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汽車折舊怎麼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因此,固定資產採取直線法,小汽車最低折舊年限4年。
2. 汽車折舊是怎麼計算的
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之日算起5年。
汽車折舊流程:
1、確定車輛預計殘值
一般按5%的殘值率計算。假如新購的一台運輸車輛入賬金額是200000元,預計殘值為200000*5%=10000(元)。預計凈值為200000-10000=190000(元)。
2、確定折舊方法
建議採用直線法,一是簡便易行,二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該條例第59條明確規定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第60條還規定了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折扣費
3. 車輛折舊怎麼算
車輛折舊的計算方法
車輛屬於投資比較大的耐用消費品,可以參照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有所不同的是固定資產的折舊計算中往往需要考慮對象的原價、使用期限、報廢時的殘值和清理費用,而汽車的折舊一般不考慮殘值和清理費用。按照目前我國財務法規,允許採用四種折舊演算法。這些方法分為兩類,一類是採用平均計算的方法,包含「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另一類是加速折舊法,包含「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第一類方法認為汽車在使用過程中損耗量是平均發生的。第二類方法認為除了使用中發生的有形損耗外,由於技術進步引起的市場同類商品的價格下降、技術含量的增加、款式功能的改進等因素折射的影響,應該在前期提取較多的折舊額。
以下詳細介紹這四種方法。
平均年限法
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則每年應計算1萬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第一年末,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第二年末,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工作量法
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則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雙倍余額遞減法
計算公式是:折舊的百分比=2/預計使用年限
每年的折舊額=年初時的價值(折舊的百分比)
在預計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平均分攤剩餘的價值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折舊的百分比為20%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萬元。(10萬-10萬的20%)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4萬元。(8萬-8萬的20%)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12萬元。(6.4萬-6.4萬的20%)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4.096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27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6214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097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678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839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年數總和法
公式是:折舊額=原值(還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總和)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使用年限總和=10+9+8+7+6+5+4+3+2+1=55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182萬元。(10萬-10萬(10/55)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546萬元。(8.182萬-10萬(9/55)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091萬元。(6.546萬-10萬(8/55)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818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72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818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091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546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182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4. 汽車折舊計算方法
折舊費計算如下:
1、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之日算起5年。
例如,一輛車購買價值人民幣500000元,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該車殘值=500000元X5%=25000元。
月折舊率=(500000元-25000元)/60個月=7917元。
用了三年,折舊費=7917元X36個月=285012元。
相關如下:
根據定義,車輛折舊率在數值上等於其有形損耗率,車輛的有形損耗率、成新率以及折舊率之間的關系為:成新率=1-有形損耗率=1-折舊率。
折舊率越高,車輛的車況就越羞,剩餘價值也越低。折舊率與成新率一樣,都可以用來表示二手車價值(汽車殘值)。例如,一輛二手車的成新率為80%時,是強調該輛二手車還保持有八成新,其折舊率為20%,表明該輛二手車的價值相對於現時市場上同型號新年已經喪失了20%的價值。
5. 汽車折舊怎麼算
車輛折舊的計算方法車輛屬於投資比較大的耐用消費品,可以參照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有所不同的是固定資產的折舊計算中往往需要考慮對象的原價、使用期限、報廢時的殘值和清理費用,而汽車的折舊一般不考慮殘值和清理費用。按照目前我國財務法規,允許採用四種折舊演算法。這些方法分為兩類,一類是採用平均計算的方法,包含「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另一類是加速折舊法,包含「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第一類方法認為汽車在使用過程中損耗量是平均發生的。第二類方法認為除了使用中發生的有形損耗外,由於技術進步引起的市場同類商品的價格下降、技術含量的增加、款式功能的改進等因素折射的影響,應該在前期提取較多的折舊額。以下詳細介紹這四種方法。平均年限法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則每年應計算1萬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第一年末,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第二年末,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工作量法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則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公式是:折舊的百分比=2/預計使用年限每年的折舊額=年初時的價值(折舊的百分比)在預計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平均分攤剩餘的價值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折舊的百分比為20%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萬元。(10萬-10萬的20%)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4萬元。(8萬-8萬的20%)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12萬元。(6.4萬-6.4萬的20%)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4.096萬元。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277萬元。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6214萬元。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097萬元。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678萬元。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839萬元。第十年末汽車報廢。年數總和法公式是:折舊額=原值(還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總和)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使用年限總和=10+9+8+7+6+5+4+3+2+1=55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182萬元。(10萬-10萬(10/55)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546萬元。(8.182萬-10萬(9/55)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091萬元。(6.546萬-10萬(8/55)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818萬元。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727萬元。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818萬元。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091萬元。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546萬元。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182萬元。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6. 汽車的折舊率是如何計算的
公式:按折舊百分比的20%計算。
二手車的評估價格是受到多種因素影響的,首先要看證件齊不齊全,然後再考慮如:車齡、里程、車況、保養好壞、汽車的品牌、行駛年限、行駛里程、發動機、底盤、整體外觀、內飾等因素;
在確定好汽車情況後,車型在沒有發生大改款前提下,第一年折舊率約為15%至20%,第二至五年,每年遞減7%至9%之間。同系列中,二手車的收購價以基本型為基礎所以車主可以根據自己愛車所屬車系,以基本型現價為准,再扣除折舊後,即可大致確定車輛的收購行情價格。
拓展資料:
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則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註:
1、折舊率=已使用年限÷ 規定使用年限×100%
2、實際價值=新車購置價×(1-折舊率)
3、已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不折舊
4、折舊率超過80%,按80%折舊率計算實際價值。
5、實際價值確定的保險金額保留至千元,千元以下四捨五入。
7. 二手車折舊計算方法
車開新官網有免費的估價計算器,在線估價只是基於大數據估價工具,其計算維度只有簡單的幾個值,所以估出來的價格僅供參考。8. 車輛折舊如何計算
有幾種方法 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則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九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八萬元;以此類推。 雙倍余額遞減法 計算公式是:折舊的百分比=2/預計使用年限 每年的折舊額=年初時的價值(折舊的百分比) 在預計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平均分攤剩餘的價值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折舊的百分比為20%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萬元。(10萬-10萬的20%)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4萬元。(8萬-8萬的20%)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12萬元。(6.4萬-6.4萬的20%)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4.096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27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6214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097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678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839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年數總和法 公式是:折舊額=原值(還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總和)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使用年限總和=10+9+8+7+6+5+4+3+2+1=55 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8.182萬元。(10萬-10萬(10/55) 第二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6.546萬元。(8.182萬-10萬(9/55) 第三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5.091萬元。(6.546萬-10萬(8/55) 第四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3.818萬元。 第五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2.727萬元。 第六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818萬元。 第七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1.091萬元。 第八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546萬元。 第九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是0.182萬元。 第十年末汽車報廢。
9. 如何計算汽車折舊費
車輛折舊費=二手車交易價格÷新車原始購買價格×100%
成新率=1-有形損耗率=1-折舊率
比如,我的皇冠車購買價值人民幣300000元,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該車殘值=300000元X5%=15000元
月折舊率=(300000元-15000元)/60個月=4750元
用了三年,折舊費=4750元X36個月=171000元
(9)汽車折舊計算簡便方法擴展閱讀:
折舊具有如下意義:
1)折舊是收回投資的最根本途徑:
2)折舊是年度經營成本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
3)折舊影響企業應付所得稅款:
4)折舊是估計企業經營受通貨膨脹影響程度的重要指標;
5)折舊費是企業內部積累資金的主要來源;
6)在經濟分析中折舊費是構成投資過程現金流的基本要素。
折舊費的計算規定:
1、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之日算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