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標被故意廢標怎麼處理
投標是否為故意非標?這是沒法進行認定的,只能從結果上確定為廢標,廢標則按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執行。一般都是淘汰出局。
㈡ 做招投標,由於自己的原因變成廢標,公司損失了幾千萬,需要自己賠償嗎,賠不起啊
只能說沒有中標,不能認為就是損失幾千萬,賠償是不需要的。但是你的工作出現重大失誤也是事實,希望吸取教訓,或許會被扣發部分效益工資,應該有一個思想准備。
㈢ 投標過程中,因員工失誤造成廢標,所帶來的損失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承擔嗎
投標過程中,因員工失誤造成廢標,所帶來的損失公司應該不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而且員工也承擔不起,這本身就是公司有問題,沒有相應的約束機制和補救方法。另外,就是不廢標,也不一定會投中,所以損失的判定很難。
㈣ 什麼原因會導致投標書成為廢標
一、廢標的定義:
廢標是指政府采購中出現報名參加或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投標報價均超過預算、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情形時,招標采購單位作出來的全部投標無效的處理。
二、廢標的情形如下:
1、《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在招標采購中,出現某些法定情形的,應予廢標。這些法定情形包括:
(1)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2、《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九條規定:
經資格後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3、《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在這些規定中,「廢標」是一個名詞,指經過評標委員會評審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因而喪失了繼續參加評審程序的資格的投標。
㈤ 招投標中廢標的原因分析及對策有哪些
付款方式不理想部分政府采購項目招標投標文件中的首付款比例太低,很多項目由於資金籌款困難,上級要求施工期緊,但又必須進行政府集中采購,手續相對復雜,這讓一些供應商失去了投標的積極性。另外,還有些采購人資信不高,投標人擔心難以及時回款,也降低了對投標的興趣。
「標底」製作不規范很多采購項目最終被廢標處理,原因之一是「標底」製作太低。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沒有考慮資金成本,或者考慮不夠,而投標人報價均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采購代理機構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採取各種措施後,問題仍然無法解決,只能做廢標處理。
投標人理解偏差因為投標人理解存在偏差,導致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而廢標的情況時有發生,理解存在偏差的表現形式多樣。如,投標供應商沒有認真閱讀招標公告中的投標資質要求。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供應商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資質等級副本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但投標供應商提供的卻是沒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由此導致投標無效,因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采購代理機構只能宣布本次采購項目做廢標處理。
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不夠細致如,沒有及時提醒投標人認真閱讀招標文件中對投標資質、投標保證金、采購項目內容、付款條件、合同條款、具體參數等內容。投標供應商在沒有認真研究招標文件的前提下投標,不能充分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造成廢標。
采購人配合不夠采購人在采購項目啟動前沒有積極進行市場調研,不能提供詳細、可操作的技術參數,因技術參數有缺陷,投標人無法投標和報價,造成政府采購項目廢標。
確定合理的采購預算「標底」招標采購單位首先必須做好招標文件的審核把關工作,落實資金來源後才予以立項;同時,更改不合理的付款方式,或者在不更改付款方式的前提下,充分考慮資金成本,製作科學合理的「標底」,以保證在付款期較長的情況下,大部分供應商的報價均合理有效。
實行「合議定標制」具體操作為,對招標文件中操作規范、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招標項目,若投標人不足三家,通過政府采購監督部門審批,可就兩家或一家繼續開評標。
做好項目前期的准備工作招標采購單位尤其是采購人,對於大型工程項目或大型貨物類項目的政府采購,要實地考察論證,參數的製作要符合實際,避免因參數設置問題廢標。
加強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管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增強工作責任心,加強考核和管理。
㈥ 哪些情況應該廢標,廢標後如何處理
答:《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同時,《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資格性、符合性檢查時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一)應交未交投標保證金的; (二)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三)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資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廢標後,應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供應商。 同時,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招標采購單位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採取其他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