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計算方法 > 刑期計算方法

刑期計算方法

發布時間:2022-01-07 03:11:08

⑴ 有期徒刑刑期怎麼計算

《刑法》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定要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才折抵。

⑵ 刑事拘留刑期如何計算

刑事拘留期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刑事拘留是以日為計算單位而且期間開始之日不算在期間以內;
2、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過七日;
3、但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長拘留的時間為三十七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⑶ 刑期怎麼算

這一年多折抵刑期。

⑷ 刑期計算

應該選A
原題目是:
某人被判刑5年,在執行完1年後,發現有漏罪,該罪應判10年。那麼他的刑期應是多少年?
某人被判刑5年,在執行完1年後,又犯新罪,該罪應判10年。那麼他的刑期應是多少年?
引用的法條:
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第七十條。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先並後減)
第七十一條。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先減後並)
對原題目最正確的答案:都是14年。
這題目要讓人能真正會計算數罪並罰的刑期的話,大家最好是把原判刑期改下。比如改為14年,這樣能比較直觀的看到計算出來的刑期差別。
第一個問題:發現漏判,並已執行1年,對漏罪又判10年。那麼根據刑罰判決以後執行完畢以前發現樓判的適用規則「先並後減」原理。「先並」,即14+10得出總刑期24年。法定數罪並罰不得超過20年,所以最高只能是判20年,然後「後減」,20-1得到真正的刑期19年。(看完後面的計算才能發現兩個情況是不同的刑期)
第二個問題:又犯新罪,並已執行1年,又犯新罪又判10年。根據刑罰判決後又犯新罪的適用規則「先減後並」原理。「先減」14-1得到13年,「後並」,13+10得到23年。法定刑數罪並罰不得超過20年,所以只能判到20年。這20年就是又犯新罪要判的刑期。
所以兩種情況下一個最終是判19年(先並後減),一個是判20年(先減後並)
從上面大家就可以看出來數罪並罰的「先並後減」和「先減後並」的真正區別了吧。
記住「先減後並」是比「先並後減」來得重
原題這個重的差別不能直觀的體現,所以我在這就羅嗦下咯
我就寫到這,我的解說希望能為服務到大家。

⑸ 如何正確計算刑期的起止日

刑期不是從判決之日起開始計算的,這樣的做法是不合法律規定的,刑期的計算還是要根據具體法律規定的標准,先前羈押的可以抵消一些刑期。

刑期和有關期限的計算

1、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起點是一樣的,即都是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分別是《刑法》第41、44、47條規定),不要混淆為判決確定之日起。

2、死刑緩期執行的兩年考驗期限與緩刑的考驗期限,計算起點是一樣的,都是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刑法》第51、73條),不要混淆為執行之日起。(對死緩而言,所謂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或者裁定核准死緩的法律文書宣告或送達之日)

3、死緩減為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即兩年考驗期滿的次日就應開始計算所減的有期徒刑之期限,而不要混淆為減刑裁定之日起(《刑法》第51條)。

4、附加剝奪政治權利而有計算意義的情況下(即主刑不是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才有計算意義),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刑法》第58條),不要混淆為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5、前罪被假釋,再故意犯罪而構成累犯的時間(5年),自前罪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而不要混淆為假釋之日。

6、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第83條),不要混淆為假釋決定之日起。

7、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刑法》第80條)。

8、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不要混淆為犯罪既遂之日起計算,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刑法》第89條)。同樣的道理,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也照此計算。

參考自福州律師www.lawtime.cn/fuzhou

⑹ 有期徒刑的刑期是怎麼計算的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⑺ 刑期的起止日怎樣計算

刑期是指法院判決宣告的剝奪自由或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應予執行的期間。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
服刑期間,確有真誠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以假釋。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⑻ 如何計算數罪並罰的刑期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規定從判處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所謂「判決執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簽發執行通知書之日。服刑期間,確有真誠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以假釋。刑法第45條規定,除刑法第50條、第69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一,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第二,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並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閱讀全文

與刑期計算方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最好的解決燒心方法 瀏覽:949
夜晚急流鱖魚路亞方法技巧 瀏覽:486
怎麼一直沒找到便秘的方法 瀏覽:967
迷你驢養殖方法視頻 瀏覽:45
昆明高品質翡翠鑒別方法 瀏覽:282
藍屏很多方法都進不去怎麼了 瀏覽:248
腸梗阻恢復的最佳方法 瀏覽:954
用簡單的方法撿鐵扇子 瀏覽:523
雞眼扣安裝方法 瀏覽:788
過敏性紫癜中醫治療方法 瀏覽:767
違約數額的計算方法 瀏覽:417
盈虧平衡分析方法及用途 瀏覽:308
農村月餅的製作方法步驟 瀏覽:771
頂式過濾沙缸連接方法 瀏覽:361
新聞傳播學研究方法的研究方案 瀏覽:835
比較型計算方法 瀏覽:167
織物鑒別主要方法有哪些 瀏覽:732
英語講解閱讀文章常用的教學方法 瀏覽:705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論特點 瀏覽:79
前叉術後七周股四頭肌鍛煉方法 瀏覽:133