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ava的方法和構造方法,還有類方法的區別和定義格式
構造方法:分有參和無參構造,在創建類對象時自動調用(即new對象時),該方法沒有返回值,也不能加void 例:
無參構造:public Person(){}
有參構造:public Person(String name,int age){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類方法:供類的對象(實例)使用,可用可不用 ,格式如下: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Hello");
}
2. java中的成員變數、類變數,成員方法、類方法各是什麼,怎麼區分,
成員變數:包括實例變數和類變數,用static修飾的是類變數,不用static修飾的是實例變數,所有類的成員變數可以通過this來引用。
類變數:靜態域,靜態欄位,或叫靜態變數,它屬於該類所有實例共有的屬性。而且所有的實例都可以修改這個類變數的值(這個類變數沒有被final修飾的情況),而且訪問類變數的時候不用實例,直接用類名.的方式就可以。
成員方法:包括實例方法和類方法,用static的方法就是類方法,不用static修飾的就是實例方法。實例方法必須在創建實例之後才可以調用。
類方法:和類變數一樣,可以不用實例,直接用類就可以調用類方法。
舉例:
classDemo{
intx;//x是實例變數,也是成員變數
staticinty;//y為類變數,也是成員變數
publicintx(){//該方法為實例方法,是成員方法
returnx;
}
publicstaticvoidsetX(intx1){//該方法為類方法,也是成員方法
x=x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