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侵害10條
防侵害10條
防侵害10條,隨著社會節奏越來越快,城市犯罪率特別是針對女性的侵害越來越嚴重,以下是我為大家精心准備的防防侵害10條內容分享,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快來看看吧。
一、遵守法律和道德規范
做到自尊、自愛和自重,正確處理戀愛、婚姻及家庭問題,自覺抵制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和其它不正當性行為。
二、了解性病的知識
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少年應通過相關的科普宣傳,了解性病發生的原因、傳染源、傳播途徑、病態表現、危害性、治療及預防措施等,從而預防性病發生。
三、抵制色情文化的侵蝕
近年來,某些色情文化宣傳品如錄像、影碟、書籍、雜志等沉渣泛起,對青少年危害很大。所以,應對這些色情文化宣傳品加以抵制,保護廣大青少年,使他們健康成長。
四、性愛專一
發生性病危險性的大小與性(伴)侶的數目、性放縱的程度和性交方式等有密切關系。性愛專一,固定一個性(伴)侶,是預防性病發生的有效方式。
五、注意性生活和生器衛生
應講究性生活衛生,掌握適當的性生活頻度,避免在婦女月經期、妊娠早期、妊娠晚期及產褥期過性生活。經常保持生器的清潔衛生,尤其是性交後應避免使用不清潔的物品處理,以防病原體乘虛而入,侵襲人體。
六、隔離與避免接觸
性病病人或疑似患者應認真地實施性隔離,治癒前避免過性生活,否則容易傳染給對方。傳染性患者不要護理嬰幼兒,避免與嬰幼兒的`皮膚直接接觸,並在使用便器、馬桶時注意清潔和消毒,以防傳染他人。
七、檢查、治療性(伴)侶
性病患者的性(伴)侶特別是女性常為病原攜帶者或隱性感染者,與此種人發生性關系極易受到再感染。所以,患者的性(伴)侶應接受檢查,若陽性時,應按性病病人治療,如陰性時,應密切觀察,必要時應進行預防性治療。
八、防止醫源性感染
醫務人員在檢查和處置性病病人時,應作必要的防護,如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及橡膠手套等,並注意防止損傷手或其它部位的皮膚;對性病患者應採用一次性注射器、 一次性輸液器等一次性醫用器械和材料,檢查病人用過的器械應嚴格消毒。這些措施均有助於防止醫源性直接與間接接觸性感染。
九、加強宣教,對高危的人群進行監測
從中學生即開始進行正確地戀愛觀教育,避免過早戀愛及性行為。對於成年人要潔身自愛,避免婚外性行為,杜絕性亂行為及吸毒等不良行為。對高危的人群進行監測及加強國境檢疫工作。
十、加強婦幼衛生保健宣教
提倡不共用公用馬桶、浴池等,注意衛生用品消毒。對多年不孕的夫婦,雙方需常規進行性傳播疾病病原體的檢查,特別是衣原體、支原體的檢查。若一方已發現有性病,應避免性生活或在性生活時提倡使用物理屏障,如用避(孕)套等,同時對性(伴)侶應進行檢查和治療,徹底消滅傳染源。
一、女兒在12歲,男孩10歲前,盡量不要離開母親的視線
二、無論男女孩,8歲前都不要讓陌生人靠近他們的身體,除非是人多的公共場所
三、無論什麼年齡段的小孩子,家長都不能用性器官同他們開玩笑,更不允許其他任何人這么做。
四、除非是清潔的需要,否則,包括父母在內,任何人不得觸碰小孩子的性器官,「隨便」觸碰屁屁、大腿、肚子、脖子、腰、後背等處。這樣的好處是,當陌生人觸碰到不該碰地方時,小孩子會很不習慣,從面引起警覺。
五、女大避父,男大避母,從孩子在很小的時候,一般3歲開始,盡量不要在他們面前換內衣,培養他們的個人隱私意識
六、在10歲前,盡量不要讓孩子單獨與家族中異性長輩相處,即使需要託付照看,父母也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掉以輕心。
七、時不時組織親朋好友,家族成員討論關於防止「性(侵)未成年少女」的話題,這叫發動和依靠群眾,共同防治。
八、每天關注孩子的情緒變化,培養孩子講真話的勇氣,這其實很簡單,永遠不要因為孩子講真話而打他(她)們。無論孩子犯多大錯,只要他講真話,你馬上要轉變態度來安慰他(她)
九、明確告訴孩子,這個世界上,唯一可相信的人只有媽媽(爸爸也要看錶現而定),至於老師說的話,都不一定要相信,都要回來告訴媽媽。
十、明確告訴孩子,對壞人,就可以撒謊,可以騙。遇到危險時,要大喊大叫,可以組織家庭內部,進行防止性(侵)害的演練。
1、路上要結伴而行,盡量避免黑夜外出,盡量不要到僻靜或者得不到幫助的地方去;
2、外出活動要徵得父母同意,離開父母一定要告訴父母去什麼地方、和誰一起、行走路線、返回時間、聯系方式等;
3、不要搭便車,特別是不認識的人;4、不要輕信陌生人,不要接受不十分了解的人的錢或者禮物,不要吃不認識的人遞過來的食品和飲料;
5、一個人在家時要把門窗關好,開門前應問清楚來人是誰,不要輕易讓外人進屋,即使是你熟悉的人;
6、不要隨便出入網吧、錄像廳、歌舞廳、賓館等地方,更不要看充滿色情的電影、錄像及書刊;
7、對於不當或者不舒服的身體接觸,要勇敢說不;
8、牢記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實施侵害,任何人提出性接觸行為,都要斷然拒絕;
9、牢記父母電話和報警電話110;
10、學習幾招簡單而實用的應對襲擊或侵犯的招式
Ⅱ 當我們面對不法侵害時,我們應採取哪些措施
面對不法侵害時,應根據不法侵害的具體情況分別採取不同措施:
一、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正當防衛。《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向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報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三、將不法侵害人扭送至司法機關。《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四、提起訴訟,索取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一招解決侵害的方法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五條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范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
Ⅲ 我們在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時我們應該怎麼辦。
遭遇不法侵害時一定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機智處置。同不法分子要鬥智,而不鬥勇。同時,積極尋找機會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警。
1、女學生突然遇到不法侵害時,一定保持鎮靜,不軟弱、畏懼、退縮,在心理上搶先對壞人予以打擊。這種心理上的強悍感和優勢有利於戰勝不法分子。
2、如果犯罪分子闖入家中,女學生應注意利用環境。用自己對周圍環境熟悉的優勢,盡量與其周旋,尋找報警或逃離的機會。、
3、女學生受到壞人糾纏時不要因害怕而屈服,要果斷拒絕壞人花言巧語的誘騙和他們所提出的任何條件,堅決不跟他們走。如果發生在公共場所,應打消羞怯的心理,向過往的行人說明情況,求得周圍群眾的幫助。
4、遇到壞人的糾纏和騷擾,要堅決斗爭。但斗爭要講究策略用智慧。如果處於孤立無援的地步,則要採用不卑不亢的方法,盡量拖延時間,尋找時機,擺脫壞人。
5、上學、放學乘公共汽車時,應和其他同學結伴而行,這樣同學之間可以相互照應,一旦遇到不法分子,可以依靠集體的力量戰勝他。
(3)一招解決侵害的方法擴展閱讀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Ⅳ 在校園內本人或他人受到不法侵害的緊急情況下求助的方式有哪些
受到不法侵害該怎麼辦?
1、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如何報警?
(1)報警電話的號碼是110。這個號碼應當牢記,以便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撥打。
(2)撥打110電話,要簡明、准確地向公安部門報告案件發生的地點、時間、當事人、案情等內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員處理。
(3)打報警電話是事關社會治安管理的大事,千萬不要隨意撥打或以此開玩笑。
2、路上被人搶劫、敲詐和勒索怎麼辦?
(1)要保持冷靜,不要害怕,盡量說好話,說明自己沒帶錢,避免跟他們爭吵。
(2)如果他們繼續堅持要錢,就跟他們說回家取錢,趁機跑掉,並向你認識的人求助。
(3)如果還不行,就拖住別的大人大聲喊「救命」。
(4)如果一個人遭挾持,不要反抗,不要「硬碰硬」,可以給錢,但要記住對方的相貌特徵,事後向公安機關報案。千萬不要拉住欲跑的持刀歹徒不放,這樣容易造成歹徒狗急跳牆,持刀傷人。
3、為防範被歹徒搶劫勒索,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要和同學結伴上學、回家,盡量不要單獨外出。
(2)言談舉止一定要符合身份,不要過分張揚,避免引起問題少年的注意。
(3)上學放學路上盡量走大道,不走偏僻小路。
(4)穿著打扮要樸素,平時不穿名牌、不高消費,不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家財富,以免被不良少年盯上。
4、獨自在家的安全防禦知識
我們獨自在家時,應及時把門鎖好。如果聽到有人敲門,要通過門鏡辨認來人。對不認識的人,不管他有什麼理由,也不管他是什麼身份,都不要給他開門。而且可以像父母在家一樣,喊爸爸媽媽,說有不認識的人來敲門,把壞人嚇跑。
有的壞人冒充郵遞員、推銷員、檢修工人等,騙開了門,入室搶劫或作其它壞事。同時要留心觀察,記住陌生人的身高、面相、衣著等,以便必要時報警。也可以給父母、鄰居、居委會或派出所打電話。
如果來人聲稱是你父母的同事,並能叫出你的名字和你父母的名字,也要提高警惕,不能開門,但可以問他有什麼事,記下來告訴父母。
如遇到壞人以各種理由闖入家中,要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與壞人鬥智斗勇。如將自己的屋門反鎖後,用電話報案,要注意說清楚自己的詳細地址;也可用計將壞人嚇跑,但要記住壞人的身高、外貌特徵,並迅速報案。但不要與壞人硬拼,要注意保護自己的生命及人身安全。
5、校園安全小常識
(1)在校時間學生不得無故離開學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請假。
(2)學生上課要遵守紀律,要聽從老師指揮,特別是體育課、活動課等,應在老師的指導下使用體育器材。
(3)課間玩耍不打鬧追逐,嚴禁爬圍牆、爬樹、爬走廊欄桿、攀校門等。
(4)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在樓道玩耍,嚴禁從樓梯把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買無證小攤的食品,不吃過期或變質食品。
(6)不帶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來校,不做危險游戲。
(7)午間用餐要服從教師的要求,不在用餐時講話、嬉戲或做其它事情。
(8)注意用電安全,不要亂摸亂動教室、走廊等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開關、插座等。
(9)學生放學回家要按時離開學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園內逗留,也不要在街頭遊逛。
(10)上下學要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時看清來往車輛,要走人行橫道。學生乘車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如摩托車、三輪車、貨動車等),不乘坐超載車輛。
Ⅳ 遇到壞人受到不法侵害時,應該怎麼辦
2、當發現有可疑人尾隨你進入滑洞,不要急於開門入室,應當逆向行走,待感到安全時再進屋。
3、被壞人侵害時,必須冷靜思考對策,與壞人鬥智斗勇。或奮力反抗並大聲呼救,或想方設法報警。不要因為恐懼或受壞人的威脅而不敢出聲、任其擺布。
4、女公民平時應當學些自衛防身術,在遇到侵害時可以一招制敵。
5、如已被壞人控制,即受到侵害時,應當保持鎮靜,不要喪失信心,應一邊盡量與壞人周旋,一邊思考脫身之計或求救方法,要記住路線和壞人的長相、衣著、口音、身高、胖瘦等體貌特徵,為民警破案提供線索。
Ⅵ 物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嗎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二百四十一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6)一招解決侵害的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條國家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二百零七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Ⅶ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得到幫助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依法求助的方式和途徑:
知識補充
①民事糾紛的維權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但不包括行政復議。
②訴訟及打官司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方式,人民法院是我國的審判機關,打官司要到人民法院。
③非訴訟途徑是維護合法權益常用的有效手段,訴訟是處理糾紛和應對侵害最正規、最權威、最有效的手段是維護合法權益的最後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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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該怎麼做
法律分析: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首先要敢於同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人進行斗爭,這既是公民自已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要善於同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非法侵害者進行斗爭, 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採取合法的手段、途徑,制止侵害,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而不能採用非法手段解決非法侵害問題,也就是要依靠執法機關的力量保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Ⅸ 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應怎麼辦
1、當遇到不法侵害時,我們要運用自己的智慧,採用靈活的方法,沉著對付,以保護生命為第一原則;如:機智地求助他人;巧妙周旋,趁機逃脫險境;記住不法分子的特徵和行為,事後報案等。
2、要依法進行自我保護,要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青少年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要學會求得法律幫助。如: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服務所等。
2、可以通過非訴訟途徑解決,這是維護權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向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反映問題,通過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爭議、糾紛。
3、通過訴訟途徑即打官司討回公道,這是維護權益最正規、最權威、最有效的途徑。有經濟困難,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維護合法權利的途徑:
1、直接找侵權者交涉;
2、向有關管理部門申訴;
3、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
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法律是最強有力的救助手段。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法律可以通過調解、和解、訴訟及仲裁等多種方式實現對受害方的救助。
法律幫助的方式和途徑主要包括:
法律服務、法律援助、非訴訟途徑和訴訟途徑。
非訴訟途徑主要指:投訴、調解、裁決、仲裁、申訴等。
訴訟分為:
1、刑事訴訟。
2、民事訴訟。
3、行政訴訟。
訴訟是我們最權威、最有效、最正規和最終的維權途徑。
刑事訴訟:指國家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證實犯罪、懲罰犯罪的活動。
民事訴訟:是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民事案件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
行政訴訟:指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照司法訴訟程序解決行政爭議案件的活動。
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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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是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的重要保障。
法治社會不存在法外之地、法外之人,誰都不能為所欲為。無論是維護合法權益,還是表達利益訴求,都必須在法治軌道上進行,退役軍人更應該做遵紀守法的典範。
必須認識到,只有維護法律權威,捍衛法律尊嚴,才能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新時代是奮斗者的時代,奮進新時代,廣大退役軍人擁有幹事創業的廣闊空間和舞台,大有可為,也大有作為。
要發揚好人民軍隊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繼續保持好軍人本色,珍惜好軍人榮譽,邁好工作轉軌、事業轉型、人生轉身的關鍵一步,勇做建功新時代的表率、勇當創造新成績的先鋒。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評論員:捍衛法律尊嚴 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