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車輛載入制動標准新升級
車輛制動性能作為車輛安全行駛的一個重要因素、也是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重要指標和必檢項目。在新的標准中GB38900-2020中明確要求,首次對並裝雙軸或並裝三軸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的制動檢測項目和方法進行了更高要求,具體要求如下。
三軸及三軸以上的貨車、總質量大於3500kg的並裝雙軸或並裝三軸掛車,對部分軸(最後一軸及貨車第一軸除外)還應測試載入軸制動率和載入制動不平衡率。採用空氣懸架的車輛,總質量為整備質量1.2倍以下的車輛不測試載入軸制動率和載入軸制動不平衡率。
駐車制動使用電子控制裝置的汽車,不檢驗駐車制動。
變化內容:
1、掛車的范圍由所有車型縮小為「總質量大於等於3500kg的並裝雙軸或並裝三軸掛車。」
2、採用空氣懸架的車輛不檢測載入制動
3、總質量為整備質量1.2倍以下的車輛不檢測載入制動
4、電子手剎車輛不檢測駐車制動。
開展載入制動性能檢驗,能較好地檢驗車輛在載入條件下的制動性能是否符合標准要求,有利於確保重點車輛的制動安全性能,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供積極保障。如有任何問題,可向 上海際維公司 咨詢。
② 汽車年檢,為什麼有的是簡易瞬態,有的是加速減速
這是環檢的幾種檢測方法,根據燃料的不同和車配置選用不同的方法。環檢主要的檢測方法,柴油車使用載入減速法和自由加速法,通常柴油車需使用載入減速法檢測,但是全時四驅、緊密多軸等無法進行工況法檢測的使用自由加速法檢測。
汽油車使用的是簡易瞬態法和雙怠速法,有些地方使用的是穩態工況法和雙怠速法,和柴油車一樣,汽油車檢測適用簡易瞬態法或穩態工況法,像全時四驅、防側滑系統無法解除等無法進行工況法檢測的,使用雙怠速法檢測。
定期年檢內容
1.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塗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鎮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貨車後欄板(包括掛車後欄板)外側是否按規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
③ 載入制動台是檢查什麼
主要用來檢測車輪最大制動力、車輪阻滯力、制動力平衡性(左右輪制動力差)、制定協調時間等。
汽車制動台主要分為滾筒反力式汽車制動台(簡稱滾筒制動台)和平板式制動台(簡稱平板制動台)兩大類。其中滾筒反力式制動台根據被檢驗車輛的不同又分為普通滾筒制動台與汽車載入制動台。
規定
根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21861-2014)的規定,自2017年3月1日起,三軸及三軸以上的載貨汽車、採用並裝雙軸及並裝三軸的掛車,除第一軸和最後一軸外,都需要進行載入制動檢驗。
進行載入制動檢驗時,被測試車的中間軸停放在制動台滾筒上,通過台體整體舉升對被測軸載入,舉升至副滾筒上母線離地100mm或軸荷達到11500kg時停止,最終測量得出載入軸制動率和載入軸制動不平衡率。
開展載入制動性能檢驗,能較好地檢驗車輛在載入條件下的制動性能是否符合標准要求,有利於確保重點車輛的制動安全性能,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供積極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