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區域防突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區域防突措施包括開采保護層和預抽煤層瓦斯兩類。開采保護層,分為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開采上保護層,第二種方式是開採下保護層。預抽煤層瓦斯,分為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地面井預抽煤層瓦斯,第二種方式是井下預抽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層進行採掘前,對突出煤層較大范圍採取的防突措施。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㈡ 防止突水措施
1)制訂防止突水細則,普及防突知識。
2)以礦為單位,根據P-M圖臨界線提出防突預報。每季一次,報礦務局審批後作為全局防突防淹工作,並列入安檢內容。
防突預報總的內容是:
1)劃出本季度內有突水威脅的採掘地段的防突警戒線。
2)提出需要探明L2灰、奧灰位置的要求和措施。
3)提出位於突水區巷道的防突措施。
采二1煤防止L2灰、奧灰通過斷層突水淹井,是今後礦井防治水的首要任務。防突既有必要,也有可能。防突的關鍵是查清斷層和掌握好P-M圖臨界線,要時刻注視採掘地段附近斷層構造情況,採取一切手段分析、探測L2灰及奧灰的具體位置。
防止突水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涉及面廣,與採掘關系尤為密切,需要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方能取得良好效果。
㈢ 預防煤與瓦斯突出的措施有哪些
1、是煤炭企業要建立健全瓦斯災害防治管理體系,要按照規定明確各管理層級的防突職責。突出礦井要建立多部門組成的防突管理協調機構,配齊符合規定的各類防突人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
2、是強化礦井瓦斯等級管理,煤礦出現「煤層瓦斯壓力不低於0.74MPa」等三種情況直接升級為突出礦井。
3、是規范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和區域驗證,礦井的突出煤層始突點標高以下不得劃分無突出危險區,以前劃分的一律作廢。無突出危險區採掘工作面一旦發現驗證參數指標超限、發生動力現象或突出預兆的必須重新補充實施區域防突措施。
4、是從嚴確定突出煤層區域預測、效果檢驗的臨界值,礦井確定的瓦斯含量指標不得大於6 m3/t、瓦斯壓力指標不得大於0.6MPa,並報企業董事長簽字確認後實施。
5、是嚴格執行區域防突措施,礦井煤層瓦斯壓力大於0.6MPa或瓦斯含量大於6m3/t時,必須採用開采保護層或利用底(頂)板岩巷穿層鑽孔預抽煤層瓦斯的區域防突措施。
㈣ 「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包括哪幾方面
為實現常態化、立體化、近距離、全天候監督。
以衢州市衢江區為例,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協調銜接,健全和完善監督體系」。構建「四通四互」機制,出台《關於實施紀律監察巡察派駐「四位一體」監督的暫行辦法》,形成「1+1+1+1>4」的監督疊加效應,實現常態化、立體化、近距離、全天候監督。
針對四大監督在監督范圍、重點、職能、時效上互有側重的情況,堅持系統思維,通過一系列機制讓四者貫通互補。建立工作會商、分析研判、分辦承接等機制,讓各自監督范圍外的領域有人補位、順利銜接。
(4)局部性防突措施有哪些方法擴展閱讀:
「四位一體」監督體系的相關要求規定:
1、「四個全覆蓋」要取得實效,必須有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幹部隊伍作保障。以「鑄劍工程」活動為抓手,建立力量統籌使用機制,實行「綜合室牽頭,幹部室統籌,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組+鄉鎮紀委組織實施」的監督力量統籌模式。
2、落實「一對一」掛聯、片區協作、聯組監督、室組聯動等機制,實現紀檢監察、巡察幹部充分融通。在制度設置、工作實施和隊伍建設等方面,把內部監督挺在前面,建立幹部互督機制,區紀委監委幹部室牽頭。
3、負責全區紀檢監察幹部、巡察幹部的日常監督考核。紀檢監察組、被巡察鄉鎮紀委對巡察組幹部遵守「十項紀律」情況進行監督,巡察組在巡察中對紀檢監察幹部履行監督責任情況開展監督。建立線索查否復查機制,倒逼幹部作風轉變,提升監督質量。
㈤ 防突措施包括哪些
區域綜合防突、局部綜合防突
㈥ 區域防突措施包括哪幾條
第三十三條 突出礦井應當對突出煤層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以下簡稱區域預測)。經區域預測後,突出煤層劃分為突出危險區和無突出危險區。未進行區域預測的區域視為突出危險區。
區域預測分為新水平、新采區開拓前的區域預測(以下簡稱開拓前區域預測)和新采區開拓完成後的區域預測(以下簡稱開拓後區域預測)。
第三十四條 突出煤層區域預測的范圍由煤礦企業根據突出礦井的開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況劃定。
第三十五條 新水平、新采區開拓前,當預測區域的煤層缺少或者沒有井下實測瓦斯參數時,可以主要依據地質勘探資料、上水平及鄰近區域的實測和生產資料等進行開拓前區域預測。開拓前區域預測結果僅用於指導新水平、新采區的設計和新水平、新采區開拓工程的揭煤作業。
第三十六條 開拓後區域預測應當主要依據預測區域煤層瓦斯的井下實測資料,並結合地質勘探資料、上水平及鄰近區域的實測和生產資料等進行。開拓後區域預測結果用於指導工作面的設計和採掘生產作業。
第三十七條 對已確切掌握煤層突出危險區域的分布規律,並有可靠的預測資料的,區域預測工作可由礦技術負責人組織實施;否則,應當委託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區域預測。區域預測結果應當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確認。
第三十八條 經評估為有突出危險煤層的新建礦井建井期間,以及突出煤層經開拓前區域預測為突出危險區的新水平、新采區開拓過程中的所有揭煤作業,必須採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並達到要求指標。
經開拓前區域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區的煤層進行新水平、新采區開拓、准備過程中的所有揭煤作業應當採取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第三十九條 經開拓後區域預測為突出危險區的煤層,必須採取區域防突措施並進行區域措施效果檢驗。經效果檢驗仍為突出危險區的,必須繼續進行或者補充實施區域防突措施。
經開拓後區域預測或者經區域措施效果檢驗後為無突出危險區的煤層進行揭煤和採掘作業時,必須採用工作面預測方法進行區域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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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防突措施:
採用局部防突措施的目的在於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圍失去突出危險性。具體措施主要有水力沖孔、鑽孔排放瓦斯、超前鑽孔、金屬骨架、超前支架、深孔松動爆破、卸壓槽等。
水力沖孔是在安全岩(媒)柱的保護下,向有自噴能力的煤層打鑽,同時送人高壓水,部分地破碎煤體,使煤體應力和瓦斯得以釋放,以減小或消除突出危險性。可用於石揭煤、煤巷掘進和回採工作面前方鑽孔排放瓦斯是由煤巷或岩巷向突出煤層打鑽。
使瓦斯經鑽孔自然排放出來,待瓦斯壓力降到安全壓力(0.2~0.3兆帕以下時,再進行採掘工作。它適用於煤層厚、傾角大、透氣性大和瓦斯壓力高的石門]揭煤。
超前鑽孔是在煤巷掘進工作面前方始終保持-定數量的排放瓦斯鑽孔,以排放瓦斯。適用於煤層賦存穩定,透氣性好的情況下。
㈦ 區域和工作面防突措施各有哪些區域是指多大的區域,工作面是哪些工作面
區域防突措施包括保護層和預抽煤層瓦斯措施。煤層注水現在已不屬於區域防突措施,或者說屬於不能單獨使用的區域防突措施。而預抽煤層瓦斯包括地面井預抽區段、順層或穿層預抽區段、順層或穿層預抽回採區域、穿層預抽煤巷條帶及穿層預抽石門,而順層預抽煤巷條帶將在新下發的防突規定中被禁止使用,因為討論稿已出。工作面防突措施一般包括排放鑽孔、淺孔抽放、煤層注水、水力沖孔、水力壓裂等一些措施,具體內容防突規定上都有。區域和工作面的區別不是簡單以面積大小來分的,你可以簡單理解為區域措施是地毯式措施,而工作面措施是拼持刀式措施,具體防突規定對控制范圍都是有要求的,你可以看一下。
㈧ 煤礦採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有哪些
區域防突措施包括開采保護層和預抽煤層瓦斯2類。
開采保護層分為上保護層和下偌保護層2種方式。
預抽煤層瓦斯可採用的方式有:地面井預抽煤層瓦斯以及井下穿層鑽孔或順層鑽孔抽區段煤層瓦斯、穿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順層鑽孔或穿層鑽孔預抽回採區域煤層瓦斯、穿層鑽孔預抽石門(含立、斜井等)揭煤區域煤層瓦斯、順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等。
㈨ 煤礦防突具體怎麼進行的
根據你礦的煤與瓦斯突出鑒定報告,劃出突出區域來,根據這個區域進編制《區域防突設計》,然後再結合區防設計編制《局部防突措施》。一步步的執行就行了,
㈩ 煤巷掘進工作面常見的局部防突措施有那5種
你好,我是淮南新莊孜專門搞防突的。採用局部防突措施的目的在於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圍失去突出危險性。具體措施主要有水力沖孔、鑽孔排放瓦斯、超前鑽孔、金屬骨架、超前支架、深孔松動爆破、卸壓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