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籃球24秒規則
擁有球權的隊必須在獲得球後的24秒鍾內投籃。具體要求是:
1、在24秒鍾結束之前,球必須離開隊員的手;
2、球離開隊員的手後,球必須與籃板接觸。
如果在24秒鍾哨響前球出手後未接觸籃圈,為24秒鍾違例。發球權判給對方。在24秒鍾違例發生時球所在的地點上(這也是比賽中止的地點),由對方隊在距這個位置最近的界線外擲球入界。
(1)籃球比賽計時計分器研究方法擴展閱讀:
規則由來
規則源於1950年11月的一場由當時「韋恩堡活塞隊」(現底特律活塞隊前身)和「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現洛杉磯湖人隊前身)的比賽。
當時湖人隊的中鋒又高又壯,在籃下如同鯊魚奧尼爾的角色,而活塞為了對付湖人隊的高大中鋒特意採取的拖延戰術。而第一節結束果然兩隊得分之和僅僅為15分,活塞隊領先一分。
而全場四節比賽下來兩隊比分僅為19:18。場上慢悠悠,但是觀眾、裁判和媒體及在場NBA工作人員不幹了,紛紛要求退票。害怕觀眾的關注度下降的NBA總裁才聯合召開會討論規則。
而錫拉丘茲民族隊的老闆丹尼研究多場比賽的數據之後,發明了24秒進攻時間。便找來總裁向他和其他隊老闆展示,而添加24秒規則後球隊處理球非常流暢,球員不但不需要慌張出手,甚至還可以利用24秒打出很棒的團隊配合。
他憑著這一項跨時代的發明,徹底改變了NBA比賽的面貌,他對於籃球史的意義,不亞於「籃球之父」奈史密斯,也因而進入了名人堂。
『貳』 cba體測標準是什麼
cba體測標准為:
2分鍾強度投籃測試:
運動員投籃出手23次計算成績,但是達標命中次數提高1次,即23投16中達標,原來24投15中達標標准不變。
內線隊員由原來的30投30中滿分調整為30投28中滿分,運動員投籃出手29次計算成績,但是達標命中次數提高1次,即29投21中達標,原來30投20中達標標准不變。
增加了特殊身材隊員規定:身高在2.11-2.15米的隊員投次減1次,2.16米以上(含2.16米)隊員投次減2次,但投中次數換算成標准分的標准不變。
專項速度耐力測試:
身高小數點後的數字 +55(如身高 2.17m,其達標值:17+55=72 秒),調整為身高2.09米以上運動員,身高每增加1厘米,達標成績加1秒。
體重超過 120kg,由原來每增加5KG增加1秒調整為每增加1KG 加0.2秒;年齡超過 30 歲(不含 30 歲),由原來每增加2歲加1秒調整為每增加1歲加1秒。
卧推測試:40秒,深蹲測試:60秒。
(2)籃球比賽計時計分器研究方法擴展閱讀:
參加CBA的條件:
1、參加選秀的球員須未參加過CBA聯賽,且年滿18周歲。
2、境內就讀的大學生,須參加過CUBA或大超聯賽(由所在學校體育部門和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出具證明)。
3、就讀國(境)外大學的中國籍學生須參加過就讀所在地高水平大學籃球聯賽(由所在學校體育部門出具證明)。
4、港、澳、檯球員須參加過所在地區最高水平的聯賽(由所在地區籃球協會出具證明)。除港澳台和大學生之外的其他球員,須由CBA俱樂部出具推薦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