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測定小劑量制劑的溶出度中國葯典(2000)收載了哪些方法
中國葯典(2000)中,針對測定小劑量制劑的溶出度,採用了多種方法進行規范。其中,小杯法因操作簡單而一度廣為應用,但至2010年版葯典中已不再推薦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兩種更為科學嚴謹的方法:槳法和籃法。這兩種方法不僅能夠更加准確地模擬葯物在胃腸道中的溶解過程,而且能夠提供更為可靠的數據支持。
槳法通過模擬葯物在胃液或腸液中的溶解情況,使用槳式攪拌器來模擬葯物在消化道中的混合作用。該方法能夠更好地反映葯物的實際吸收情況,尤其是在考察葯物在復雜介質中的溶解行為時,具有明顯優勢。
籃法則適用於模擬葯物在流動介質中的溶解情況。該方法通過將葯物置於一個可移動的籃子中,該籃子在介質中上下移動,模擬葯物在胃腸道中的流動狀態。這種方法能夠更好地模擬葯物在真實環境中的溶解行為,尤其是對於那些在流動介質中溶解度較低的葯物。
這兩種方法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都能夠提供更為准確的溶出度數據,從而幫助制葯企業更好地評估葯物的質量和療效。同時,中國葯典(2000)對這些方法的詳細規定,也為葯品監管部門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有助於提高葯品的質量和安全性。
總之,通過採用槳法和籃法,中國葯典(2000)為測定小劑量制劑的溶出度提供了更為科學、可靠的方法,為葯品的研發和生產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
⑵ 什麼是溶出度,測定方法有哪些
溶出度:系指葯物從片劑或膠囊劑等固體制劑在規定溶劑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凡檢查溶出度的制劑,不再進行崩解時限檢查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測定方法:
轉籃法(第一法)
槳法(第二法)
小杯法(第三法)等。
⑶ 中國葯典中收載的三種溶出測定方法及其區別
溶出度系指葯物從片劑或膠囊劑等固體制劑在規定溶劑中溶出的速率
和程度。凡檢查溶出度的制劑,不再進行崩解時限的檢查。
第一法
儀器裝置
(1)轉籃 分籃體與籃軸兩部分,均為不銹鋼金屬材料(所用材料不應有吸附反應或干擾試驗中供試品有效成分的測定)製成,籃體A由不銹鋼絲編織的方孔篩網(絲徑為0.25mm,網孔0.40mm)焊接而成,呈圓柱形,內徑為22.2mm±1.0mm,上下兩端都有金屬封邊。籃軸B的直徑為9.75±0.35mm,軸的末端連一金屬片,作為轉籃的蓋;蓋上有一通氣孔(孔徑2.0mm);蓋邊系兩層,上層外徑與轉籃外徑相同,下層直徑與轉籃內徑相同;蓋上的三個彈簧片與中心呈120°角。
(2)溶出杯 由硬質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製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為半球形的1000ml杯狀容器,內徑為102mm±4mm,高為168mm±8mm;溶出杯配有適宜的蓋子,防止溶液蒸發;蓋上有適當的孔,中心孔為藍軸的位置,其他孔供取樣或測量溫度用,溶出杯置適當的恆溫水浴中。
(3)籃軸與電動機相連,由速度調節裝置控制電動機的轉速,使籃軸的轉速在各種品種項下規定轉速的±4%范圍之內。運轉時整套裝置應保持平穩,均不能產生明顯的晃動或振動(包括裝置所處的環境)。轉籃旋轉時與溶出杯的垂直軸在任一點的偏離均不得大於2 mm,且擺動幅度不得偏離軸心1.0mm 。
(4)儀器應裝有6套操作裝置,可一次測定供試品6片(粒、袋)。
測定法 測定前,應對儀器裝置進行必要的調試,使轉籃底部距溶出杯的內底部25 mm±2mm。除另有規定外,分別量取經脫氣處理的溶出介質900ml,置各溶出杯內,加溫,待溶出介質溫度恆定在37℃±0.5℃後,取供試品6片(粒、袋),分別投入6個乾燥的轉籃內,按照各品種項下的規定調節電動機轉速,待其平穩
後,將轉籃降入溶出杯中,自供試品接觸溶出介質起,立即計時;至規定的取樣時間,吸取溶出液適量(取樣位置應在轉籃頂端至液面的中點,距溶出杯內壁10mm處;在多次取樣時,所量取溶出介質的體積之和應在溶出介質的±1%之內,如超過總體積的1%時,應及時補充溶出介質,或在計算時加以較正),立即用適當的微孔濾膜(濾孔應不大於0.8um,並使用惰性材料製成的濾器,以免吸附活性成分或干擾分析測定)濾過,自取樣至濾過應在30秒鍾內完成。取澄清濾液,照該品種項下規定的方法測定,計算每片 (粒、袋)的溶出量。
結果判斷 符合下述條件之以者,可判為符合規定:
(1)6片(粒、袋)中,每片(粒、袋)的溶出量按標示含量計算,均應不低於規定限度(Q);
(2)6片(粒、袋)中,如有1~2片(粒、袋)低於Q,但不低於Q-1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於Q;
(3)6片(粒、袋)中,有1~2片(粒、袋)低於Q,其中僅有1片(粒、袋)低於Q-10%,但不低於Q-20%,且其平均溶出度不低於Q時,應另取6片(粒、袋)復試;初、復試的12片(粒、袋)中有1~3片(粒、袋)低於Q,其中僅有1片(粒、袋)低於Q-10%,但不低於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於Q。
以上結果判斷中所示的10%、20%是指相對於標示量的百分率(%)。
第二法
儀器裝置 除將轉籃換成攪拌槳(A)外,其他裝置和要求與第一法相同。攪拌槳由不銹鋼金屬材料(同第一法)製成,攪拌槳的下端及槳葉部分可使用塗有合適的惰性物質的材料(如聚四氟乙烯)。槳桿旋轉時與溶出杯的垂直軸在任一點的偏差均不得大於2mm ;攪拌槳旋轉時A、B兩點的擺動幅度不得超過0.5mm。
測定法 測定前,應對儀器裝置進行必要的調試,使槳葉底部距溶出杯的內底部25mm ±2mm。除另有規定外,分別量取經脫氣處理的溶劑900ml,置各個溶出杯內,加溫,待溶出介質溫度恆定在37℃±0.5℃,按照各品種項下的規定調節電動機轉速,待其平穩後,取供試品6片(袋、粒),分別投入6個溶出杯內(除另有規定外,如片劑或膠囊劑浮於液面,應先裝人沉降籃內。自供試品接觸溶出介質起,立即計時;至規定的取樣時間,吸取溶出液適量(取樣位置應在槳葉頂端至液面的中點,距溶出杯內壁10mm處;在多次取樣時,操作同第一法),立即用適當的微孔濾膜(同第一法)濾過,自取樣至濾過應在30秒鍾內完成。取澄清濾液,照品種項下規定的方法測定,計算每片(袋、粒)的溶出量。
結果判斷 同第一法。
第三法
儀器裝置
(1)攪拌槳 由不銹鋼金屬材料(同第一法)製成;槳桿上部直徑為9.75~0.35mm,槳桿下部直徑為6.0mm±0.2mm,槳桿旋轉時與溶出杯的垂直軸在任一點的偏差均不得大於2mm;攪拌槳旋轉時A、B兩點的擺動幅度不得超過0.5mm。
(2)溶出杯 由硬質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製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為半球形的250ml杯狀容器,內徑為62mm±3mm,高為126mm±6mm,其他要求同第一法(2)。
(3)槳桿與電動機相連,轉速應在各品種項下規定轉速的±1轉范圍內。其他要求同第二法。
測定法 測定前 ,應對儀器裝置進行必要的調試,使槳葉底部距溶出杯的內底部15mm±2mm。除另有規定外,分別量取脫氣處理的溶出介質100~250ml,置各溶出杯內(用於膠囊劑測定時,如膠囊上浮,可用一小段腐蝕的細金屬絲輕張於膠囊外殼)。以下操作同第二法,取樣位置應在槳葉及頂端至液面的中點距溶出杯內壁6mm。
結果判斷 同第一法。
溶出條件和注意事項
(1)溶出度儀的校正 除儀器的各項機械性能應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用校正儀器,按照校正片說明書操作,試驗結果應符合校正片的規定。
(2)溶出介質 應使用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溶出介質,並應新鮮制備和經脫氣處理[溶解的氣體在試驗中可能形成氣泡,從而影響試驗結果,因此溶解的氣體應在試驗之前除去。脫氣方法,取溶出介質,在緩慢攪拌下加熱至約41℃,並在真空條件下不斷攪拌5分鍾以上,或煮沸15分鍾(約5000ml);或超聲、抽
濾等其他有效的除氣方法];如果溶出介質為緩沖液,調節pH值至規定pH值±0.05之內。
(3)取樣時間 應按照品種各論中規定的取樣時間取樣,自6杯中完成取樣的時間應在1分鍾內。
(4)如膠囊殼對分析有干擾,應取不少於6粒膠囊,盡可能完全地除盡內容物,置同一溶出杯內,用該品種項下規定體積的溶出介質溶解空膠囊殼,並按該品種項下的分析方法測定每個空膠囊的空白值,作必要的校正。如校正值
大於標示量的25%,試驗無效。如校正值大於標示量的2%,可忽略不計。
(5)除另有規定外,取樣時間45分鍾,取度(Q)為標示量的70%。
(6)測定時,除另有規定外,每個溶出杯中允許投入供試品1片(粒、袋),不得多投。
⑷ 溶出度測定方法有哪些
溶出度測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 平衡溶出度測定法
平衡溶出度測定法是一種常用的葯物溶出度檢測方法。這種方法主要是將葯物置於規定的介質中,在一定的溫度和轉速條件下進行溶解,直到葯物達到飽和狀態。通過測量飽和溶液中的葯物濃度,可以判斷葯物的溶出性能。這種方法操作簡便,結果可靠。
2. 攪拌溶出度測定法
攪拌溶出度測定法是一種模擬體內胃腸道環境的方法。該方法在葯物溶解過程中通過攪拌來模擬體內流體運動環境,提高測量的准確性和適用性。其優點是能夠快速、准確地測定葯物在一定條件下的溶出速率。
3. 流通杯溶出度測定法
流通杯溶出度測定法適用於測量固體葯物制劑在介質中的溶出速率和程度。它通過設置一個流動的介質環境來模擬體內的生理條件,進而模擬葯物制劑的體內溶出過程。流通杯法的特點是測試環境接近真實體內環境,能夠得到更貼近實際的葯物溶出數據。
綜上所述,這些溶出度測定方法都有其特定的應用場景和優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葯物溶出度的測定。在實際應用中,還需要根據葯物的性質、制劑類型以及測試目的等因素進行具體方法的選擇和調整。同時,操作過程需要嚴格按照相關標准和規定進行,以確保測試結果的准確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