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鄰居房屋漏水糾紛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1、對於因鄰居家漏水而被淹的,首先需要查明漏水原因。2、如果查明漏水是鄰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3、對方拒不賠償的可以拍照登記損失,並找專業鑒定機構做損失鑒定,然後提起民事訴訟,對於具體的糾紛可在訴訟中得到解決。
法律依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㈡ 房屋漏水如何維權
房屋漏水維權途徑如下:
一、保留證據。房屋漏水,首先應拍照保留證據;
二、確定漏水責任人;
三、協商維權。拿著證據找責任人進行協商,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也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維修費的賠償;
四、訴訟維權。
【法律依據】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㈢ 樓上房屋漏水糾紛如何處理
一、查明漏水原因
一旦發現樓上漏水,第一件事肯定不是直接沖上樓去理論,而是保持冷靜弄清楚漏水原因,首先一定要弄清楚是否有自己的責任在裡面。如果弄清楚並不是自己的責任,那麼就是開發商或者鄰居的責任。如果實在不清楚,可以請專門的房屋質監部門對漏水原因進行一下檢測。
一般來說出現樓上漏水情況主要原因有這幾種:
1、是房屋頂樓種植過多植物影響了房屋的防水材料。
2、是房屋居住年限過長或者房屋沒有做好保養和維護導致房屋屋面層防水材料老化損壞。
3、是開發商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防水材料。
查清情況後,如果樓上漏水的原因實為樓上鄰居的原因造成的話,受損業主可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向樓上或鄰居講清情況,提出修補要求及修補期間對自己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如果是開發商的責任必須是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來進行維修,一般來說開發商出現問題的概率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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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溝通問責
查清楚原因後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解決問題追討自己的損失。如果你已經確定樓市漏水是鄰居的責任,你需要做的是向鄰居說明情況,要求鄰居盡快做修補並且賠償自己的損失,如果鄰居不配合業主可以根據《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將爭議提交到法院處理。
一旦走上法律程序時間肯定是要花費的更多,為了避免給自己帶來更多的損失和更大的不便業主可以先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有花費依據法律有關規定,通過法院要求鄰居進行賠償。並且,當樓上鄰居不主動進行賠償時,受損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正常情況下房子的防水質保是5年,管道質保是2年,只要不是人為,房子在保質期內出現漏水問題,開發商都有責任,業主應該及時通知開發商來清理,如果開發商有意拖延,或者維修不到位,業主可以自己找人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如果開發商態度惡劣置之不理,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將開發商告到法院。
如果已過房屋質保期,漏水部分屬於整樓公共部分,比如說是下水道主管道保養問題需要維修的,而收取了房屋維修基金的,由物業部門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如果沒有收取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共有部分的應當由所有房主共同承擔;如果是樓上專有部分出現問題的,按公平原則仍然由樓上承擔費用。
一旦發現樓上漏水,第一件事肯定不是直接沖上樓去理論,而是保持冷靜弄清楚漏水原因,首先一定要弄清楚是否有自己的責任在裡面。樓上房屋漏水想要為自己爭取權益追究責任
㈣ 房屋漏水糾紛如何處理律師咨詢
房屋漏水糾紛有以下途徑處理:
1、開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滲漏,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侵權的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滲漏是由相鄰關系人造成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於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於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
㈤ 應該怎麼處理房屋漏水糾紛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㈥ 樓上漏水樓下如何處理
這種事在城市中發生的不少,生活在城市裡大多數人是住在樓房裡的,樓上樓下應該是鄰居了,剛入住的樓房或者入住一段時間的樓房,時常有樓上漏水的現象發生,出現樓板向下漏水,肯定樓下的住戶是受害者,當漏水發生後樓下住戶應快速通知樓上住戶,說明漏水情況並讓樓上住戶一同下樓察看漏水現場,然後找到漏水原因盡快處理,畢竟是鄰里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事並不太大,一般情況下樓上住戶會找來維修人員,很快查清問題所在,對症下葯,修好漏水管道,然後下樓把因漏水而受損的房頂再做處理,但有時樓下受損嚴重,過水面積大,一時不能晾乾,需要時間,這種情況下,為了方便,上下樓住戶應該協商一下如何解決,在實際中樓上人應主動些或根據樓下受損情況,用經濟補償的方式付給樓下住戶,也是解決問題的可行辦法,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達成一致的,但也有例外,曾經也遇到過樓上住戶不積極配合,耍賴,不想掏錢的情形,碰到這種事樓下住戶首先向物業通報,通過物業調解勸阻讓樓上住戶認識自已的責任,和自已要負擔的費用,達到問題的解決。
㈦ 怎樣處理房屋漏水糾紛
正確處理房屋漏水糾紛的途徑:權利人可以先與開發商進行交涉,要求開發商出具存在質量問題的證明;開發商拒絕承認存在質量問題的應當及時委託專業的鑒定機構做出鑒定;不屬於房屋質量問題的,可以酌情向樓上下戶主請求索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㈧ 商鋪漏水糾紛如何處理
一、商鋪漏水糾紛如何處理
1、商鋪漏水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向法院起訴的流程怎麼走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申請立案,當事人准備證據資料;
2、法院將送達開庭公告並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
3、開庭當日帶齊資料到庭舉證辯論、發表意見;
4、法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由合議庭進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決和執行。
㈨ 樓上漏水樓下如何處理案例分析
您好,查找分析滲漏的成因——確定法律關系——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明確責任。
一、樓上漏水一般賠償多少錢?
民事賠償,實際損失為限(包括物的實際損失,關聯損失,重作,修復所產生的費用及人的誤工費)。
二、正確處理房屋漏水糾紛的途徑是怎樣的?
(一)、解決的法律路徑
房屋發生滲漏時,解決的思路為:查找分析滲漏的成因——確定法律關系——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明確責任,這樣,便能有針對性地適用法律尋求到正確的解決方法。
(二)、常見的房屋滲漏原因
1、開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
2、樓上住戶因裝修房屋、改建管道、不當用水等造成對樓下住戶的侵害;
3、樓下住戶裝修中對其樓頂造成損害而導致滲漏;
4、房屋使用久遠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滲漏。
不同的滲漏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關系,這就影響到適用法律的選擇和訴訟的路徑。如果確定法律關系錯誤,就會導致確立案由和適用法律的錯誤,判決結果就會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三)、不同的滲漏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關系。
針對上述常見的滲漏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關法律關系:
1、開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滲漏,形成商品住宅質量糾紛法律關系。
2、樓上住戶因裝修房屋、改建管道、不當用水等造成的滲漏,形成財物損害的侵權法律關系。
3、樓下住戶裝修中對其樓頂造成損害而導致滲漏,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4、房屋使用久遠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滲漏,也是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5、共用設施、設備導致滲漏且已過保持期,則應適用物業管理糾紛法律關系。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漏水只要造成業主的經濟受到損失,那麼是可以要求侵權者承擔賠償責任,但對於賠償的標准需要由雙方協商,結合實際的損失情況來進行賠償,只要能讓受害方的利益不受到損失,那麼雙方是不會引起各種糾紛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