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第一次漢字簡化的原則是什麼
原則有三條:
1、以述而不作之原則;(只根據目前已有的漢字進行簡化,不重新創作新的漢字)
2、擇社會上比較通行之簡體字,最先採用;(社會上普遍流行和通用的簡體字最先採用)
3、原字筆畫甚簡者,不再求簡。(原來的漢字筆畫簡單不復雜的,不再簡化)
漢字簡化的方法是以錢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為基礎的,共有七種:
1、採用比畫簡單的古字
如「從」、「眾」、「禮」、「無」、「塵」、「雲」等等,這些字都見於《說文解字》,比繁體字更符合「六書」,有的繁體字反而是寫錯了的(參見方舟子《字源和漢字簡化》一文)。
2、草書楷化
如「專」、「東」、「湯」、「樂」、「當」、「買」、「農」、「孫」、「為」等。
3、用簡單的符號代替復雜的偏旁
如「雞」、「觀」、「戲」、「鄧」、「難」、「歡」、「區」、「歲」、「羅」、「劉」、「齊」等。
4、僅保留原字的有特徵的部份
如「聲」、「習」、「縣」、「醫」、「務」、「廣」、「條」、「鑿」等。
5、原來的形聲字改換簡單的聲旁
如「遼」、「遷」、「郵」、「階」、「運」、「遠」、「擾」、「猶」、「驚」、「護」等。
6、保留原字輪廓。
比如「龜」、「慮」、「愛」等。
7、 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同音字合並為簡單的那個字。
比如「里程」的「里」和「裡面」的「里」合並,「面孔」的「面」和「面條」的「面」合並,「皇後」的 「後」和「以後」的「後」合並。
「憂郁」的「郁」和「鬱郁蔥蔥」的「郁」合並。這些合並在現代文中不會引起詞義的混亂,簡化字的使用者從未感到不便,反而 是些從未用過簡化字的人在那裡想當然地杞人憂天。
(1)繁體字龜是用什麼方法簡化的擴展閱讀
其他使用漢字的國家,同樣也在簡化漢字。
1、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502個,除了67字(稱為「異體簡化字」),均與中國公布的簡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簡體字總表》,收簡體 字2248個,包括了中國公布的所有簡化字,以及10個中國尚未簡化的,如「要」、「窗」。
1976年5月,頒布《簡體字總表》修訂本,刪除這10個簡化 字和異體簡體字,從而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2、馬來西亞:1972年成立「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1981年出版《簡化漢字總表》,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3、泰國:本來規定華文學校一律不準用簡體字教學,在聯合國以簡體字為漢字標准後,宣布取消原來的限制,於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華文學校都可教學簡體字,發行簡繁對照表手冊,並在小學課本上附加簡繁對照表。
4、日本:日本使用漢字已有近兩千年的歷史,在民間也長期流行一些簡體字。1946年日本內閣公布《當用漢字表》,收字1850個,其中有131個是簡體字,與中國簡體字相同的有53個,差不多相同的有9個。
5、南朝鮮:1983年《朝鮮日報》公布第一批簡體字90個,在《朝鮮日報》上使用,與中國相同的有29個,差不多相同的有4個。
⑵ 求教漢語言文學問題。從簡化字來源分析 以下字是採用了什麼簡化方法, 丑 專 長 谷 龜 學 淚 書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基礎知識在此 請君自己判斷
《漢字簡化總表》的簡化方式大致有以下四種:
一、簡化原字 就是把繁體字的筆畫簡化,形成簡化字。或部分保留: 業(業) 飛(飛) 條(條) ;或局部簡化:擁(擁) 態(態) 報(報);或整字改換:書(書) 農(農) 聽(聽)
二、簡化偏旁 《漢字簡化總表》之中,簡化偏旁共14個:語(語) 湯(湯) 堅(堅) 鑒(鋻) 銀(銀) 擇(擇) 巒(巒) 飲(飲) 紅(紅) 瑩 (瑩) 職(職) 學(學) 徑 (徑) 禍 (禍);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133個。
三、廢除今字,保留古字 「古字」產生在前,「今字」產生在後。「古字」包含的意義很多,而「今字」一般只表示「古字」多項意義中的一種。「今字」常常是以「古字」為聲符,再加形符而產生。如:
雲 (雲) 甲骨文本象雲彩之形。後來被假借表示「說」義(如:人雲亦雲),於是以「雲」為聲符,再加形符「雨」,成為「雲」,表示雲彩之義。《漢字簡化總表》簡化了「雲」字,保留了「雲」字。
誇 (誇)本義為奢侈。後來被引申表示「誇大、誇耀」義(如:誇多斗靡),於是以「誇」為聲符,再加形符「言」,成為「誇」,表示誇大、誇耀之義。《漢字簡化總表》簡化了「誇」字,保留了「誇」字。
在漢字中,甚至有由一個古字而產生幾個今字的現象。例如:蒙(古字)、蒙(今字)、蒙(今字)、蒙 本是一種野草的名稱,後來又產生了「包、裹、遮蓋」的意思。「蒙」字因此又引申為睜眼瞎子的意思,於是以「蒙」為聲符,再加形符「目」,成為「蒙」,表示盲人之義。「蒙」字還引申出細雨迷濛的意思,於是以「蒙」為聲符,再加形符「水」,成為「蒙」,表示細雨迷濛之義。《漢字簡化總表》簡化了蒙(今字)、蒙(今字),只保留了蒙(古字)。
四、合並同音字 只要音同(甚至不同),不論意義,強行合並。(有人稱此為「同音代替」,不確)這種簡化,是把幾個字合並,由一個字形表達這幾個字的所有意義。合並同音字的簡化方式有兩種:
1.選擇筆畫最少的字作為簡化字,其它幾個字則被作為繁體字而淘汰。因此,這個簡化字不僅具有它的原有意義,而且還兼有其它幾個被淘汰的繁體字的全部意義。如:
干 乾 干 干,本義是盾牌;乾,本義是沒有水分或水分很少;干,本義是柘樹,常用義是樹干。《漢字簡化總表》將「干」、「乾」、」干」三字合並,簡化了「乾」、」干」,只保留了「干」。「干」兼有「干」、「乾」、「干」三字的全部詞義。
台 台 台 台 台,本義是星名;台,本義是高而上平的建築,可觀望四方;台,本義是樹木名稱。近代俗稱「桌子」為「台」;台,本義是颶風。《漢字簡化總表》將「台」、「台」、」台」「台」四字合並,簡化了「台」、」台」、「台」,只保留了「台」。「台」兼有「台」「台」、「台」、「台」四字的全部詞義。
2.另造一新字,其它的幾個字則被作為繁體字而淘汰。這個新字具有被淘汰的幾個繁體字的全部意義。歷 歷 歷 歷,本義是經過、越過;歷,本義是歷法,推算歲時節候的方法。《漢字簡化總表》將「歷」、「歷」、兩字合並,簡化了「歷」、」歷」,另造了一個新字「歷」(保留「廠」,以「力」為形符)。「歷」兼有「歷」、」歷」兩字的全部詞義。發 發 發 發,本義是把箭射出去。發,本義是頭發。《漢字簡化總表》將「發」、「發」兩字合並,簡化了「發」、「發」,另用了一個新字「發」(是「發」字的草書寫法)。「發」兼有「發」、「發」兩字的全部詞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