輪的艱苦談判,中英雙方終於1984年12月19日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關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和《關於土地契約》,對香港回歸的時間,政策、以及過度期間的安排等,都做了明確的安排和規定,香港問題的圓滿解決有了實際可循並且得到雙方認可的依據。 1985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85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起草委員會名單,共59人,其中香港人士23人。同年,在香港成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基本法咨詢委員會,共180人,由香港居民組成。兩次草案均公開登載,在香港接受全民討論,在內地兩省兩市重點徵求意見。基本法制定的討論既包括了名稱等名義問題,也包括了官員權力、選舉過程等實質問題。在長達5年的不斷磨合後,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治體制、經濟、對外事務等方面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為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做好了各項准備。 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在北京簽署。英國同意於1997年歸還香港。 資料圖 1984年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簽署後,雙方之間最初的合作是順利的。但是,冷戰結束後,港英當局錯誤地估計形勢,於1992年10月提出了一套涉及1992年至1997年五年內直接選舉產生立法局以及使其許可權提高的「政制方案」,企圖把英國在香港實行一個半世紀之久的總督統治,在香港交還給中國的最後兩年裡,改為立法局主導制;二是在1995年的立法局議員的選舉中不顧雙方已經達成的諒解,根據中方循序漸進、均衡參與的原則安排香港民主參政進程,企圖一下子實行所謂最大限度直接選舉;三是在港英當局現有行政權利的控制下,所謂的直接選舉,有利於英方的人事安排。根本目的是打著「改革」的旗號,在英國統治的最後幾年建立起來一個「民主」的體制,從而使英國在將香港交還中國之後,保持其在香港的政治和經濟影響。
❷ 香港問題的由來及解決
香港自秦朝起明確成為當時的中原領土(中原指以河南為中心的黃河中下游地區),直至19世紀中葉清朝戰敗後,領域分批被割讓及租借予英國成為殖民地,香港從而開通港口發展。1982年9月,中、英兩國落實香港前途問題,於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方承諾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將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並享受外交及國防以外所有事務的高度自治權,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❸ 香港問題是怎樣產生的,後來怎樣解決
產生為清政府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中英雙方經過兩年多達22輪的談判,最終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
英國開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當時清政府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再次戰敗,被迫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
中英雙方經過兩年多達22輪的談判,最終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決定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在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開始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權和治權。
(3)香港問題的解決方法有效辦法擴展閱讀:
香港問題的相關情況:
1、香港回歸後,中國政府將堅定不移地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保持香港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
2、香港回歸後,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的外交事務和防務。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基本法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將循序漸進地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
3、有利於促進香港地區的繁榮穩定與發展。香港回歸十餘年,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下,香港發展走向日益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