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选择教学模式的依据有哪些
1、教学任务和目标。教学任务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具有方向性的意义。教学目标是教学任务的具体化,它直接影响着教学方法的选择。
2、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内容决定了所用教学方法的不同,要依据不同学科的性质和教材的特点来选择教学方法。
3、学生年龄特征。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时,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学生的心理特征和知识基础情况。
4、教学时间、设备、条件。
5、教师业务水平、实际经验及个性特点。
6、教学手段、教学环境等因素。
教学模式的特征
(一)整体性
教学模式一般是由理论基础、教学目标、操作程序、实现条件、评价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它自身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结构和机制,其组成要素及其关系具有相对的内在联系。在运用时,必须从整体上把握,透彻了解其理论原理,切实掌握其方式、方法。
(二)简约性
教学模式是对教学理论或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浓缩。在表现形式上,它采用精练的语言、象征的图形和明确的符号来表示其构成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具有简约陛特征。
(三)指向性
每种教学模式都是为实现特定教学目标而设计的,它不是万能的,有其特定的运用条件和运用范围,因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适应性。
(四)可操作性
教学模式不是空洞的思辨推论,它提供的教学理论、操作要求和教学程序便于人们理解、把握和运用,为实际教学工作提供一套可供操作的范型、程式。这是教学模式区别于二般教学理论的重要特点。
(五)开放性
教学模式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有一个产生、发展、完善的过程。虽然教学模式一旦形成,其基本结构就会保持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教学模式一成不变,它可以在运用中加以变通。
⑵ 选择教学方法的依据有哪些
科学、合理地选择和有效地运用教学方法,要求教师能够在现代教学理论的指导下,考虑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特性等因素,熟练地把握各种教学方法的特性,综合地考虑各种教学方法的要素:
(1)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2)教学内容的性质和特点;
(3)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
(4)教师自身素养及所具备的条件;
(5)教学方法的类型与功能。
按照教学方法的外部形态,以及相对应的这种形态下学生认识活动的特点,把中国的中小学教学活动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分为五类。
第一类方法:“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的方法”,包括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等。
第二类方法:“以直接感知为主的方法”,包括演示法;参观法等。
第三类方法:“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方法”,包括练习法;实验法;实习作业法。
第四类方法:“以欣赏活动为主的教学方法”例如陶冶法等。
第五类方法:“以引导探究为主的方法”,如发现法;探究法等。
(2)选择音乐教学方法的依据都有哪些扩展阅读:
教学方法论由教学方法指导思想、基本方法、具体方法、教学方式四个层面组成。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教授法)和学生学的方法(学习方法)两大方面,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
教授法必须依据学习法,否则便会因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而不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但由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在教法与学法中,教法处于主导地位。
教学方法不同界定之间的共性:
⑴教学方法要服务于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的要求。
⑵教学方法是师生双方共同完成教学活动内容的手段。
⑶教学方法是教学活动中师生双方行为的体系。
黄甫全教授认为,从具体到抽象,教学方法是由三个层次构成的,这三个层次是:
第一层次:原理性教学方法。解决教学规律、教学思想、新教学理论观念与学校教学实践直接的联系问题,是教学意识在教学实践中方法化的结果。如:启发式、发现式、设计教学法、注入式方法等。
第二层次:技术性教学方法。向上可以接受原理性教学方法的指导,向下可以与不同学科的教学内容相结合构成操作性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体系中发挥着中介性作用。例如:讲授法、谈话法、演示法、参观法、实验法、练习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实习作业法等。
第三层次:操作性教学方法。指学校不同学科教学中具有特殊性的具体的方法。如语文课的分散识字法、外语课的听说法、美术课是写生法、音乐课的视唱法、劳动技术课的工序法等。
教师给学生布置探究性的学习任务,学生查阅资料,对知识体系进行整理,再选出代表进行讲解,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任务驱动教学法可以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也可以以个人为单位组织进行,它要求教师布置任务要具体,其他学生要极积提问,以达到共同学习的目的。
任务驱动教学法可以让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探索及合作精神。
过程教学法的教学重点放在学生的写作过程上,强调在学生写作过程中帮助他们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教师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侧重在语篇水平上指导写作,包括构思、写提纲、写初稿和修改等各个写作环节。教师的指导贯穿于整个写作过程直至最后成文。
⑶ 音乐课有哪些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师生在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中为了有效地完成一定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它既包括教师的教法,又包括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学法,是教授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有效结合。决定教学方法的基本要素是教学目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由于音乐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特殊性,音乐课的教学方法不同于一般学科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下面就音乐教学的特点谈谈音乐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应用。
选择教学方法要与学科特点相适应,要依据该学科教学活动的目的、任务。音乐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即通过音乐教学陶冶学生的审美情感,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音乐教学的内容包括歌唱、器乐、律动、欣赏、创作和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音乐课又是一门技艺性较强的学科,这就决定了音乐教学普遍采用的是练习法、欣赏法和示范法。
音乐教育作为一种审美教育,并不是纯知识理论传授,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表现音乐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技能、技巧为基础。音乐教学就是为欣赏音乐、演奏演唱、创作表现音乐而进行技术方面一系列的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离开了技术训练就很难完成美育任务,也就无法完成音乐教学任务。故而练习法理所当然应当成为音乐教学中广泛使用的基本方法和重要方法。音乐是听觉艺术,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首要条件是让他们接受美的熏陶,让他们大量接触优秀的音乐作品,扩大音乐视野。审美、修美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音乐欣赏的能力,在聆听音乐的同时,音乐的美会感染学生并激发他们的兴趣,音乐欣赏能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注意力和记忆力,提高他们的鉴赏水平。作为音乐课教学内容之一的欣赏本身就是以欣赏教学方法为主,而在歌唱、器乐、律动等教学中也无不贯穿和体现着欣赏活动,所以欣赏法也是音乐课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我们知道,儿童学音乐是从模仿开始,在课堂上学生学习各种技能也都离不开教师的示范,尤其是在唱歌、器乐等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范唱、范奏都必不可少。所以,示范法也是音乐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
选择教学方法还要依据学科中不同的教材内容、特点。如歌唱教学方法有听唱法、视唱法,还可由教师范唱范奏,并运用图片、教具及手势提示辅导学生唱好歌。器乐教学要避免机械枯燥的练习,教师讲解要简明扼要形象。欣赏教学不光采用欣赏法,还可以采用诗、文、图画等多种手段促使学生联想与想象。分析综合与比较的方法也应贯穿学生学习欣赏音乐的全过程。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法则以视听结合法、联系对照法、讲解法为主,不同于一般技巧训练采用的方法。
学生的实际情况,如年龄特征,音乐素质等也影响着教学方法的选择。譬如:在进行歌唱技巧训练的时候,对小学中年级学生就要指导他们逐步从胸式呼吸转向胸腹联合式呼吸,学会有气息支持的歌唱;到高年级要求逐步掌握控制气息的能力,为从本能地歌唱进入艺术歌唱奠定基础,同时进行发声方法的训练,咬字吐字也要求清晰准确。律动教学则应以小学低年级的学生为主要教学对象。在教学中教师应给学生提供较为简单的可能性的示范,并且大量采用游戏的方法,以更好到调动学生学习、练习的积极性。不管在器乐、欣赏或音乐常识教学中,对低年级学生要以形象性、趣味性为主,对高年级学生来说,讲授法相比较可多用。
学生的素质也影响着教学方法的选择。在音乐素质较好的班级,可适当加大音乐知识和技巧训练的难度、深度,课堂教学内容安排也可更加充实。例如,在教唱新歌时就可采用视唱法。而对音乐素质较差的学生,就应以听唱法、跟唱法为主学新歌,教学进度要放慢,难度也要降低。
此外,在运用教学方法时,要注意多种教学方法的合理配合。在歌唱、器乐教学中,不仅要采用示范法、练习法,还要穿插运用讲授法等其他教学方法。在欣赏教学中让学生们欣赏音乐作品的同时,也要适当进行讲解。这是因为各种方法都不是万能的,多种教学方法之间的互相配合,合理运用,会有相辅相成之功效。
总之,选择音乐教学方法要注意培养和发展学生音乐审美能力,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在选择的同时,既要正确对待经长期教学实践检验至今任然适用的各种教学方法,还要科学合理地吸取新的研究成果,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创造出切合音乐教学实际的教学方法。
⑷ 如何选择有效的音乐教学方法
一、讲授法
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法则以讲授法、视听结合法、联系对照法为主,不同于一般技巧训练采用的方法。它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易于把握所传递的所有的音乐知识及音乐常规(包括基本乐理、音乐表现手段、作品的分析处理等)。它要求教师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运用时要与其他教学方法配合,灵活变换讲授的具体方式。如果运用不当,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可能就会受到压抑,甚至形成一讲到底的“满堂灌”,并将影响教学效果。所以教师在运用讲解法时,语言要生动形象,在讲述教学内容时可以穿插一些形象的描述或者与讲述内容有关的趣闻,以增强讲述的效果。在讲解时,还可穿插直观的挂图、音频、示范等,使讲解更明了、透彻。
二、律动法
律动教学则应以小学低年级的学生为主要教学对象。在教学中教师应给学生提供较为简单的可能性的示范,并且大量采用游戏的方法。如:节奏接龙的方式,由教师演示一段节奏,学生通过改编或者编创一段节奏进行接龙演示,以此类推。以游戏的方式进行律动更好调动学生学习、练习的积极性。不管在器乐、欣赏或音乐常识教学中,对低年级学生要以形象性、趣味性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
三、示范法
示范法是教师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学生。由于儿童学音乐是从模仿开始,所以在课堂上学生学习各种技能也都离不开教师的示范,尤其是在唱歌、器乐、舞蹈等教学活动中,教师示范都必不可少。所以,示范法也是音乐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现代音乐课堂上的示范法不仅仅由教师范唱范奏,还可以运用教具及手势提示,借助多媒体等手段相配合。示范时要综合运用完整示范和重点示范,对内容的重、难点适时地加以示范或对比示范,更便于学生理解。合理运用示范法更能提高学生的兴趣,增强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发展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
四、欣赏法
欣赏课占音乐课程的比重日渐增大,所以欣赏法的运用也日趋重要。欣赏法是引导学生通过聆听或观看作品,感受音乐表达的内容与情绪。所以欣赏法,要通过提问启发,还可以采用诗、文、图画等多种手段促使学生联想与想象。从而让学生了解音色与音乐作品表现之间的联系,通过联想和想象,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感受与理解音乐作品的情感与意境,加深对音乐形象的理解,引起内心共鸣。对于较为复杂的作品,分析综合与比较的方法也应贯穿学生学习欣赏音乐的全过程,促进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积极思考,运用已有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分析音乐作品。通过听赏音乐的情绪情感变化,逐步领会音乐作品的整体情感,感受节拍、节奏、音色、和声、配器等音乐要素的对比与变化,充分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感受美、鉴赏美的能力。
选择教学方法要依据不同的教材内容、特点,一堂好的音乐课一定是融会贯通的。只有多种教学方法之间的互相配合,合理运用,才会有相辅相成之功效。总之,选择音乐教学方法要注意培养和发展学生音乐审美能力,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在选择的同时,既要正确对待经长期教学实践检验至今仍然适用的各种教学方法,还要科学合理地吸取新的研究成果,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创造出切合音乐教学实际的教学方法。
⑸ 音乐课教学方法
1)音乐欣赏法 以欣赏活动为主,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借助 音乐作品进行聆听、 联想、想象、模仿、分析、比较等激发学生自觉地学习、促其形成对 音乐学习的浓厚兴趣与求知欲望。 (2)演示法 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实际音响、示范、直观 等方法,让学生获得感 性知识,深化学习内容 的方法。 (3)参观法 2、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 以音乐实践活动为主,通过在老师指导下学生亲身参与的各项音 乐实践活动,形成与完善音乐技能和发展音乐表现能力的方法。 (1)练习法 将知识运用于实际、将知识转化为技能、 技巧和发展音乐表现能 力的方法。 (2)律动教学法 是人体随着音乐做各种有规律的协调的动作。 (3)创作教学法 培养学生音乐创造性思维、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方 法。包括即兴创作、表演创作等。 (4)游戏教学法 3、语言性音乐教学方法 以语言 传递为主, 通过老师和学生口头语言以及学生独立阅读书 面语言为主的音乐教学方法。 (1)讲授法 教师通过简明、 生动的口头语言活动以及 学生独立阅读书面语言 为主的教学方法。包括讲 述、讲读、讲解、讲演等。 (2)谈话法 师生以口头语言问答的方式进行教学的方 法。包括启发式、问答式、 指导式谈话。 (3)讨论法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全班或小组为单位 围绕教材的中心问 题,通过讨论或辩论进行学习的 的方法。 4、探究性音乐教学方法 以探究、发现为主,通过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动机、观察 、分 析、综合、比较、收集、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多角度学习并的出结 论的方法。
⑹ 音乐课教学方法有哪些
1、体验性音乐教学方法
以音乐感受体验为主,通过激发学生音乐学习兴趣,感受鉴赏音乐美,情感体验外化等培养学生音乐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
(1)音乐欣赏法
以欣赏活动为主,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借助 音乐作品进行聆听、联想、想象、模仿、分析、比较等激发学生自觉地学习、促其形成对音乐学习的浓厚兴趣与求知欲望。
(2)演示法
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实际音响、示范、直观 等方法,让学生获得感性知识,深化学习内容 的方法。
(3)参观法
2、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
以音乐实践活动为主,通过在老师指导下学生亲身参与的各项音乐实践活动,形成与完善音乐技能和发展音乐表现能力的方法。
(1)练习法
将知识运用于实际、将知识转化为技能、 技巧和发展音乐表现能力的方法。
(2)律动教学法
是人体随着音乐做各种有规律的协调的动作。
(3)创作教学法
培养学生音乐创造性思维、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方法。包括即兴创作、表演创作等。
(6)选择音乐教学方法的依据都有哪些扩展阅读
在“感受音乐意境”环节上,信息技术的作用非常大。信息技术的有效介入活跃了音乐课堂的气氛,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音乐从单纯的听觉艺术拓展为视听艺术。学生在音乐活动中必须运用多种感官参与,从而大大地激发了学习的兴趣,引发了学习的动机。
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要经常有意识地引人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和形象生动的具体场面,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情感体验。通过各种教学手段,以实物演示情景,以图画、录像,多媒体再现情景,以音乐渲染情境,以表演体会情景,以语言描述情景。从而激发学生的情感,帮助学生理解教材,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⑺ 小学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应用课题
1.激发兴趣法
心理学家认为,兴趣是人们行动的动力。从一定意义上说,音乐教学如果能抓住学生的兴趣,教学也就成功了一半。音乐教学既是一项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活动,又是一项带有浓厚感情色彩的审美活动。它以美的事物、美的形象来激发学生的审美情感,并在此基础上使学生进一步自发地表现美、创造美。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从培养、激发学生的兴趣入手。因为小学生年龄小,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还不够,而他们特有的活泼、好奇心理又使他们对感兴趣的事物往往投入极大的注意力。实践证明,只要抓住并充分利用这一特点,教学便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年级和所学新课的内容,教学方法亦应有所不同。一般情况是,上课铃声一响即可播放新乐曲,这样就集中了学生的注意力,并使其对这一课新内容有一个初步的感受,同时又根据授课内容出现新的发声曲、新的节奏型,渗透着乐理知识。这样,几分钟之内就激发起学生的兴趣,趁这个机会,有故事情节的,再用生动的故事导入新课。例如,第四册《我爱雪莲花》,先让学生聆听《新疆好》中的一段欢快的乐曲,老师在讲台上一边走,一边随乐曲做一些优美的新疆舞蹈动作,学生边听边看,情绪很快调动起来了。随后问:“大家说这首曲子是什么风格?”接着,把课前准备好的几幅表现新疆人民生活情趣的彩色图片展示出来,同时节奏型也出现了。这种一边让学生练习发声,一边作简单的表演动作,创造了一种热烈而活泼的氛围与情景。处于这种情绪之中的学生,学新歌的心情非常迫切,学习兴趣空前高涨。
2.“唱游”融合法
唱歌与游戏相结合,主要是改变单调的“我教你唱”的教学形式而创造的一种活泼而又新颖的教学方式。随着音乐教学改革的深化,音乐课已逐渐从单一的歌唱型和知识能力型的传统模式中解脱出来,向寓歌唱于多种形式中的审美型发展。这一转变就要求音乐教师开动脑筋,利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和形式,把音乐作品中蕴含的丰富的思想情感和强烈的感染力充分表现出来。所以在“唱游”中,要按歌词的内容、角色来设计课堂活动。有的采取表演形式,有的配上对话,有的还要配上解说词,在边唱边演的同时,让解说词给歌曲增加色彩。比如《小红帽》这首歌,学生会唱,其寓言故事情节也都知道,如果只是一味地唱,效果不好。为了提高这首歌的感染效果,把它编成游戏让学生来做。,让学生戴大灰狼和小红帽的头饰扮演其中的角色,又注意运用图象、形体、画外音、解说词等多种烘托形式和手段,为这首歌创造全新的多维的立体背景。这样一来,学生的积极性高了,整个游戏过程活泼而又生动。
⑻ 音乐教学原则有哪些
(一)直观性原则
指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二)启发性原则
指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积极性,使得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以达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有领导的认识”是教学活动的特点之一,没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小学生是不可能自行达到社会对于他们的要求的,教师对于教学任务能否完成和教学效果的优劣都负有主要责任。然而,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首先在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离开了这一点,学生对于科学知识的真正掌握、学生智力的发展、学生态度感情的成熟和提高都是不可能的。
(三)系统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
指教学活动应当持续、连贯、系统地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活动的顺序、学科课程的体系、科学理论的体系、学生发展规律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提出的。
上述几个方面都对教学活动的进行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学科课程体系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是最主要的,教学活动的顺序必须以这两方面为依据,按照这两方面的要求持续、连贯地进行。同时,教师也要了解作为课程基础的科学理论本身的发展变化,从而能够更自觉地安排、处理教学,使教学活动的顺序更加科学、合理。
(四)巩固性原则
指在教学中要不断地安排和进行专门的复习,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牢固地掌握和保存。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中获取新知识与保持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
教学活动是不间断地、连续地进行的。学生要不断地学习、记忆新知识,而人的记忆和遗忘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必然会产生对旧知识的遗忘,因此在教学中需要进行不断的巩固工作,通过练习、复习帮助学生牢固地掌握所学知识。巩固的意义不仅在于强化旧知识,也有助于学习新知识,因为知识是有内在联系的,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基础。人类早已注意到巩固对于学习的价值,孔子就说过“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
(五)量力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
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
教学活动要讲究效率,在同样的时间内,学生所学越多则教学效率就越高。但是,教学效率的获取必须以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基础,脱离了这个基础,不仅教学效率本身是不可靠的,还会对小学生的发展造成消极的结果。教学难度超过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不可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知识,各种心理机能也不可能得到恰当的运用和提高;教学难度低于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会因为缺少必要的注意和紧张而难以对所学知识留下深刻印象,而且由于无法进行有价值的学习活动而使各方面的发展失去机会。
(六)思想性与科学性统一的原则
指教学要在科学的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中科学知识的传授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小学开设的各门课程,是按照教育的根本目标选择安排的,一般地说,在科学性和真理性上是有保证的,这些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作用必然是积极的和肯定的。但是,对于小学生来说,完全凭借科学真理的思想品德教育价值去直接、自动地发挥作用是不够的,需要教育者引导和挖掘,使之充分地对受教育者产生熏陶作用,对于理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尚处于十分稚嫩阶段的小学生来说尤其如此。另外,教育者本人的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总是会投射到教学活动中,如果教育者在这方面与课程所体现的方向存在差异,就有可能扭曲其在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价值,因此需要通过这一原则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