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務追討的幾種解決方式
第一、和解法。第二、調解法。第三、仲裁法。第四、訴訟法。第五、申請支付令法。第六、申請先予執行法。第七、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第八、優先受償權法。第九、保證人優先追償權法。第十、代位追償法。
2. 如何快速追討債務
快速有效追討債務的辦法:與債務人協商,達成還款的一致意見;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等方法。其中申請支付令的方式一般相對於起訴的方式更為快速、便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3. 欠款如何追回,什麼樣的話術比較好
追回欠款的方法有:1、與對方簽訂還款協議,約定如推遲付款,將加倍償還欠款利息;2、對故意拖欠的,上門索取;3、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問題。
4. 最好的追債方法
討債最好的方法是:
一、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二、調解法
債權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冤讎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三、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
四、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五、申請支付令法
我國民事訴訟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申請先予執行法
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的財物的臨時措施。
七、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
強制執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經審查核實認為無疑議的,對債權文書進行公證,並依法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
八、優先受償權法
按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動產抵押或質押,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九、保證人優先追償權法
指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之後,有向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在一般情況下,保證人只有在清償了其擔保的債權後,才可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
十、代位追償法
債權人的代位追償權,就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權利的權利。
以上十個方法,由於具體內容較多,請具體查閱討債。
(4)怎麼追債務最好的方法擴展閱讀:
討債,指主要為委託人或機構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進行討債活動。即為討債公司,另一個較為文雅的稱呼為帳務催收、信用管理、資產管理公司等,台灣的一些徵信社亦有討債的服務。
這些活動不一定是合法進行的;但由於舉證困難及政府無意監管或監督不力等原因,因此,這些機構仍然存在,而且還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現。
討債其他方式:
方法之一:以毒攻毒法
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之二:「易貨」置換法
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系,學會「易貨置換法」准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之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後,圍繞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之四:動用武器法
對付那些「滾刀肉」般的欠債人,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那就只能動用最後一招——訴諸法律。
5. 債務追討的方法、技巧有哪些
追討債務的具體方法、技巧: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合理地約定還款期限、方式;可以請第三方調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在勝訴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6. 追回欠款最好的辦法有哪些
欠款人不還款的兩種情況
①沒有償還能力的欠債人
第一類,欠款人確實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這類欠款人小編建議你還是給足對方時間,並且摸清欠款人的償還能力,不要強行逼債,雙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有利於訴訟。
②不打算還款
第二類,欠款人泯沒良心,不準備還款,那麼這類欠款人才是我們債權方需要花大力氣進行搜尋的對象找到對方!
想要要回失去的錢,最重要的就是要看你自己手裡有什麼證據,證據說白了就是證明你和欠款人之間存在借或欠這樣一個法律關系的相關材料,即欠條或借條。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系,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否則很可能要不回來錢。
所以,你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欠條的內容及措辭,以防有理說不清的局面。
②借條或欠條上的金額你寫對了么?
案例回顧: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80萬,被告拿出欠條說:這根本就不是80萬,是80億啊!相信大家都知道了發生了什麼,原來欠條上寫著「欠800000萬元」。我的媽呀,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天方夜譚了。
③注意欠條上還款時間,切忌超過訴訟時效
趕快看看你的欠條或借條上寫沒寫還款時間,如果寫了,就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了。
訴訟時效定義:如果你長時間沒有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當你決定起訴到法院時,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
訴訟時效:兩年。
如何開始計算:需要看欠條上的還款時間。
舉個栗子:欠條上寫著:應當於2018年2月2日還清,那麼從2月3日起,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
訴訟是解決老賴的最佳辦法!
很多人覺得訴訟、打官司什麼的特別麻煩,但是訴訟的確是討債人沒有辦法時的最後一個有效手段。
①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的定義: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其實訴前財產保全這一步並非必須要走的流程,我們還是要結合自己的情況以及對方的財產情況來確定走不走這一步。
如果欠款人欠的錢並不多或是經過調查發現對方其實是有償還能力的,或者是實在查不到對方的財產情況,那麼你就可以省去這一步。
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你還是要做保全的,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②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
法定的一審審限:6個月。
法定的二審審限:3個月。
一般不出意外,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千萬不要覺得時間長,因為這是你的最後一條路。
③執行
判決下來以後,你應該在判決生效後的2年內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堅決不執行,法警會直接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④調解
調解定義:雙方互相退一步把問題解決。
舉個栗子:甲欠乙5萬元,甲跟乙說想少還點只還4萬,但是馬上就還。乙說:行!如果是這樣,那麼這事兒就算了結了。
通常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小編建議如果對方開出的條件差不多,你其實也可以接受,還是最好要達成調解的。因為實實在在拿到真正屬於自己的錢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因小失大。
7. 追討債務最有效的方法
最佳追討欠款的方式是什麼
解決欠款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點提示一下對「訴訟」的正確認識:對債權人來說,如果協商調解無法索要欠款,就會想到起訴,但對於此類糾紛,不要單純的認為,訴訟就必須要走繁瑣的立案、開庭、判決等程序。
其實,還有一種簡單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只要符合: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權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同時,法律還規定: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操作得當就可以以最短的時間收到追討債務的最佳效果。
起訴追討欠款應該怎麼做
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可依法起訴維權:
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還是保全,因為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2、起訴。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意外的話,3至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說訴訟中到底怎麼做,怎麼開庭,限於篇幅,不再贅述。
3、執行。判決下來後,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並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8. 遇到老賴怎麼追討債務最有效呢求大神們給支招解決
1書面通知,避免姑息養奸
進入市場經濟,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就要果斷出擊。」如果是因為欠債發生糾紛,必須態度堅決地採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採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於事。很多貨款糾紛案件,最終無法追回貨款都是由於當事人「姑息養奸」造成的。
2、發律師函震懾債務人
到法院起訴前,向對方發律師函,給對方法律的震懾,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3、人際關系
這種方法主要藉助與債務人有情感聯系的他人,可以是親屬、同事或朋友等。在追債的時候,通過攻克與債務人相關的人,來做好迂迴包抄、曲線救國的追債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要選擇對債務人有足夠影響力的人。
4、行政干預
這種方法是找尋債務人的上級領導或主管部門,請求他們幫助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合同,當然這個需要做好債務人主管部門的工作,想法爭取獲得主管部門的支持和同情,這樣才能更順利的獲得他們的幫助。
訴訟追債方法:
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後,有時由於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起訴時,就先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催天下追討債務平台,避免了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直接接觸,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9. 追欠款的方法
可運用多種方法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