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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的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22-07-09 06:04:27

如何对家庭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

其实,个人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仅供参考:
目前正值高校新学期开学之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有哪些资助政策?如何才能获得相应的资助?以及如何确保这些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就这些问题,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奖贷助、勤补免”加“绿色通道”,各项政策成体系
问1:国家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近年来,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享有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政策内容上,以奖贷助为主、勤补免为辅。一“奖”。本专科生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有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二“贷”。有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本专科生、研究生都可以申请。三“助”。本科生和研究生都有国家助学金。除了国家级奖助学金之外,各地各高校还设有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四“勤”。本专科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研究生可以申请从事助教、助研或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五“补”。有路费和生活费补助,有特殊困难补助、伙食补贴等,有毕业后应征入伍或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还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六“免”。包括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
问2:每年有多少大学生可以获得这些资助?
答:各级各类资助政策的大门,向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敞开。据统计,全国普通高校每年约有3700多万人次获得资助。以2013年为例,全国2600多万普通高校在校生中,一是近1/3获奖学金。770多万人获包括国家奖学金在内的各级各类奖学金,占在校生的29%。二是近1/3获助学金。700多万人获包括国家助学金在内的各级各类助学金,占在校生的27%。三是1/10获国家助学贷款。265万人获国家助学贷款,占在校生的10%;330多万人获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占在校生的12.6%。四是1/10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2013年秋季学期,74万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占当年本专科生新生总数的10%。五是1700多万人次获其他各类资助。其中,1100多万人次获特殊困难补贴和伙食补贴,310多万人次获勤工助学,24万人获学费减免, 20万人获新生入学项目资助,10万多毕业生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8万多师范生享受免费教育,140万人次获其他资助等等。平均下来,每位在校生可获得1.4人次资助。
问3:高校学生资助资金都有哪些来源渠道?
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投入以财政投入为主,来源渠道日趋多元。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计,2013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资金总额是574亿元。一是1/2的资助资金来自财政。其余,21%来自高校事业收入提取,26%来自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3%来自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二是2/3的财政资金来自中央。288亿元财政资金中,中央财政安排了171亿元,占60%;地方财政安排了117亿元,占40%。三是近八成的资助资金用于奖助贷。资助资金总额中,各级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占到54%,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及用于贴息的资金占到26%。
问4:如何保障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答:为保障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中央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各学校,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建立健全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保障机制,努力做到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从中央到地方,一是机构健全。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和高校五级管理体系和领导机制,形成了中央宏观指导、省级统筹领导、地市积极配合、区县认真实施、高校全面落实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二是制度完善。基本建立了高校学生资助制度体系,每一项资助政策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办法。例如,对国家奖助学金,有名额分配、资格认定、评审公示、发放管理等制度,对国家助学贷款,有风险补偿、奖励返还、风险分担、征信管理、绩效考核、以奖代补等机制。三是宣传到位。各地各高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从家门到校门、从高中到高校,资助政策无缝衔接
问5: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哪些资助?
答:每年6月份,财政部、教育部都要印制数百万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让每一所高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到每一位新生手中。新生在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后,如实填写调查表,经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据此申请办理入学前和入学时的资助项目:一是路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这是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的,向中西部地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补助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向原就读高中申请。经认定、评定后,每生可获得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缴纳学费和在校期间生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大部分省份均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全国30个省份、86%的区县。大多数学生可以在线提出申请或在就读高中提出预申请,经当地民政部门或所在高中审查盖章后,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入校时由学校帮助办理贷款确认回执手续。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三是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还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问6: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
答: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方便广大高校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反映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教育部全年开设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每年8月15日-9月15日,在新生入学期间专门开通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每天从早上8点开通到晚上8点。同时,教育部还通过门户网站设置的政策咨询专栏答复相关咨询,学生和家长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反映资助政策执行有关问题。在校生可以到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咨询及办理手续。除教育部门外,个别金融机构也开设了咨询电话,如国家开发银行全年开通95593热线电话,想了解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可拨打咨询。
表现好、手脚勤,获取资助更光荣
问7:在校期间,哪些人可以获得哪些国家奖助政策?
答:包括高职学生、第二学位学生在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以及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请获得以下三类奖助项目:一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这是助困类资助项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全国平均20%的本专科生可获得;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凡是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能获得。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年本科生平均3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不低于1万元。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用于解决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二是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这是奖优类资助项目,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奖励4.5万名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和5万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奖励标准是每生每年本专科生8000元,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元。国家奖学金属于一次性奖励,与目前的学费标准相当甚至有节余,获得者可以基本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支出。三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这是奖优助困相结合的资助项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3%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奖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用于奖励支持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每生每年硕士生不超过1.2万元,博士生不超过1.8万元。励志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都可以用来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问题。也就是说,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在获得国家助学金以后,还可以通过勤奋学习,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可以基本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或学习费用等支出。
问8:这些国家奖助政策需要怎样的程序获得?
答: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都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一是本人申请。有意参评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都可以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资格认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获得。三是综合排名。申请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都要位于前10%,若其中一项或两项排名超出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四是两级公示。院系将通过组织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形成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为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一般实行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申诉。
问9:除获得国家奖助学金之外,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资助,以及如何获得?
答:一是部分师范生,可以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如果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及部分地方试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政策。二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可通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力发展,大部分省份已停办校园地助学贷款业务。如要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先与就读高校联系,咨询是否能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解决学费和还贷问题。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对之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可在应征报名时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申请一次性补偿或代偿,经学校审核盖章和县级征兵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帮助办理。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高考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直接入伍学生),入学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三是退役士兵,可享受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从2014年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将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即各高校要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应资助的学费,待审核后,中央财政按程序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资金拨付给相应高校。四是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勤工助学和“三助”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本专科生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高校统筹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高校通过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同时,研究生还可向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六是除此之外,还可以申请校内设置的各种资助项目。包括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的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学费有补偿、贷款可代偿,下基层和去当兵“不吃亏”
问10:学生毕业期间和毕业后,可以申请哪些奖助项目?
答:学生毕业期间和毕业后,可通过学校申请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主要是指两类毕业生:一是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目前,部分省份参照中央部属高校做法,面向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了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二是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⑵ 如何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一、认真宣讲、解读国家相关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在新学年开学之初,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到位、解读到位,确保贫困学生及时、有效、全覆盖地享受国家的扶贫资助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切实落实教育部的“对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做到‘三个也不能少’:一个对象也不能少、一个项目也不能少、一分钱也不能少,让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得到资助。”的好政策宣传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学生及家长。

二、要在能力范围内对贫困学生提供必要资助。各级各类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定的助学基金,对学生在杂费、班费、住宿费、生活费、水费、电费、保险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助。资助方式可以有多种,比如直接免除,免除杂费、班费、住宿费等,或者直接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金,让困难学生没有基本生活的后顾之忧。在学校设置勤工俭学岗位,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挣得一份收入,在学习、生活开支上多一份保障,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

三、积极引入社会资助机制,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加强与知名校友、爱心企业的沟通和合作,设立专项助学金,为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争取更多的资助渠道;

四、因地制宜开展好贫难学生的心理辅导,注重贫困生的隐私保护。助学工作不仅仅体现在经济这一个领域,心理“助学”也很重要。有的贫困学生,会因贫困产生自卑感,不愿与同学老师交流,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学校要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心理专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结对帮扶,鼓励他们勇敢地战胜自卑心理,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同时,学校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注重贫困生的隐私保护,避免加重贫困生的心理负担和压力。

五、要严格把关审核,确保让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资助政策。要建立完善的受资助对象评议、评审和监督等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确保资助金用在“刀刃”上,让贫困学生享受国家的恩泽。

⑶ 大学新生资助项目有哪些,该如何申报办理

大学新生资助项目有: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重庆市属高校资助面约为27%,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一是学费资助,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9.师范生免费教育

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全市资助5800名。。

11.勤工助学

高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校内资助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3.绿色通道

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4.重庆籍三峡移民高职学生助学金

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重庆籍三峡移民学生中,接受专科层次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15.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

对所有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补助学费,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不足部分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实行应贷尽贷,就读期间财政全额贴息。

16.“泛海助学”项目资助

“泛海助学行动”项目全市每年资助1万名,资助标准为每生5000元,优先资助重庆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考本科新生;在全市名额有剩余的基础上,可用于资助重庆市户籍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新生,并向全市18个贫困区县倾斜。艺术类专业考生不纳入资助。

17.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金秋圆梦”项目资助

对户籍为我市18个贫困区县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专科新生给予助学金资助,2017年该项目安排资助资金90万元,资助名额300人,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

申报方法:困难新生需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就可以申请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如果确实是贫困学生,就会按政策资助。

(3)学生资助的研究方法扩展阅读: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是资助对象为考上高职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款项为交通补助费用的国家惠民政策,被省内院校录取资助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资助1000元。保证困难新生能顺利到达高校进行入学。负责单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如有领取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的,资助款将被追回。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新生看过来 这17项资助政策帮助你圆梦大学

⑷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分析: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法律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⑸ 学生资助如何避免平均分配

⑹ 你认为学生资助工作应该怎么

1、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化。为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不因经济原因而缀学,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政策。政策执行几年后重新审视,实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学校所在地贷款为辅的原则在实际中是比较可行的。生源地银行和学生及其家长的关联度较高,相对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地点不确定,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相对稳定,生源地贷款也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贷款的追踪和催缴工作;还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还贷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所以增加助学贷款生源地的比重,有利于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期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其扶贫助学的目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机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和学校都应该高度重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图做到和资助工作有关的管理部门、教师、关心资助政策的学生、家长都了解和熟悉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利用多种形式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资助政策,关注资助工作。同时,高校还需要建立起一种应急资助机制,对因意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能及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助其渡过难关。这种机制是完善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必不可少的。
3、完善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机构,这是高校完善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机构的成员要有合理结构,应当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和其他与学生在校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代表组成;对资助对象除每学年一次的集中申报审查外,还应当不定期、按比例进行资格复查;资助部门要克服困难,尽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出入库管理或调整困难档次;认定工作可以引入学生监督机制,在贫困生认定和复查工作中,成立包括学生骨干、贫困生和家庭经济富裕学生等学生组成认定工作监督小组,结合受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及诚信品质进行初步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4、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资助工作部门要积极挖掘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外岗位,拓宽资助渠道。在校内,要积极有效地发挥大学生的知识和专业优势,在原有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之外,多设置一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相关的助学岗位,如科研助理、实验室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通过和就业部门的联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适合学生及学生专业特点,体现大学生智力优势的助学岗位。另外,一些有条件的学校,一些允许有少量经营服务性质和简单管理性质的岗位诸如报摊、广告箱、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也可设置若干助学岗位,或者让利交由学生经常管理,实现专业学习和勤工助学的良性循环。
5、强化资助育人工作的教育功能。如前所述,在资助工作中,往往较多的关注给予资助对象以物质支持, 而忽视对其进行精神上的关怀。比起经济上的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更缺乏被人尊重的感觉,他们认为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贡献不大, 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导致生活、学习失去目标,严重的甚至引发心理疾病。所以我们必须转变资助工作理念,从单纯的经济资助转变为全方位的资助。对资助对象除了经济上的资助外,还要给予更多精神上关爱,尊重,助其树立信心。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培养自强、自尊、自信的精神,和乐观、豁达、宽容的人生态度。同时引导他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他人,教育其知恩图报,反哺社会。
6、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许多学校在实践中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进行研究创新,灵活采取集中发放和分期发放的形式对于保证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机制,对于通过资助,出色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学校应当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鼓励创新运行机制,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的资助。国家和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资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将各类资助工作纳入政府整体工作考核评估的体系,以确保资助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良性发展。
努力构建兼具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的资助工作新模式,事关亿万贫困学子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公平,是国家和民族的千秋伟业。通过完善资助工作,切实使亿万困难家庭受益,亿万困难学生受益,正在教育功能的良好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良好体现。

⑺ 学生资助资金的相关政策

法律分析:(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法律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普通高校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 万名,每生每年 8000 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 3% ,每生每年 5000 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却%-,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 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 2000-4000 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 2-3 档。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 4.5 万名。其中:硕士生 3.5 万名,每生每年 2万元;博士生 1万名,每生每年3 万元。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央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8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学生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5000 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 6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 13000 元。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 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⑻ 为了国家助学贷款取得更好的助学效果 有哪些措施

1、目前,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在内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每年投入高校学生资助经费约223亿元,惠及约660万名学生。
2、对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调整完善的措施包括:
一是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综合考虑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调整和研究生全面收费等因素,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定位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上述贷款额度基本可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目前,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各省份具体资助比例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确定,其中:东部地区为13%—17%,中部地区为21%—22%,西部地区为27%—29%。上述比例基本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不同地区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需求。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成本相对较高,获得资助的渠道比本专科生更多,因此不对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作出具体规定,而由各地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⑼ 办理教育资助对学生考学有什么影响

我叫李雪,已经是安庆市迎江区新洲实验学校九年级的学生。我由衷地感谢党和国家的教育资助这一惠民民生工程!

我家住在新洲乡康宁村,父亲一直靠会点瓦匠的手艺挣钱养家,母亲因身体残疾只能在家干点农活,我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些许欢乐,只可惜我是女娃。当弟弟出生的时候,本来以为能给我们家庭带来更多的快乐,可惜天不遂人愿,弟弟却早年夭折,给一家人精神上很大的打击,爸爸妈妈还有一位年事已高的奶奶需要照顾。一家人所有的开支都靠爸爸那点打工钱,吃饭、看病、上学……哪一样不是需要花钱的地方,虽然我家有农村低保户每月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但面对如今的生活经济上还是显得捉襟见肘。特别是我的学业,爸爸知道再穷也不能不让我上学,只有让我上学,学有所成,才能真正的让我以后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但如今,这些年的求学之路让我见证了教育资助政策的一步步加强与完善,更是一步步的深入人心。国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了我们的学杂费和书籍费。特别是近几年,还对我这样的农村低保户家庭,每学年给予625元的学业资助,彻底解决了我的学习和生活负担。就算以后上了普通高中,我也照样能享受相关资助政策,这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求学之路。每当爸爸拿到教育资助,不用担心我会因贫辍学时,总能看到爸爸妈妈脸上绽开了花,我心里也甜滋滋的。

国家助学政策让我自立、自强、上进、乐观,还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虽然我无法选择出生的家庭,但是我能选择改变自己的命运。感谢国家的好政策,让我在求学路上能走得更远;感谢社会,让我的生活不再窘迫;感谢老师,帮助我增长文化知识,学有所成!我也时常暗暗下定决心,好好学习,决不辜负国家对我的培养,长大后也要投入到国家建设中去,为国家繁荣昌盛贡献自已一份力量!(迎江区新洲实验学校九年级学生李雪口述 迎江区新洲实验学校教师刘菲整理)

⑽ 资助困难学生有哪些方法

资助困难学生的方法主要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国家助学 贷款、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法等方法。

第一:开设绿色通道。如果你是新录取的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那么可以走“绿色通道”途径,可以享受先入学后缴费的帮助,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可以顺利入学。

第二:国家助学贷款。这个途径需要学生个人申请,而且额度比较大,足够可以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这个也是可以申请的,也是可以资助困难学生的方法之一,可以跟学校提出申请,这个资助的金额可以达到3000多元一学期,也可以较好的解决困难学生的饮食住宿问题。不过奖学金需要优异的成绩,所以需要学生努力去争取。

第四: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资助困难学生。作为一些公益的部门,可以腾出一些勤工助学的岗位给困难学生,通过这个方式减轻学生家庭压力,帮助他们可以顺利完成学业。按照有关要求,这个方法可以较好的解决学生的吃饭问题,甚至可以解决他们的学费。

第五:可以减免特殊困难学生的学费。比如,如果是领取低保的家庭困难学生,可以适当的减免或者不收学费,这也是资助困难学生的方法,不过需要提供相关的困难证明,比如低保证及流水等材料。

以上就是一些可以资助困难学生的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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