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構抗震計算中有三種方法,除了時程分析法,另兩種是什麼
1. 底部剪力法
高規規定:高度不超過40m、以剪切變形為主且質量和剛度沿高度分布比較均勻的高層建築結構,可採用底部剪力法。
2. 反應譜方法
高規規定:高層建築結構宜採用振型分解反應譜法。對質量和剛度不對稱、不均勻的結構以及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結構應採用考慮扭轉耦聯振動影響的振型分解反應譜法
3.時程分析
理論上時程分析是最准確的結構地震響應分析方法,但是由於其分析的復雜性,且地震波的隨機性,因此一般只是把它作為反應譜的驗證方法而不是直接的設計方法使用。高規規定:
3 7~9度抗震設防的高層建築,下列情況應採用彈性時程分析法進行多遇地震下的補充計算:
1)甲類高層建築結構;
2)表3.3.4所列的乙、丙類高層建築結構;
3)不滿足本規程第4.4.2~4.4.5條規定的高層建築結構;
4)本規程第10章規定的復雜高層建築結構;
5)質量沿豎向分布特別不均勻的高層建築結構。
3.3.5 按本規程第3.3.4條規定進行動力時程分析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按建築場地類別和設計地震分組選用不少於二組實際地震記錄和一組人工模擬的加速度時程曲線,其平均地震影響系數曲線應與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所採用的地震影響系數曲線在統計意義上相符,且彈性時程分析時,每條時程曲線計算所得的結構底部剪力不應小於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求得的底部剪力的65%,多條時程曲線計算所得的結構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不應小於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求得的底部剪力的80%。
2 地震波的持續時間不宜小於建築結構基本自振周期的3~4倍,也不宜少於12s,地震波的時間間距可取0.01s或0.02s;
4 結構地震作用效應可取多條時程曲線計算結果的平均值與振型分解反應譜法計算結果的較大值。
HiStruct提醒大家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A,選波的時候不僅與場地的情況有關,也與結構的動力特性有關,這樣才能選出適合的地震波。
B,雙向地震分析的時候主次向應該採用不同的地震波。
C,可適當調整地震波的峰值以滿足規范的要求,但是不能調整太大,那樣可能導致地震波與抗震設防水平和場地不適合。
D, 所謂「在統計意義上相符」指的是,其平均地震影響系數曲線與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所用的地震影響系數曲線相比,在各個周期點上相差不大於 20%。
2. 結構抗震計算有幾種方法 各種方法在什麼情況下採用
1、底部剪力法 適用范圍:高度不超過40米以剪切變形為主且質量和剛度沿高度分布比較均勻
的結構,以及近似於單質點體系的結構。
2、振型分解反應普法 適用范圍:除底部剪力法以為的建築
3、時程分析法 適用范圍:特別不規則的建築、甲類建築和7度、8度ⅠⅡ類場地 高度大於100米的建築;8度Ⅲ Ⅳ類場地高度大於80米;9度高度大於60米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