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大需量值是怎麼得出來的
最大需量是指計量在一定結算期內(一般為一個月)某一段時間(我國現執行15 min)客戶用電的平均功率,保留其最大一次指示值作為這一結算期的最大需量。
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時,客戶必須安裝最大需量表。
需量電費=需量指針×倍率×需量電價。
簡介
對採用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戶和供電企業來說,最大需量的准確性至關重要。而實際工作中,我們往往只重視電能表基本誤差對計量准確性的影響,而忽視了最大需量對計量准確性的影響。
其實有許多因素將影響最大需量的准確性,如需量的誤差、需量的設置、抄表例日的調整、雙電源供電客戶倒負荷或合環運行等;針對以上影響因素進行分析、探討,為公平、公正、准確的計量最大需 量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對做好電能計量管理及優質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㈡ 為什麼要計量最大需量
最大需量是電力用戶在某一時刻使用電能的最大有功功率值。
供電部門計量最大需量主要有二個方面的考慮。
其一是增加電費收入。對執行「大工業電價」(二部制電價)的用戶,原基本電費是按變壓器的容量計算,在華北地區是每千伏安18元,當用戶有大設備啟動或負荷調整不利時,會出現個別時段,或說某一時刻的有功功率達到最大值,這時供電部門就會按這個最大值--------即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在華北地區的計算方法是每千瓦27元;執行最大需量計算電費的前提是:用戶最大需量×27>用戶變壓器容量×18。當變壓器利用率超過67%或生產負荷有波動時,會出現電費按最大需量計算的方式,用戶會「虧」一些。
其二是調節用電負荷,作到負荷平衡,有利於提高電網設備利用率。由於上面電費支出的加大,會使用戶增加「消峰添谷」,「平衡負荷」的意識,主動進行生產工藝改造;如果大家的負荷都平穩了,整個系統就平穩了,系統就不用考慮和預留備用容量,電網設備的利用率就提高了。
㈢ 最大需量電費怎麼計算
實際最大需量0.382*6000=2292KW
已經超容很多了!
如改為0。582則0。582*6000=3492KW
㈣ 需量的計算
需量表是0.746,是指所用的最大功率時的值,用這個數乘以倍率即可。這個值可用電能表上的示數與互感器的倍率相乘後求得,若你的電壓互感器是66/0.1KV,電流互感器是200/5,則最大需量=19694.4KW;
若你的負荷功率因數為0.85,則該負荷下的視在功率為:19694.4/0.85=23169KVA,超過了變壓器的容量20000KVA,說明在最大負荷時,變壓器已經過載了,如果要變壓器不過載,一是提高負荷的功率因數值,二是減少最大需量值,使負荷盡量平衡,不出現太大的高峰負荷。
㈤ 變壓器最大需量如何計算
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的規定有:
⑴基本電價按需量計費的客戶應和電網企業簽訂合同,按合同確定值計收基本電費;
(2)確定值應包括不通過專用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的容量;
(3)低於變壓器容量和高壓電動機容量總和的40%時,則按容量總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
(4)由於電網負荷緊張,電力部門限制客戶的最大需量低於容量的40%時,可以按低於40%的數核定最大需量。
㈥ 最大需量是怎麼什麼
摘要 需量的概念:需量指的是一個規定的時間間隔內的功率的平均值。最大需量指的是在規定的周期或結算周期內記錄的需量的最大值。
㈦ 最大需量折算規定是怎麼樣的
最大需量就是在指定的時間區間內需量周期中測得平均功率最大值。現在全國需量周期設定為15分鍾。基本電價按最大需量計費的用戶應和電網企業簽訂合同,按合同確定值計收基本電費,如果用戶實際最大需量超過核定值5%,超過5%部分的基本電費加一倍收取。用戶可根據用電需求情況,提前5個工作日向電網企業申請變更下一個月(抄表周期)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它疑問,請致電24小時供電服務熱線95598咨詢。
㈧ 請問變壓器基本費如採用最大需量來計費,最大需量如何確定
「最大需量」和「最大運行容量」是大工業用戶計算基本電費的二種方式;電力用戶是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還是按「最大運行容量」計算基本電費,是個比較「復雜」的「簡單」問題;我個人認為,國家出台「最大需量」計費方式,其目的是為了鼓勵用戶平衡負荷,提高供電設備的利用率,降低管理好的用戶的電費支出;應該在國家沒有硬性規定時,由供用雙方協商確定,將結論簽訂在《供用電合同》中,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但電網企業為了消峰添谷,平衡負荷,同時也為了提高「平均電價」,將「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的方式,不是用於鼓勵,而是用於懲罰;一般來說,當沒有沖擊負荷,三班生產的用戶負荷相對平衡時,變壓器利用率在67%時,「最大需量」和「最大運行容量」計算出的基本電費是一樣的;當變壓器利用率低於67%時,採用「最大需量」計算出的基本電費會略低一些,這時由電力用戶自由選擇執行什麼計費方式,如果用戶不選擇,就按「最大運行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當變壓器利用率高於67%時,採用「最大需量」計算出的基本電費會略高一些,這時就要求電力用戶選擇執行「最大需量」計算方式;但無論採用什麼方式計算基本電費,都是先簽訂《供用電合同》的「電費結算協議」,然後才執行的。
㈨ 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有哪些規定
1、最大需量以用戶申請,電力企業核准數為准,超過核准數的部分,加倍收費,小於核准數時,按實際抄見千瓦數計算。
2、凡有不通過專用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時,其最大需量應包括該高壓電動機容量(電動機的千瓦數視同千伏安數)。
3、用戶申請最大需量低於變壓器與高壓電動機容量總和的40%時,則按總容量的40%核定最大需量;但如果電網負荷緊張時,供電企業限制用戶最大需量低於容量40%時,可按低於40%的容量核定。
拓展資料:
1、基本電價的執行標准:合成氨、電爐鈣鎂磷肥和中小化肥生產用電的基本電價與其他工業客戶不同;
2、用戶新裝、增容、減容、暫停、暫換、銷戶,其開始及停止用電月的基本電費均按實用日數計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計算。其實用天數的計算不易掌握,即:抄表日計入哪當月還是下月?變壓器封存、啟封當天該如何計收基本電費等。
3、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時,當最大需量超過合同約定需量的5%以上的該如何計收?
4、減容期滿後的客戶以及新裝、增容客戶,二年內如確需繼續辦理減容或暫停的,減少或暫停部分容量的基本電費應按百分之五十計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