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提取住房公積金最簡單的方法
一、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XXX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完畢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請自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XXX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由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前提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❷ 因病提取公積金需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以下為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攜帶資料辦理
一、辦理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
職工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職工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醫院的《診斷證明》、個人《葯費支出清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辦理條件
因患以下 9 類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惡性腫瘤
再生障礙性貧血
慢性重型肝炎
心臟瓣膜置換手術
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主動脈手術
三、辦理地點及受理時間
辦理地點: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大廳、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網點辦理
受理時間:根據當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網點辦理為准
四、辦理流程
Step1:先到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大廳審批
Step2:再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網點辦理
五、辦理費用及辦理時間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間:1 個工作日內
六、溫馨提示
提取額度:根據醫院提供的費用清單,扣除單位報銷或 保險范圍內金額後,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醫葯費個人負擔部分,即個人支付自付金額與醫療保險范圍外金額的合計數額
一、辦理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
職工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職工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醫院的《診斷證明》、個人《葯費支出清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家庭收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辦理條件
其他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且個人負擔部分超過家庭年收入的
三、辦理地點及受理時間
辦理地點: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大廳、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網點辦理
受理時間:根據當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網點辦理為准
四、辦理流程
Step1:先到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大廳審批
Step2:再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網點辦理
五、辦理費用及辦理時間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間:1 個工作日內
六、溫馨提示
提取額度
提取時應根據醫院提供的費用清單,扣除單位報銷或醫療保險范圍內金額後,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醫葯費用個人負擔部分,即個人支付自付金額與醫療保險范圍外金額的合計數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