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年終獎金計算方法
年終獎金的計算方法:用年終獎金總額除以12,取得的商去找適應稅率,本題商為2500,適應15%的稅率。
應納稅額=30000x15%-125=4375
你這樣分配月度工資和年終獎金不劃算,全年需繳納4675元(每月繳納25,全年300)
如按月工資3000元、年終24000元發放(總額不變),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900元,年終獎金繳納個人所得稅2375元(適應10%稅率,24000x10%-25=2375),全年共計繳納3275元。
② 年終獎一般是如何計算的
你好。
1.關於年終獎費用入帳時間問題。
如果你公司年終獎金列入員工工資單上,則隨工資一起按你公司規定時間入帳即可。如果年終獎的發放未計入工資單中的,一般情況下,可以在發放當月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2.關於年終獎金的計稅問題。
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舉例說明。
員工A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 000元,員工B當月工資薪金所得2 000元,另發放每人年終獎5 000元,則:
員工A。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0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1 600 - 1 000 = 60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0 + 220 = 220元
員工B。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0) / 12 = 41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20 + 250 = 270元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未列入工資單中的年終獎金,相關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或 銀行存款
借:製造費用 等科目
貸:應付工資
(該分錄,也可與工資單費用一起合並處理)你好。
1.關於年終獎費用入帳時間問題。
如果你公司年終獎金列入員工工資單上,則隨工資一起按你公司規定時間入帳即可。如果年終獎的發放未計入工資單中的,一般情況下,可以在發放當月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2.關於年終獎金的計稅問題。
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舉例說明。
員工A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 000元,員工B當月工資薪金所得2 000元,另發放每人年終獎5 000元,則:
員工A。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0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1 600 - 1 000 = 60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0 + 220 = 220元
員工B。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0) / 12 = 41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20 + 250 = 270元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未列入工資單中的年終獎金,相關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或 銀行存款
借:製造費用 等科目
貸:應付工資
(該分錄,也可與工資單費用一起合並處理)
③ 年終獎計算方式2022
法律分析:1、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數(按照商數查找相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2、應納稅額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乘以)適用稅率A-速算扣除數A。
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速算扣除數: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30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元
(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10元
(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1410元
(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2660元
(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4410元
(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7160元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5160元。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
④ 個人年終獎金怎麼計算
年終獎所得稅計算三種具體方法:
一、年終獎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時,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取得年終獎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年終獎減除"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再確定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時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年終獎-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是年終獎除以12低於2000也要納稅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後的余額,低於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也應該納稅。
因為納稅人的費用扣除額在工資中已扣除,用全年獎金除以12,主要是為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納稅的依據。
⑤ 個人所得稅中的年終獎的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請舉例說明,謝謝!
年終獎繳納個稅計算公式(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假設工資12月3000元,年終獎24000元。工資應交稅金=(3000-2000)*10%-25=75年終獎計對應稅率10%(24000/12=1200),應交稅金24000*10%-25=2375合計應交稅金=75+2375=2450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
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假設工資12月1000元,年終獎24000元。年終獎計對應稅率10%(24000/12=1200),應交稅金(24000+1000-2000)*10%-25=2275</SPAN></SPAN>
由於上述計算納稅方法是一種優惠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人,該計算納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對於全年考核,分次發放獎金的,該辦法也只能採用一次。
⑥ 關於公司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的
一般企業年終獎怎麼算,公司年終獎計算方式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由國稅發文件確定,該文件僅描述了計算方法,未描述一次性收入年限的限制。所以即使只是一個月的年終獎,其計算方法也要以文件公式為依據。另外,納稅申報制度不允許年終獎金稅稅率折算幾個月,必須是12個月。具體計算方法如下:納稅人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單獨計算納稅
公司會不會發年終獎,要看公司規定,可以咨詢公司內部相關人員最新業務變動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告為准。根據公司發展確定年終獎。這種類型的年終獎是最麻煩計算的,主要是根據公司當年的經濟效益。一般企業的演算法是根據公司年收入拿出一定比例作為年終獎,然後按照職級、職位、薪酬規定等進行劃分。同時也結合員工當年的績效系數。
⑦ 關於年終獎的計算公式
1、年終獎發放的金額,是公司與員工之間的一種協議,可以簽署在勞動合同中,也可以不簽署。
2、對於那些沒有在勞動合同中的年終獎,是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一般企業為1-3個月工資作為年終獎勵,有的也可以是按一定比率的工資發放。
3、年終獎可以是固定金額,也是可以是浮動金額。這就是同一家公司同一個員工,每年的年終獎可能不一致的原因。
通俗來講,市面上好的公司,都是設有年終獎的,而年終獎的多少,也是會提前進行約定。約定的金額就是發放的金額,有時候也會有增幅,具體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
過年了,在正常薪水之外,再給員工或者下屬發點兒紅包和禮品,作為年終獎勵,這個規矩老早就有。在民國,商店的伙計、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職員、當鋪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終獎。獎勵的形式主要是發紅包。紅包有大有小,要看受獎人的級別,也看發獎人的器量,更要看當年「單位」的效益和大夥的工作表現。那時候,絕大多數的商鋪和作坊都有一批學徒,也就是見習期還沒結束的新手,學徒一般是沒有工錢的,老闆只管食宿,不給工資。可是,年終獎卻少不了,碰到出手大方的老闆,有的學徒到年終能拿到二三十塊大洋的紅包。即使老闆再小氣,年終也會擺上一桌,管學徒一頓好飯,這頓好飯也可以算作是年終獎。
⑧ 年終獎是怎麼回事如何計算
國稅發[2005]9號通知規定對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和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向個人發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徵收方法如下:
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或年薪,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後,按照以下計算公式計算個人所得稅: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例如:一個人某月取得獎金14400元,當月工資為1500元。費用扣除額1600元與工資的差額為100元(1600-1500),獎金減去這個差額後的余額為14300,14300除以12等於1191.67,對照稅率表,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應納稅額=[14400-(800-700)]×10%-25,應納稅額為1405元。
如果該納稅人當月工資為1700元,就直接將一次性獎金額除以12,余額為1200,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應納稅額=14400×10%-25,全年獎金應納稅額為1415元;當月工資的應納稅額=(1700-1600)×5%-0=5元;最後,該納稅人合計應納稅額=1415+5=1420元。
3、企業經營者每個月領取的基本收入3000元,年度結束後確定的效益收入為114000元,即企業經營者的年薪共150000元。
按國稅發[2005]9號文的規定,企業經營者取得年終兌現的114000元年薪,114000÷12=9500元,適用的稅率是20%,速算扣除數是375,應納個人所得稅=(9500×20%-375)×12=18300元。
加上企業經營者按月領取的基本收入3000元,應納的個人所得稅=12×{(3000-1600)×10%-25}=1380元。企業經營者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18300+1380=19680元。
按國稅發[1996]107號文的規定,企業經營者取得150000元年薪,(150000÷12-1600)=10900元,適用的稅率20%,速算扣除數是375,應納個人所得稅={(150000÷12-1600)×20%-375}×12=21660元。
通過上面的對比計算,可以看出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的計算方法得出的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對於普通員工來說,個人所得稅的稅負降低了。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
1、如果將獎金分出部分在每月作為月獎發放,降低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同時保持月收入適用的最高稅率保持不變,可以降低稅負。
2、通過合理分配,盡可能降低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尤其是在求得的商數高出較低一檔稅率的臨界值不多的時候,調減至該臨界值,降低適用稅率,節稅效果極為明顯。
3、如果月收入的適用稅率高於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應將年終一次性獎金與12的商數應盡量接近該檔稅率的臨界值,充分利用低稅率。當商數與臨界值相等時,稅負最低。
上面的分析都是假定工資不變,對獎金的發放時間、金額做合理分配,以求得稅負最低,同樣道理,也可以對於工資進行合理安排。
如果工資金額高於某檔稅率的臨界值不多時,可以分離出部分工資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降低月收入適用稅率,例如月工資7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5800元,最高稅率達到20%,稅率為15%的臨界值為5000元,在年終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低於20%的條件下,可以將每月應納稅收入高出15%這檔稅率的800元,從月工資中轉出,作為年終獎金的組成部分。
如果公司根據工作性質,對年終一次性獎金安排的數額較大,月工資收入適用稅率低於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參照結論三,可以適當增加月工資金額,使工資盡量接近其適用稅率對應的臨界值,以充分利用低稅率。例如,月工資扣除費用後應納稅額為3600元,適用15%的稅率,而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為20%,則可以增加月工資收入1400元,使月工資收入應納稅額達到臨界點5000元,充分利用15%的低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