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休工資計算方法
單休上26天班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26天-21.75天)*約定的工資/21.75天。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國家的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
同時再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上26天班的工資構成即為正常工資再加上加班的工資。
(1)工資計算方法月單休擴展閱讀:
一、21.75天制度計薪日的計算方法:
年計薪日為365-104(每周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
二、加班費計算案例:
張三每月工資5000元,該月總計上班25天,其中有一天是五一勞動節,則其該月的總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1、21.75天的工資為5000元;
2、五一勞動節為法定假日,工資計算為3倍,則當天的工資為5000/21.75*3=689.65元;
3、再有25天-1天(勞動節)-21.75天=2.25天為休日的加班。則其工資為2.25*2倍*5000/21.75天=204.34。
4、再將上述工資累積相加即為該月的實際工資5000元+689.65+204.34=5893.997元。
Ⅱ 單休日工資怎麼算
單休的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標准工資÷平均法定工作天數,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單休,就是一個月休四天,所以每個月的應出勤天數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Ⅲ 單休工資的計算方法
摘要 您好,1、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勞動者的出勤、績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況計算;
Ⅳ 單休工資怎麼算,比如我7月是5號上班,單休4天,基本工資3000,在除去保險,一個月是按30天算還是31天算
月工資發放的,要按單日計算,不是30天,也不是31天,法定是按25.天半計算單日工資的。
Ⅳ 單休工資按26天還是30天
單休是按實際上班天數即26天計算的。
單休形式的工資有多種方式:
1、在不清楚月份的情況下採用21.75天的平均出勤天數;月度約定薪資/21.75+月度約定薪資/21.752加班天數(周六的天數);
2、月度約定薪資(當月的自然天數-當月周六的天數)如: 9月:5000/25, 這種演算法含了周六的加班費,請假出勤都按這個算;
3、月度約定薪資21.75+月度約定薪資21.752加班天數(周六的天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Ⅵ 單休26天工資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單休上26天班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26天-21.75天)x約定的工資/21.75天。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如下:一般是採用每月最低工資的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職工人。一般情況下,最低工資是不包括工人的加班費、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的。最低工資每一到三年就會調整一次。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1、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Ⅶ 單休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平常加班工資資收入/21.75/8×1.5×加班時間休日加班工資資收入/21.75/8×2×加班時間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資收入/21.75/8×3×加班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1.75天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Ⅷ 單休工資按26天還是30天
單休是按實際上班天數即26天計算的。
單休的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標准工資÷平均法定工作天數,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
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單休,就是一個月休四天,所以每個月的應出勤天數是不一樣的。
關於工資總額的計算
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
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勞動者應該多關注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工資的法定組成范圍有所了解,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Ⅸ 工資按多少天計算單休的
計算方法:
平常加班工資=工資收入/21.75/8*1.5*加班時間;
雙休日加班工資=工資收入/21.75/8*1.5*加班時間;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工資收入/21.75/8*1.5*加班時間;
如果是每月單休,已經違反勞動法,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除了要支付加班費以外,還要被行政處罰。
按照工人的勞動時間支付的工資,是資本主義工資的基本形式之一。在資本主義社會,工人出賣勞動力所得的工資,是由資本家按照勞動力這一特殊商品的價值支付的,工人按一定時間出賣勞動力,工資就要按一定時間來計量和支付,表現為日工資、周工資、月工資等。計時工資實際上是按照勞動時間支付的勞動力價值的轉化形式。
計時工資具有幾個特點:
1、直接以勞動時間計量報酬,適應性強;
2、考核和計量容易實行,具有適應性和及時性。
3、具有時顯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勞動強度和勞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