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與人之間相處的矛盾怎樣消除
從古至今,人與人之間都存在矛盾,可以說矛盾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解決矛盾也自然從矛盾的出現而開始。
通常情況下,我們解決矛盾的方法都十分的簡單粗暴,那就是要麼爭,譬如什麼都爭個對錯,或者古代國家之間的領土之爭。要麼就是讓,我們給出的讓的理由可能是這樣的,對方還小或是對方是老人,所以要讓,正所謂千里休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
第四種思維建築師思維,就是要給自己和別人劃定邊界,告訴跨越邊界的人是有成本的。譬如,有人談戀愛,還要問朋友怎麼辦,其實這完全是他自己的事,他要不要繼續跟別人戀愛,完全是自己的事,當他做出決定後自己就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㈡ 當年輕人與中年人起沖突時,你會怎樣調解
年輕人與中年人產生沖突時,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溝通。沖突大多來自不理解,而溝通是能夠讓這其中的不理解成為理解,這樣矛盾就自然而然化解了。大多數年輕人和中年人的矛盾都發生在子女和父母之間,這些矛盾與兩代人之間的代溝有很大的關系。而使得矛盾激化就是因為溝通少,一旦彼此了解,就能夠體諒和包容。
產生矛盾時,最好是能夠有一個中間人進行調節,為兩個年齡段的人搭建溝通的橋梁。這樣的做法既不會讓矛盾激化,也不會讓處在矛盾兩端的人感到尷尬。而有中間人的調節也能夠讓交流更順利的進行,了解彼此的心意之後,談和就是自然而然的結果了。
㈢ 如何正確面對人生中的矛盾
日常生活中,矛盾時時處處可見,可以說我們是與矛盾並存,如何處理好這些矛盾問題,對於提高我們的生活質量,營造良好的生活氛圍,保持身心健康顯得尤為重要。
1、 冷靜: 遇到矛盾沖突,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停頓三分鍾,三思而後行,避免直接沖突。因為人在遇到外界刺激干擾的時候很容易脫離慣有的思維模式,被動帶入矛盾中,停頓冷靜幾分鍾,可以有效避免不理智的直接沖突,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2、排解:暫時避免矛盾以後,可以選擇自己喜好的方式轉移注意力,比如運動,旅遊,聽音樂等來舒緩激動的情緒,以免不理智地思考問題。
3、分析:待平靜下來以後,我們可以理智地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根源,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
4、尋求幫助:實在遇到自己的能力無法解開的矛盾問題,我們可以向網路,書籍,朋友求助,借鑒別人的經驗建議,化解自己遭遇的矛盾沖突。
5、 解決:找到處理問題的辦法方式以後就要積極面對問題,努力與沖突發生方溝通協調,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化解問題,贏得信任。
㈣ 出現矛盾的時候,該怎樣去解決,使得矛盾化解
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主要來源於感情,經常習慣於用高標准衡量別人,用低標准要求自己。那麼長期以往就會出現惡性循環,很多人和他就不能很好的溝通、交流,導致矛盾的增多,那麼出現矛盾的時候,應該怎麼做才能化解呢?
第一,被動的用時間去化解
人與人交往期間,會發生一段時間的矛盾。 這些矛盾是彼此個性、視點的差異,還有地位的差異,彼此之間有隔閡和冷淡,有地位的人不一定看不起沒有地位的人。 相反,沒有地位的人只是為了自己的自尊心而故意遠離對方。 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彼此誠實地看到了金錢和地位,其實友誼的擴散是擋不住的。
因為一時的憤怒,我打破了女學生能聯系的所有方法,想安靜地避開她,而且當時也沒有什麼時間和心情去理解她。直到現在,我還後悔她生病的時候不應該用這么極端的方法對待她。 我們都知道人與人之間有矛盾,一般有兩個原因。 一個是感情問題,另一個是實際問題。 要先處理自己的感情問題,再處理實際問題。
㈤ 成年人怎樣處理與朋友之間發生的沖突和矛盾
盡量保持冷靜,生氣時想的全部忘記,事後盡量友好一些,沒必要鬧大。
㈥ 與別人發生矛盾時怎麼解決
當你和別人發生矛盾時,不要沖動,也不要懊惱。
我們可以試著去分析原因,學會換位思考,看究竟是哪個問題的出現,才導致矛盾的產生;是否是自己造成的;是什麼事情引發這個沖突的;只有分析了原因才能更好的去解決矛盾。
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溝通不暢;
2、利益受損;
3、感覺有失面子;
4、價值觀不同;
5、別人處理問題的方法與自己不同。
再冷靜的去找到辦法解決矛盾。
首先,讓自己冷靜下來;如果自己還沒有完全冷靜下來,一定要讓自己冷靜下來,避免再次發生矛盾;
其次,帶著一顆寬容的心,找一個有利的時機,和對方心平氣和的聊一聊,把大家有矛盾的地方說出來一起面對面解決;
最後,如果跟對方實在溝通不了,但又不影響生命健康的話,那就少計較個人得失,讓他占點便宜又何妨?有時候吃虧不一定虧,心胸開朗一點,自己也就可以活的輕松一些。
㈦ 我們日常生活中出現矛盾該如何解決更為合適
我們要做到的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後,希望大家遇事不慌亂,能足夠冷靜,能直面矛盾,多溝通,這樣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感謝您的觀看。
㈧ 怎樣正確解決人生矛盾
人的一生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有的小.有的大,有的很好解決有的很棘手。有的看是小矛盾,處理不好會變成大矛盾,有的大矛盾處理的好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化無。
在遇到矛盾時,不管矛盾的大小先要冷靜,等冷靜下來思考一下遇到的問題出在哪,這樣要想解決矛盾就容易的多。遇事千萬不要沖動,往往沖動會讓矛盾激化的不可收拾,遇到矛盾要從反方向去想問題,多從對方角度去看問題,多想想是不是自己哪裡做的不對了,這樣就不會轉牛角尖,就不會激化矛盾。如果判斷自己沒有錯的情況下也要注意說話方式方法,往往一句話能把人說跳起來,同樣一句話口氣不同能把人說笑起來,這就是說話的藝術,要加強自生的涵養.遇事要能寬厚待人,要能做到以上這些,你的人生矛盾會減少很多。
㈨ 怎樣調解矛盾
一、善於做到法治與德治相結合
調解矛盾糾紛既要堅持依法調解,又要貫徹以德感化。道德教化具有棄惡揚善的無形力量。很多情況下,道德倫理教育更容易使當事人心悅誠服地接受調解意見,可以減少其抵觸心理,主動履行義務,這種情況在婚姻家庭與遺產糾紛中表現尤為明顯,因為感情因素在這類糾紛中起著相對決定的作用。
法律的局限性和民事行為以及道德調整的廣泛性,決定了在調解矛盾糾紛時,要重視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我們知道,民事行為的特點是: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禁止的,人們都可以為之,都是合法的行為,因此,民事行為的范圍非常廣泛;我們知道,法律,只是調整人們最基本的行為規范,絕大部分的民事行為都沒有現成的法律條款來規范;我們也知道,道德,不僅調整人們的行為,而且調整人們的思想意識,幾乎無所不包。因此,在調解矛盾糾紛時,我們既要重視依法調解,更要重視依靠道德規范,依靠社會輿論,依靠人的良知,用基本的道德觀念去規勸、疏導、教育、挽救。
二、善於動員多種力量參與協助調解
人們生活在復雜的人際關系之中,受到周圍各種力量的影響,許多情況下,矛盾糾紛的發生和解決,並不是一個人所能辦到的。因此,調解員要善於調動影響糾紛和當事人的外部因素,取得當事人的親友和社會力量的支持和幫助。
調解員在調解糾紛時,要善於利用熟悉當事人情況的親人、知心信任的朋友參與調解。因為這些 人了解當事人的心理動態,一般能夠從當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與當事人談話投機,他們的意見往往得到重視,易於被接受。尤其是對婚姻家庭和遺產繼承的糾紛,家人、朋友和長者參與調解,及時進行疏導、勸說,一般是能夠促使雙方相互諒解,消除隔閡,解決糾紛。在調解涉及宗族群體的糾紛時,更應注意動員輩分大聲望高的人協助。
社會矛盾糾紛主體多元化、性質多樣化和內容的復雜化,決定了調解矛盾糾紛是一個系統工程,應當建立「大調解」的工作格局,由全社會共同參與,相互配合,聯合調解。實踐中的普遍做法是:對於重大疑難的糾紛,應主動取得牽涉到的當事人的單位、行業協會和當事人居住的基層組織的支持;對於一些比較難解決、有現實危險的糾紛,應主動與公安政法部門聯系。
三、演好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的角色
我國的調解主要有法院(司法)調解、仲裁調解、律師(法律工作者)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等等。在這里,我們只是探討調解絕大多數糾紛的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要求扮演好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角色。
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從聯系方面來看,一是調解的目的相同,都是為了幫助糾紛當事人排難解紛;二是調解的依據相同,都是以國家的法律為明斷是非的標准;三是調解的原則相同,都是以當事人完全自願為前提;四是調解的方法相同,都是以說服教育為主,勸導當事人自行解決糾紛。它們的區別是:一是調解的性質不同。行政調解是一種准司法性質的調解,而人民調解是人民群眾行使民主自治權利的一種形式;二是調解的主持者不同。行政調解由政府的工作人員主持,而人民調解則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主持;三是調解的管轄范圍不同。行政調解所管轄的是公民與法人、法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特定經濟民事糾紛,而人民調解管轄的是公民與公民、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民間糾紛;四是調解的程序不同,行政調解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而人民調解則沒有這樣的規定;五是調解協議的效力不同。有的行政調解協議具有強制效力,當事人不履行協議的,可以依法強制執行,有的行政調解協議既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也不具有「民事合同性質」,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只能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與行政調解協議不同的是,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六是不履行協議的後果不同。有的行政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一方如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自行強制執行,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行政調解協議,當事人只能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當事人不履行人民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即確認調解協議有效、當事人必須履行協議條款的訴訟。
由於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具有不同的性質,而調解人員有時會出現身份的重疊,例如,司法助理員同時又是該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人民調解員,因此,在調解矛盾糾紛時,要善於根據具體情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應當弄清楚自己是人民調解員還是政府的工作人員。在人民調解時,調解員是「紅娘」和「月老」,是「和事佬」,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都可以為之;而在行政調解時,調解員是執法者,是「裁判員」,要嚴格執行法律規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行為,調解員都不得為之。因此,在調解中,要根據角色的不同,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四、善於做到換位思考
換位思考的方法運用,會讓當事人感到調解員考慮問題全面,處事公正,是從他們的利益出發,從而消除對調解員的抗拒心理,聽取調解員的合理建議,便於調解的順利進行。
墳山糾紛是當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大因素,調解這種糾紛時,最能體現換位思考。這類糾紛的當事人大多封建迷信思想嚴重,他們往往以他方侵犯了自己的 「龍頸」、「破壞了風水」為由,聯系宗族群體參與糾紛。此時,如果調解員只是站在國家工作人員的立場上思考和處理問題,機械地說破除封建迷信,禁止聯宗祭祖,這樣一開口,便有可能使當事人散了場,沒有人接受調解。正確的做法是,調解人員首先要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可以和當事人拉「家常」、講風俗習慣、講情理。面對加害方的當事人,調解員對他們指出:以封建迷信為由,做出破壞他人祖墳、甚至挖棺暴屍、破壞他人財產等行為,挑起了事端,引發群體性惡性事件,對社會造成了危害,人民政府是要處理的, 處理方式有多種,以什麼方式處理,可以說,主要由雙方當事人決定——即根據糾紛發展演變情況決定。在糾紛剛發生時,作為民事案件,允許當事人意思自治,允許當事人自由處分其權利義務、友好協商達成協議;有些糾紛當事人不能協議解決,案件可能轉化為行政案件或者輕微的刑事案件,此時,如果是情節顯著輕微,加害方認錯態度好,取得受害方的諒解,政府可以依法不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態度惡劣,情節嚴重,危害大、影響壞,案件轉化為嚴重的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則要承擔行政拘留、罰款甚至刑事責任。面對受害方當事人,調解員應當表示對他們同情和支持,秉公為他們主持公道,引導、教育他們接受調解。在提出調解方案時,要分別站在當事人的立場,設身處地、將心比心地去思考,要考慮對方是否接受。這樣,經過反復細致的思想疏導,雙方互諒互讓,大部分的墳山糾紛都能達成協議。
五、講究語言藝術
高明的調解員在進行調解時,善於將大道理同當事人的現實生活聯系起來,轉化為貼近實際生活的小道理;調解人員和當事人傾心交談中,情真意切,和風細雨,富有人情味,在潛移默化中,當事人受到了教育,接受了調解員的意見,矛盾糾紛得到化解也就順理成章了。與此相反,有些調解員簡單粗暴,空泛說教,平淡枯燥,當事人越聽越反感,甚至有的調解員言語傷害了當事人,遭到當事人的圍攻。講究語言藝術,是做好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關鍵。
講究語言藝術的方式方法很多。褒揚激勵當事人常被調解員運用。通過表揚鼓勵當事人,當事人會感覺到調解員了解自己,減輕生疏感,綜短了調解員與當事人的距離, 對調解員的話聽得順耳,為調解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礎。在批評當事人時要多用間接委婉、含蓄的方法,做到「點到即止」,即是把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當事人的錯誤行為和錯誤思想,尋找適當的時機、在適當的場合提出,做到既糾正當事人的錯誤,又能保護當事人的自尊心,消除他們的對抗心理,有效地避免了糾纏不清、傷害感情、貽誤工作的弊端。詼諧風趣的語言在化解矛盾糾紛中往往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曾有這樣的事例:國外某名人妻子是個潑婦,經常在眾人面前對名人撒潑。一次,名人與朋友聚會,潑婦大吵大鬧還不解恨,拿起一盆水淋上名人身上。名人非常幽默,他說:「我知道,雷響之後便會下大雨。」大家聽後,忍不住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