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排污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的區別
你好,排水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的區別在於:
1、依據不同:城市排水許可證依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廣東這邊是依據《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
2、發放范圍不同:城市排水許可證發放對象是向城市排水光武及其附屬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排污許可證原則上包括所有向環境直接排放或間接排放污水和廢氣污染物的點源排污單位。
3、排放要求不同:僅對於城市納管排水戶來說,城市排水許可證對其水量、入網水質做了規定;排污許可證還增加了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
4、發證單位不同:城市排水許可證由城建部門負責發放;排污許可證由環保部門負責發放,
他們之間的聯系是:
1、城市納管排水戶應同時申領排污許可證和排水許可證。
2、城市納管排水戶排放污水必須同時滿足排污許可證和排水許可證的要求,即兩種許可證中最嚴格的規定。
Ⅱ 排污登記和排污許可證一樣嗎
法律分析:排污登記和排污許可證不一樣。
法律依據:《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四條 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未取得排水許可證,排水戶不得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城鎮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第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
Ⅲ 排污許可證監測和環境監測一樣嘛
不一樣:
排污許可是指在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情況下,允許相關單位或企業排放污染物的許可。排污許可管理辦法一般包括,一是制定管理辦法的主要依據;二是管理辦法的指導思想;三是允許排放污染物的范圍和具體項目;四是管理辦法的組織領導機構;五是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單位或企業的范圍;六是管理辦法實施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七是其他需要管理辦法管理的事項。環境監測可分為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環境質量監測主要包括水環境、氣環境、聲環境的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是指對污染物排放出口的排污監測,固體廢物的產生、貯存、處置、利用排放點監測,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效果監測,「三同時」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現有污染源治理項目(含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監測,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等。
Ⅳ 排污許可檢測是檢測什麼
按照排污許可規范,排污單位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和監測計劃,按照申請排污許可時填報的檢測項目和監測周期進行檢測。無外乎水、大氣、雜訊等污染物。
Ⅳ 排污許可登記管理需要自行監測嗎
法律分析: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准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准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5年。
Ⅵ 排污許可證和城市排水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1、依據不同:
城市排水許可證依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
2、發放范圍不同:
城市排水許可證發放對象是向城市排水光武及其附屬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排污許可證原則上包括所有向環境直接排放或間接排放污水和廢氣污染物的點源排污單位。
3、排放要求不同:
僅對於城市納管排水戶來說,城市排水許可證對其水量、入網水質做了規定;排污許可證還增加了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
排污許可證和城市排水許可證的聯系:
1、城市納管排水戶應同時申領排污許可證和排水許可證。
2、城市納管排水戶排放污水必須同時滿足排污許可證和排水許可證的要求。
(6)檢測方法必須和排污許可一致嗎擴展閱讀:
符合以下條件的,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
1、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市排水規劃的要求;
2、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等有關標准和規定,其中,經由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後不進入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還應當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或者有關行業標准;
3、已按規定建設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
4、已在排放口設置專用檢測井;
5、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具備對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進行檢測的能力和相應的水量、水質檢測制度;
6、對各類施工作業臨時排水中有沉澱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堵塞或者損壞的,排水戶已修建預沉設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排污許可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Ⅶ 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年檢環境監測是否要重做
排污許可證是必須每年做一次的,因為每年當地的環保部門都要收你的排污費。
要環境監測很簡單,只是做一些很簡單的油煙和污水的檢測。
看你是在什麼地方,有些地區的排污檢測是只能給監測站做的
所以,你要問清楚當地環保部門
Ⅷ 通過了環評驗收,是不是必須辦理排污許可證
不是。
有些企業或者項目只需要通過環境影響評價而不必要辦理排污許可證,取決於樓主的具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條規定:編制本法第九條所規定的范圍內的規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照本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而根據環保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只有在生產運營過程中需要向空氣或者水體中排放污染物的單位才必須辦理排污許可證。
因此,環評驗收和辦理排污許可證之間沒有必然聯系。需要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的范圍不盡相同,通過環評驗收後,不是必須辦理排污許可證。
(8)檢測方法必須和排污許可一致嗎擴展閱讀:
環境影響評價驗收後,根據環保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下列排污單位還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
1.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排放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
2.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
3.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
4.城鎮或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
5.依法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單位。
Ⅸ 環評和環境檢測的區別
環評和環境檢測的區別有:
1、定義不一樣:環境檢測是利用GIS技術對環境監測網路進行設計,環境監測收集的信息又能通過GIS適時儲存和顯示,並對所選評價區域進行詳細的場地監測和分析。環評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後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並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2、實施部門不一樣:環境檢測是由環保局下轄環境監測站、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等進行檢測的,環評則是由環保部門進行。
3、相關法規不一樣:環評的主要依據是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環境檢測的相關依據則是抗蟲轉基因植物生態環境安全檢測導則(試行)、儲油庫、加油站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驗收檢測技術規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記錄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24小時恆溫自動連續環境空氣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國家標准。
Ⅹ 辦理排污許可證要求企業內部必須檢測污水的COD嗎檢測頻率有要求嗎急!!!
別聽那些人扯淡
你得看你是什麼廠子
如果屬於重污染企業或者說是省控國控企業,才需要上在線監測。
如果是一般的工廠,不需要企業自己監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