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1.簡述輸血原則,為什麼輸同型血時每次輸血前還必須進行交叉配血實驗
輸血的原則,首先要科學地分析病情,堅持實事求是.對一些可輸可不輸者應堅持不輸;對確實需用者應堅持適量輸;對適量輸用者應優選成分血輸.
通常情況下,失血量在自體血容量10%以下可不必輸血(分娩後24小時之內出血的產婦輸血視情決定);血容量減少在20%以下,也不必輸血,可補充適量的晶體溶液或膠體溶液;當失血量占血容量20-50%時,在補充適量的晶體溶液或膠體溶液的同時,可輸用紅細胞壓積為70%的濃縮紅細胞,使受血者體內紅細胞壓積達到35%;當血容量減少在50%以上時,除輸濃縮紅細胞、晶體溶液或膠體溶液外,還可適量增輸白蛋白和新鮮全血,必要時可輸用濃縮血小板.
每次輸血前配血是為了防止輸血反應
❷ 治療再障有什麼比較好的方法嗎再障能不能擺脫輸血廣告勿進!謝謝。
您好:
輸血是再障貧血的支持治療中的一項措施,通常是在抗貧血葯物治療無效時才考慮,或因貧血程度較為嚴重以及貧血病人在短時間內因其他疾患必須手術者,為搶救其生命,作為術前准備而輸血。輸血過多反而可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西醫,採用化療、激素、輸血等方法,都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骨髓移植更是患者無奈中的選擇。中葯治療毒副作用小,能因人因地因時靈活機動的用葯。中醫葯不僅可提高人體免疫功能,改善造血機能,而且能治病救本,標本緩急,扶正祛邪,補虛瀉實,酌情辨證施治。中葯治療以彌補西醫治療之不足,一般採用中西醫結合治療再障效果甚佳。
❸ 怎樣預防輸血反應
摘要:答:預防輸血反應有:(1)預防發熱反應:輸血器具應嚴格清洗、消毒.輸血器在輸血前用無菌生理鹽水沖洗。對白細胞及血小板凝集素陽性的病人應輸入無白細胞及血小板的紅細胞懸液。(2)預防過敏反應:有過敏體質者,在輸血前30min給予口服或注射苯海拉明或異丙嗪,可減輕或避免過敏反應。不選用有過敏體質的供血者,要求供血者在供血前4h禁食。
❹ 輸血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在犬病的臨床治療中,輸血是常用的療法之一。其意義在於迅速增加循環血量和體液量,增強血液運輸氧的能力,增加蛋白質的濃度及血液凝固性,刺激造血機能等。當犬大失血、休克、嚴重貧血、凝血不良、惡病質狀態和蛋白質缺乏症時,輸血不僅可迅速補充循環血量和體液量,維持血壓;另外,還可增加機體的特異性抗病力。
方法:選擇供血犬時,一般選擇與受血犬為同一品種的、健康的、1~3歲的年青犬。采血的部位一般在犬的前肢頭副靜脈,先採供血犬和受血犬的血各10毫升,取5毫升注入離心管分離血清,做交叉配血試驗,即將供血犬原血(血清)與受血犬血清(原血),滴於載玻片上,混合均勻,觀察有無凝集,如無即可輸血。供血犬的采血量應為15毫升/千克,總血量依據受體的體重估計,以每千克體重5~10毫升為宜,采足後用止血鉗夾持采血袋上端的軟管,防止空氣進入,污染血液,在冬季應注意保溫。輸血時先對受血犬輸入生理鹽水10毫升/千克,再接上采血袋以每分鍾5~10毫升的速度注入血液。如在輸血過程中出現嘔吐、不安、痙攣、心悸亢進、呼吸急促等,要立即停止輸血,採取強心、注入高滲糖、抗過敏及對症治療措施。
應用輸血療法時應注意的是輸血過程中要保持嚴格的無菌操作,特別是采血、輸血步驟。當病犬患有嚴重的心臟病、急性重度腎炎、肺水腫、肺氣腫、腦水腫、白血病等時,應禁止輸血。反復輸血時最好不要用同一供血犬,以防發生過敏反應。輸入的速度不宜過快,嚴禁輸入空氣造成血栓、氣栓。對配血凝集試驗的觀察,不能用肉眼確定時,應在顯微鏡下低倍觀察,以防輕度凝集。
❺ 輸血技術
第一條 為了規范、指導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血液資源必須加以保護、合理應用,避免浪費,杜絕不必要的輸血。
第三條 臨床醫師和輸血醫技人員應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正確應用成熟的臨床輸血技術和血液保護技術,包括成分輸血和自體輸血等。
第四條 二級以上醫院應設置獨立的輸血科(血庫),負責臨床用血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實施,確保貯血、配血和其他科學、合理用血措施的執行。
輸血申請
第五條 申請輸血應由經治醫師逐項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由主治醫師核准簽字,連同受血者血樣於預定輸血日期前送交輸血科(血庫)備血。
第六條 決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輸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徵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並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輸血治療同意書》入病歷。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院職能部門或主管領導同意、備案,並記入病歷。
第七條 術前自身貯血由輸血科(血庫)負責采血和貯血,經治醫師負責輸血過程的醫療監護。手術室內的自身輸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釋、術野自身血回輸及術中控制性低血壓等醫療技術由麻醉科醫師負責實施。
第八條 親友互相獻血由經治醫師等對患者家屬進行動員,在輸血科(血庫)填寫登記表,到血站或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采血點(室)無償獻血,由血站進行血液的初、復檢,並負責調配合格血液。
第九條 患者治療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漿置換等,由經治醫師申請,輸血科(血庫)或有關科室參加制定治療方案並負責實施,由輸血科(血庫)和經治醫師負責患者治療過程和監護。
第十條 對於Rh(D)陰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應採用自身輸血、同型輸血或配合型輸血。
第十一條新生兒溶血病如需要換血療法的,由經治醫師申請,經主治醫師核准,並經患兒家屬或監護人簽字同意,由血站和醫院輸血科(血庫)人員共同實施。
血樣採集
第十二條 確定輸血後,醫護人員持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標簽的試管,當面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病室/門急診、床號、血型和診斷,採集血樣。
第十三條 由醫護人員或專門人員將受血者血樣與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血庫),雙方進行逐項核對。
交叉配血
第十四條 受血者配血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輸血前3天之內的。
第十五條 輸血科(血庫)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樣,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並常規檢查患者Rh(D)血型(急診搶救患者緊急輸血時Rh(D)檢查可除外),正確無誤時可進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條 凡輸注全血、濃縮紅細胞、紅細胞懸液、洗滌紅細胞、冰凍紅細胞、濃縮白細胞、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等患者,應進行交叉配血試驗。機器單采濃縮血小板應ABO血型同型輸注。
第十七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必須按《全國臨床檢驗操作規程》有關規定作抗體篩選試驗:交叉配血不合時;對有輸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內需要接收多次輸血者。
第十八條 兩人值班時,交叉配血試驗由兩人互相核對;一人值班時,操作完畢後自己復核,並填寫配血試驗結果。
血液入庫
第十九條 全血、血液成分入庫前要認真核對驗收。核對驗收內容包括:運輸條件、物理外觀、血袋封閉及包裝是否合格,標簽填寫是否清楚齊全(供血機構名稱及其許可證號、供血者姓名或條型碼編號和血型、血液品種、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備日期及時間,有效期及時間、血袋編號/條形碼,儲存條件)等。
第二十條 輸血科(血庫)要認真做好血液出入庫、核對、領發的登記,有關資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條 按A、B、O、AB血型將全血、血液成分分別貯存
❻ 成份輸血有哪些
隨著臨床輸血事業的迅速發展,成分輸血已普遍用於臨床,成分輸血比例的高低已作為衡量臨床醫療水平的標志之一。國家衛生部將成分輸血比例列為評審等級醫院的指標之一,三甲醫院要求達到70%以上。
一、成分輸血的種類:濃縮紅細胞、少白細胞紅細胞、紅細胞懸液、洗滌紅細胞、冰凍紅細胞、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機采濃縮血小板、機采濃縮白細胞懸液(現以逐漸被取消)、手工分普通血漿、機采新鮮冰凍血漿。
二、成分輸血的優點
成分輸血是通過科學方法把血液中的多種有效成分分離出來,針對患者病情需要而有選擇性地輸注,與輸全血相比成分輸血具備以下優點。
1、純度高、療效好
血液中的有關成分通過提純得到高濃度、高效價的成分血使其比全血療效更高。如用細胞分離機單采技術,從單個供血者循環血液中採集濃縮血小板含量可達5.5×1011/(400~500)mL,輸入機器單采血小板可在短時間滿足治療要求並避免了輸入全血產生的一系列不良反應。另外,成分血比全血中含鉀、乳酸氨和枸櫞酸鹽都低,更適合心功能障礙的患者。
2 、減少輸血傳播疾病的危險
當病毒污染血液時,病毒是不均勻分布在各種血液成分中,有的成分如白細胞和血漿中病毒分布較多,危險性相對其他有效成分就大。而有的成分如紅細胞中病毒分布相對較少,因此危險性也就相對較小。當患者只需某種血液成分時,特別是只需某種病毒危險性相對較小的血液成分如紅細胞時,就應該只給患者輸注這種成分,如輸全血則會增加患者感染病毒的危險,而這完全可以通過成分輸血來避免。實際上,臨床大部分輸血患者都僅需輸紅細胞。另外,通過成分輸血將全血分離制備成各種血液成分,為血液製品的病毒滅活創造了條件。對於全血,由於其由各種血細胞和血漿蛋白質組成,目前不可能建立一種適合所有血液成分的病毒滅活技術處理全血,但當將全血分離制備成不同血液成分時,就有可能針對各種不同的血液成分研究建立適合該血液成分的病毒滅活方法,從而既滅活其中可能存在的病毒,又保持該血液成分的活力和功能,保證了製品的療效和安全性。
3、不良反應少,輸入相對安全
成分血製品有效成分濃度高,含免疫原少,可減少抗體形成和同種免疫反應,輸用這種血可以減少多種血型抗原對受血者機體的刺激,減少輸血同種免疫的機會。對一些輸全血有反應而又必需某種血液成分的患者可輸用成分血,這樣既能糾正輸血反應又能有效治療。如對血漿過敏的患者可輸用洗滌紅細胞,對白細胞有反應的患者可輸入少白細胞制劑。
4、穩定性好,便於運輸和保存
如去除血漿的紅細胞,加甘油保護劑在-80℃可保存 10 年。
5、一血多用,節約用血
提高了血液的利用價值,如全血可分離制備成冰凍紅細胞、血漿、血小板等,分別應用效益高。如用血細胞分離機單采血小板采供者循環血量3000~5000mL可供血小板(3~4.2)×1011/200mL甚至更多,其餘血液成分回輸入供者,避免了浪費。
6、有效成分活性高
成分血是在采血後6h之內制備成,此時血液中各種有效成分活性還未喪失,各種有效成分在未喪失活性前分離並保存於適當條件下使存活率高,如機器單采濃縮血小板(PC2)在(22±2)℃(輕震盪)條件下用專用袋制備可保存5d。
7、降低費用
成分血實用、經濟,減輕了社會和個人經濟負擔。
三、成份輸血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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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bchina.com.cn/special/2009-06-10-14-06-40/667-2009-07-14-12-06-15.html
❼ 我聽說不輸血治療方法比輸血治療更好,有些什麼好處呢 希望得到對比答案,謝謝!
醫學界以往認為輸血是無害的,病人如果想在復雜的手術中保命,只能輸血。然而,許多專家現在認為這種觀念是錯的。
比如,盧卡·韋爾特是一名胸腔外科醫師,他說:「我們現在知道輸血其實是很危險的,而且很多時候是不必要的。」
韋爾特醫師和其他的專家根據臨床經驗和醫學研究報告得出以上結論,他們看出輸血不僅提高死亡率和發病率,也延長住院時間,甚至對病人的身體帶來危害。
在一個名為《輸血》的醫療期刊中,刊登了一份研究報告。在澳大利亞西部,研究員分析四所大型醫學中心在六年內實施患者血液管理的臨床結果。研究員一共分析60萬5046名患者的就醫資料,結果顯示在落實患者血液管理的期間,血液產品用量減少了百分之41。與此同時,患者死亡率下降百分之28、平均住院時間縮短百分之15、醫院內感染的病例減少百分之21、在住院期間發生心臟病和中風的病例減少百分之31。研究顯示落實患者血液管理有助於得到更好的臨床結果,減少血液產品的用量和節省相關的醫療開銷。
世界衛生組織因應醫學研究結果以及輸血所涉及的醫療成本,在2010年發表一項決議,呼籲聯合國193個成員國實施患者血液管理(PBM)。患者血液管理的目的是整合多學科的醫療團隊,為患者提供多元的醫療方案,減少輸血量和輸血的次數,以維護患者的健康和安全,並達到最佳的臨床結果。
托馬索·坎帕尼亞羅是維羅納大學附屬醫院的外科醫師,他同意使用不輸血療法有許多益處。坎帕尼亞羅醫師分析20世紀90年代後期至今接受復雜腹腔手術患者的資料,他說:「論到患者的死亡率和發生並發症的機會,不輸血的比接受輸血的還低。許多醫學研究報告和數據顯示,接受輸血的患者會有更多並發症。輸血的次數越多,得到並發症和死亡的機率也越高。輸血和死亡率之間有直接的關系。」
韋爾特醫師說:「在我們動的手術中,主動脈剝離的修復手術算是難度非常高的如果連這么大的手術都能在不輸血的情況下完成,那麼其他的手術就更不用說了。」
「在過去的25年來,我和麻醉科的同事保羅·格羅西教授都認為不輸血比較好。我們和許多骨外科醫師合作,他們或許是最先同意使用不輸血手術的醫師經過多年的合作,我們看出不輸血手術是可行的,也是切合實際的,越來越多人接受。」一一 皮婭·迪貝內代托教授,羅馬聖安德烈醫院麻醉科主任
「有越來越多患者拒絕接受輸血。原因不只是出於擔心輸血本身的醫療風險,也是因為不輸血療法是更好的療法。假設今天我是個拒絕接受輸血的病人,醫護人員會提早為我做療程前的准備,也會謹慎地執行所有醫療步驟。在手術和療程期間,醫生會盡可能不讓我失血過多。即使我在手術中大量失血,醫生也會把我的血液輸回身體。我知道整個醫療團隊一定會嚴謹地遵循一套完善的程序整體而言,我會得到更好的醫療服務。」一一塞繆爾·馬努庫索醫師,都靈大學和瑪麗亞皮婭醫院心臟外科醫師
紐約布洛克林長島大學附屬醫院,泌尿科主管塞西爾•戈代克醫生寫道:「今天,血液很可能不再被視為是認可的葯物治療,因為血液未能合乎美國糧食和葯物管理局的安全標准。既然血液被視為人體的器官,輸血就跟器官移植無異了。」他又說:「輸血是不是真的能夠叫病人得益,目前還有很大爭議,所以很多外科醫生寧可採取『避免輸血』的立場,他們這樣做除了是基於醫療理由外,也顧及法律的問題。在不久的將來,輸血很可能會完全被其他療法取代。輸血既昂貴,又危險;根本不能對病人提供應有的優質照顧。」
「不輸血手術已成為優良的治療方法,甚至在將來會成為公認的照護標准。——《美國耳鼻咽喉頭顱外科醫學與外科雜志》(2008;29:270-278的275)
「一系列研究表明輸血可能會增加死亡的危險,最嚴重的就是引起貧血以及大出血。很明顯,這種損害不是通過輸血血液中的感染因子而是通過血液本身造成的。」——《新科學家》(2008年4月26日:5)
❽ 輸血原則
輸血 從一個人身上抽取血液輸入另一個人體內的稱為輸血的過程。為使輸血成功,必須使捐贈人紅細胞表面的凝集原對應於接收者的凝集素。換句話說就是捐贈者和接收者的血型必須相容,否則接收者血液內的抗體(凝集素)將攻擊捐贈者的血細胞,通過凝集反應形成血凝塊。
如果你要輸血,會有人來抽取你的血樣檢驗血型,決定誰的血液基因型和相對應。A型血的人可以接受基因型為AA,AO和OO人的血液,B型血的人能接受基因型為BB,BO和OO人的血液。
O型血的人被稱為全能捐贈者,因為他們的血能捐給任何人,然而他們只能接受O型血。O型血沒有攜帶凝集原A或B,免疫系統把凝集原看作異物,O型血的人血漿中有抗凝集原A和B的凝集素,因此如果有A,B或AB型血液的話機體不能避免凝集反應。
具有第二種特殊血型AB型的人被稱為全能接收者,因為他們能接受來自於所有四種血型的血液。AB型血液的紅細胞表面有凝集原A和B,機體的免疫系統把他們看作自身的一部分--並非異物。AB型血液不能產生抗凝集原A和B的凝集素,因此A,B,AB和O型血液出現後也不會產生凝集反應。
輸血原則:交叉配血
臨床上輸血時首選血型為同型的血型交叉配血試驗。 供血者紅細胞與受血者血清相混合,稱為主側(直接配血); 同時將受血者紅細胞與供血者血清相混合,稱為次側(間接配血)。如果兩側都無凝集反應,方可輸血,如果出現凝集反應,特別是主側凝集,絕對不能輸血。
外科輸血
第一節 手術及創傷
一、輸血原則
嚴重的創傷或外科手術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導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擴容是改善預後的關鍵。
1.緊急復甦:晶體液20~30ml/kg或膠體液10~20ml/kg加溫後5分鍾內快速輸注,根據輸液效果決定進一步如何輸血。
2.先晶後膠:晶體液用量至少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時可以考慮膠體液,晶:膠比通常為3:1。
3.紅細胞輸註:擴容恢復心輸出量和組織血流灌注後,如果患者較年輕、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輸血,有明顯貧血症狀時可通過輸注紅細胞糾正組織缺氧。
二、血液品種的選擇
1.懸浮紅細胞 :用於需要提高血液攜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糾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體液或膠體液應用。
(1)血紅蛋白>100g/L,可以不輸血。
(2)血紅蛋白<70g/L,應考慮輸血。
(3)血紅蛋白在70~100g/L 之間,根據患者的貧血程度、心肺代償功能、代謝情況及年齡等因素決定。
2.血小板:用於患者血小板數量減少或功能異常伴有出血傾向或表現。
(1)血小板計數>100×10^9/L,可以不輸。
(2)血小板計數<50×10^9/L,應考慮輸注。
(3)血小板計數在(50~100)×10^9/L之間,應根據是否有自發性出血或傷口滲血決定。
(4)如術中出現不可控制的滲血,確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輸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3.新鮮冰凍血漿(FFP):用於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PT或APTT>正常1.5倍,創面彌漫性滲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輸入大量庫存全血或懸浮紅細胞後(出血量或輸血量相當於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臨床過程表現有先天性或獲得性凝血功能障礙。
4.全血:用於急性大量血液丟失可能出現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續活動性出血,估計失血量超過自身血容量的30%。回輸自體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據患者血容量決定。
三、注意事項
1.紅細胞的主要功能是攜帶氧到組織細胞。貧血及血容量不足都會影響機體氧輸送,但這兩者的生理影響不一樣。失血達總血容量30%才會有明顯的低血容量表現,年輕體健的患者補充足夠液體(晶體液或膠體液)就可以完全糾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全血或血漿不宜用作擴容劑。血容量補足之後,輸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攜氧能力,首選紅細胞制劑。晶體液或並用膠體液擴容,結合紅細胞輸注,也適用於大量輸血。
2. 無器官器質性病變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紅細胞壓積達0.20(血紅蛋白>60g/L)的貧血不影響組織氧合。急性貧血患者,動脈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臟輸出血量的增加及氧離曲線右移而代償;當然,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謝率增高的患者應保持血紅蛋白濃度>100g/L以保證足夠的氧輸送。
3. 手術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時,一般不會發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繼發於術前阿斯匹林治療)對出血的影響比血小板計數更重要。手術類型和范圍、出血速度、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後果及影響血小板功能的相關因素(如體外循環、腎衰、嚴重肝病用葯)等,都是決定是否輸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婦女血小板可能會低於 50×10^9/L(妊娠性血小板降低)而不一定輸血小板,因輸血小板後的峰值決定其效果,緩慢輸入的效果較差,所以輸血小板時應快速輸注,並一次性足量使用。
4. 只要纖維蛋白原濃度>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能維持正常。即患者血液置換量達全身血液總量,實際上還會有三分之一自體成分(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體內,仍然有足夠的凝血功能。
第二節 燒傷科
一、輸血原則
1.燒傷患者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可波及全身的血容量下降(心輸出量下降、血壓下降,少尿或休克),而血液濃縮會導致微循環淤滯,影響組織和器官的灌注,因此復甦僅用晶體液是安全有效的(晶體液和膠體液的使用方法可參考本章第一節的輸血原則)。
2.燒傷患者短期內發生的貧血一般不嚴重,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治療的實施貧血日益明顯,可以考慮輸血。
3.燒傷早期不宜將新鮮冰凍血漿作為擴容劑或促進傷口癒合劑,在後期治療中因凝血因子損耗而沒有替代品時,方可以考慮輸注補充。
二、血液品劑的選擇
1.紅細胞
嚴重燒傷發生貧血和低蛋白血症,可以通過輔助治療提高患者自身代謝能力緩解症狀,僅在Hb<70g/L或HCT<0.25且供氧不足時才考慮輸血。輸血應以紅細胞為主。
2.血漿
含有多種穩定的凝血因子,可用於大面積燒傷時的各種凝血因子補充。
3.冷沉澱
每單位冷沉澱由100ml新鮮凍存血漿制備,含有纖維蛋白原75mg和Ⅷ因子40IU,可以用於替代療法。
三、注意事項
1.毛細血管壁完整性的破壞在最初8小時最為嚴重,其完整性一般在18~36小時後才恢復,所以擴容時,燒傷最初的8小時應給予計算液體量的一半,餘下的在16小時內給予。
2.燒傷早期不應輸注膠體液,需要時至少24小時後方可考慮輸用。
3.患者尿量是液體復甦是否有效的指標。在無糖尿和未用利尿劑的情況下,每小時尿排出量0.5ml/kg(兒童1ml/kg)。
❾ 如何預防和控制輸血傳播疾病的發生
預防輸血傳播疾病: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非必要時避免輸血。輸血反應是臨床輸血中常見的副作用, 嚴重時可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在輸血治療過程中, 應注意加強觀察。發生輸血反應時, 應積極採取措施, 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為預防和減少輸血反應的發生, 首先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輸血, 大力推廣成分輸血,按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 科學、合理地進行臨床輸血治療。
❿ 簡述輸血的注意事項
輸血最好首先選擇同型血。然後必須做好交叉配血試驗。血液不發生凝固才可以進行輸血。在輸血的時候。要注意觀察患者是否有輸血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