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毒法規定的戒毒措施有什麼
法律分析:戒毒措施主要有社區戒毒、接受醫療機構的戒毒治療和強制隔離戒毒三種。毒輕微的人員可以採取社區戒毒或醫療機構的戒毒治療,對於吸毒成癮或接受社區戒毒治療效果不好又反復吸食的,公安機關會做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措施。另外毒癮較大自願接受強制隔離的也可以進行強制隔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2. 我國目前的禁毒模式是
摘要 我國禁毒模式有:自願禁毒、社區禁毒、社區康復、強制隔離禁毒。
3. 我國禁毒法規定的戒毒措施包括強制戒毒和
法律分析:相關法律規定的戒毒措施包括A自願戒毒、B社區戒毒、C強制隔離戒毒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的戒毒措施有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治療、社區康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4. 我國戒毒的模式有哪幾種
3種。
自願戒毒。為鼓勵吸毒人員與毒品決裂,我國建立了自願戒毒模式,即在衛生醫療部門內開設戒毒醫療機構,吸毒人員可以自願在戒毒醫療機構接受為期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的葯物治療與康復。
強制戒毒。強制戒毒所是參吸毒者實施強制戒毒的場所。強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其工作的方式是:對吸毒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行政措施強制進行葯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並通過適度的勞動,幫助他們戒除毒癮。對不宜收入強制戒毒所的(包括患有急性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其他不適宜強制戒毒所戒毒的),由公安機關向本人和其家屬發出戒毒通知書,並在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監督、管理下,限期在強制戒毒所外戒毒。
勞教戒毒。戒毒勞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門主管,接收的是經強制戒毒之後又復吸而被批准勞動教養的吸毒者。勞動教養期限為6個月至3年。勞教戒毒所對勞教戒毒人員依法實施嚴格的封閉式管理,進行文化和技術教育,組織參加適當的生產勞動,強制矯正與思想感化相輔相成。另外家屬、親戚、領導以及同事應該幫助他們了解吸毒的危害性以及其的嚴重性,讓他們看到吸毒者的面前就是深淵,就是死亡,用此來喚醒他們的理性還有良知。另外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具體措施。
5. 依照禁毒法規定我國戒毒措施有
我國相關規定的戒毒方式有社區戒毒、自願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
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的工作。
或者說,運用行政法令和群眾監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鴉片和代用麻醉劑者戒絕癮癖,限制和取締種植、收貯、運輸、販賣毒品和毒具行為的一項社會風俗改造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6. 禁毒法規定的戒毒措施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禁毒法規定的戒毒措施有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治療、社區康復。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7. 根據我國《禁毒法》之有關規定,以下屬於我國目前禁毒模式的是
根據我國《禁毒法》之有關規定,屬於我國目前禁毒模式的是自願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關於戒毒的其他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條公安機關對吸毒成癮人員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應當製作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在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前送達被決定人,並在送達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被決定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查清其身份後通知。被決定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8. 我國禁毒模式共有哪三種
我國禁毒模式共有以下三種:
1、社區戒毒;
2、自願戒毒;
3、強制隔離戒毒。
對吸毒成癮人員,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並出具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送達本人及其家屬,通知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 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同級公安機關備案。戒毒治療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范,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戒毒治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做廣告。戒毒治療收取費用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醫療機構根據戒毒治療的需要,可以對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進行身體和所攜帶物品的檢查;對在治療期間有人身危險的,可以採取必要的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
發現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在治療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9. 我國的禁毒模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我國禁毒模式有:自願禁毒、社區禁毒、社區康復、強制隔離禁毒。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0. 禁毒法屬於我國禁毒模式的有哪些
禁毒法屬於我國禁毒模式的有自願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
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的工作。或者說,運用行政法令和群眾監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鴉片和代用麻醉劑者戒絕癮癖,限制和取締種植、收貯、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和毒具行為的一項社會風俗改造工作。又稱禁煙禁毒。
對身心的危害:
1、吸毒對身體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葯劑量過大或用葯時間過長引起的對身體的一種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機體的功能失調和組織病理變化。中毒主要特徵有,嗜睡、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定向障礙;
2、戒斷反應。是長期吸毒造成的一種嚴重和具有潛在致命危險的身心損害,通常在突然終止用葯或減少用葯劑量後發生。許多吸毒者在沒有經濟來源購毒、吸毒的情況下,或死於嚴重的身體戒斷反應引起的各種並發症,或由於痛苦難忍而自殺身亡。戒斷反應也是吸毒者戒斷難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礙。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礙是幻覺和思維障礙。他們的行為特點圍繞毒品轉,甚至為吸毒而喪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靜脈注射毒品給濫用者帶來感染性合並症,最常見的有化膿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擔憂的艾滋病問題。此外,吸毒還會損害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易感染各種疾病。
實施持有毒品的行為,持有是一種事實上的支配,行為人與物之間存在一種事實上的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所謂持有毒品,也就是行為人對毒品的事實上的支配。持有具體表現為直接佔有、攜有、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支配毒品。持有不要求物理上的握有,不要求行為人時時刻刻將毒品握在手中、放在身上和裝在口袋裡,只要行為人認識到的存在,能夠對之進行管理或者支配,就是持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第四十條 公安機關對吸毒成癮人員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應當製作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在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前送達被決定人,並在送達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決定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查清其身份後通知。
被決定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