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學教師資格證學科知識答辯:《國家機構》
【導讀】教師考試的答辯大多會圍繞設計思路、教學實施和教師結構化等題目發問。小學教師資格證學科知識答辯在教師資格證面試中非常重要,面試中會有兩個方面的考察,分別是試講和答辯,答辯在試講之後進行,對於試講的結果會產生一些影響,所以想要面試取得比較好的分數,答辯也是很重要的,我們需要提前把考官可能問到的問題進行匯總,組織好作答思路,保證遇到此類問題能夠很好的作答,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小學教師資格證學科知識答辯:《國家機構》,一起來看看吧。
一、說明國家機構的含義以及組成。【學科知識】
【參考答案】
國家機構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而建立起來的一整套國家機關體系的總稱。憲法是確定國家機構的最高法律依據。某區派出所、某市民政局、國家監察委員會等國家機關組成了國家機構的中央國家機關以及地方國家機關,其中中央國家機關在全國范圍內行使職權,地方國家機關在所在區域內行使職權。國家正常運轉需要國家機構來實現,我們的生活離不開國家機構的保障。
二、談談我國主要幾個國家機關?【學科知識】
【參考答案】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和監督權。
2.人民政府是行政機關,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它代表國家在經濟、社會等領域行使行政管理職權,提供公共服務。
3.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這兩個國家機關屬於國家司法機關。司法是解決社會爭議的重要手段,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不同國家機關名稱不同,職權也不同。它們就像我們身體的器官,在承載著自己獨特功能的同時,彼此之間又有著嚴密的組織性和協調性。憲法是規定國家機關職權的根本法律依據。
三、說一說我國國家機關的產生?【學科知識】
【參考答案】
由間接與直接選舉結合產生的人大代表所組成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國家領導人,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地方則由其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還比如「一府一委兩院」是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同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這也體現我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職權,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四、你是怎樣實現教學目標的?【教學設計】
【參考答案】
根據課程標准和教材分析,我設置了如下的教學目標: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樹立當家作主的責任意識,培養熱愛祖國的情感。
【能力與方法目標】
通過討論分析實踐,能夠養成及時關注國家大事的好習慣。
【知識目標】
知道我國國家機構的含義以及不同國家機關所具備的不同職權,了解國家機構的產生及組成。
本節課我將結合具體案例引導學生進行思考,並予以補充。如對於知識目標我將引用一些案例來幫助學生了解什麼是國家機構,國家機構都具有哪些職權,國家機構又是怎麼產生,並讓學生進行討論、分析、總結,從而得出知識點,而且同時也能夠幫助學生提高自主學習探究的能力。
五、說說本節課你是如何使用案例教學法的,並說明理由。【教學實施】
【參考答案】
本節課我主要運用了案例教學法。
材料:星期六,黃海洋和爸爸媽媽一起出去辦事,過了非常充實的一天。判斷一下,他們提到的而這些的單位那些屬於國家機構。
圖一:到銀行取錢
圖二:去派出所辦理身份證
圖三:去醫院看望生病的李阿姨
圖四:到民政局咨詢老年優待證辦理事宜
圖五:路過國家監察委員會
思考:(1)根據材料中提到了的國家機構,說明國家機構是什麼?(2)國家機構是如何組成的?
教師總結:國家機構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而建立起來的一整套國家機關體系的總稱。材料中所出現某區派出所、某市民政局、國家監察委員會等國家機關,而這些正是組成了國家機構的中央國家機關以及地方國家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在全國范圍內行使職權,地方國家機關在所在區域內行使職權。國家正常運轉需要國家機構來實現,我們的生活離不開國家機構的保障。
理由: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法,案例本質上是提出一種教育的兩難情境,沒有特定的解決之道,而教師於教學中扮演著設計者和激勵者的角色,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討論。讓學生通過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來拓寬自己的視野,從而豐富自己的知識。
關於小學教師資格證學科知識答辯:《國家機構》,就說到這里了,以上的這幾個問題希望大家好好准備,把教師資格證面試要點提前了解,提前做好必要准備,保證考試成功!
⑵ 國家機構有哪些ppt
主要介紹了國家性質、國家職能、國家機構的關系;我國國家機構的設置;我國國家機構的分類;中央國家機關的職權;歸納,歡迎點擊下載。
國家性質、國家職能、國家機構的關系人民法院內部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是審判監督的關系,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因為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就要求人民法院內部上下級之間不能實行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具體說就是,上級法院無權指令下級法院對某個具體案件做出某種判決,無權具體過問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 5、中央軍事委員會是我國最高的軍事領導機關,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我國武裝力量包括 A.人民解放軍 B 武裝警察部隊 C 民兵 D 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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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國家機構ppt》是由用戶山柰於2018-12-19上傳,屬於教育培訓PPT。
⑶ 遠程教育教學方式有哪些
1)課件學習:每門學科分為幾個章節,每一章節分幾講來完成,每一講相當於一節課。每一門學科這個部分滿分是10分,得分點在於每一講只要播放夠6分鍾以上即可得到1分,所以這個課件點播10分很容易得到。
2)視頻學習:每門學科分為幾個章節,每個章節都有對應的網路視頻教程學習。如果學生想把視頻保存到電腦上,可以用錄像軟體《超級捕快》,將網路視頻錄制保存AVI,FLV,WMV等常用的視頻格式,在電腦上直接學習。
3)在線測試:其中每一章節學完之後,課件學習後面的在線測試是和前面的每個章節對應的,課件學習每一章點播完後就可以捎帶做下後面對應章節的在線測試。每一章做完提交就可以當場顯示得分和對錯情況,可以重復做很多遍,直到得到的分數你比較滿意,這個環節佔30分,全部完成後要得到21分以上就可以了,得到滿分更好!
4)網上作業:這個環節是各學科老師所布置的平時作業,一般都不計入總成績的,只有《網上學習導論》計入考試成績。《網上學習導論》該門學科在線測試題庫裡面沒題,所以這個網上作業是必做的,相當於在線測試,佔30分。《網上學習導論》這個網上作業做題方法是把每一模塊的題目下載下來,按題目要求做好後點擊上傳即可完成。
⑷ 教育方式有哪些
教育形式有:學校教育,遠程教育,函授教育,夜校教育,成人高考,自考。
學校教育制度是我國教育制度的主要部分,是接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規律而系統實施的,具體包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四個階段。
學前教育,又稱幼兒教育,是指實施幼兒教育的機構根據一定的培養目標和幼兒的身心特點,對入小學前的幼兒進行有計劃的教育,其主要任務是使兒童身心獲得協調發展,為人小學接受小學階段的教育作好准備。實施學前教育的機構主要有托兒所、幼兒園、附設在小學的學前班等,其年限從1年至3年不等。
初等教育是使受教育者打下文化知識基礎,具備基本的寫算能力,為接受更高一階段的教育做好准備的教育。初等教育是國家學制中的第一階段,又稱小學教育。我國實施初等教育的機構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對6至12歲左右的兒童實施教育的普通小學;另一類是為未能接受初等教育的成年公民開辦的成人初等學校,主要是進行掃盲教育和基本的文化知識教育。此外還包括承擔實施小學教育任務的其他機構,如招收兒童、少年學員的文藝、體育及特種工藝等機構。
中等教育是指在初等教育基礎上繼續實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中等教育在整個學校教育體系中有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分為初級中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實施中等教育的機構也分為兩類,一類主要為普通初級中學和普通高級中學,還有一類就是初等和高等的職業學校。中等教育的數量和質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一個國家勞動者的素質,對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高等教育是指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礎上的各種專業教育,一般分為高等專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擔負著培養專門人才、開展科學研究、從事社會服務的多重任務。實施高等教育的機構主要有專科學校、獨立設置的學院、大學等。
遠程教育是指受教育者和教育者之間、受教育者和教育組織之間相互分離的,教育者提供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通過多種傳播手段向受教育者傳遞知識、信息,連接教與學的過程。遠程教育的最大特點是遠程和交互,它改變了傳統的面對面的課堂教學模式,只要條件允許,學習者可以隨時隨地進行學習。
函授教育是一種遠程的教育模式,人們常稱其為「沒有圍牆的大學」。教育培訓學校為沒有時間參加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在職人員;為職業交流的行業骨幹;為評職晉級因沒有文憑而感到遺憾的工作人員;為再就業的轉崗人員;為欲求職而沒有文憑的打工青年等,搭建了學習與交流的平台。
夜校教育是為了不與上班時間沖突而選擇在夜晚上課的教育方式。
成人高考也是高考,只是針對成人。它是成人再教育的方式自學考試是自己自學後再去考試,這種教育要有自製力。
⑸ 教育法的簡介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5年3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5號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
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
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六條
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八條
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十條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
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建立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
第十二條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
第十三條
國家對發展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國的教育事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經費預算、決算情況,接受監督。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職業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採取措施,發展並保障公民接受職業學校教育或者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適當形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教育和終身教育。
第二十條 國家實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國家教育考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種類,並由國家批準的實施教育考試的機構承辦。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經國家批准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授予單位依法對達到一定學術水平或者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授予相應的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採取各種措施,開展掃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具有接受掃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應當接受掃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四條 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 第二十五條 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並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第二十六條 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七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准、注冊或者備案手續。
第二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
(六)依法接受監督。
第三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舉辦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其所舉辦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體制。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必須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並具備國家規定任職條 件的公民擔任,其任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學校的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具備法人條件的,自批准設立或者登記注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興辦的校辦產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第三十三條 國家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教師的工資報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國家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通過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第三十五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管理人員,實行教育職員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學輔助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第三十六條 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子在入學、升學、就業、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國家、社會對符合入學條件、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種形式的資助。
第三十八條 國家、社會、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根據殘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實施教育,並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
第三十九條 國家、社會、家庭、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為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
第四十條 從業人員有依法接受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本單位職工的學習和培訓提供條件和便利。
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社會組織採取措施,為公民接受終身教育創造條件。
第四十二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教育、體育、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完善體育、衛生保健設施,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十五條 國家機關、軍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依法為兒童、少年、青年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四十六條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同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在教學、科研、技術開發和推廣等方面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可以通過適當形式,支持學校的建設,參與學校管理。
第四十七條 國家機關、軍隊、企業事業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學校組織的學生實習、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幫助和便利。
第四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下,應當積極參加當地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條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進行教育。學校、教師可以對學生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第五十條 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文化館、美術館、體育館(場)等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以及歷史文化古跡和革命紀念館(地),應當對教師、學生實行優待,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廣播、電視台(站)應當開設教育節目,促進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學技術素質的提高。
第五十一條 國家、社會建立和發展對未成年人進行校外教育的設施。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相互配合,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第五十二條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社會文化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有益於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社會文化教育活動。 第五十三條 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逐步增加對教育的投入,保證國家舉辦的學校教育經費的穩定來源。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辦學經費由舉辦者負責籌措,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支持。
第五十四條 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應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提高。具體比例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全國各級財政支出總額中教育經費所佔比例應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經費支出,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在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第五十六條 國務院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教育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邊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五十七條 稅務機關依法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主要用於實施義務教育。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可以決定開徵用於教育的地方附加費,專款專用。農村鄉統籌中的教育費附加,由鄉人民政府組織收取,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代為管理或者由鄉人民政府管理,用於本鄉范圍內鄉、村兩級教育事業。農村教育費附加在鄉統籌中所佔具體比例和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五十八條 國家採取優惠措施,鼓勵和扶持學校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前提下開展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興辦校辦產業。
第五十九條 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根據自願、量力的原則,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集資辦學,用於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繕、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條 國家鼓勵境內、境外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資助學。
第六十一條 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教育的捐贈,必須用於教育,不得挪用、剋扣。
第六十二條 國家鼓勵運用金融、信貸手段,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六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經費的監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資效益。
第六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必須把學校的基本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學校的基本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第六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教科書及教學用圖書資料的出版發行,對教學儀器、設備的生產和供應,對用於學校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圖書資料、教學儀器、設備的進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展衛星電視教育和其他現代化教學手段,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優先安排,給予扶持。國家鼓勵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推廣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 第六十七條 國家鼓勵開展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堅持獨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不得違反中國法律,不得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十八條 中國境內公民出國留學、研究、進行學術交流或者任教,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九條 中國境外個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 件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可以進入中國境內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研究、進行學術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權益受國家保護。
第七十條 中國對境外教育機構頒發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的承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十一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按照預算核撥教育經費的,由同級人民政府限期核撥;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剋扣教育經費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剋扣的經費,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侵佔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三條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收取費用的,由政府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六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員,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七條 在招收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人員;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九條 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考試無效,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非法舉辦國家教育考試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考試無效;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頒發證書的資格。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十二條 軍事學校教育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的原則規定。宗教學校教育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八十三條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辦學和合作辦學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八十四條 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⑹ 新的教學方法有哪些
2018年4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出版《教師作為學習環境的設計者:創新教學的重要性》一書,書中基於國際經驗,總結出了6類創新教學法,並通過27個國家和國際的學校網路組織案例解釋了教師如何使用這些創新教學法。到底有哪些創新教學法值得我們學習,未來的教育走向會因此得到怎樣的變化呢?一起來看看。
唐科莉整理
01 計算思維教學
(Computational Thinking)
計算思維教學實踐的核心是以計算機能夠幫助我們解決的方式思考問題,然後解決問題。
其起點是計算機,但是計算思維教學不一定意味著使用計算機和掌握編程或代碼。它是使用問題解決思維和計算機科學的全新教學方法。
作為一種教學方法,計算思維不僅是增加計算機科學這門課程,還要更好地理解科學家如何使用計算機形成問題框架,並解決實際問題。
其中的教學技巧包括提出合適的解決方案,平行加工、模型驗算、排除故障和尋找策略。
這類教學法明確將編程和代碼作為一種新的素養進行培養,是學習信息通信技術的一種新方法。
這一教學法有幾個基本要素:
計算思維教學法,不但強調一般性信息通信技術技能的掌握,更強調理解計算機科學以及它與數學、科學之間的關系。
在學校中實施計算思維教學法:
首先,需要全面思考數學與信息通信技術技能,要從傳統的基於學科的規劃,轉向基於橫向能力與技能設計的活動;
其次,要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讓中小學教師具備計算思維與計算機技能,熟悉計算機網路、系統並使用信息通信技術。
開發國家課程和嚴格的教師持續專業發展課程等,都有助於增強計算思維教學在學校中的實施。(新教學支持系統:以專業指導專業,以名師成就名師)
02 體驗學習
(Experiential Learning)
體驗學習是指將學習者直接與正在學習的現實之間建立聯系的教學法。學生通過積極的體驗、探究和反思進行學習。
這類創新教學實踐包含一些最能代表學校創新的教學法(如項目式學習),旨在培養學生應對真實、復雜的挑戰的關鍵技能。
體驗學習非常關注環境、學習者的積極參與,及反思與解決沖突的作用。
體驗學習教學3種形式——
1. 項目式學習(Project-based Learning)
其核心是真實世界的問題容易抓住學生的興趣,能夠引發學生認真思考,從而獲得並應用新知識。
在教學中,教師需要減少指導,讓學生積極發言並發揮作用。
項目會圍繞一個問題或挑戰開展。學生會反復走進實驗室,參與多樣化活動及開展研究,在真實的探究中合作、討論和開展個性化學習。
2. 基於服務的學習(Service-based Learning)
3. 不確定性能力教學(Teaching of Uncertainty Competence)
學會在一個復雜的世界中應對知識的不確定性,需要構建起一個將不確定性納入學習過程的學習環境,促進學生批判思考世界,並做出合理的決策。
不確定性能力包括應對不確定的信息和情境,該能力可以分為三類:學會評價、容忍不確定性和減少不確定性。
比如,戶外/ 探險學習就是這類教學實踐的典型,要求學生面對不熟悉的情境並走出舒適區,需要合作、討論、反思並與社會聯系。
體驗學習不僅是一個發現過程,其目的也不僅是復制科學發現過程。
因此,教師注重搭建腳手架(Scaffolding)為學生提供支持非常重要,如提供專家指導,組織復雜的任務,並降低認知要求等。
03 混合學習
(Blended Learning)
混合學習的主要目標是最大化技術與數字化資源的優勢,根據學生的需求促進差異化教學,並推動課堂互動。
這一教學實踐是建立在通過小組活動和密集的面對面互動以促進學生積極參與的基礎上。
在計算機提供相關信息後,教師就從常規工作中解放出來,有更多時間用於概念的應用,並開展更具交互性、復雜的課堂活動或者進行一對一教學。
在混合學習中,教師的作用主要聚焦概念的應用,為學生提供要求更高、更復雜的問題任務,促進學生對概念的深度理解並推動同學之間的交流。
混合學習主要有3種形式——
混合學習要想成功實施,需要深入反思教師和學生的作用,教師要有改變教學的意願,教師還需要創新和提高自身的專業參與度。
由於非常依賴數字化資源,教師還需要具備操作技術的技能,並在互動中理解內容、技術和教學法。
04 游戲化教學
(Gamification)
游戲化教學通過玩耍和游戲教學,抓住學生的興趣點,從而促進學習。
游戲和玩耍在兒童的學習中扮演重要角色,有利於促進兒童的智力、情感與社會性發展。
在創新與教學中,使用視頻游戲是全球教學實踐的一個重要新趨勢。
這類教學創新有2個主要的教學要素:
動機要素(快速反饋、目標、參與和漸進的挑戰)
情感要素(故事和身份、合作與競爭)
游戲化教學一直在大量學科中成功應用,如科學、數學、語言、體育、歷史和藝術及設計。
游戲化教學的基本原則包括:每個人都是參與者、學習感覺就像玩耍一樣、每個環節都有相互關聯、從做中學、反饋及時並持續、不斷有挑戰。
基於這些原則,游戲化教學超越了游戲的設計,強調玩耍的基礎作用和游戲,融入正規教育的方式。
05 具身學習
(Embodied Learning)
具身學習指各種關注學習中的非智力因素的教學實踐,強調身體和情感的重要性。
具身學習非常重視學生的社會、創造性體驗和積極參與的重要作用。
具身學習有各種形式,如藝術和基於設計的學習、新的體育教學法、創客文化運動等。
具身學習的主要理念是,學生自覺使用身體去學習,比坐在桌邊或電腦前更有效。
大腦盡管對於學習非常重要,但不是唯一的認知與行為源泉,情景化的認知需要將身體、情感與社會要素都納入學習環境中。
這一教學實踐,使偏向抽象思維、個體被動獲得內容的傳統教育系統正發生改變。
具身學習的教學原則包括:
這些原則對於教學非常重要,因為兒童有兩個自然的學習傾向——創造力和表達,將這兩個動力結合,具身學習才能促進知識的獲得。
具身學習教學3種形式——
具身學習特別適合培養學生好奇心、靈敏度、多視角思考、冒險、隱喻思考及其他元認知技能和執行技能等,也有助於社會情感技能培養和探討一些跨學科內容,如性別問題、多樣化等,因此與21世紀技能高度相關。
在學校中,具身學習可以在三個層面實施:
第一,體育與藝術課上的各種活動和體驗,比如將科學課上對光合作用的解釋與舞蹈結合,幫助學生學習這一概念;
第二,工作坊或者項目,通過與校外的藝術家或專業人士建立合作,為反思通過具身學習學到的課程和內容提供平台;
第三,將身體運動、創造性培養和情感融入學校和核心學科中。現在有越來越多學校、相關計劃和專業機構提供這類實踐的相關指導和工具箱。
06 多元讀寫能力和基於討論的教學
(Multiliteracies and Discussing-based Teaching)
這類教學創新涵蓋各種實踐與教學原則。其本身就融合了兩個相互聯系的教學法:多元讀寫能力教學和基於討論的教學。
這類創新教學實踐強調:讀寫能力是學生學習和批判素養的核心,應該將知識置於政治、文化和著作者的背景中,通過換位思考和合作解構故事。
課堂討論更重視學生質疑所獲得的觀點以及「去主導語言中心化」的核心。
該類教學包含4大教學原則:
不過,將多元讀寫能力和基於討論的教學實踐引入課堂和學校中正面臨許多挑戰:
教師需要了解學生的生活與興趣,與學生課堂外的經驗建立具體的聯系,尤其是對學生生活的社區及歷史背景的了解;
教師必須保證必要的支持,讓學生在已有技能的基礎上解決復雜問題和反思;
讓其他語言進入課堂和學科中,可能會讓教師感覺受到壓力;
教師需要與專家合作,解決學生在溝通與語言中面臨的障礙,同時教師缺乏技術應用的能力與自信也是該教學實踐應用的一大障礙;
為了與廣泛的社會與政治背景建立聯系,教師迫切需要進行培訓。
⑺ 教學方法有哪些
1、講授法
講授法是教師通過簡明、生動的口頭語言向學生傳授知識、發展學生智力的方法。它是通過敘述、描繪、解釋、推論來傳遞信息、傳授知識、闡明概念、論證定律和公式,引導學生分析和認識問題。
2、討論法
討論法是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以全班或小組為單位,圍繞教材的中心問題,各抒己見,通過討論或辯論活動,獲得知識或鞏固知識的一種教學方法。優點在於,由於全體學生都參加活動,可以培養合作精神,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學生學習的獨立性。
3、讀書指導法
讀書指導法是教師指導學生通過閱讀教科書或參考書,以獲得知識、鞏固知識、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的一種方法。
4、任務驅動法
教師給學生布置探究性的學習任務,學生查閱資料,對知識體系進行整理,再選出代表進行講解,最後由教師進行總結。任務驅動教學法可以以小組為單位進行,也可以以個人為單位組織進行,它要求教師布置任務要具體,其他學生要極積提問,以達到共同學習的目的。
5、現場教學法
是以現場為中心,以現場實物為對象,以學生活動為主體的教學方法。本課程現場教學在校內外實訓基地進行,主要應用於育種試驗布局規劃、試驗設計、作物性狀的觀察記載方法等項目的教學。
6、自主學習法
為了充分拓展學生的視野,培養學生的學習習慣和自主學習能力,鍛煉學生的綜合素質,通常給學生留思考題或對遇到一些生產問題,讓學生利用網路資源自主學習的方式尋找答案,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然後提出討論評價。
⑻ 國家機構有哪些評課
1、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權力機關,有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它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應名額的代表。)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最高權力機力的執行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3、國家軍事領導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
4、國家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5、 國家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
⑼ 國家實行那些最基本的教育制度主要內容是什麼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職業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採取措施,發展並保障公民接受職業學校教育或者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適當形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教育和終身教育。
第二十條 國家實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國家教育考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種類,並由國家批準的實施教育考試的機構承辦。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經國家批准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授予單位依法對達到一定學術水平或者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授予相應的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採取各種措施,開展掃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具有接受掃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應當接受掃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四條 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
第三章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第二十五條 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並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第二十六條 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七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准、注冊或者備案手續。
第二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
(六)依法接受監督。
第三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舉辦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其所舉辦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體制。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必須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並具備國家規定任職條 件的公民擔任,其任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學校的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具備法人條件的,自批准設立或者登記注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興辦的校辦產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⑽ 盤點他國特色教育方式都有哪些
首先來看澳大利亞。全球華語廣播網澳大利亞觀察員胡方介紹,在澳大利亞幼兒園和小學之間的界限很模糊。一方面,幼兒園在讓孩子們提前適應小學的生活,另一方面,小學特別是小學低年級的孩子的生活仍然像是在幼兒園里一樣。
最後再來看日本。日本一直比較受重視幼小教育銜接問題。進入21世紀後,日本教育界人士開始重新審視幼小銜接制度,不再將幼小銜接狹義地看成是
兩個教育階段的過渡,而是將幼兒園教育與小學教育的銜接置於終身教育的背景下來考慮,讓幼兒園和小學攜手做共同的事情——促進兒童的可持續發展。
據全球華語廣播網日本觀察員介紹,每年4月初是日本一個學年的開學季。根據一項調查顯示,在入學前最令孩子們感到不安的是上下學,因為不
再有家長接送,另外如果不明白時,自己失敗時應該怎麼辦等。以前孩子們會對小學環境感到不安,隨著校方和家長採取的對策和努力這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比如
每年小學的運動會都會為學齡前的孩子准備項目,由家長陪伴孩子自由報名參加。
學校會組織准備入學的孩子參觀小學校舍,為家長開說明會等。為讓孩子逐漸適應,入學以後一段時間只上半天課,之後增加下午一節課,過一段時間才
增加到正常課時。上課的內容非常淺顯,幼兒園基本不教授小學學習內容,小學從最基礎的開始教,在課堂還會教授正確的刷牙方法等,幫助孩子們可以獨立照顧自
己。作業量非常少,很多學校安排的作業是好好吃飯、認真刷牙、抱抱家人、按時睡覺、起床等。另外高年級的師哥、師姐對新生的幫助從入學第一天開始,在入學
典禮時每個一年級的孩子由一位高年級的學生手拉手帶領到指定的位置,運動會時高年級的哥哥姐姐幫助列隊做好比賽准備,這些都給新入學的孩子們樹立了榜樣,
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夠成為照顧低年級同學的哥哥姐姐,增加了對學校的期待。
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方法,適合自己的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